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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学实验室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管理办法

浏览:21432024-09-02

  XX建筑大学教学实验室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管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教学实验室购置单价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应进行论证。各教学单位提出购置申请,并进行初步论证,教务处代表学校负责组织论证。

  第二章 贵重仪器设备购置申请

  第三条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实验室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申报及组织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要求,申请购置实验室贵重仪器设备,填写《教学实验室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见附件)。

  第三章 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

  第五条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初步论证,经专家组论证通过后审核汇总,报教务处。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组,对教学单位审核后的购置需求再进行论证。

  第七条论证专家组由相关学科专家、设备技术专家等不少于3人的单数组成。进口设备论证要符合国家有关进口设备购置规定,专家组不得少于5人的单数。

  第八条论证主要围绕拟购设备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

  (一)必要性论证要素包括:拟购设备的主要功能及对提高教学质量支撑的必要性;购置设备的年使用机时数及预期使用效益;校内同类设备购置、使用情况,功能或性能差异性及不能满足需求的理由。

  (二)可行性论证要素包括:设备所需经费、环境及设施保障条件落实情况(包括使用场所、环境改造、水电配置、配套设施、安全运行、管理人员、后期维修维护经费等)。

  第九条论证应有详细记录,论证材料应完整保存备查。专附件:教学实验室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doc.doc家应对论证内容充分讨论研究,提出具体建议给出论证意见。

  第十条论证意见分同意购置、不同意购置两种。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通过论证的项目,由教务处负责汇总按流程报学校审批同意后,严格按照招标采购规定采购。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篇2: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3

  (一)根据能级配置、安全有效、效率及经济原则,制定医院仪器设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购置计划,以满足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等远期发展和近期的工作需要。

  (二)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制度。

  (三)制定并执行医疗设备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使用安全有效。

  (四)做好医疗设备的应用质量管理:包括安装调试、验收;制订操作规程;日常维护保养;预防性维修和故障维修;计量检定;设备性能检测;医疗器械可疑不良事件的报告等。

  (五)做好医疗设备的信息和档案管理,在医疗器械的分类和代码应用、名称规范化方面不断创新。

  (六)重视和加强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和评估,确保医疗设备资源充分利用。

  (七)做好器械库房的环境和帐务管理,不得在库房积压医疗设备,定期盘点在用医疗设备,确保账物相符。按规定做好医疗设备的调剂和报废工作。

  (八)遵纪守法,严禁在医疗设备购置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并自觉接受监督约束。

篇3:工程学院实验仪器设备外借规定

  工程学院实验仪器设备外借规定

  为了充分发挥我院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满足教师开发教学实验与实验装置、指导学生创新训练或科研需要,在优先保证各实验室教学使用的前提下,中心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可以向院内教师出借。

  所有实验仪器设备原则上仅限校内使用。

  3.中心各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室的仪器设备出借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借用申请人办理借用及归还手续,如实填报《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实验仪器设备外借审批单》、《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实验仪器设备外借归还验收单》、《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记录》和《实验室使用记录》。

  4.办理出借和归还手续时,双方应认定仪器设备的完好性(包括附件及资料等)。

  5.借用人在使用仪器设备前要认真阅读说明书,熟悉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因保管和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或丢失(包括附件、资料等)应根据情况予以赔偿。

  6.借用人应在约定归还日期前及时归还所借仪器设备,到期后如还需继续使用,重新办理出借手续;如因教学临时需要,应优先保证教学,提前归还所借仪器设备。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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