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监控室制度
小区监控室制度
一、监控室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不得擅自离开。
二、监控人员做好当班监控记录,录像资料及时保存,录像带一周一循环,硬盘录像机保存资料不低于4天;有留存价值的及时复制并做好标记;遇突发事件及时调整监控设备进行录像;发现报警及时准确查明区域并立即通知领班和巡逻岗,同时做好记录。
三、按《交接班制度》提前10分钟交接班,交接完毕后上下岗。
四、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查询调阅资料必须有管理处主任书面批准意见,批准意见需留存。
五、外线电话只限于拨打报警和报修电话,不得用于私人通话,如有私人话费,由当班人员双倍支付。
六、电脑不可用于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对讲机保持充足电源,以便正常使用;背景音乐按规定时间播放。
七、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当班领班,并联系相关部门协助处理,不得自私处理。
八、保持监控室环境卫生,每个班次清扫一次;监控室内严禁烟火。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小区监控室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控制室(或消防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大厦(小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中控室(消防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2、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悬挂或张贴。
3、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认真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须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4、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位,中控室(消防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5、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对计真机软件进行备份,定期清理垃圾文件,修复软件。设备密码须报物业部备案。作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登记,且管理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
6、办理业主装修申请时,管理处须对拟装修部分的火灾报警装置、喷淋装置、弱电装置状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须由业主签字确认,装修造成的系统故障或损坏,须由业主支付系统维修恢复费用。
7、保持中控室(消防中心)清洁、干净和堆放杂物。
8、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物。
篇3:物业监控室管理制度标准规范
物业监控室管理制度标准规范
一、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1、坚持对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系统设备的清洁。
2、注意防潮,经常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
5、严禁在监控室内使用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及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6、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7、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按规定对机房内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现设备出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
8、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9、不得随意调整摄像头方位及角度,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10、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防热和防盗工作,禁止在监控中心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和使用其它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使用、保管和配制。
二、保安服务区监控的管理
摄像监控系统及每户红外线防盗报警装置已经广泛运用于物业管理中,物业管理区域内一般实行监控系统24小时开通,由专人值班,定点监控录像,对可疑情况跟踪监视、同步录像。这就要求负责监控的工作人员不仅要掌握相关设施设备的操作技术,更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并严格遵照企业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以下简单阐述相关工作要求。
日常工作
1、监控系统24小时开通运行,监控人员24小时监控值班,录像带资料至少留存30日。
2、监控人员应密切注视屏幕,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定点录像,跟踪监视,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保安主管。
3、接到消防系统、周界报警系统报警时,立即用对讲机向保安领班报告,并跟踪处理过程,做好记录,然后将系统复位、重新布防。
4、接到业主电子对讲电话,铃响三声之内立即应答,认真听取业主要求,做好记录,向保安领班报告。一般情况即刻调度保安人员处理,重大情况跟踪处理过程。每天21:00~次日09:00负责夜间业主需求电话的应答。
5、遇突发事件,按应急预案进行操作,同时向管理处经理报告。
6、负责对讲机的保管、充电、调换、借用和登记。
监控设备系统及录像带的管理
1、对监控设备系统每天上午进行测试和检查,发现异常状况和故障立即报修,并应认真、准确、如实地填写中控室设备运行记录表。
2、任何人(包括保安人员)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准查看监控录像保存带的内容。
3、录像带保存处要有防潮措施,避免录像带发霉。
4、新的录像带启用时应在标记栏上注明开始使用的日期。每次录像后,注明录像时间。录像带连续使用24个月应更换新带。发现录像模糊,不能有效分辨监控对象时,应及时更换新带。
5、每天应擦拭监控设备一次,保持显示屏、录像机等设备清洁。
中央监控室管理
1、中央监控室出入管理。
(1)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中央监控室。
(2)因工作需要进入中央监控室的管理人员,应经保安主管签证认可;外来人员进入,应经管理处经理签证认可。
(3)凡进出中央监控室的人员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如实填写设备机房进出登记表。
2、中央监控室内的物品摆放规定。
(1)监控操作控制台上不允许放置与监控工作无关的物品(如茶杯、书报、香烟、打火机及影响监控工作与设备的物品)。
(2)中央监控室内只允许放置与监控人员相同数量的工作椅,并应按固定的位置摆放对讲机、充电器。
(3)中央监控室内墙上应张贴应急预案和“中央监控室管理办法”。
保安器械的管理
1、管理处应建立保安器械台账,由中央监控室有关人员代为管理。
2、保安器械实行各班交接使用。
3、对讲机应严格按规定频率正确使用,保安人员不准随意拆卸、随意变换频率,有故障应立即保修(管理处应有适当数量的备用件)。
4、橡皮警棍仅限于夜间巡逻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危及人身安全时)用于正当自卫,禁止在其他场合使用。
5、保安器械应挂在中央监控室的墙上,有关人员使用保安器械时应做领用登记。
篇4:消防监控室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消防监控室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进行两小时防火巡查制度。检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二、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立即上报,反馈中控室,可按下就近的消防报警按钮报警并及时扑救。
三、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名,存档备查。
四、巡查人员遇有可疑人可疑事要及时发现、询问、制止、上报,保证合法人的权益,保持酒店的有序经营环境。检查消防通道内有无杂物,门窗是否完好。安防执勤时注意自我保护。
五、巡查人员禁止利用工作时间闲谈或办私事,不得擅自进入独立经营管理的区域,工作需要,应两人以上经上级、区域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并配合负责人的工作。
六、巡查人员应按规定着装,执勤期间按相关要求规定完成本职工作,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处理的请示上级领导,详细记录现场的事态发展情况,并上报。
篇5:物业园区消防监控室交接班制度
物业园区消防监控室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本岗位,做好交接准备。
二、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检查仪容仪表,精神面貌良好。
三、检查岗位的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和交接巡视检查、执机注意事项。
四、当班人员必须在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巡检等情况,并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全。
五、将消防应急工具,相关资料如数按规定摆放整齐。
六、做好中控室卫生清理工作,保证机器、地面、墙面洁净。
七、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岗,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
八、交接班各项内容经确认后必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名和时间,以示确认和负责。
九、如遇到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接班者协助交班者对事件进行处理,待事件处理告一段落,经交上级领导批准,再进行交接班。
十、接班人酒醉、情绪不稳、意识不清、不得交接班,应上报请示处理办法。
十一、交班者要按本制度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补办,否则可以不接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二、消防中控室双人执机,不得单人交接班,不得电话信誉交接,应有文字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