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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5-11-27

  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一)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项目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二)党的基层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四)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六)选举一律采用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二条 党(总)支部选举

  (一)党(总)支部选举一般应在任期届满三个月内进行。

  (二)党(总)支部选举工作应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由所在党(总)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三)要把向党员进行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和党内选举基本知识教育贯穿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增强党员民主意识,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四)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召开总支(支部)党员大会,对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明确分工抓落实。

  2、认真做好党(总)支部工作报告。对任期内党(总)支部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下届党(总)支部工作提出建议。要广泛听取党员和职工的意见,党(总)支部委员会认真讨论审议,形成正式报告。

  3、认真搞好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可在广泛酝酿推荐基础上进行集中,也可由本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先提出初步建议名单,再广泛听取意见。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产生候选人,都要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中,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准备好选票和投票箱。选票名单应按姓氏笔划排列。

  (五)召开党(总)支部大会,大会应由党(总)支部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大会的主要议程:一是听取本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二是选举产生下届党(总)支部委员会。

  (六)党(总)支部大会选举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方为有效。

  (七)负责党(总)支部大会选举工作的监票人、计票人,应从不是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荐,并经党(总)支部大会表决通过。

  (八)选举结果应从获得到会半数以上赞成票的人员以得票多者当选。

  (九)当选支部委员会成员应推荐一名同志主持第一次党(总)支部委员会议选举书记。充分协商,明确分工,并将党(总)支部大会选举结果和党(总)支部委员会分工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党委工作部审查,并提交党委批复。

  (十)党委批复应在党员大会上进行宣布或张榜公示。

  第三条 基层党组织党员大会选举程序

  (一)会议准备

  1、拟定选举大会议程;

  2、草拟选举办法;

  3、印制选票;

  4、准备票箱;

  5、选取工作人员

  (二)会议选举工作基本议程

  1、选举大会开始后,通过选举办法。

  2、大会主持人介绍候选人情况。

  3、通过监、计票人员。监、计票人员可由党员提名,也可由党(总)支部提名,但候选人不得担任。

  4、监、计票人员清点有选举权的党员数。预备党员和没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应另指定位置就坐。

  5、监、计票人员检查票箱落锁。

  6、监、计票人员发放选票。核对选票发放数和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量是否相符,并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多余选票剪角作废。

  7、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要求,有选举权的党员填写选票。

  8、投票。

  9、选举工作人员开箱清点选票。核对收回票数与实发票数是否相符,并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10、大会主持人宣布收回票数情况和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票数少于或等于实发票数,则选举有效;若多于实发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清点人数,发放和填写选票、投票。

  11、监、计票人计票。计票结果按候选人得票多少排序,并填写书面报告,由监计票人签字,并向大会宣布选举计票结果。

  12、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委员当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

  13、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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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党总支部基本管理制度

  党总支部基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民主集中制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总)支部书记要注重发扬民主,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对单位人员的考评、奖惩、工作总结、计划安排、发展党员等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集体智慧。

  第二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也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会前五日内将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时间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时还将会议时间、议题通知参加人员,并负责征集整理党内外群众意见,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通报。会后7日内将会议情况包括原始记录报上级党组织。

  第三条 “三会一课”制度。党(总)支部委员会应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党的工作。党(总)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应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一次。

  第四条 民主评议党员、“争旗创优达标”制度。根据公司党委统一布置,一般安排在年底或“七一”期间进行。具体做法是根据公司《关于开展基层党(总)支部争旗创优达标活动的实施意见》借鉴公司绩效考核的思路,按照优秀20%,良好30%,合格40%,基本合格约10%的比例强制排名,对明显违*纪或公司规章制度的党员要做出不合格评定,并提出处置意见报公司党委。支部实行在党内征求意见,并在讲评会上由书记代表支部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既讲优点,也必须讲不足,通过这项活动促进党员在群众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五条 交纳党费制度。党员按规定比例按月交纳党费。党(总)支部要按季上交公司党委组织部。党组织所需活动经费,本着“需要、合理、节约”的原则从行政管理费中列支。

  第六条 党员责任区制度。党(总)支部应明确每个党员的岗位职责,党员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总)支部委员要带头完成,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保证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党(总)支部要给每个党员交任务压担子,对责任区内非党群众开展“一帮一”、 “一对红”谈心活动和帮教活动。对党员责任区划分应做到责任清楚,目标明确,便于操作和检查。

  第七条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第八条 请示报告制度。 党员违法违纪、打架斗殴等重大事件,党(总)支部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认真做好教育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九条 支部工作台帐制度。严格按照公司统一制定的《党(总)支部工作手册》内容填写记录。

  第十条 工作移交制度。党(总)支部经公司党委审批同意撤消后十五日内,党(总)支部书记按照移交程序,做好各项善后工作,重点做到: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档案,党(总)支部印鉴、党费、党员组织关系、支部工作台帐交上级党组织。

  第十一条 党风廉政制度。

篇3:党总支部建设办法

  党总支部建设办法

  第二条 党(总)支部的建设

  (一)凡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建立党组织。

  (二)与行政组织(项目部)同步组建,人员同时配备。

  (三)党(总)支部委员会可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党委任命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书记、委员空缺时,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补选。

  第三条 党(总)支部目标责任

  (一)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为实现党的任务和企业改革发展服务,切实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行政负责人依法行使职权。

  (三)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四好班子建设”,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五)加强党(总)支部的自身建设,搞好本单位的党性党风教育,发挥党(总)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条 党(总)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组织发动党员和职工群众,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认真完成上级党委提出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召集党(总)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检查党(总)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不定期的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做好企业稳定工作,了解和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生产经营工作中去,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本单位内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班子和党(总)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班子和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六)积极组织开展以岗位职责和党组织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为主要内容的党员“争旗创优达标”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负责本单位创建“四好”班子建设、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及职工队伍建设。

  (八)负责领导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有关职工生活、娱乐;消防、保卫;强化民主管理、维护职工权利等工作。

  (九)积极协助分公司经理开展其他工作,全面完成本单位生产经营各项任务。

  第五条 党(总)支部组织委员的工作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党(总)支部的组织建设状况,检查和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按照章程规定,积极做好党(总)支部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党纪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总)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三)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训,教育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四)做好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工作。

  第六条 党(总)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一)了解党内外职工的思想动态,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拟定学习计划。

  (二)负责本单位宣传通讯员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公司网站、“E人”杂志、工地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宣传本单位贯彻落实公司有关会议精神、工作目标等情况,宣传优秀党员和优秀职工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迹。

  (三)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活跃员工的精神生活,提高员工队伍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工作业务素质,增强企业凝聚力。

  第七条 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党纪国法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改正错误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三)负责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第八条 党(总)支部宣青年委员工作职责

  (一)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党(总)支部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三)督促团员、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根据团员、青年的特点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

  (四)发挥共青团的突击队作用,加强团员、青年的管理教育,做好推荐优秀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第九条 党(总)支部工作目标考核

  (一) 方式:由公司主要领导或公司党委委员带队、党群部门参与,对照考核要求和公司党委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量化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打分。

  (二) 方法:查记录、听汇报、征求职工意见。

  (三) 时间:每年一次,每年11-12月进行。

  (四) 考核档次确定:档次分为:优秀--考评总分90(含本数)分以上;良好--总分80-89分;一般--总分在70-79分;差--69分以下。

  第十条 考核结果处理

  (一) 考评分数直接进入民主测评分值。

  (二) 考核结果进行强制排名。

  第三章 项目党支部建设

  第十一条 项目党支部的组建

  (一)党支部组建的原则

  1、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项目(机关部门或项目)都应建立项目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或不具备独立组建党支部的条件的,可根据实际建立联合党支部。

  2、坚持为企业改革和施工生产服务的原则。

  3、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二)项目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

  1、党员不足7人的支部一般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1人或增设副书记1人。

  2、党员在7人以上的,支委会成员为3人,支委会可设书记、组织委员、青年委员。

  3、临时党支部,一般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1人,7人以上的可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组织关系仍在原党支部。

  第十二条 项目党支部书记的配备

  (一)配备党支部书记时,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着重把握好以下三条:党性要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业务要精。懂生产,会管理,有做好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热情和组织领导能力,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作风要正,严以律己,能团结同志,群众威信较高。

  (二)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机关部门负责人或项目班子成员兼任;由一般党员同志兼任项目党支部书记,任职期间,应给予一定的职务津贴。

  第十三条 项目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发动党员和职工,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提出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检查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不定期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做好企业稳定工作,了解和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生产经营工作中去,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工作,协调本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项目班子和支部委员会的学习,充分发挥班子和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六)积极组织开展以岗位职责和党组织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为主要内容的“争旗创优达标”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负责本项目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及职工队伍建设。

  (八)参与本单位劳务队伍及大宗材料招标选录工作。

  (九)负责领导本项目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组织领导有关职工生活、娱乐;消防、保卫;强化民主管理、维护职工权益等工作。

  (十)积极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其他工作,全面完成生产经营各项任务。

  第十四条 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参见第五条

  第十五条 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参见第六条

篇4:党支部党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党组织生活制度

  章程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章程规定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三个月至少要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或增减,它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并将会议内容、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

  (三)会议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会议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党员要从党的事业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发表意见,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决议必须经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对于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做出决议,会后可进一步酝酿,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四)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后,支委会尤其是支部书记要坚决带头贯彻,认真实施,并于下次党员大会上报告。

  二、支部委员会议

  (一)支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教育管理党员,搞好支部自身的建设;进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群众组织的工作;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二)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或增减,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组织实施意见;

  2、支部年、季、月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3、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措施;

  4、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以及针对性开展工作的措施;

  5、群众组织工作的问题;

  6、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以及本支部需要讨论的问题。

  (三)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议题,就讨论研究的问题通知各委员准备意见可提出方案,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发挥集体的智慧,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

  (四)支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制度,书记不能搞“一言堂”,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上遇到重要意见分歧时,不要匆忙作决定,应当通过调查研究,反复讨论,统一认识,然后再作决定。

  (五)决议之后,要按照分工负责的精神,支委分头组织落实,支部书记负责全面的检查督促,并按制度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或增减。

  (二)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以及科学文化知识;

  2、定期召开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按时收缴党费。

  3、检查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向支委反映党员、职工的要求以及关心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

  4、协助支部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及鉴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5、听取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和作风的汇报,并及时向支部汇报。

  组织党小组的党员积极贯彻支部的决议,发挥党员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党课

  上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

  (一)党课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党课的内容,要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和要求进行安排。当前,要以*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重要思想,对党员进行党的宗旨的教育,以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素养,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党课教育内容由市人事局机关党委统一安排。

  (四)支部应根据党委的安排,结合流动党员的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五)为了提高党课的质量,支部应指定专人,联系实际,认真备课,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讨论,如中心发言,网上专题讨论、网上知识竞赛等形式,帮助党员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

  五、组织生活会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以支部为单位召开。

  (二)组织生活会主要对党内开展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增强党性,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三)组织生活会前,支部应召集党小组长开会,分析党员队伍的状况,做到解决问题心中有数,同时支部应提前向党员发出通知,让党员作好思想准备。

  (四)组织生活会中,要引导党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总结一段时间以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情况,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整顿思想和作风。同时,就党员之间、党员同领导之间、党员同群众之间的问题进行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

  (五)在组织生活会上,批评同志要实事求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接受别人的批评要虚心,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辩,但不能抓辫子、扣帽子、打棍子,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增强党的战斗力的目的。

  (六)组织生活会后,对党内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或突出性的问题,要引导党员制定整改措施,支部抓好检查和督促,切实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对于党员向支部提出的意见、建议,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实施,并发动党员进行监督。

  六、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自觉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不参加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

  (二)考核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每季度一次。支部应建立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有事不能参加的应该先请假,批准后才可离开。支部应该每半年在党内公布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出勤情况。

  (三)要加强对组织生活计划的管理,做到每次组织生活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

  (四)要支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组织生活中,党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发表意见;党组织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压制民主、打击报复。

  (五)支部每季度要对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

篇5:党支部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党支部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支部决定按照《章程》规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1、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

  (2)学习领会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及全国人大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十一五”发展规划;

  (3)学习贯彻《章程》及*同志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4)学习其他党的有关知识;

  (5)学习市人事局机关党委要求和布置的有关内容。

  2、学习培训计划制订和实施

  学习培训内容要按照局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流动党员实际开展。学习培训由流动党员支部负责年初制订学习培训计划并具体实施,年终对流动党员学习培训情况进行总结。

  3、学习培训的时间、方式和方法

  集中学习培训的时间尽量不占用流动党员的上班时间,以周末双休日为主。学习培训的方式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网上培训与当面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培训的方法是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研讨班,举行辅导讲座、组织观看电教片,开展经验交流、参观学习、知识竞赛等活动,把学习寓于各种文体活动中,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健全制度,注意方法,讲求实效,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4、坚持学习制度,提高学习成效

  流动党员学习培训制度要长期坚持下去,责任要落实到人,确保流动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每次集中学习教育后,要不定期编发信息,在贵阳人才网上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学习效果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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