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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2)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现场管理规定,适用于zz湾物管中心的施工现场日常管理。

  2引用文件

  2.1建设部15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3管理规程

  3.1施工前管理

  3.1.1施工内容中涉及消防系统的工程,施工前物管中心应要求施工单位向所在地消防部门提交申请。

  3.1.2消防部门审核批准后,物管中心要求施工单位办理施工手续,申领施工许可证,填写施工登记表,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并将施工许可证及有关规定张贴到施工现场明显位置。

  3.1.3装修管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涉及的公共区域(走道、电梯厅、货运电梯间)及施工现场(幕墙玻璃、送回风口、烟感器、喷淋设施)做好保护措施。

  3.1.4装修管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区域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工作。

  3.1.5装修管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消防管理规定,配备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提醒施工单位如需动火(电焊等)需提前到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动火许可证》(表380-11),消防主管/安全管理人员应验证操作工的身份证及上岗操作证。

  3.1.6施工过程用电,施工部门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表370-28),经工程管理部门审批,并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

  3.2施工过程管理

  3.2.1应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施工,特别控制异味及噪音施工。

  3.2.2装修管理人员应按规定频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巡视检查,维修工每天至少一次巡视检查,安管员每1小时至少巡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当场整改,重大问题应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开具《装修违章整改通知书》(表370-21);检查内容包括:

  a)施工人员情况;

  b)现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动火操作、临时用电、危险物品、烟头等);

  c)现场及公共区域清洁情况;

  d)建筑主体结构(梁、柱、墙、地面等)。

  3.2.3装修管理人员应要求施工人员使用指定的电梯、卫生间、出入口。

  3.2.4施工人员如将物品带离管理区域,需到相关部门办理出门手续。

  3.2.5装修中消防系统的变更必须由物管中心指定的专业单位施工。

  3.3施工结束管理

  3.3.1装修管理人员应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验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不合格项。

  3.3.2对因装修中的违规行为而造成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损坏的,应要求施工单位照价赔偿并恢复原状。

  3.3.3装修管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区域进行全面清理,保洁部门应对相关公共区域进行清洁。

  4记录

  4.1《临时用电申请表》(表370-28)

  4.2《装修违章整改通知书》(表370-21)

  4.3《动火许可证》(表3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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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酒店施工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酒店施工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为了保证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以及便于我部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监督,确保此项工程能够安全顺利地按时竣工,针对本酒店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施工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1、所有出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由保安部签发的临时出入证,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让其进入;

  2、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栓内的消防水以及其它的各项消防设施,如确需动用的,应提前知会我部,经我部有关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动用;

  3、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抽烟,大声喧哗、光背、穿拖鞋、随地大小便等行为;

  4、未经本酒店工程部有关负责人的许可,不得随意接驳电源;

  5、所有施工人员只能按照规定的路线进入施工现场,不得擅自进入酒店的营业区域。

  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处罚规定,请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我部有权将视其情节的轻重予以罚款或其它处罚。

篇3:物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区域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 施工现场必须有防火负责人,如防火负责人外出,必须指派其他人员负责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 严禁穿拖鞋或衣杉不整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准光膀子施工,要文明施工。

  □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喧哗打闹,不准在非工作区滞留、闲逛。

  □ 施工人员必须胸前配备保安部核发的出入证,对检查发现无证的施工人员不准施工,一律清离施工现场。

  □ 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不准锁门,以备随时接受保安人员检查。

  □ 移动或改造消防设施必须由工程部指定专业人员进行施工,严禁其它施工单位随意移动、遮挡和拆卸消防设施。

  □ 施工中各种装饰材料要分类码放整齐,留出防火通道,可燃垃圾及时装袋,当日必须清离施工现场。

  □ 使用电动工具要严守操作规程,使用切割机要选择安全地点,防止切割产生火花刮溅引起火灾。使用锯台、刨台产生的刨花和锯末要随时清理。

  □ 装修使用的易燃材料(如:木龙骨、木制灯箱、棉布装饰物等),必须进行防火阻燃处理,装修施工使用的壁纸地毯必须有北京市消防局的防火检测报告。

  □ 施工单位进行油漆或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油漆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和《动火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 电器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

  □ 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照明线应架空铺设,电线的选型应使用双护套线或电缆线,使用200W以上的白炽灯,其灯口应采用陶瓷灯口,且照明灯与可燃物距离必须保持0.5M以上,严禁使用碘钨灯。

  □ 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配电箱应放置在干燥的房间内,箱体必须是不燃材料制成,箱内各种电线接头要安装牢固,并装有漏电保护器,箱体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露天施工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应有防尘、防雨保护。

  □ 施工现场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却因施工需要安装的临时线应选用电缆线或双护套线,用后立即拆除,严禁使用麻花线。

  □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源接线板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接线板不准串联使用,插销与插座相匹配,接线板周围不得有易燃物,严禁将无插销的裸线直接插入座内。

  □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任何电加热等大功率电器设备,禁止超负荷用电,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必须经中心保安部批准和工程部门核准后方可使用。

  □ 每日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后,方可断电离开。

篇4: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一、施工时间:
本小区装修时间:周一~周五8:30-12:00,14:00-18:30;周六日为9:00-12:00,14:00-18:30。其它时间不可加班。如确需延长时间施工的需报管理公司审批同意。


二、施工范围:
所有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管理公司审批范围内的内容进行装修,不可虚报、假报装修内容,不得随意改建、增建,不可凿打楼板、梁、柱、公共墙体和改动总电源等部位,如需要改动必须报管理公司审批同意。


三、空调安装:
请按照本小区设计规划的空调位置安装,由于各幢楼宇设计的标准不是统一的,请购买空调机前量度好空调位的尺寸后再酌情购买,::避免个别空调尺寸和空调机尺寸不合适的情况发生。装修设计时请考虑预留室内空调机位和空调节器连接管的走向布置,不可改变原设计的室外机安装位置和将连接管在外墙横跨、连接(即连接管必须隐蔽在机身后面)。如因室内装修设计而影响空调安装时,住户须按管理公司要求安装。


四、防火安全:
所有材料须用达到防火要求的材料或经过阻燃处理的材料,施工现场不可住宿、煮食和使用明火,电焊等动火作业必须向管理公司申请并按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焊工、电工等政府要求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违反以上防炎安全的单位或个人,管理公司有权对该单位或个人进行没收《装修许可证》、《装修出入证》,停电停工整改取消施工资格等处理。


五、材料运输:
所有超过电梯轿箱高度和宽度的材料不得用电梯装运,沙、石、灰、砖、水泥等散装材料必须用袋包装后运输,并不得堵塞通道、走廊、电梯和长时间堆放在公共部位或阳台。


六、垃圾清理:
垃圾不得堆放在阳台和走廊等公共地方,且必须用袋装清运,清运过程中须用塑料布垫地,保护好电梯等公共设施设备,清运前须准备好运输车辆,不得长时间堆放在路边等公共地方,如有堆放超过12小时以上仍未运走的余泥垃圾,管理公司将另行安排清运,并由施工单位支付清运服务费200元每车/次。


七、人员管理:
业主或施工单位不得使用无证人员,每名装修工人员不论施工时间长短,必须办理装修出入证后才能出入小区(一人一证),并将施工证整齐佩戴在打胸前,接受并配合本小区管理人员的检查。为了安全起见,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或裸露上身出入小区和施工现场,不得在小区内四处游走和在公共地方躺卧,严禁乱扔烟头、垃圾和相关破坏行为。以上事项若有违反者管理公司有权拒绝进入本小区。


八、监督检查:
管理公司每日派人对每个装修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施工时间该闭门作业,减少噪音和污染,但不得将大门反锁,须接受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施工善状况。请各业主、施工单位给予支持和配合。
施工单位负责人:电话:
时间:年 月日

篇5:大学附属医院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大学附属医院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2、基建科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

  3、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书中列出的项目建造师、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开工会议(如项目聘请了监理公司的由监理公司组织开工会议),并且该三人需在施工过程中驻场如需更换上述人员应书面向基建科提出,基建科同意后方可更换。

  4、开工前,在现场附近的醒目位置贴出施工告示。

  5、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6、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7、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8、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二)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9、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工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

  10、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1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负责人的姓名、开工、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如有)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12、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3、施工机构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14、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道,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15、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6、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

  17、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8、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19、环境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

  20、施工材料及设备需符合图纸和清单要求,保证质量。材料及设备进场时施工方需通知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查验,并填写材料进场审查报审表,附上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经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21、验收包括分段验收、工种验收和隐蔽验收等需做好记录办好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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