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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监控管理规程(3)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辖区监控管理规程(三)

  1.机房管理办法

  (1)监控中心管理办法(示例);

  ①管理处列出监视系统摄像头布防的分布数量部位;

  ②按每台录象机配备16盒录象带,所有录象带必须保存两周,严禁差错,调看录象带须经营管理处经理批准;

  ③监控中心内实行保安人员24小时值勤,不得脱岗无人没;

  ④外来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应经管理处同意登记;

  ⑤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保修;

  ⑥当显示屏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班长赶到现场,并做好记录,遇紧急情况按应急预案执行;

  ⑦每天晚上19:00对周界报警的各个防区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故障应立即保修;

  ⑧接消防、周界报警时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班长赶到现场,跟踪处理结果并做好记录,然后将系统重新复位、布防;

  ⑨接业户电子对讲机系统铃响三声之内应答,认真听取要求,用对讲机向班长报告并做好记录;

  ⑩保持监控中心室内清洁

  ⑾负责对讲机、应急电筒的保管、充电、借用手续。

  (2)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示例)

  ①监控中心由保安人员负责24小时监控,由机电人员负责日常维保。保安人员须经培训后方可上机超作;

  ②机放内环境温度应保持在5℃-40℃,墙上挂温度计;

  ③无关人员严禁进入监控中心。若要进入,须经保安主管、设备主管或管理处经理批准,由设备或保安人员陪同进入;,由设备主管同意,管理处经理认可,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进行;

  ④监控中心严禁吸烟、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须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设备主管同意,管理处经理认可,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进行;

  ⑤监控中心消防设施完备,并定期检查;

  ⑥常备应急手电筒及充电式应急照明设施;

  ⑦监控中心内、外保持清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地面、墙壁、门窗、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禁止乱堆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⑧监空中心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元器件、线路严禁随意更改;

  ⑨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进出人员应随手关门;

  ⑩各控制柜、显示屏、信号灯、控制线路等的运作应始终处于有效状态,各类功能标时应明确。

  2.监控设备与录象带管理制度

  (1)对监控设备系统每天上午进行测试和检查,发现异常和故障立即报修,并做记录。

  (2)任何人(包括保安人员)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查看监控录象带的内容。

  (3)录象带保存处要有防潮措施,避免录象带发霉。

  (4)新的录象带录象带启用时应在标记栏上注明开始使用日期;每次录象后,注明录象时间,连续使用24个月更换新带。

  (5)每天擦拭监控设备一次,保持显示屏、录象机等设备清洁。

  3.异常情况处理程序

  (1)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管理处经理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按应急预案进行操作。

  (2)坚守岗位,加强监视继续跟踪,即时向调度室提供事态发展的最新情况。

  (3)立即组织力量,使异常情况控制在萌芽状态之中。

  (4)报告主管部门并协助调查原因,写出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4、监控作业标准

  (5)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监控系统24小时开通,由专人值班,定点监控录像,对可疑情况跟踪监视、同步录像。

  (6)监控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思想集中,严禁脱岗,离岗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服从各级领导指挥,充分发挥监控室作用。密却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对发现情况和处理办法做好详细记录。

  (7)监控保安员在当班期间应认真、准确、如实地填写《中控室设备运行记录表》。当监视屏显示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当班班长。

  (8)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外访者必须做好登记手续。对有事进出机房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设备机房进出登记表》。

  (9)负责对讲机、应急电筒的充电、保管、借用手续。监控室物品保管完好,交接班无差错,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外借。凡外借物品应做好登记,签收工作。

  (10)发现监控设备、室内空调有故障时应及时报修。

  (11)保持监控室的清洁、卫生。

  (12)监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检查标准(示例)见表6-36

  5、监控作业规程

  (1)值班人员要掌握本控制室内系统的简单工作原理、性能和常规的维护保养工作,熟练掌握个系统操作。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却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制柜的运行状态。

  (3)每班对各类信号至少检查一次,确认正常与否,并做好记录。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迅速上报主管或机电人员。

  (4)各操作手柄在正常情况下应处在"自动"位置。每月第一周做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5)当出现火警报警信号时,应立即复位。再次出现报警信号时,立即通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班长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况。

  (6)当电梯监视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应立即通知当值班长和机电人员前去处理。

  (7)从闭路电视上发现可疑情况或各类违法

犯罪活动,应立即通知当值班长前往调查处理。

  (8)按上级要求负责上报消防、保安设施运行状况的各种数据和报表。

  (9)配合机电人员等进行报警系统每季度一次的检查以及每半年一次的消防系统有关试验。

  (10)保证中控室专线报警信息畅通,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中控室专线报警电话。

  (11)值班人员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值班记录。

  (12)绝与本控制室无关人员入内。

  (13)中控室严禁收、录、放电台节目及工作无关的音乐、录象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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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辖区监控室卫生管理制度

  物业辖区监控室卫生管理制度

  1.值班室内的桌面、椅子,操作台媒体有百般进行清洗,保持卫生清洁,值班室内地面由夜班清扫。

  2.每班即使清理废旧物品和垃圾。

  3.私人物品应存放在自己的柜子或公用更衣橱内,监控室内严禁乱放物品。

  4.监控室内不得有存放食品,以防小动物事故。

  5.监控台上的记录本子电话等桌面物品要摆放整齐。

  6.各值班记录等物品放到相应的文件夹中,不得乱放,并应及时清理或存档。

  7.卫生标准为:地面卫生清洁,设备表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旧文件、旧通知及时存档,垃圾及时清理。

篇3:物业消防监控室值班管理制度(7)

  物业消防监控室值班管理制度(七)

  一、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监控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做好设备运转记录;

  二、值班人员在接到消防或监控的报警信号后,在排除误报可能后,应立即做出反应,通知经警和电工现场察看。继续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反应;

  三、对值班时间发生的异常悄况和设备故障情况,值班人员应认真如实的进行记录,不得漏记或做虚假记录;

  四、认真履行每日的监控报警系统的设、撤防工作(晚上设防、早上撤防);

  五、严禁在消防监控中心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工作及活动;

  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中心,严禁查阅录录像带,如工作需要,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并做好登记。值班人员不得私自将录像带供他人查阅;

  七、消防监控设施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发现故障要及时修复,无法当场修复的应及时通知设备安装公司前束处理;

  八、保护消防监控中心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和合理的温湿度。严禁用电话进行聊天和长时间通话,保证报警电话能及时正常接通,确保通道的安全畅通。

篇4:监控中心管理制度(1)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1、监控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小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3、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

  4、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须全神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记录,交班时双方须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

  5、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监控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6、防盗监视系统的贮存器,火灾报警控制器中的报警记录,BA系统的信息记录,门禁、红外防盗系统报警记录等应保存、更新,硬盘信息记录保存三天。

  7、严格监控中心来访人员,人员进出请填写《监控中心人员出入登记表》。

  8、监控中心设备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计算机软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备份,定期清理垃圾文件、修复软件。使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登记,且管理处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监控中心设备。

篇5:大厦小区监控室(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大厦(小区)监控室(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中心控制室(或消防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大厦(小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中控室(消防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2、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悬挂或张贴。

  3、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认真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须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4、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位,中控室(消防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5、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对计真机软件进行备份,定期清理垃圾文件,修复软件。设备密码须报物业部备案。作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登记,且管理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

  6、办理业主装修申请时,管理处须对拟装修部分的火灾报警装置、喷淋装置、弱电装置状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须由业主签字确认,装修造成的系统故障或损坏,须由业主支付系统维修恢复费用。

  7、保持中控室(消防中心)清洁、干净和堆放杂物。

  8、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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