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大厦设备报废规程
小区、大厦设备报废规程
1目的
为加强设备报废管理,特定此规程。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小区/大厦共用设备及公司所有设备报废的控制。
3职责
3.1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提出设备报废申请。
3.2设备部门负责对报废设备的确认。
3.3财务部负责设备报废的审核及相关账务的处理。
4控制要求
4.1设备报废的条件
4.1.1设备报废必须符合一定条件
a)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报废:
--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已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
--无法修复的设备;
--业主大会决定更换的,所有权属于业主的设备。
b)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考虑报废:
--设备有形磨损严重,修理费接近或超过原设备价值;
--设备技术陈旧落后,无形磨损严重,运行效果很差;
--因受自然灾害或事故损坏,修理费接近或超过原设备价值;
--设备屡屡发生故障或事故,存在较严重的不安全因素,且在经济上不宜大修或改造;
--已停用一年以上无使用价值的设备;
--业主委员会建议进行更换的。
4.2设备报废程序
4.2.1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设备报废的具体原由及其处理意见,并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报设备管理部门。
4.2.2工程技术部负责进行技术鉴定,确认符合设备报废条件后,在"设备报废申请单"签署意见,转财务部进行审核。
4.2.3财务部进行审核,确认报废设备的相关手续符合财务规定,在"设备报废申请单"签署意见,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将该设备报废处理。
4.2.4如报废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业主,还需经过业主委员会批准。
4.3报废设备的处理
4.3.1出售。
4.3.2对设备进行拆解,可用零部件可作为备件进行保存,无用部件作废品处理。
4.3.3自有设备的处理资金交财务部作设备残值处理。
4.3.4所有权为业主设备的处理资金作为维修基金使用。
4.4报废设备的销账
4.4.1财务部凭"设备报废申请单"注销设备资产、固定资产明细账或低值易耗品财产保管卡。
4.4.2工程技术部凭"设备报废申请单"注销设备登记卡和系统设备台帐。
4.4.3使用部门凭"设备报废申请单"注销部门分台帐。
5相关文件
《设施设备综合控制程序》
6记录
设备报废申请单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保安部设备维修报废制度
保安部设备维修报废制度
保安用品是指保安人员的服饰、警棍、对讲系统以及车辆人员监控系统等广义的全称,保安用品的维护和报废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批准。
1、保安人员服饰必须保持清洁,被褥必须定期清洗,保安宿舍应该严格按照军队标准进行考核。
2、保安所用的随身工具如:对讲机、电筒、警棍每天要进行清洁擦试,保安人员休息要将服饰挂在干燥的衣柜中,警棍、对讲系统、电筒摆放有序,不可放在潮湿或爆晒的环境中。
3、使用对讲机、智能安防系统前必须经过认真学习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4、监控系统和对讲系统以及其它智能化安防系统要定时(半年进行一次专业维护)并对维护过程进行记录,掌握系统的易耗配件并对这些易耗配件进行提前预买,防止系统出现运行混乱或不运行的情况。
5、对易耗物品如对讲机电池、警棍及其它易耗品无法使用时,应向部门后勤人员进行报废登记,经上级领导审批后方可领用新品使用。
6、监控系统、智能安防系统以及时对讲系统工作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直接领导汇报(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汇报的同时进行厂家联系并与检查如:产品本身问题请厂家进行自理如属人为造成的异常情况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处罚。
请我部门员工遵照上述制度进行用品的维护和使用,以保证设备长期、稳定使用。尽可能减小人为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损耗。
**物业管理部·保安部
篇3:研究所处理报废设备通知
研究所处理报废设备的通知
zz研究所现对外处理退库报废仪器设备,采取竞争报价方式,电话预约看货时间。
1、本次拍卖时限:20**年5月9日(周五)至20**年5月14日(周三)16时止(四个工作日)。
2、双方到现场验看标的物,买方如有投标意向,现场提交报价单,并到所财务处预交定金伍千元整。
3、由所内仪器设备处置小组对闲置退库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出具鉴定结果,进行评标(如全部买家出价低于甲方底价,此次竞价按废标处理)。
4、竞拍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未中标者到财务处取回定金。
5、中标者(买方)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处办理交款、签订购买协议等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金属所不返还定金。
联系电话:2******
联 系 人:z
篇4:学校回收报废设备通知
学校关于回收报废设备的通知
根据仪器设备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资产处已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废设备的申报和审批工作,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机管[20**]27号文件要求,经与沈阳秋实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省指定单位)协商,定于10月11日和10月14日对我校报废设备进行上门回收,请有关单位(见附表)提前做好准备。
资产管理处
20**年10月10日
附表:
单位名称
台数
篇5:第二医院医疗设备报废报损制度
第二医院医疗设备报废报损制度
一、凡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不能用于临床使用,应予以报废。
二、申请报废的医疗设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经设备管理部门登记造册,逐一填写“报废医疗设备申请表”;由相关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设备主管提出调剂报废意见;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万元以上医疗设备的报废,按各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申报。
四、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除按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对于可供家用的设备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五、待报废医疗设备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六、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并交主管部门处理。
七、已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在处理后,应及时办理财务销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