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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园区施工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园区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园区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园区内部秩序和正常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园区内的产权所有者向施工单位发包的任何装修改造、设备安装等项工程。园区所属的其他工程亦可参照本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 在办理完入驻手续后,小范围施工可向客户服务部申领并填写施工申请表。客户服务部在对相关手续和资料审核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第四条 客户服务部将改造项目施工申请表和施工方案送至工程部,由工程部专业人员审阅施工方案及相关专业图纸,并提出参考意见。

  第五条 工程部对施工方案提供参考性意见,有对可能影响到整体稳固性或其他客户的在消防安全、电气控制、渗漏等方面的问题时,可提出强制性措施。客户应据此意见并依照原有设施配备及现场状况,共同合理确定施工方案,以达到满意的工程效果。

  第六条 工程开工前,客户应会同工程部人员对施工区域内的设施状况进行检查记录。确定进场施工日期,并将施工进度表在部门备存。

  第七条 施工时应遵守《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四项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办法》等项法规及各类施工管理规范,切实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和工程质量。客户应向施工单位提出留存部分备品备件,以利于日后维修的要求。

  第八条 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已确定的施工方案和技术工艺进行作业,确定现场负责人及安全员。

  第九条 施工现场内易燃易爆品应妥善保管,并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明火作业应提前到环境事务部开具动火证。电气焊工应持证上岗,并确定看火人和防火措施。

  第十条 施工所用的材料应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根据需要备存相关材料(如壁纸、地毯、垂帘等)的防火检测证明。

  第十一条 施工临时用电须使用装设有效保护装置的施工闸箱,其容量不得超过施工区域的电闸容量。不得随意乱拉临时电线,必要的临时线应使用双护套电线。

  第十二条 为不影响客户正常居住环境,防止污染和噪声影响,施工过程中,进行电锯、电锤、剔凿等项作业必须事先向客户服务部提出申请,且仅能在每周一至周五、早九时至十一时,下午十四时至十七时期间工作。

  第十三条 为保证施工现场周围的清洁卫生,施工区域以外不得堆放施工材料和设备。

  第十四条 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消纳,禁止将其存放或遗弃在园区所属的任何区域内。自觉接受警卫人员的检查。携带器材物品离开园区时,需按规定办理出门条。施工现场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酗酒赌博,在施工区域以外禁止坐卧、闲逛、吸烟、聊天、窥探其他房间、触动毁坏园区公共设施。施工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工程部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定赔偿金额,以消除其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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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厦装修手册:施工管理规定

  大厦装修手册:施工管理规定

  2.1目的与使用范围

  2.1.1为维护大厦的整体形象和全体业户的利益,确保大厦安全运作,本规定适用于本大厦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2施工期及施工时间

  2.2.1装修工作只限于08:00-18:00,星期日及公众假期除外。

  2.2.2若施工单位需赶工期,可以书面向大厦管理处申请加班。唯时间只能从18:00-22:00止。

  2.2.3所有足以发出噪音、气味之工程、材料运输、施工垃圾之运送,务必在正常营业办公时间以外进行,不得对其他业户造成滋扰。

  2.3保护措施

  2.3.1装修承建商必须对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大厦内的结构性设施及装饰妥善做好保护。不得对该等设施造成任何危害,若有违章施工,大厦管理处有权立即终止该工程,业户必须将损害部分恢复原状,并对因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3.2装修工程展开前,必须先在单元筑起保护围板,围板高度与天花保持3CM距离,不得用铁钉稳定围板在天花、地板及墙壁的位置。围板必须漆上白色,并在板上张贴有关业务的资料,在整个装修期内围板出入口必须保持关闭,任何一部分不得向大厦公众走道打开;围板必须保持清洁,无损坏。

  2.4施工安全

  2.4.1施工期间使用之临时电源只能使用单元内供电,不能使用公共用电,且必须使用四芯橡皮电线及电制箱,其电线必须有足够负荷能力,电制箱内必须附有闸刀开关、漏电保护开关等安全设施。若装修机具用电容量超过该回路额定电量,由管理处另行安排。

  2.4.2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业户及其承建商必须根据政府相关规定持证上岗。

  2.4.3装修承建商在施工前必须配备足够的手提灭火器具(每100平方米不得少于两个)。

  2.4.4施工期间不得将过量油漆或危险品存放于施工范围内,只可存放当天所需用量,用剩的必须当晚运离单元。

  2.4.5施工现场应配备急救箱及有关急救药品。

  2.4.6施工现场严禁追逐、打闹、推撞,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害。

  2.4.7工作完毕后,请关妥所有门、窗、水龙头及用电开关,方可离开,以策安全。

  2.5物料运送

  2.5.1运送货物时,必须听从大厦管理处人员指挥及安排,并使用大厦管理处指定的通道。

  2..5.1.1一般情况下,业户可在大厦管理处指定时间内于卸货区使用货梯进出物料。

  2..5.1.2业户之运输车辆在进入车场半小时内装卸货物可免费处理,唯超逾此时段即按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

  2.5.1.3倘若业户需要较长时间使用货梯,应提前24小时通知大厦管理处,以便作出安排。

  2.5.2所有散装物料,如水泥、沙石、垃圾等,必须使用适当容器运载,不得污染环境。

  2.5.3运送时,大厦只允许使用橡胶轮手推车,其余足以损坏大厦公共设施的手推车均一律禁止使用。同时,严禁将货物在地面拖行。

  2.5.4所有废料、废液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处理,不得弃置于大厦任何范围。

  2.5.5运送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途经通道,不得在大厦公共区域弃置任何物品。

  2.6废料排放

  2.6.1施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碎料、垃圾等必须自行清理,不得弃置于大厦垃圾收集站,严格保持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区域的畅通和整洁,并应防止尘埃及异味随意飘溢,影响大厦其他业户。

  2.6.2施工产生的废液,若属油料类,则按2.6.3处理;若属污水类,则必须经隔渣处理,去除固形物后倾倒于大厦指定位置。

  2.6.3大厦不提供临时垃圾收集点,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必须使用大厦管理处指定通道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自行直接从业户单元将施工碎料、垃圾等运至政府指定之垃圾站。

  2.6.4运送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途经通道,不得在大厦公共区域弃置任何物品。

  2.7噪音及气味管理

  2.7.1施工期间,单元大门必须保持关闭,以减少噪音。

  2.7.2在正常办公营业时间内,严格控制拆墙、钻、凿及捶打工程。若大厦管理处认为有需要,亦有权要求停止前述以外之其他噪音工程。装修承建商必须配合。

  2.7.3未经大厦管理处允许,不得在装修单元内进行所有发出异味的工程,如油漆。施工单位若进行气味工程,必须在正常营业办公时间外进行,且应该在最短时间内驱散气味,如使用排气扇。

  2.8动火证的申请

  2.8.1当需要进行烧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提前24小时向大厦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大厦管理处现场勘察检查合格并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

  2.8.2承建商必须委派一名现场监焊人,负责监督并落实现场安全措施。

  2.8.3每个明火作业点必须准备足够及合用手提灭火器。

  2.8.4做好排烟措施。

  2.8.5动火证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7天。

  2.8.6《装修动火许可证》必须张帖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

  2.9洗手间的管理

  2.9.1施工工人必须使用大厦管理处指定洗手间,不得擅自使用其它楼层洗手间,并应保持洗手间之整洁。

  2.9.2业户及其承建商必须严格监督施工工人,不得践踏洗手台、座厕、座厕板、尿槽等所有洗手间设施;并且不得抛掷或倾倒任何杂物进入洗手盆、座厕、尿槽、地漏,以免堵塞上述位置。

  2.9.3严禁在洗手间进行任何清洗行为。

  2.9.4装修单元内有供水管道的,则仅能使用单元内供水,如没有供水管道则应用有盖的容器到管理处指定位置取水,运输过程中不能沾湿公共走道或其它单元,同时做好排水措施。严禁为

取水方便,未经大厦管理处同意,擅自拆卸水龙头等设施或接驳水管。

  2.10其他禁止行为

  2.10.1严禁私自接驳电源。

  2.10.2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或电炉煮食及烧水。

  2.10.3施工人员只可在施工范围内活动,严禁于大厦其他范围内游荡。

  2.10.4不得在公共地方用餐、聚集闲聊、蹲、坐或睡觉。

  2.10.5施工现场不准吸烟、吐痰、住宿、随地便溺。

  2.10.6严禁随意使用单元之消防设施,严禁使用消防用水施工。

  2.10.7未经大厦管理处同意,业户及其承建商不得于公共区域或面向公共区域展示、悬挂任何带有广告性质之招牌或标识。

篇3:贸易商城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贸易商城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大厦和商户装修、施工现场安全消防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地区消防条例的相关法规,避免因装修施工造成的事故,危害客户和大厦的安全,保证正常营业,保护各方利益,特制订如下规定,公司员工和客户人员应共同遵守。

  二、适用范围:

  大厦各楼层需要进行装修改造的各商户,必须申报审批相关手续,并取得资格证明,严格执行本大厦的消防安全规定。

  三、本规定的具体内容:

  1.大厦各商户需要装修营业场所或改造内部环境、需报大厦管理领导同意后,责承大厦主管部门具体指导商户及装修施工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2.商户在施工前应到市场部领取《装修施工申请表》并提供施工审批资质证明、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消防安全措施、施工人员(电工)装修证明等文件并填写备案。

  3.商户装修施工前,装修施工单位要与大厦安全保卫部签订《装修工程消防安全协议》,大厦收取一定数量保证金,办理《施工许可证》及装修前的一切必备手续。

  4.根据当地建筑工地防火管理相关规定,装修与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材料选用、施工方案等方面必须按防火、环保规定和要求,并由工程部、保卫部对所用材料进行审验。

  5.装修开工前,要严格按公司要求进行遮挡,未遮挡前不得施工。

  6.装修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违反操作规程。

  7.装修施工单位要认真遵守安全协议,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熟悉所在施工现场、地段的消防设备和消防材料位置使用方法。

  8.装修施工现场用电,要向大厦工程部申请,由工程部负责管理实施。电气设备的安装、线路、管路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有关消防技术规定,并由取得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施工、安装、敷设,不得随意乱拉临时电线和电器设备,电路施工图必须报大厦工程部审批通过后使用。施工现场用电直接从商户电源取用,电费自动计量,严禁偷电,私拉电线,违者罚款5000元。

  9.装修施工单位需要使用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到保卫部审批手续。严禁非电气焊工进行电、气焊、切割,操作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必须设有消防安全员看守和准备足量的灭火器材设备,并清理现场易燃易爆品。

  10.装修施工中,需要使用稀料、汽油、及脱漆剂等易燃时,必须由专人管理,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

  11.装修施工中,不得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措施(风扇)不能同其它工程交叉作业(电、气、焊等)。

  1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将任何火种带入工地,违者处200元以上罚款。

  13.施工的堆料或建筑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通道,不得堵塞走道、楼梯或疏散通道及大厦周边停车场清运,装修垃圾要急时清运。

  14.施工人员《施工出入证》进出大厦,要自觉遵守大厦各项安全制度,不得在非施工区停留,接受大厦保卫部的巡查。

  15.以上各项规定同"安全协议书"由保卫部发给客户和装修施工单位,并持有附后的意见确认签字单。

  16.此规定由**贸易城保卫部监督执行,对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如施工人员违反商场的相关规定,商户、施工方应按商场相关规定交纳合作违约金,并对因此给商户、商场、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及名誉损害全额赔偿。

  17.装修单位,施工单位所有人员应认真遵守商场颁布的规章制度,配合大厦的整体工作。

  装修单位确认签字单

  我司已全部理解本规定的全部内容,并遵守本规定全部规则,如出现问题事实相符,请贵司按相应规定执行,我单位予以配合。

篇4:商场装修工程施工管理规定(2)

  商场装修工程施工管理规定(二)

  1.人员管理规定:

  *厂商施工队员要保持良好形象,要穿统一工服,佩带装修出入证工牌,便于商场人员管理。

  *商场的工作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正在装修的房屋进行现场检查,以确保现场装修符合装修的各项规定。

  *进出商场的施工人员应主动向保安人员出示《施工出入证》,在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应佩戴和爱护《施工出入证》。《施工出入证》系本人专用,不得转借、涂改。如发现有任何疑问,保安有权没收其《施工出入证》,并有权阻止其进入商场。

  *施工人员穿戴必须符合要求,衣裤、鞋齐全,穿拖鞋、背心,赤膊,衣冠不整洁者,禁止进入。

  *施工人员进出商场一律走员工通道。

  *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应在本施工区域内,不准游荡到其他楼层(包括其他施工区域现场)。如发现任何可疑之处,保安有权将可疑人员带至保安部,依照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

  *禁止随地吐痰,不弄污走廊、厕所、货梯、出入口等公共区域。

  *施工人员必须至指定卫生间入厕,禁止随地大小便。

  *禁止在卫生间或茶水间内清洗施工用具、洗澡、洗头、洗衣服等。

  *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须文明施工,不得有打架、喝酒、谩骂或争吵等影响其他展位装修、经营的行为。

  *禁止在施工区域睡觉、随地大小便等行为。

  *在商场内施工时,非商场原因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或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商场各电梯在非运营时间处于停运状态下,任何人不得攀爬扶梯,翻越各通道护栏,运行时间禁止借助搬运物品。

  *所有人员不得留宿商场,装修人员禁止酒后施工,绝对禁止打架滋事。装修人员禁止到其他展位走动,违反规定者清逐出场,引起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和民事责任,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2.证件的办理规定:

  *装修公司必须提前确认安全负责人和所有施工人员名单,交安全部办理《施工出入证》。办理《施工出入证》须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如属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还须持有有效的电工操作证及焊工操作证。所有电气/电焊人员(含小工)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特种人员操作证”,以备检查,违章按元/人*次扣押金。

  *如实填写《施工出入登记表》,办证时需申报工种、人数、装修时间、贵重工具,并交一寸照片一张,办证时需缴纳押金,元/张。施工结束,等各部门统一验收完毕后,凭《施工出入证》和付款收据至财务部办理退回押金手续(如施工出入证遗失、损坏或涂改,此费用将不予退回)。

  3.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所有厂家进入商场装修的施工队必须持有“有效的装修资质”,提供该单位有效期内的施

工意外保险证明,对厂家和施工单位进入商场的一切意外行为均必须承当相应的安全责任。

  *如没有相应的保险证明,可自行或委托承包商购买相关装修工程的保险,包括公共责任险。

  *如不能提供上述资质和保险证明,装修施工期间的所有安全责任均有厂家和施工单位全部负责。

  *装修必须使用防火阻燃系列环保材料,如必须使用其他材料,须报商场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但必须做好防火处理。

  *厂商进厂装修按消防规定展位内每50平米必须配备一个5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厂家自带或到商场购买)。在装修工程现场根据消防规范放置。

  *商场为无烟商场,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禁止在商场内吸烟、使用蜡烛、蚊香、动用明火。

  *装修展位时必须对建筑内的烟感探头做保护,避免引起消防误报警。

  *在商场营业时间任何厂商或个人禁止喷涂、刷漆及打磨作业。

  *易燃物品应控量使用,每个装修厂商每次使用油漆不得超过2kg,汽油不得超过0.5kg,厂商装修期间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油漆、汽油、香蕉水、二甲苯等)易燃物品,随施工人员进出商场,严禁在商场内存放。

  *装修现场施工易燃垃圾厚度不应超过2公分、面积不超过3平方米,如超过标准应及时清理。

  *商场内绝对禁止使用危险大功率电器。(见临时用电相关规定)。所有电路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4.装修材料方面规定:

  *各区域要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由区域物业部长考察选定商场装修主要使用材料品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价格适中。商场公示环保材料品牌、型号、规格,由商户自行购买。另外要将选定材料品牌型号、规格报集团物业推进中心备案。

  *所有厂家使用的电线、各种电气开关、防火涂料必须是商场推荐合格品牌,必须向商场提供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否则不允许在商场使用。

  *厂商装修使用材料,如板材、地毯、墙纸、石膏板、油漆、涂料等,必须是商场推荐合格环保品牌,必须向商场提供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环保证明,否则不允许在商场使用。

  *所有吊顶必须采用轻钢龙骨、石膏板等阻燃材料,如必须使用其他材料时,必须向商场申报同意后采用阻燃处理方可施工。

  5.建筑主体和结构的改动规定:

  *不允许在任何大楼结构及隔墙上随意开凿、打洞。

  *所有的管道工程应由合格的管工承担。

  *如拟建工程涉及到大楼的主体结构,必须向商场提出审批,得到明确答案后,方可按约定的方案进行施工。

  *固定在楼板上的螺栓和打孔,进入楼板的深度不应超过50毫米。地面上开凿布线,深度也不得超过30毫米。

  *消防通道绝对禁止私自改变设计用途。

  6.商场装修管理规定:

  *装修施工全过程厂商必须接受商场安全、物业等各职能部门监督和管理,如发生未注明的问题,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装修前须向市场部提供平面图、效果图,经商场审核后方可装修。

  *装修前必须按照商场规定,由厂商建立完整地装修隔离围挡,选用轻钢龙骨,加石膏板、喷绘布,起到防火、防尘、美观作用。喷绘制作由商场企划部审定,围挡悬挂平整,围档周边需采用龙骨封边并由商场物业部监督管理。

  *装修场地的地面应保持整洁,装修现场必须进行灰尘遮挡,为了保证一个卫生、清洁和安全的环境,厂家和各施工队必须每天对当天产生的装修垃圾进行清理。垃圾必须装袋并扎紧袋口,不能有泄漏。

  *厂商必须保证装修垃圾日产日清,不得乱抛乱倒。垃圾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商场安排车辆统一进行垃圾清运。

  *靠走道的展厅垂直门面不能超过商场公共过道(以公共走道地面砖为界)。

  *所有展位之间隔断及防火分区必须严格按照商场规定施工,所有隔墙要求由地面砌到顶,之间不能有空洞或空隙。如遇水、电、空调、消防水、消防电源、通讯设施等管线穿越时,应用防火填料将孔洞或缝隙填实。具体施工参照商场“防火隔断施工工艺要求”。

  *不得私自拆、改、封、堵、移动商场原有电气、水暖、空调等公共设施(包括原有门头、玻璃),如有违反立即停止装修,待整改后方可继续装修。

  *装修施工中因现场存在大量灰尘,施工人员进出现场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如换鞋、换脚套、门口加地垫等措施,避免商场公共走道有脚印,影响环境卫生。

  *施工现场夜里12:00之前必须停止施工作业,电焊(气割)必须在夜间8:00之前结束(监护员不够要相应减少电焊作业量),如果是必须施工作业的项目,须提前申请,同意后方可作业。

  7.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进场前必须先申请用电,并说明申请电压及使用的电气设备,报电工班备案。

  *由商场专职电工负责安装临时用电电源,严禁私接乱接,违者停止供电。

  *各装修队自配临时用电箱,箱中必须配备匹配的数字电表、漏电保护装置,总开关应使用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临时用电设备应性能可靠、绝缘良好、配套齐全。严禁电气设备带病工作,一经发现立即停用。

  *手持移动式工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好可靠接地、接零保护,用电设备的安全防护罩要齐全有效。搬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电源线不准在地上随意拖动。

  *装修现场绝对禁止使用电热壶、电炉、热得快、微波炉、点钨灯、电动车电瓶存放及充电等危险性大的大功率电器。

  *临时用电电源线只可采用软线护套线或三芯电缆线。所有装修使用临时用电接线板电源线不得有破损和接头。严禁使用麻花线、平行线、音响线、电话线、护套线等做电源线。各种用电线路需架空处理,高度不低于1.8米,不得在地上随意拖拉。

  *所有临时用电插头应完好、无破损,应采用单相二眼、三眼或三相四眼标准插头。严禁引线不用插头,一插多用或直接将线头插入插座孔内使用,违者必罚。

  *所有装修使用临时照明灯具应采用成套的手持胶木防爆手灯、日光灯。严禁采用100W及以上灯泡、碘钨灯、金属卤化灯、钠灯等大功率及高热量灯具。

  *商场营业时间内不允许动用电刨、电锯、电锤等高噪音设备,特殊情况可与商场总经理协调限时使用。

  *展位内设备开关与设备水平距离不能大于3米,分配电箱至开关箱相距不能大于30米,临时用电总功率不得超过3千瓦,如不能满足时,必须增加转接箱。

  *临时用电拖线板及电线接头处不能靠近可燃、易燃物品(木屑、包装纸盒、汽油、酒精、松香水、油漆等),至少保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装修现场电线、照明灯具不能紧靠围挡,距离在50公分以上。

  *各装修队应使用各自独立电源,严禁各队互借电源,现场严禁跨工种作业。

  *当日施工完毕后必须关闭所有电源方可离场。

  *必须服从商场人员,有关临时用电的安全、规范管理,违者当即请出场外,不得参与工程施工。

  8.物料管理规定:

  *黄沙、水泥等装修材料必须袋装进场(进入广场区域的的车辆限载5吨,如果使用5吨以上车辆,保安将有权拒绝该车辆驶入商场区域,所有车辆由安全部统一指挥管理),该类装修材料未经袋装不得运入商场。袋装的装修材料在运送过程中严禁出现“跑、冒、洒、漏”等污染大厦环境的现象,如有污染,施工单位必须自行清洁处理,直至商场满意为止。如施工单位不处理,商场有权按垃圾进行处理,并向施工单位收取垃圾清运费,同时处以罚款。

  *装修物料运入商场必须提前向物业部提出申请,听从商场货梯操作人员和保安的安排,按先后、轻重缓急的顺序进行运输。

  *所有出商场的货物均必须有商场对应的管理部门开具的“出门单”,无“出门单”保安有权进行扣留物品。

  *所有的装修工程应在展位内进行,公共走廊及大厅不能施工。商场的厂商在装修前,应用围板将自己的区域起来,占用公共区域的距离不得超过1米。禁止在公共区域内临时存放材料。所有物品进入商场后均由商家自行保管,责任自负。

  *装修施工期间,因灰尘、噪音和异味对相邻用户造成影响,须立即停止该项工程,如造成相邻用户损失的,须负责赔偿。

  *所有切削、电钻、拆除及噪音工程以及有异味的工程,应在办公和商场营业时间以外进行,商场整体装修和总经理签字同意时除外。

  *注意成品保护,不得在公共走道上搅拌水泥砂浆,爱护本商场的一切设施及装饰物,如因施工对商场电梯、大理石、墙壁、地砖及其他设施设备损坏,必须无条件照价全额赔偿;

  *施工单位在每日施工结束后,必须清扫施工场地,并按照“装修垃圾不过夜”的原则将装修垃圾袋装后运出、堆放至商场指定的临时存放地点。切断施工电源,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离开施工场地。

  9.费用方面规定:(根据集团关于装修收费规定执行)

  *整体装修押金共元(含电气安装安全押金元);电焊施工安全押金元/台电焊机(含亚弧焊);出入证件押金元/张;电话费押金元/商家;

  *装修清运垃圾费用:-1~2层按元/百平米*商家;3~6层元/百平米*商家;面积不足100平米按100平米计算。每超过100平米增加元,按四舍五入计算,700平米(含)以下的厂家,最高交纳费用为元;超过700平米的厂家,最高交纳费用为元。厂家必须用编制袋将所有垃圾自行

装好,放在自己展位内,由商场指定清运队伍定时进行清运。市场价为:元/只的编制袋由商场负责提供。

  *电话初装费用:元/部(含公共电话线路,不含电话机;线路只到展位边缘,厂家如有改动要求,自行施工,电话线等施工材料自备);网络宽带初装费用元/部;申请电话时必须提供所在市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

  *展位必须配备灭火器:商场规定:每50平米必须配有1只5KG的有效ABC干粉灭火器,不足50平米按50平米计算。商场可代售:元/只。

  *商场确定展位内消防设备喷淋头高度为2.95米,如贵厂家因为自己的装修格式或效果有所改动,必须由商场指定队伍进行改动施工,喷淋头元/个,烟感元/个,手动报警器元/个,卷帘门开关元/个。

  *每人出入商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商场可代售:元/只。

  *装修承包商必须与商场签订“厂商装修协议”,厂家为此协议的担保方,装修承包商按此协议规定缴纳装修保证金,以确保装修工作顺利进行,装修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述费用明细。

  *装修保证金可用于修复装修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坏、承包商在装修过程中违反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罚款等。如果装修押金不足,施工承包商应在个工作日内足额补齐。

  *工程一旦完工后,必须经过商场组织各部门验收,确认没有违反装修施工的有关规定,用户须递交所有竣工图,在通过所有的验收合格后,装修保证金将在个工作日内返还(无利息)。在该展位竣工验收前,各装修保证金不得转让和挪作他用。

篇5:商业步行街施工管理规定

  商业步行街施工管理规定

  一、工地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人员一律佩戴物业公司发放的施工出入证,从指定的出入口出入工地,进出要自觉接受安防员的检查,凡无证人员,安防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工地。

  2、施工人员不按规定通道出入的,安防员有权制止,严重者公司将处以50~200元的罚款。

  3、施工队材料必须分类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定点保存并且不得堆放于电源及火源附近。

  4、施工队不得破坏楼宇结构,施工期间要对楼宇的设施设备采取防护措施,凡因施工或防护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方负责。

  5、在工地范围内,请戴好安全帽,不戴安全帽人员禁止进入工地,施工人员在工地内不戴安全帽,每次罚款50元。

  6、各施工单位要努力配合本司工作,服从本司人员管理,对不服从本司管理之人员,将没收施工出入证,并清理出场。

  7、各施工现场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按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未经允许,严禁使用明火,凡有违规使用明火者,将没收动火人员施工出入证并清理出场,且对其所在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8、各施工单位每日必须清理垃圾以保持通道畅通、地方清洁及减低火警发生的可能性。

  9、施工场地禁止烟,如有违反,没收施工出入证,人员清理出场,并对其所在施工单位罚款50元。

  10、敬请文明施工,禁止在工地内大小便,如有违反,没收施工出入证,人员清除现场,并对其所在施工单位罚款200元。在施工队范围内有大小便处罚相应的施工队。

  11、未经物业公司允许,任何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内居住、煮食、烧水,如有违反,将没收施工出入证,人员清理出场,并对其所在施工单位罚款200元。

  12、禁止高空抛物,如有违反,将没收施工出入证,人员清理出场,并对所在施工单位罚款200元。

  13、施工水、电按要求使用,不得乱拉电线,乱接水龙头,不得动用消防水。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0元。

  14、装修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堆放材料和垃圾,不得在非本施工范围内作工场等。

  15、施工队沙石、水泥及装修材料、垃圾,特殊情况须堆放在公共地方的,须取得本公司同意,并用编织袋包装且当日清走。

  二、物品出入放行规定

  1、凡贵重、大件货物一律凭施工单位指定负责人签发的物品放行条放行。

  2、如不作登记或无放行条,安防部一律不予放行。

  3、放行条不得涂改,、复印,并且所放行物品必须与放行条相符合。

  4、进入的材料必须配合安防员检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及违法物品原则上不得进入,特殊情况须取得本公司同意。

  三、临电分箱及电气施工管理规定

  1、临电分箱及电缆由各施工单位负责拉设。

  2、每栋每层设1~2个临电分箱,提供380V、220V供电,三相五线电缆敷设。

  3、每个临电分箱均提供三相、单相带漏电开关、零线及地线端子排,不能用闸刀开关。开关配置应结合负载要求、不宜过大或过小。

  4、有临电箱及活动插座必须用电缆架空拉设,不能用花线及单支电线拉设,不能随地乱拉设。

  5、所有电缆、电线不能用钩搭、缠绕的方式接线,电箱安装要可靠固定。

  6、所有用插座取电的用电器必须用插头取电,所有外带插座均应带接地线,不得并线或驳线拉设。

  7、所有临电电缆电线必须无破损,接驳处应做好绝缘保护。

  8、施工队不得使用漏电、短路电动工具。

  9、用电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件或上岗证。

  10、施工人员离场前必须停(断)临电总电源后方可离开。

  11、商场用电线必须是ZR-BVV国标双塑阻燃电线。

  12、用电隐闭工程在隐闭前必须由工程部门进行验收。

  13、所有电气工程的材料配置必须保留产品资料说明,合格证交甲方认证存档。

  四、施工余泥清运管理规定

  1、各施工单位的装修余泥、垃圾必须运至本司指定垃圾堆放处,且保证日产日清。

  2、所有余泥、垃圾在运至指定堆放处前,必须用先用编织袋装好,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3、为保障安全,大宗垃圾或易燃、易爆垃圾(如纸皮、木屑、油漆、涂料等)产生后必须马上运至垃圾堆放处,不能存在放在施工地点,如有发现,处以罚款200元。

  4、少量的沙石、碎砖类装修余泥、垃圾平时可存放在施工场地,但不能堆放在公共区域,并且每天必须要在18:00之前清运至指定堆放处。

  5、**步行街内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不能堆放任何装修余泥、垃圾。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各自施工区域内的走廊、楼梯无装修余泥、垃圾堆放,如有发现,每处罚款100元。

  6、本司每天将不少2次对装修现场余泥清运状况进行检查,凡有违反本规定,必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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