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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物业员工探亲房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1-15

  东莞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员工探亲房管理制度

  公司为关心和照顾员工生活,从实际需要出发,为员工提供更完善之后勤服务,特向公司正式员工设立探亲房。以使员工敬业乐业、为公司作出更大、更多贡献。

  一.公司为员工提供探亲房,凡公司员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才可享受。凡需入住探亲房者须提前两天向所在部门及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一般批获三天,如延续,经批准,要交收一房一宿¥50元,但延续不能超过7天。入住探亲房者,不准另留外人住宿,晚上24:00前必须关灯睡觉。

  二.员工夫妻可以同房(必须持有结婚证书),未婚配偶、直系家属可以入住,但不能同房,必须分开住。入住者必须节约用水、电,用完水、电请随手关好,不准开长流水、长明灯。讲究卫生,保持室内清洁,爱护室内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三.公司员工及所携家属必须服从本公司有关宿舍管理规定,严禁在探亲房内从事偷窃、“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违者一经发现,公司即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涉及员工按照公司《住宿管理制度(一)》规定从重处罚。

  四.每周由行政人事部领头,组织各部门主管不定时检查卫生、清洁,一旦发现违纪、违章者,先给予口头警告及处罚人民币:¥50元~100元,严重违犯者,即予以开除论处。

  行政人事部

  二00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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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P物业员工娱乐室管理制度

  东莞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员工娱乐室管理制度

  公司为了关心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多学习多掌握各种文化知识、物业管理知识、专业技能知识,充实自己、补充自己文化知识。公司决定组建娱乐、阅读为一体,文化活动娱乐中心,并制定有关管理制度。望各位遵照执行。

  一.凡公司员工,均能享受公司给予的福利待遇,参加室内各项活动、看阅各种书、刊、报等杂志刊物、书籍。

  二.参加活动者,望互相尊重、和气待人,不许打闹、争吵,不许高声喧哗,不许损坏室内一切公物、一切听从管理人员安排、指挥。

  三.要讲文明、讲礼貌、讲清洁、讲卫生、爱护室内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严禁“黄、赌、毒”活动。

  望参加活动者遵章守纪,共同维护好公共环境。

  行政人事部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篇3:P物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东莞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公司按工作实际需要为部分员工提供宿舍,所有员工必须服从管理,按指定床位入住。

  二.禁止在宿舍内从事偷窃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违者一经发现,公司即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要注意消防安全,未经同意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或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禁止更改宿舍内一切设施。

  四.宿舍区内不准追逐打闹及高声喧哗,晚上十一点以后不准从事骚扰他人的活动,外出人员在零晨一点前必须赶回宿舍。

  五.节约用水用电,用完水、电请随手关好,不准开长流水、长明灯。

  六.爱护公物,按规定正确使用并保护好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对故意损坏公物者,公司将从重处罚。

  七.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妥善保管好私人财物,做好防盗工作。

  八.讲究卫生,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九.被褥、床单、蚊帐、衣服、鞋一律叠放整齐。

  十.宿舍内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酗酒。不得有不穿衣服或只穿内裤出入宿舍等不文明的行为。

  十一.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宿舍,更不能在宿舍留宿,需要接待客人者需经部门经理批准。

  十二.轮流值日,对卫生不合格者按奖罚制度执行处罚。

  十三.同宿舍者应提倡团结、友爱、互助、谅解。

  十四.凡违犯上述各项规定者,先口头警告,处罚人民币50元,严重违犯者,即予以开除。

  人事部

篇4:P物业员工饭堂管理制度

  东莞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员工饭堂管理制度

  公司为了加强对饭堂管理力度,杜绝铺张浪费、爱清洁、讲卫生、讲文明就餐,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办公室人员从三月一日起,挂牌登记就餐,就餐标准与原来一样,中餐、晚餐。中餐、晚餐个人每餐支付3元,领取工资时缴交,余下由公司负责。

  二.员工领膳就餐时,不得在食堂内发泄个人情绪或高声喧哗、嬉闹,严禁带外人到员工食堂就餐,餐具要轻用轻放。

  三.讲究卫生,残食剩喳不准乱丢乱倒,应到指定地点倒放,勤俭节约、酌量盛饭,不准浪费食物、纸巾、牙签等。不得将餐具、食品、饭菜拿出饭堂。(除当值人员及伤、病员外)

  四.如有特殊情况、假期、公事等,应预先挂牌登记,并与管理人员打招呼,说明情况。

  以上各项,请互相知照执行。

  行政人事部

  二00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篇5:商街物业公司工作纪律及奖罚管理条例

  商街物业公司工作纪律及奖罚管理条例

  一.服从上司☆D*/RSB-07-01

  员工必须切实执行直属上司合理指派的任务,若有疑难应立即表明。如对指派任务不满的,应先服从后申诉。除特别情况外,一般不可越级申诉或反映问题。

  二.工作规定☆D*/RSB-07-02

  (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作证,自觉接受行政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检查。

  (二)员工进出大厦必须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和在指定的地方逗留。

  (三)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 的事情,不得擅离职守、串岗、聊天、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处理私事或翻阅报纸、杂志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四)工作时间不得吸烟,不得大声喧哗。

  三.考勤管理规定☆D*/RSB-07-03

  (一)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并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程序,按值班表规定班次上班,如需调班,须填报“调班申请表”,提前四十八小时向部门经理申请,并将“调班申请表”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生效。

  (二)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考勤。

  (三)忘记打卡考勤者,经部门经理证明其确已上班,并为其考勤签证,每次尚须处罚5元,以示警戒。

  (四)托人打卡者经查实,旷工论处;代人打卡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

  (五)未经打卡考勤者,应于当天或翌日依下列情形办理本人的考勤事务:

  1.因公外出或在上班时间因公务外勤未能按时打卡者,应经部门经理在考勤卡上签证,以示遵纪考勤;

  2.因事、病等事由请假者,除依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外,回来销假时,应经部门经理在本人的卡上签证,以示请假遵纪考勤;

  3.忘记打卡,又不向部门经理办理签证考勤事务,除依未打卡案扣罚外,视情节轻重,作事假或旷工论处。

  (六)部门经理应于每日检查员工考勤情况,遇异常状况或违规事件应立即进行记录并处理。行政人事部应于每日适当时候监督各部门考勤情况。

  (七)员工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违纪情况,依下列规定处置:

  1.员工上班时间后打卡到岗者为迟到;

  2.迟到十分钟扣罚10元,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扣罚50元,迟到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扣罚100元,迟到超过2小时作旷工论处;

  3.工作时间终了前打卡下班为早退;

  4.早退扣罚依迟到条款办理;

  5.员工迟到须当日办理本人考勤事务;

  6.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按旷工一天论处。

  (八)事假:

  1.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两天填写“假期申请表”,按准假权限办理请假手续方能生效。事假不计发薪金。

  2.准假权限:请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由行政人事部审批,请假三天以上须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无论请假多少天,均须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

  3.部门经理请事假由总经理批准。

  4.试用期员工事假累计超过五天的,终止试用。正式员工事假一个月累计超过七天的,予以辞退,如情况特殊,请事假需超过规定期限的,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

  5.不得无故缺勤或请事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九)病假:

  1.所有员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病历,并填写“假期申请表”,如因病情不能亲自回公司请假的,须于当班前打电话或委托家人告知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翌日补办请假手续。无病假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2.病假准假权限与事假一样。

  3.员工试用期满后,经审批同意的病假为有薪假期,惟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一天。超过一天的病假工资,公司将根据有关法规及实际情况而发给一定比例的工资。

  4.试用期内病假作事假处理。

  (十)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

  2.伪造出勤纪录者,一经查实,作旷工一天处理。

  3.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到3次者,作旷工一天处理。

  4.员工旷工,依下列规定处罚:

  4.1旷工一天,扣月薪20%;旷工二天,扣月薪40%;旷工三天扣当月全薪。

  4.2无故连续旷工三天或全月无故旷工累计三天或一年旷工累计五天者,以解雇。

  四.仪容、仪表☆D*/RSB-07-04

  (一)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的长度不过耳及不过衣领为合适)。

  (二)穿着制服整齐清洁。

  (三)皮鞋保持光亮。

  (四)员工除指定的服饰外,只限于佩带手表及结婚戒指一枚。

  (五)不得浓妆。

  (六)不得留长指甲及涂染指甲。

  五.品行☆D*/RSB-07-05

  (一)员工必须视公司荣誉、利益为己任,对内外均须维护企业形象,员工之间必须相互尊重,相互合作,同舟共济,同心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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