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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工作规范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27

  1.目的

  规范治安工作,确保园区公共秩序稳定及人身财产安全。

  2.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管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本辖区内的治安工作。

  3.职责

  3.1 保安部工作人员负责本规范的实施。

  4.工作内容

  4.1 小区封闭式管理

  4.1.1 小区有明显出入口的地方应安排固定岗位24小时值勤。

  4.1.2 独立小区在管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含15万平方米)出入口不得超过2人。

  4.1.3 独立小区在管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50万平方米以内的出入口不得超过3人。

  4.2 小区封闭式管理要求

  4.2.1 对进出园区的业主、外来人员须严格实行刷卡或登记制度。

  4.2.2 小区居住人员按正常刷卡进入园区,如所持IC卡过期,应及时办理延时或补办手续,同时保安值班人员应做好登记。

  4.2.3 业主未办或未携带IC卡,凭身份证、住户卡或所报姓名、房号经核实后一并放行。

  4.2.4 政府、新闻媒体工作人员、水电、邮政及其他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凭工作证进入园区。

  4.3 门岗值班

  4.3.1 全天分三班轮值,每八小时为一班。

  4.3.2 门岗值勤人员接待来访人员时,要询问清楚来访人员的目的之后,通过对讲门铃核实来访人员的真实身份,确认来访人员身份属实,须让来访人员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方可进入小区。门岗值勤人员对三无人员或衣冠不整,坚决拒绝进入小区。

  4.3.3 门岗值勤人员控制客户携带无证宠物进入小区,制止推销散发传单人员入内。

  4.3.4 门岗值勤人员对施工或装修人员凭装修证进入小区。

  4.3.5 门岗值勤人员对搬出物品与客服部所开出的物品放行条所列内容不符时,且强行搬出的,保安员必须进一步核查,截留可疑物品及人员,报公安机关处理。

  4.3.7 门岗值勤人员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各项准备工作。

  4.4 形象岗值班

  4.4.1 每1小时换岗一次, 着装整齐、站姿端正, 值班期间不允许同周围人交谈。

  4.4.2 形象岗值勤人员对出入小区的车辆要敬礼、致意。

  4.4.3 形象岗值班期间要按照《军训标准》中“立正”的动作要领保持良好的保安形象,不准左顾右盼,禁止私自下岗,严格按照交接班要求换岗。

  4.5 道路治安

  4.5.1 各路段拐弯处或路口交叉处设置岗位,有岗亭,在岗亭内或岗亭所管辖区域内巡查;无岗亭,值勤人员应在指定的位置值班,每隔二个小时值勤人员互相调换岗位轮值。

  4.5.2 全天分三班轮值,每八小时为一班。

  4.5.3 值勤人员应熟悉区域内各类设备、设施、执勤等物品的放置,对于乱堆放、乱丢弃垃圾、占用绿化用地、乱贴、乱挂、乱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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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消防管理工作规范

  1.0 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的发生。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管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的消防管理工作。

  3.0 职责

  3.1 保安部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管理,以及火灾的处理。

  3.2 工程维护部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与补充。

  4.0工作内容

  4.1 设备设施检查

  4.1.1 消防主管(专职消防员,下同)

  4.1.1.1 消防主管必须清楚地知晓园区的消防配置情况,填写园区《消防设备清单》。

  4.1.1.2 每周不得少于二次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4.1.1.3 必须每月26日定期抽查防火责任人对管辖区域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情况。

  4.1.1.4 三个月开箱检查一次,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整齐有无缺损情况,如有损坏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在《园区公共设施报修记录表》上予以登记。

  4.1.1.5 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对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且督导防火负责人进行检查;检查防火门有无损坏,闭门器能否正常使用;检查应急灯能否正常照明;检查电池能否自动充、放电;检查消火栓门有无破损,消火栓出口压力应定期检查测试;严格清除死角内堆放的一切易然易爆物品;检查手动报警、警铃、弹簧是否松动,安全出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是否有损坏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在《园区公共设施报修记录表》予以详细记录,并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消防员跟进。

  4.1.1.6 对楼梯间、走道、电梯口堆放的任何物品及停放单车,清除并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4.1.1.7 每月应对消火栓内水带、水枪、消防卷盘是否齐全进行检查。若设施齐全则在消防栓门缝上贴好封条,并在《消防器材月检查表》上予以详细登记。

  4.1.1.8 每月对小区内所有商铺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防检查,并在《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予以详细登记;若商铺存在消防隐患,必须填写《消防整改通知书》发给档主,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4.1.1.9 消防报警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由消防中心值班人员负责记录,填写在《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表上。

  4.1.2 防火责任人

  4.1.2.1 防火负责人主要负责楼宇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

  4.1.2.2 防火责任人由各中队队长推荐,经部门综合考评与审核,由部门负责人发放《防火责任人任命书》登记表,并交送于保安部一份留作存档、备案。

  4.1.2.3 防火责任人必须于每月的10日、24日前将检查结果上报消防主管,对存在隐患必须填写《消防整改通知书》报给相关部门处理::,在三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4.1.2.4 防火责任人每月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进行一次检查,并仔细填写《消防器材月检查表》交消防主管,若发现消火栓上的封条被撕应检查器材箱内的设备完好情况并及时补贴。

  4.1.2.5 防火责任人应每月不得少于2次对防火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管理消防器材并将检查情况进行统计,按月填写《商铺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每月26日前将《商铺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交工程维护部。

  4.2 动火管理

  4.2.1 因施工需要动火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在动火前到工程维护部办理临时动火作业申请手续,经批准后发放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后方能动火,动火时必须通知消防中心派监督员,监督员确定安全后方可动火。

  4.2.2 施工单位在动火前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要指定责任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动火时发现不安全苗头应立即停止动火;发生

篇3:小区保安服务规范

  1.0目的

  进一步规范保安服务工作,制订完善的保安管理制度,使保安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提高保安服务工作质量,保障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丽江花园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及保安员队伍建设。

  3.0职责

  3.1保安部负责对丽江花园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及保安员队伍建设工作的统筹、督导。

  3.2各管理处负责对本区域内的治安防范/交通/消防管理工作的实施及保安员队伍的建设。

  3.3资源部负责对保安员工档案的管理。

  4.0内容

  4.1车辆管理规范按照《车辆管理作业指导书》、《小区交通管理规定及《停车场管理规定》执行。

  4.2突发事件的处理规范按照《紧急情况处理作业指导书》执行。

  4.3对讲机使用规范按照《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4.4治安管理规范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4.4.1住户物品搬出、搬入管理规定。

  4.4.2机动巡逻管理规定。

  4.4.3监控中心管理规定。

  4.4.4小区治安管理规定

  4.5消防管理规范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4.5.1小区消防管理规定。

  4.5.2消防监控作业指导书。

  4.5.3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4.5.4防火安全三级管理检查制度。

  4.6保安员队伍建设规范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4.6.1员工手册。

  4.6.2保安员、屋村管理员培训规定。

  4.6.3保安员、屋村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4.6.4保安员、屋村管理员工作要求及内容。

  4.6.5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4.6.6保安管理员处理问题的原则和方法。

  5.0 相关文件:

  1、车辆管理作业指导书

  2、紧急情况作业指导书

  3、住户物品搬出、搬入管理规定

  4、机动巡逻管理规定

  5、监控中心管理规定

  6、消防监控作业指导书

  7、小区消防管理规定

  8、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9、防火安全三级管理检查制度

  10、保安员、屋村管理员培训规定

  11、保安员、屋村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2、保安员、屋村管理员工作要求及内容

  13、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14、员工

篇4:物业治安管理规定

  一、丽江花园小区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制度,固定岗、巡逻岗相结合,实施综合治安管理。

  二、大件或贵重的物品搬出小区,须由业主或业主书面委托人到管理处办理放行手续才可放行。

  三、小区内严禁一切非法或危险活动,不准在小区内进行卖淫、嫖娼、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打架、斗殴、滋扰、煽动闹事,违者将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进入小区。

  五、严禁堵塞消防通道、楼梯、出口,不得在阳台堆放杂物。

  六、严禁无故使用消防栓、消防带、消防用水。

  七、严禁在小区内饲养狗及其它动物类宠物,要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八、严禁在世走廊、通道、公园、河堤等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倒污物、垃圾,不得向楼下丢弃物品。

  九、不准在小区内散发、张贴各种广告、传单等。

  十、凡进入小区施工的单位、个人,必须有管理处核发的出入证才可出入小区,在小区过夜的要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来访客人必须经住户确认同意,并登记才可进入。

  十一、业主/住户外出时要妥善收管好贵重物品,并锁好门窗,不要将大楼密码告知他人,进入大楼要注意尾随的陌生人,不给犯罪分分子可乘之机。

  十二、严格执行《暂住人员管理规定》,自觉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手续。

  十三、严格遵守小区有关公约,发杨主人翁精神,互相监督,发现可疑人员请知会附近岗位的保安员或致电各管理处,共同搞好小区的治安工作。

篇5:消防器材操作规范

  1.0目的

  1.1本指导书规定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水枪(水带)的操作规范,以指导义务消防队员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培训义务消防队员,使其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3.0职责

  3.1义务消防队员按本指导书规定操作灭火器材。

  3.2保安部经理负责指导使用消防器材的培训。

  3.3保安队长负责组织义务消防队员的培训。

  4.0工作规程

  4. 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使用规范

  4.1.1灭火操作

  a)手提式灭火器,先将灭火器上、下翻转几次,将干粉筒内的干粉抖松;

  b)扯去铅封,拨出保险销,立于离着火点的有效距离处;

  c)手握胶管,将喷嘴成45°对准火焰根部,按压使干粉喷出,适当左右摆动喷嘴,使喷嘴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前推移;

  d)如遇到多处明火,可移动位置喷射施火点,直到火焰完全熄灭,不留明火为止,以免复燃;

  e)灭火后,抬起灭火器压把,即停止喷射。

  4.1.2注意事项

  a)灭火后,不可冲击液面,以防飞溅;

  b)灭火器一经开启后,不能保存,要重新灌气、装粉后才能保证使用;

  c)使用时若遇干粉喷不出情况,应慢慢拧松盖,让气粉喷出;

  d)灭火时,应站在风向的上方。

  4.2消防水枪(水带)操作规范

  4.2.1灭火操作

  a)打开消防栓门,取出水带,水枪;

  b)检查水带及接口是否良好,如有破损严禁使用;

  c)向火场方向铺设水带,避免扭折;

  d)将水带靠近消防栓端与消防栓连接,连接时将连接扣准确插入滑槽,按顺时针方向拧紧;

  e)将水带另一端与水枪连接(连接程序与消防栓连接相同);

  f)连接完毕至少2人握紧水枪,对准火场(勿对人,防止高压水伤人);

  g)缓慢打开消防栓阀门至最大,对准火场根部进行灭火。

  4.2.2使用与维护要求

  a)使用和存放时,应避免摔、撞和重压,以防变形而装拆困难;

  b)连接之前,应认真检查滑槽和密封部位,若有污泥和沙粒等杂质须及时清除,以防装拆困难,密封不良;

  c)存放时注意避免与酸、碱等化学药品接触,以防金属件腐蚀和橡胶密封圈变质。

  4.2.3注意事项

  a)用消防栓灭火至少3人,2人握水枪,1人开阀;

  b)防止水枪与水带,水带与阀门脱开,造成高压水伤人;

  c)使用消防栓应先检查是否断电,断电后方可进行施救;

  d)使用消防栓救人,尽量避免消防水流向电梯厅。

  4.3 灭火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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