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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防火管理规定(2)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项目防火管理规定(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点区域的防火要求,适用于zz湾物管中心的防火管理。

  2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2.1消防管理规定

  3区域防火规定

  3.1办公室防火规定

  3.1.1办公室内严禁吸烟。

  3.1.2废纸要放在纸篓内并及时清除,无用的文件、资料要及时清理,统一安全销毁。

  3.1.3不准在办公室内使用任何电加热器具,特殊情况须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3.1.4机要室、档案室、计算机房、图书室等严禁吸烟,并设专人管理、闲人免进。

  3.1.5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问题和隐患后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3.2泵房防火规定

  3.2.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泵房。

  3.2.2严禁携带剧毒物品进入泵房。

  3.2.3泵房内禁止吸烟。

  3.2.4严格执行使用明火作业规定。

  3.3电梯机房防火规定

  3.3.1机房内严禁吸烟,禁止存放各种油料、纸张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兼作库房和其他工作间。

  3.3.2机房、轿厢顶部和梯井底部要定期清扫,及时清除布毛、纸屑、垃圾等可燃物。

  3.3.3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机件,特殊情况需使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着火。妥善处理好擦布等物品,不得乱扔乱放。

  3.3.4未经批准严禁明火作业。

  3.3.5消防器材放置在指定位置,禁止随意挪动。

  3.3.6机房内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3.4配电室防火规定

  3.4.1室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与本室无关的一切物品,严禁室内会客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3.4.2值班电话要保持畅通,值班人员发现危险情况及时果断处置。

  3.4.3值班人员班前、班中禁止饮酒。

  3.4.4严禁使用汽油、煤油等易燃物品擦洗设备,特殊情况需使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着火。

  3.4.5消防器材放在指定位置,工作人员掌握使用方法。

  3.4.6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禁止在门口、通道处堆放物品。

  3.4.7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附加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整、灵敏、有效。

  3.4.8电气设备、电缆线等定期进行清扫、检修。

  3.4.9各种机电设备定期检修、擦洗。

  3.4.10雷雨季节来临前,按有关标准进行避雷系统检修、检测。

  3.5空调机房防火规定

  3.5.1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空调机房。

  3.5.2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空调机房。

  3.5.3空调机房内禁止吸烟。

  3.5.4严格执行使用明火作业规定。

  3.6煤气表房防火规定

  3.6.1室内严禁吸烟,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3.6.2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有无泄漏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上报。

  3.6.3对设备、仪表定期检查,节假日重点检查。

  3.6.4严禁在室内拉临时线路,室内使用的电器设备(包括照明),须采用防爆装置。

  3.6.5维修人员进入室内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

  3.6.6如发生泄漏,除立即关闭阀门外,应马上通知调压站和煤气公司。

  3.6.7如发生火灾,应立即关闭阀门,坚守岗位,随时待命。

  3.7库房防火规定

  3.7.1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3.7.2物品入库时应认真检查是否有遗留火种,特别是对革包、纸包、布包等物品须严格检查,发现可疑应另行存放,进行观察。

  3.7.3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线路须符合电力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拉临时线。

  3.7.4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应使用60瓦以上的白炽灯,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3.7.5每年定期对库房内灯具、电线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维修。

  3.7.6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即:

  顶距:货垛距顶部50厘米;

  灯具:货物距灯50厘米;

  墙距:货垛距墙50~80厘米;

  跺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

  柱距:垛与柱子10~20厘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米。

  3.7.7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畅通,消防器材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在消防器材一平方米范围内不得堆放物品。

  3.7.8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3.7.9一般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

  3.7.10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按反应性质、灭火方法不同分类存放,遇水燃烧、爆炸的化学物品,不得存放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方。

  3.7.11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3.8设备间、管道井防火规定

  3.8.1严禁在设备间、管道井内吸烟、动用明火,如工作需要动用明火,须按规定办理手续。

  3.8.2禁止存放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禁止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8.3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如需关闭消防设备,应提前通知安全管理部。

  3.8.4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在门口、通道堆放物品。

  3.8.5消防器材指定地点存放,严禁随意移动。

  3.9地库、停车场防火规定

  3.9.1按时清扫车库、车场地面上的垃圾和废弃物,防止遇有火种发生火灾。

  3.9.2车库、车场禁止堆放各种包装物及纸张、汽油等易燃品。

  3.9.3擦车用的油棉丝、棉布和车内脏物要放在加盖的金属桶内,并及时清理,禁止在车库、车场内乱扔乱倒。

  3.9.4禁止在车库、车场内维修、保养车辆。

  3.9.5车库、车场严禁吸烟。

  3.10购物场所防火规定

  3.10.1售货现场内,除业务经营中少量易燃物品(如烟、酒)外,禁止存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包括纸盒、纸箱等杂物。

  3.10.2库房(特别是酒库)要有专人负责,库内码垛要整齐,留有充足的消防通道,存放数量要有控制,不宜过多,码放不宜过高,保管人员要经常检查、巡视,对电器、电线使用要安全可靠,防止漏电、跑电起火。

  3.10.3关闭电源、锁好柜门、房门方可离开。

  3.11更衣室防火规定

  3.11.1室内严禁吸烟。

  3.11.2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11.3不得在室内乱丢纸张及其他可燃品。

  3.11.4不准乱拉临时线。

  3.11.5室内禁止使用任何电热器具。

  3.12厨房防火规定

  3.12.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严禁带故障操作。

  3.12.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运行,设备绝缘良好,接点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险装置,厨房增设电器要经专业人员安装,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3.12.3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燃烧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3.12.4各种燃气炉灶、烤箱关火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先火后气),不准往火眼内倒置各种杂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

  3.12.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

  3.12.6厨房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和放置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3.12.7一旦发生火情,要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和扑救。

  3.13餐厅防火规定

  3.13.1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发现有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须及时清理。在撤台布时必须将脏物抖净,以免卷入火种引起险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3.13.2餐厅的出入口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房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3.13.3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检修处理。

  3.13.4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所配备的灭火器材,出现火情时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积极参加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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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项目防火三级安全检查规定

  物业项目防火"三级"安全检查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火"三级"安全检查的要求,适用于zz湾物管中心消防安全检查管理。

  2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2.1 消防管理规定

  3总要求

  3.1检查的分级

  防火检查分班组、部门、物管中心"三级"进行,即:

  一级:由岗位/班组结合每日工作进行防火自查;

  二级:各部门每周组织一次部门防火安全检查;

  三级:物管中心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

  a)查领导对消防工作是否重视;

  b)查员工是否具有消防意识;

  c)查制度是否落实;

  d)查隐患是否存在,提出后是否整改;

  e)查措施是否得力,行之有效;

  f)查器材是否完好无损,位置是否变动。

  3.2检查依据

  a)消防技术规范;

  b)消防法规;

  c)防火管理规定;

  d)相关作业规程。

  4检查的实施

  4.1一级检查

  4.1.1在岗员工每天应在工作时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排除一般性不安全因素,上报自己不能解决的火灾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在岗位工作记录中记录检查结果。

  4.1.2自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与报告,否则发生事故本岗位当班人负责。

  4.2二级检查

  4.2.1物管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

  4.2.2物管中心安全员每周对管辖地段,各重点设备、房内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表》(表380-12)。

  4.2.3对各部门应执行消防安全法规条例及上级有关指示,经常向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本部门人员处理上报的火灾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

  4.2.4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好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4.2.5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在消防安全上的重大问题组织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或管理中心。

  4.3三级检查

  4.3.1物管中心负责人对管理中心的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

  4.3.2物管中心负责人每月会同安全、工程、客服、环境等相关管理部门人员(防火安全委员会)对管辖区域内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表》,检查的基本内容包括:

  a)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

  b)对烟头、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和处理好。

  c)对外来装修人员的防火宣传教育管理是否及时到位和经常检查督促。

  d)仓库内货物、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的照明、堆距、堆高、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e)电器设备、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防雷击设备是否完好。

  f)动火作业是否严格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g)所有消防器材及消防设备是否完好,保养情况是否如期完成。

  4.3.3三级检查时,被检部门须派员参加,并主动提供情况和资料,检查完后,被检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4.3.4对检查中发现物管中心在消防安全上的重大问题,应签发《消防隐患整改通知单》(表380-13),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追查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4.3.5物管中心安管部负责人应对消防隐患的整改进行跟踪验证,在《消防隐患整改通知单》注明跟踪验证结果。

  5记录

  5.1《消防安全检查表》(表380-12)

  5.2《消防隐患整改通知单》(表380-13)

篇3:市场防火防风管理规定

  市场防火与防风管理规定

  1.防火

  1.1市场内所有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大小龙头、喷淋头、烟感器、温感器、警铃、破玻按钮和消防电话插孔及各种消防线路等均不准擅自移动、拆除,如有损坏须及时报告管理处,如装修需挪动,一定要经管理处同意后,由管理处指定承包商施工,业主(或租户)均不得擅自施工。凡未经管理处批准而擅自更动消防设施者,由此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肇事者要负全部经济责任,甚至负刑事责任。

  1.2市场内所有竖向井道(如管道井、电缆井、排气井等)和设备间的门窗均不得随意乱开,如有需要,需报管理处批准。

  1.3市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乱扔烟头火柴梗;教育儿童勿玩火,小心使用液化石油气等可燃气、液体炉具;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家电要在安全用电的原则下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

  1.4一旦发生火灾,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切断事故电源、启用消防栓水龙头、关闭着火房间通向走道的门等),在及时进行扑救的同时,迅速向市场管理处或“119”正确报告火情及火场情况。

  1.5酿成火灾后,除灭火人员外,其他人员应迅速有序地转移至安全地带(按规定路线如消防梯或按疏散诱导灯路线等)。

  1.6市场内不得贮藏易燃易爆物品(公寓用液化石油气餐厅用油料除外,但不准超量储存);运送液化气要由管理处统一由专人护送。

  1.7管理处将定期安排火警演习,以便使所有业主及雇员熟悉紧急状态下逃生安排。

  2.防风

  2.1注意收听或收看台风预报及管理处张贴的防风通知。

  2.2注意关好门窗,公共通道上方禁止摆花盆、桶等重物。

篇4:百货商厦店内外装修防火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百货商厦店内外装修防火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各部门装修的防火设计必要遵照国家、地区有关的标准、规范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持有设计管理机关核发的《工程设计书》。

  2、建筑内装修工程,必须经警卫部,市消防局监督机关审批,凡未经批准一经查出,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责任人50-200元的罚款,未经批准强行施工造成火灾和经济损失者,应承担经济和行政责任,造成火灾和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防火设计,要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必须变更防火设计,应经得设计单位、监督机关的同意,包括原审批的消防监管机关批准。

  4、建筑内装修,需疏散通道和地下建筑安全 出口,不宜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

  5、货场、车库施工和装修工程,需使用明火和电气焊的应办理动火证,并由专人看护和采取预防措施。

  严格遵守用电管理规定,各部门增加自用设备施工,改动供电线路,须经工程部门审批,严防因超负荷运转发生电器线路火灾。

  6、施工单位需与安保部签定《施工防火安全责任书》、《施工治安安全责任书》、《场内作业审批表》。

篇5:办公室安全防火规定

  办公室安全防火规定

  1.办公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下班后要关闭所有用水、用电设施设备,关闭门窗、锁好门柜及抽屉,。

  3.下班后未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不得在办公室内滞留。

  4.不得在办公室内烧毁资料、单据。

  5.办公室内不得乱拉临时电线,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增加电器设备。

  6.存有贵重物品的办公室要加防盗门,窗户要加防护栏。

  7.遇要紧急情况速打电话“1119”报消防监控中心或拨“0”到总机,后转安全部。

  8.熟记所在办公室周围设立灭火器、消火栓及手动报警器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9.各办公桌内不得存放私人钱物。

  10.如遇陌生人员进办公室要严加防范,避免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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