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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消防管理规程(10)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消防管理规程(十)

  1、目的

  确保所辖物业内人员及物业安全,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物业的消防管理。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为公司防火第一责任人,负责不定期检查、指导公司消防管理工作,决定消防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的处理。

  3.2公司安全法务部经理负责定期对项目消防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3.3物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安排并检查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决定秩序维护主管报告的消防问题的处理。

  3.4秩序维护主管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4、程序

  4.1巡视检查

  4.1.1巡视检查的内容

  4.1.1.1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4.1.1.2消防器材是否已按要求配备;

  4.1.1.3消防箱内水枪、水带是否完好;

  4.1.1.4消防水源是否满足要求;

  4.1.1.5电源线是否按要求套保护管;

  4.1.1.6危险品存放是否安全;

  4.1.1.7室内装修是否报批;

  4.1.1.8烟感、喷淋是否完好;

  4.1.1.9其他应检查的项目。

  4.1.2秩序维护主管每月对项目至少巡视检查一次,并做《消防巡视记录》。

  4.1.3必要时,秩序维护主管可请求有关人员共同巡视。

  4.1.4如有下列情况,秩序维护主管应增加巡视次数:

  4.1.4.1扑灭火灾后的现场;

  4.1.4.2在动火作业的前后;

  4.1.4.3秩序维护主管判断为应重点防范的位置。

  4.1.5秩序维护主管就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下列处理决定,并在《消防巡视记录》上记录处理情况:

  4.1.5.1需增加、改造及维修公用消防设施的,应及时报告物业服务中心处理;

  4.1.5.2对未经批准进行装修的,按《业主违规事件处理规程》处理;

  4.1.5.3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求业主限期整改;

  4.1.5.4对自行处理有困难的,报告物业服务中心主任。

  4.1.6秩序维护主管的巡视记录应于次月5日前交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审阅。

  4.1.7物业服务中心主任阅批秩序维护主管每月的巡视记录并抽查消防管理情况,必要时,运用统计技术对巡视结果进行分析,对秩序维护主管报告的问题报告公司总经理决定处理措施,对经常发生的问题,按《改进控制程序》采取进一步措施。

  4.1.8公司安全法务部每月至少四次到**项目检查、指导消防管理工作,并随时应秩序维护主管要求会同进行消防巡视检查。

  4.1.9公司安全法务部经理对消防管理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和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报告的重大问题决定处理措施,形成工作纪要。

  4.1.10公司安全法务部经理决定的处理措施由物业服务中心主任自行或指定秩序维护主管执行。措施执行人应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并向公司安全法务部经理汇报。

  4.2义务消防队的建立

  4.2.1秩序维护主管在业主中考虑适宜的人员,并征求其同意后列入《义务消防队员名单》,并记录其电话、住址和其他联系方法。

  4.2.2秩序维护主管每年至少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4.3消防宣传

  秩序维护主管可通过下列方式,对业主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和宣传,该宣传应保持每年至少一次:

  4.3.1在宣传栏内,张贴有关消防及逃生常识;

  4.3.2组织消防常识竞赛;

  4.3.3有奖问卷;

  4.3.4其他方式。

  4.4火警处理

  4.4.1火警发生时秩序维护主管、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或任何其他发现情况的人员,均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4.4.2应急措施可采用:

  4.4.2.1必要时,拔打火警电话"119";

  4.4.2.2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

  4.4.2.3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其他人员抢险、救灾;

  4.4.2.4其他有效措施。

  4.4.3.5火情发生时,秩序维护主管或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公司安全法务部经理。

  4.4.4秩序维护主管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的善后工作,并按《改进控制程序》采取进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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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投资广场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员工绩效考评规程

  1.0 目的

  规范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考评员工的德、绩、能、勤。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

  3.0 职责

  3.1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安全员、消防员的周检工作。

  3.2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班组长、安全员、消防员的周检工作。

  3.3物业部分管经理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班组长、安全员、消防员的月检,主管的周检工作。

  3.4公司分管经理(主管)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主管的月检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安全处员工的工作标准

  4.1.1固定岗安全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安全处《封闭广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4.1.2巡逻岗安全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安全处《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交通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4.1.3安全员(治安应急分队安全员)在每日工作交接班时,必须依照《安全处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交接班。

  4.1.4停车场安全员(车管员)每日当值工作必须符合安全处《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4.1.5当广场发生突发事件时,安全处《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中要求参与工作的安全处员工,必须依规程尽职尽责。

  4.1.6安全员(治安应急分队安全员)的内务、作息标准应当达到安全处《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

  4.1.7安全员(治安应急分队安全员)每日当值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应符合《物业部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

  4.1.8安全员(治安应急分队安全员)在使用警用器械、机动车时应严格遵守安全处《保安巡逻机动车保养、维修、使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

  4.1.9安全处干部的产生应符合《保安、消防干部竞争上岗标准作业规程》的程序和考核要求。

  4.1.10安全处员工必须按《安全处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参加培训和达到培训要求。培训合格后上岗。

  4.1.11安全处各级干部均应按上述各项标准作业规程履行自己的职责、符合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1.12安全处各级员工除应严格按安全处的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外,还需严格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2消防员的工作标准

  4.2.1消防管理中心监控室消防员每日当值工作应严格执行《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

  4.2.2消防管理中心全体员工在日常消防检察、监管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防火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

  4.2.3消防管理中心全体员工在工作中使用消防器材时应符合《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保安巡逻机动车使用、保养、维修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要求。

  4.2.4消防管理中心全体员工在组织消防演习时应严格执行《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和《灭火预案标准作业规程》。

  4.2.5消防管理中心全体员工必须定时参加相关知识培训,达到《消防培训实施标准作业》的要求。

  4.2.6消防管理中心员工的内务作息应当符合《安全员、消防员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2.7消防管理中心员工当值时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必须符合《物业部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2.8消防管理中心员工在参加干部竞争上岗时应严格按照《保安、消防干部竞争上岗标准作业规程》进行竞争。

  4.2.9消防管理中心各级干部均应严格执行所有消防管理中心标准作业规程,克尽职守,达到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

  4.2.10消防管理中心全体员工除应按消防管理中心各个标准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外,还需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

  4.3考评评分结构

  4.3.1绩效考评由日检、周检、抽检内审、管理评审构成,各种检查考评的要求详见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3.2安全员绩效考评的日检、周检、抽检评分均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

  a) 岗位工作质量(满分20分);

  b) 交班质量(满分10分);

  c) 培训质量(满分10分);

  d) 内务质量(满分10分);

  e) 工具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质量(满分10分);

  f) 服务质量(满分20分);

  g) 执行其他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h) 其他质量(满分10分);

  4.3.3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员绩效考评的日检、周检、月检、抽检评分均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为:

  a) 岗位工作质量(满分30分);

  b) 培训质量(满分10分);

  c) 内务质量(满分10分);

  d) 工具设备使用/运行、保养、维修质量(满分10分);

  e) 服务质量(满分10分);

  f) 执行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g

) 其他质量(满分10分);

  4.3.4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副主管、班组长绩效考评的周检、月检、抽检评分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为:

  a) 岗位工作标准作业规程的执行质量(满分10分);

  b) 培训质量(满分10分);

  c) 自身工作技能(满分10分);

  d) 服务质量(满分10分);

  e) 工作效果(满分10分);

  f) 工作责任心质量(满分10分);

  g) 处事公正性质量(满分10分);

  h) 遵守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i) 团结配合质量(满分10分);

  j) 道德水准(满分10分);

  4.4绩效考评扣分细则

  4.4.1安全员考评扣分细则:

  a) 岗位工作质量考评扣分细则:--"固定岗安全员".每次检查发现不符合《封闭广场物品、人员出入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发现一项一般不违规扣减该象评分1-2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的严重违规,每发现一项扣减该项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6-20分。扣完为止;--"治安应急分队巡逻安全员".每次检查发现不符合《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该项1-2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的;每发现一项扣减该项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该项6-20分。扣完为止;

  b) 安全员交接班违反《安全处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发现一项,一般违规 扣减"交接班质量"项目5-10分。扣完为止;

  c) 安全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不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工作的,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5-10分。扣完为止;

  d) 安全员内务不符合《安全员、消防员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e) 安全员在使用保安装备、器械时违反《保安巡逻机动车保养、维修、使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2-3分;引起不量后果的,视情况对应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f) 安全处员工在竞选干部时,必须遵守《保安、消防干部竞争上岗标准作业规程》,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岗位工作质量"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岗位工作质量"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岗位工作质量"项目4-10分。扣完;

  g) 安全员必须按《安全处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要求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h) 安全员当值时违反《物业部员工服务标准作业规程》,言行举止、仪容仪表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5-20分。扣完为止;

  i) 安全员除应按本部门标准作业规程工作外,还应同时严格按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工作,否则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4.4.2消防员扣分细则

  a) 岗位工作质量扣分细则:消防管理中心监控室消防员当值工作时违反《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防火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灭火预案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作业,扣减对应评分项目1-2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每发现一项扣减对应评分项目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评分项目6-20分。扣完为止;

  b) 消防员不按《消防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参加和进行消防培训或达不到培训要求,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作业,扣减对应评分项目0.5-1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每发现一项扣减对应评分项目2-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评分项目5-10分。扣完为止;

  c) 消防员违反《安全员、消防员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达不到内务要求标准的,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作业,扣减对应评分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评分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d) 消防员在工作中使用消防器材时违反《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治安巡逻机动车保养、维修、使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作业,扣减对应评分项目0.5-1;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每发现一项扣减对应评分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评分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e) 消防员当值时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不符合《物业部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作业,扣减对应评分项目1-2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每发现一项扣减对应评分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评分项目5-20分。扣完为止;

  f) 消防员除应本部门标准作业规程工作外,还应同时应严格按公司其他相关规程工作,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作业,扣减对应评分项目0.5-1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每发现一项扣减对应评分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评分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4.4.3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副主管、班组长绩效考评扣分细则:

  a) 严格按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各个标准作业规程中的规定的操作要领、程序作业,组织、监控/检查工作,每项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评分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评分项目5-10分。同时应判断发生违规的主观因素。属培训未达标造成的,在检查表"培训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自身工作技能、素质低造成的,在检查表"工作技能"栏目内同时扣分;属工作责任心不够造成的,在检查表"责任心"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处事偏差,有失公正造成的,在检查表"公正处事"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团结不力、配合不畅造成的,在"团结配合"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道德水准有失造成的,在"道德水准"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如同时数项违规,应在违规的所有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直至对应项目分值扣完为止(一般扣减1-

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b) 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副主管、班组长当值时仪容仪表、言行举止达不到《物业部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违规扣减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10分。并同时按本款a)项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观因素,在相应栏目内同时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c) 保安、消防主管、副主管、班组长组织安排、监督、检查不力,员工工作或本部门、本班组工作效果达不到各个相关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10分并同时按本款a)项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观因素,在相应栏目内同时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d) 不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视程度在"相关规程"栏目内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违规扣减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10分);并同时按本款a)项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观因素,在相应栏目内同时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程度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4.4.4一般违规、一般程度、一般情况是指偶发性的,因粗心大意引起的发。或因记录签名不清、不合要求或有一定的客观因素(需经确认)造成的轻微程度不合格。严重违规、严重程度是指明知故犯引起的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是指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实际损害、恶劣影响或引起其他工作质量受到连带影响的结果。

  4.4.5"其他"栏目是为本公司相关作业规程所包括,或超出本规程4.4.1/4.4.2和4.4.3所列处的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所设置,如果未发生或未出现,该栏目考评时应当给出满分10分。

  4.4.6检查、考评时,如出现《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中所列明的应受嘉奖事件,则应视情节在正常考评完毕在总分中追加1-20分(但总分不超过100分),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对受考人进行奖励。

  4.4.7奖评时受考人的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触犯《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所列出的必须加以惩处的情形,则除在考评检查表相应栏目内扣完相应分值外,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对受考人追加处罚。

  4.5扣分细则的解释权在公司品质部

  5.0记录

  5.1《安全员工作日检、周检、月检、抽检考评表》

  5.2《消防员工作日检、周检、月检、抽检考评表》

  5.3《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主副主管、班组长日检、周检、月检、抽检考评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绩效考评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安全处所有标准作业规程》

  6.3《公司所有标准作业规程》

  6.4《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

  6.5《员工工资、福利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篇3:消防管理作业规程样本

  1.目的

  规范小区、写字楼、学校、足球基地的消防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业主的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的消防管理工作。

  3.职责

  3.1 保安部经理助理负责对辖区保安员的消防培训、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和抽查。

  3.2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全面负责辖区保安员的消防培训、消防安全及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3 保安员负责辖区日常消防安全及设施设备、器材的巡查工作。

  4.作业规程

  4.1 消防安全的管理

  4.1.1 保安员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制度。

  4.1.2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

  4.1.3 保安员应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辖区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懂得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会管会用辖区的消防器材,会报火警"119"。

  4.1.4 任何人都不准随意挪用、移动、损坏消防器材和堵塞消防通道。

  4.1.5 辖区的消防器材、标识应保证完好无损。

  4.1.6 保安员在日常的巡查中,应密切关注辖区的消防安全情况、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完好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排除或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4.1.7 当发现(生)火灾时,保安员应保持冷静,迅速查明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4.2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检查

  4.2.1 保安队(安保部)应建立辖区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台帐。

  4.2.2 由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实施对消火栓设备的月检工作:

  a)::消火栓的油漆是否脱落及清洁;

  b)消火栓(箱)的编号或标识是否完好;

  c)消火栓是否锈蚀,接头处能否和消防扳手匹配使用;

  d)消火栓上的螺丝有否松动,消火栓帽能否灵活开启;

  e)消火栓能否正常出水及使用;

  f)消防水泵能否正常启动;

  g)消火栓1..5米范围内有否堆放物品或被填埋;

  h)水带、枪头的数量能否和消火栓的数量配套;

  i)水带、枪头是否完好无破损。

  4.2.3 由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实施对灭火器的月检工作。

  工作内容包含:

  a)灭火器是否按规定位置摆放并编号;

  b)灭火器的油漆是否完好并清洁;

  c)灭火器是否处在有效使用期内;

  d)灭火器的工作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e)灭火器的压把、喷口(喷管)是否完好无损。

  4.2.4 由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实施对应急照明系统的月检工作:

  a)应急照明灯能否正常使用;

  b)疏散指示灯能否正常使用,疏散指示方向是否准确。

  4.2.5 由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实施对消控设备的季检工作:

  a)手动报警装置能否正常工作;

  b)应急广播能否正常工作;

  c)排烟阀、送风阀

篇4:NX花园消防管理规程


1.0目的
1.1本指导书规定了消防管理要求,确保小区防火安全。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怡翠花园消防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为怡翠花园的防火责任人、灭火总指挥。
3.2各专业组(队)长为本组责任范围内的防火责任人。
3.3管理处每一位员工应把预防火灾视作自己的义务和日常职责。
3.4保安队负责辖区内日常消防器材管理工作。
3.5工程组负责辖区内消防设备的管理工作。

4.0工作程序

4.1保安队和工程组负责辖区内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日常检查工作,检查结果的记录按《服务检验规程》执行。
4.1.1工程组和保安员定期对小区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进行维修保养,具体按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和保养规程执行。
4.1.2检查内容:
a)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b)仓库内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c)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情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施是否完好,有无乱拉电线情况。
d)使用多种可燃、易爆油类是否符合操作要求,以及残油、气的处理情况。
e)动火作业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焊工操作是否达到“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f)门卫对出入物品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是否把关。
g)园林绿化养护打药后,是否有警示标识。
h)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情况。

4.2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装修、维修等一切动火作业,均应向怡翠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必须做到“八不、四要、一清”,动火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而引起火灾。
4.2.1动火前“八不”:
a)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b)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c)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d)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经洗刷干净、排尽残有油质的不动火。
e)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的不动火。
f)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g)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h)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不动火。
4.2.2动火中“四要”:
a)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坚守岗位。
b)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c)发生火灾燃炸事故时,要及时处理。
d)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2.3动火后的“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然后才离开现场。

4.3拨打“119”电话报警的步骤
a)拿起话筒拨“119”号键,直至听到对方回话。
b)准确讲清起火单位名称、所在位置,要详细讲明本小区的苑、座、房号。
c)讲清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大小、火场面积。
d)讲清起火单位属多层住宅(在几栋几号),还是属于高层建筑(在几层);
e)讲清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号码,以便随时联系;
f)如需安排接消防车要讲清楚接车地点,地点应在起火附近易找的地方或标志性建筑旁。

4.4消防监控指挥中心管理规定
怡翠花园的监控中心为小区消防监控指挥中心,按《监控中心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轮值、管理。值班人员应做到:
a)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室,每班做好情况记录;
b)每班检查消防系统是否正常;
c)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查信号真伪情况;
d)监控中心内禁止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e)监控中心内的电话属于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响消防联络。

5.0应用文件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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