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管制度 导航

住宅小区道路交通车辆管理规定(5)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住宅小区道路交通、车辆管理规定(五)

  1目的:

  通过车辆控制管理,来保障小区的道路保持畅通,从而避免小区内的车辆事故的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小区的规范管理。

  3职责:

  由车库管理人员、保安班长、保安队长负责具体实施。

  4工作程序:

  4.1道路车辆管理的主要内容:

  与保安工作有关的道路车辆管理包括道路管理、交通管理、车辆管理与停车场管理。

  4.1.1道路管理:

  由保安人员进行的道路管理主要是保持道路畅通,并在巡逻中注意发现和纠正破坏道路、堵塞道路、违章使用道路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4.1.2交通管理

  交通管理的任务是正确处理人、车、路的关系,在可能的情况下做到人车分流,保证小区内交通安全、顺畅。交通管理的重点是机动车行车管理,其主要内容如下:

  4.1.2.1建立机动车通行证制度,禁止过境车辆通行;

  4.1.2.2根据小区内道路情况,确定部分道路为单行道,部分交叉路口禁止左转弯;

  4.1.2.3禁止乱停放车辆,尤其在道路两旁。

  4.1.2.4限制车速(5Km/h),确保行人安全。

  4.1.3车辆管理

  车辆管理是指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禁止在小区内乱行、乱停、乱放以防止车辆丢失和人为损坏。

  4.1.3.1机动车管理

  机动车管理是通过落实门岗管理制度和车辆停放规定来实现的。门岗包括停车场门岗和小区大门门岗。对进出的机动车必须坚持验证换证放行制度,对外来车辆要登记。对长期(以月为最短计时单位)停放于小区的车辆,公司与业主/住户签订《车位租赁协议》,确定停车点(地面或地下车库),收取停车费,明确双方责任。

  4.1.3.2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

  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月租车位登记,守车员负责核证放车或凭牌放车。

  4.1.4停车场管理

  停车场分为地面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两大类。

  4.1.4.1场内车位划分要明确,为安全有序地停放车辆,避免乱停乱放现象,停车场内应

  用线框明确划分停车位。停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大车位和小车位。车主必须按类使用车位,需经常停放的车辆,应办理手续有偿使用固定车位,外来车辆和临时停放的车辆有偿使用非固定车位;

  4.1.4.2场内行驶标志要清楚明确,为便于管理,停车场一般只设一个进口和出口,进出口的标志一定要明确,场内行驶路线要用扶栏、标志牌、箭头指示清楚;

  4.1.4.3进出停车场管理要严格,车辆进出停车场要验证发牌,并作登记,驶离停车场时要验证收牌,对外来车辆要计时收费。在车辆进出高峰期间,管理人员还要做好现场的车辆引导、行驶、停放与疏散工作;

  4.1.4.4车辆防盗和防损坏措施要得力,为避免在场内车辆被盗和被撞等事件发生,一方面保安人员要加强对车辆进入的登记与车况的检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一方面要提醒车主在场内要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与安排,缓慢行驶,注意安全,按规定车位停放车辆,离开时锁好车门,调整防盗系统至静音警备状态,随身带走贵重物品。

  4.2与车辆管理有关的作业规程与注意事项

  4.2.1车辆进出小区

  4.2.1.1车辆进入小区

  4.2.1.1.1当发现有车辆需进入小区,驶近挡车器前时,应立即走近汽车,向司机立正行举手礼;使用智能IC卡泊车系统的小区,月租车辆按该系统的说明书操作;

  4.2.1.1.2当司机开启车窗,递上停车卡的同时说:"先生(小姐)请收好停车卡";

  4.2.1.1.3迅速在登记表上准确填写各栏目;

  4.2.1.1.4发卡登记完毕后,应立即将道闸开启放行,并提示行驶路线,若后面有紧跟车辆排队时,应示意其停下,并致歉"对不起,久等了",然后发卡;

  4.2.1.1.5车辆安全进入道口后,方可放下道闸,以确保道闸不损坏车辆;

  4.2.1.1.6当遇到军、警、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车辆要进入时,查证后放行,但应做好记录。

  4.2.1.2车辆离开小区

  4.2.1.2.1小区内车辆到达挡车器前时,应上前立正并说"先生(小姐)您好,请您出示停车卡",并核对车牌号,交换证件;使用智能IC卡泊车系统的小区,月租车辆按该系统的说明书操作,

  4.2.1.2.2进场时间如果没有超过15分钟,开启道闸放行;如果超过15分钟则应按标准收取停车费,并出具发票;收费手续完毕后开启道闸放行,并说"谢谢,请慢走";

  4.2.1.2.3准确进行有关登记;

  4.2.1.2.4若后面有车紧跟,应立即示意停下,放下道闸,并说"对不起,久等了",再按上述规程放行。

  4.2.1.3注意事项

  4.2.1.3.1车辆出入后应放下道闸,以防车辆冲卡;

  4.2.1.3.2放下道闸时应格外小心,防止道闸碰损车辆和行人;

  4.2.1.3.3坚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4.2.2车库工作规程

  4.2.2.1车辆进场。

  4.2.2.1.1当有车辆驶入车库时,应立即开启车档;

  4.2.2.1.2准确迅速地进行必要的登记,特别是车辆外观的记录,并提醒司机车辆外观状态;

  4.2.2.1.3指引车辆缓行,安全地停放在自己的车位上;

  4.2.2.1.4提醒司机关锁车辆门、窗,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在车上,并检查是否漏水漏油。

  4.2.3车辆保管

  4.2.3.1每小时巡视检查一次车辆是否正常,如果有车被损坏、车门未关、车未上锁


、漏油漏水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车主处理并做好记录。未通知到车主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4.2.3.2清点车库内的车辆与记录是否一致;

  4.2.3.3严密注意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上级及时处理。

  4.2.4车辆出场

  4.2.4.1当车辆驶出车库时,应仔细核对出场的车辆和驾驶员;

  4.2.4.2查对无误后,开启车档并做好登记;

  4.2.4.3若对出场车辆和司机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档前面向司机敬礼,再向司机询问核对有关情况;

  4.2.4..4在询问和核对中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机智地应付司机,并用对讲机向上级报告请求帮助。

  4.2.5车辆被盗、被损坏的处理规程

  4.2.5.1当发现停车场里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执勤保安人员应立即通知车主,并报告上级;

  4.2.5.2属撞车事故的,执勤保安人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保护好现场;

  4.2.5.3属楼上抛物砸车事故的,执勤保安人员应立即制止,并通知肇事人对造成的事故进行书面确认;

  4.2.5.4执勤保安人员应认真进行记录,如实写明车辆进场时间、停放地点、发生事故的时间经过以及发现后有关人员的情况;

  4.2.5.5如属车辆在停车场被盗的,执勤保安人员应报上级,由公司确认后协同车主向警方报案;

  4.2.5.6发生被盗或损坏事故后,被保险人双方(车主、停车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4.2.5.7执勤保安人员应配合警方和保险公司作好调查处理工作。

  4.3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

  4.3.1摩托车

  4.3.1.1小区有摩托车的业主/住户到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缴纳月租费用。

  4.3.1.2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对该车的主人姓名、住址、车型、颜色、车牌号、缴款期限等进行详细记录,并复印一份,留原件备查。

  4.3.1.3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将复印表格送一份到保安队。

  4.3.1.4保安队大门岗值班人员依据这份表格,对进出的摩托车进行有效控制,对没有去客户服务中心登记和缴费到期的车,及时知会其主人。

  4.3.2自行车

  4.3.2.1保安队对小区有自行车的业主/住户发放停车铝牌,并知会维修人员在自行车尾镶上相同号码的铝牌。

  4.3.2.2业主/住户去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缴纳月租费。

  4.3.2.3业主/住户进处小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4.3.2.4进入小区时,门岗值班人员根据自行车尾的号码,把相应停车铝牌发给业主/住户。

  4.3.2.5离开小区时,业主/住户把停车铝牌交还给门岗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对照车尾号码,号码相同,予以放行。

编辑:www.pmceo.Com

篇2:物业(保安)管理部车辆管理规定

  物业(保安)管理部车辆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部车辆主要指公司配置用以处置火警专用的消防车及供机动巡逻使用的摩托车。为保证所属车辆能随时参与火警应急与处理突发事件,防止车辆责任事故发生,制定此规定。

  1.专人驾驶管理。消防车由消防中心指定专人驾驶,摩托车由领班或小组带班员驾驶,锁匙均移交。分属中队的摩托车由中队主管负责;

  2.严禁无证驾驶。消防车驾驶员需持准驾B型牌车驾驶证,摩托车驾驶员需持准驾E型车驾驶证;

  3.消防车于车队停车场内指定地方停放;摩托车由使用人负责保管,日常停放应做好防范措施。谁遗失,谁负责;

  4.消防车给油使用油卡。加油时由当日部门值班主管陪同,并于出发前至办公室领取油卡及油箱钥匙,车返后交回。办公室文员做好备案;摩托车给油采用便携式油桶加油,油卡领取与消防车相同,油箱贮存于仓库内,摩托车加油由指定用车人签名,并需消防中队主管现场签名确认;

  5.消防车非战斗原因、演习、处突或执行特殊勤务,月度用油不超过100升;摩托车月用油不超过50升/月;

  6.消防车保养工作由消防队与车队维修场共同完成。消防队负责车辆除尘清洁、擦拭、更换机油类工作;每日晨早班接班启动10分钟,对消防车油料、贮水、电池状态进行检查并记录;确保每周对消防车所有器材如消防服、防烟面具、水袋、枪头、消防斧等检查一次,使消防车随时处于战斗状态;

  7.消防车维修需由车队维修场完成。消防队应及时发现问题,与维修场密切联系,确保消防车正常使用功能;摩托车维修实行报批制,每月月底对拟维修部分向总办提交报告,经批准后予以维修,维修费用不超过100元/台。

篇3:住宅小区车辆管理规定(详细版)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规定(详细版)

  **园物业管理处通字(20**)058号

  尊敬的**园业主/住户:

  1.目的

  为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保障小区机动车辆安全,规范车库管理,保障车位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便于销售及租赁工作并维护其正常使用功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小区

  3.职责

  3.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车库的验收及车位情况的审核,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检查。

  3.2工程部负责对车库的各项设施维护管理。

  3.3物业部负责对已购车位的手续办理、租赁管理及台帐整理的各项工作。

  3.4保安保洁部经理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培训。

  3.5保安员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管理内容

  4.1.1对车位使用情况有详细的记录。

  4.1.2每周不少于一次对车位进行巡查。

  4.1.3记录巡查结果

  4.1.4发现问题通过前台与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解决。

  4.1.5办理停车手续。

  4.2已购车位的办理

  4.2.1客户持购买车位的车位分配单到物业部办理车位入住手续。

  4.2.2由车辆管理员与客户签订停车管理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留存一份),对客户的房号、姓名、联系电话、车位号、车型、车牌号在《车库信息资料表》上进行详细的记录,要求做到一户一档。

  4.2.3车辆管理员在与客户签订完协议后指引客户到收费处缴纳停车管理费用。

  4.2.4入住手续办完后车辆管理员须为客户办理车证发放手续(车证上需证明有效日期、车位号、车牌号),坚持做到一证一车一位。

  4.2.5车证发放手续的办理:车辆管理员在客户缴纳停车管理费用的时候须在台帐处领取新车证并在《车证信息记录表》登记(按车证编号、车位号、房号、姓名、

  使用期限、车型、车牌号、性质、旧证、经办人、收费金额、收费人、办理日期的顺序添写),要求发出新证前将旧证收回,因业主丢失的须由业主书面声明后方可

  发放新证。

  4.2.6车辆管理员在核准客户的手续办完并缴清费用后向客户发放车位锁钥匙,要求在领用表上签字。

  4.2.7车辆管理员须带客户到车位现场,明确车位位置及试用车位锁,如客户不能到现场的可按照客户要求,代为打开车位锁并电话告知。

  4.2.7对于已经办理车位入住手续的客户,二次办理时按4.2.3,4.2.4和4.2.5的办法操作。

  4.3租赁车位的办理

  4.3.1客户根据所需情况选择欲租车位(客户到车辆管理员处提出租车位意向后,车辆管理员在核对客户的身份后通过车位图及车库的实际情况让客户确定欲租车位)。

  4.3.2车辆管理员须提醒客户每次至少缴纳三月以上的车位租金及停车管理费用。

  4.3.3对客户的房号、姓名、联系电话、车位号、车型、车牌号核实后在《车库信息资料表》上进行详细的记录。在登记完成后按4.2.3,4.2.4和4.2.5的办法操作。

  4.3.5车辆管理员在核准客户的手续办完并缴清费用后带客户到车位现场,明确位置及开启车位锁。如客户不能到现场的可按照客户要求,代为打开车位锁并电话告知。

  4.4园区车辆管理

  4.4.1进出园区的车辆一律凭《车辆出入证》及车辆管理卡通行(摩托车严禁进入园区)。

  4.4.2园区地面严禁停放机动车辆,如因特殊需要停放,停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4.4.3外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园区,如因特殊需要进入园区须停放在所访楼宇前,且停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及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外部车辆严禁在园区内过夜停放。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小区过夜停放的,请将车辆停放到幼儿园临时停车库内。(收费价格:每小时两元)

  4.4.4出租车未经允许不得驶入园区内载客,并且不能停在小区出入口阻碍交通。

  4.4.5车辆进入时,小区出入口岗要详实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并发放《车辆管理卡》后方可予以放行(有车证车辆在核对并登记后放行,无需发放《车辆管理卡》。门岗须引导访客去临时停车库,有特殊情况时做必要登记后,发放《车辆管理卡》放行)。

  4.4.6小区内行驶要限速5公里/小时,不得大鸣喇叭及乱停乱放。

  4.4.7园区道路两侧均有明显标识,驰入车辆必须按交通标识行驶,按照保安员要求停放。

  4.4.8小区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可参见《园区交通意外事件处理预案》。

  4.4.9公安,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国家机关部门到小区工作的车辆,经认真核实后可直接通行。

  4.4.10小区内不得维修故障车,若因需要就地维修,维修完后应提醒车主清理周围环境,要求做到场清地清。

  4.4.11停放车辆如出现漏、滴油情况,保安员应立即通知车主清理;若通知不到住户,应立即与值班室联系协助通知


车主,值班室在联系中出现麻烦和资料不全时通过客服前台与车辆管理员取得联系协调解决此事。事毕后保安员告知客服前台联系保洁员进行清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当值班长汇报。

  4.4.12保安员要制止在小区道路内进行试刹车或练习驾驶的行为。

  4.4.13因车主原因造成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当值班长,并经维修专业人员确定损失金额后,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

  4.4.14当车辆行近出入口岗时,出入口保安员应示意车辆减速慢行,手续完善后,示意车辆驶离,并及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中登记。

  4.4.15载物车辆外出应办理《物资放行登记》,经完善全部手续合格后方可离开,拒不办理的严禁放行。

  4.4.16进出车辆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严禁车辆尾随进出小区和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或导致冲岗事故发生。

  4.4.17车流量高峰期应增加岗位人员,加快车辆流通速度,防止大量车辆滞留,并做好标识。

  4.4.18无《车辆管理卡》的车辆驶出园区时,应在询问后与相关的岗位取得联系。情况核准后要求车主出示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并进行人、车、证的核实,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车主签名后方可放行。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安保洁部或上级主管处理。

  5.质量记录和表格

  CRLM-HQ-FW-04-F1 《车证信息记录表》

  CRLM-HQ-FW-04-F2 《车位档案表》

  CRLM-HQ-FW-04-F3 《车库信息资料表》

  **园物业管理处

  此通知长期有效20**年12月7日

篇4:住宅小区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6

  住宅小区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6

  为了保障住户财产的安全和小区治安秩序的稳定,与业主共同创造一个优美的环境,特制定此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1.非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的位置集中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其它地方随意停放;

  2.业主非机动车辆必须停在指定车库一层出口处位置,并由车主做好防盗措施;

  3.非业主机动车辆统一停放在车库出入中外泊车处,由车主自行锁好车锁,物品车辆自行保管;

  4.为了不影响小区环境,破旧自行车一律不得停放在小区内;

  5.摩托车在小区车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统一停放在一层出口处;

  6.非机动车辆停放后,驾驶者不得在停放点逗留

  7.不得在小区内、车场内练习驾驶摩托车,更不得在非机动车辆停放点维修任何车辆;

  8.非机动车辆停放时,车主应听从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并作好安全防护措施,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9.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的,管理处概不负责;

  10.严禁破坏他人车辆,拆取他人车辆零件,一经发现须照价赔偿并移交派出所处理;

  11.如长时间无人使用停在自行车停放点并且占用通道的车辆,管理处将定期清理并作无人认领处理;

  12.非机动车辆停放点为管理处为广大业主提供的免费停车位,请大家爱护相关停放设施。

篇5:花园小区车库车辆管理规定(5)

  花园小区车库车辆管理规定(五)

  一、目的

  加强停车场管理,确保业主车辆停放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车库、露天停车场及其车辆的管理。

  三、职责

  1、车管员负责车库及其停放车辆的安全。

  2、安保部主管负责对车库管理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指正处理,并对车管员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3、安保部主管负责车库管理工作的日常检查,对查出的违纪现象、安全隐患等及时进行处理、报告。

  4、安保部主管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和车库管理的全面监控。

  四、管理规定

  1、对车管员的要求

  (1)车管员必须认真执行本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库良好行车秩序。

  (2)车辆入库时,应认真检查,掌握车主的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楼层、车型、车牌号、座号等,并作好记录。车辆进库后,应引导车主在指定位置停车。确保车辆在车库内排列整齐,不阻塞通道。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隐患,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3)在车库内停车为有偿服务,车管员严格执行收费标准,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做到钱/票相符,日清日结。

  (4)如发现拟入库车辆载存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时应坚决阻止,令其离开,以免发生意外。否则,应立即报告保卫部,情节严重,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5)车管员交接必须认真交接,并详细填写车辆交接班记录表。

  2、车库标识标牌管理

  (1)车库安全标识标牌由所在管理处经理、保卫部经理负责监管、维护,每周对车库(道)标识标牌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标识标牌完好无损。

  (2)车库进出口的停车库标识、行车路线指示、柱网警示线及车位号、禁鸣、减速标识,由车管员每日检查一次,保持标识清洁完好。如有被其他物体遮挡或埋压的标识、已坏、已脱落的标识,应作好登记,及时向管理处报告。

  3、车库消防设施管理

  (1)车管员每日对车库内的灭火器材、自动喷淋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消防设备设施被损坏、遮挡、埋压或有不合格时,应立即与管理处、保卫部联系处理。

  (2)当工程维修人员对车库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时,楼盘保卫队应予以配合。

  (3)管理处每周、保卫部每月应对车库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发现不合格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4、车辆入库操作程序

  (1)车库入口值班人员对进入车库的车辆应严格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让该车辆进入车库:

  A、车辆有明显损伤,未通知驾驶员或车主签字认可或车主拒绝签字;

  B、无牌照,漏油、漏水、带泥;

  C、载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等危险或不明物品;

  D、装有货物,未逐一登记或无法清点清楚。

  E、汽车超高超宽。

  F、三轮车

  (2)经确认可以入库的车辆,入口值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停车登记表》。

  (3)车管员针对不同车辆,按照公司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向驾驶员发放《停车库车辆停车证》或停车票据,同时开启挡车器。

  (4)车管员每天核对票据与金额是否相符。并于17:00时前将当天收取的停车费交给管理处。

  (5)车辆通过入口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放下挡车器。

  (6)车库不准乘客进入,并谢绝参观。

  5、车辆停放、管理

  (1)车库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入库停好后,应请车主关好车窗、调好警备状态,并将车内贵重物品必须带走,不得在车上过夜。

  (3)严禁在场加放燃油、保养或清洗车辆,如必要时,须经车管员同意,并加强安全措施。

  (4)车管员应每小时巡查一次,密切注意库内车辆的安全和停车、行车秩序,防止其乱停乱放、超速行驶或撞坏公司财物。对不按指定车位停放的车辆应劝其立即改正。并在《车库值班记录表》上作好巡逻记录。

  (5)禁止在车库内学车、修车、洗车。

  (6)车管员遇车主不配合时经过耐心劝解无效或因不予配合造成责任事故,可采取适当措施对车辆驾驶员进行控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等待来人处理。

  6、车辆出库操作程序

  (1)车库出口值班人员检查出库车辆驾驶员或车主交回的停车证,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放行,并立即通知所在保卫部。

  A、无停车证;

  B、交回的停车证与停车证存根号码不一致;

  C、交回的停车证与该车辆不相符;

  D、驾车入库的驾驶员出库时,如换开另一辆车出库,无正当理由;

  E、载货车辆所载货物与该车辆的进场登记情况不致;

  F、车库内车辆原驾驶员另派他人前来取车时,无车辆行车证和原停车证,或拒不出示取车人《身份证》进行详细登记者;

  G、不按收费标准交纳停车费。

  (2)检查核对无误后,开启挡车器放行。

  (3)车管员等发现有偷车嫌疑时,对嫌疑人可采取以下措施;

  A、立即通知所在人安保部主管,情节严惩时应通知警方。

  B、记下被盗车辆车牌号、颜色及车型。

  C、记下偷车嫌疑人人数、相貌、服饰及是否持有凶器、车辆行驶方向。

  D、安保人员赶到现场后,应立即控制局面,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阻止,经初步确认后将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E、安保部作好相应治安案件记录。

  (4)车辆驶出后,车库出口值班人员庆立即放下挡车器,并将驶出车辆车号和驶出时间记载于《停车登记表》上。

  7、车辆被盗、被损事件的处理

  (1)当车管员发现训内的车辆被盗或损坏时,应立即通知车主或其驾驶员,并报告保卫部经理。

  (2)如停车、出车时发生车损事故,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受损车主或其驾驶员。

  (3)如因车库内建筑物或施工方抛物砸坏车辆,车管员应立即制止,保护好现场。并通知责任方及相关人员,对造成的车辆被损情况进行确认、赔偿。

  (4)车库内各种车车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实效或损坏时,车管员均应认真填写《车库值班记录表》,如实写明车辆进入时间,车位号,发生事故的经过、时间、责任人及其联系电话等。

  (5)车辆被盗,经保卫部确认后,协同车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6)车辆被盗被损事故发生后,应提醒被保险人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7)保卫队配合所在管理处撰写事故报告。组织事故原因分析、调查,拟定处理方案和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操作程序:

  A、收集事故记录,通知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到场处理。对车辆事故、纠纷的原因进行调查。

  B、根据职责权限对发生的车辆事故纠纷进行妥善处理、调解,并撰写《事故报告》。

  C、调解无效应立即上报公司领导或当地公安机关。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