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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物业客服中心钥匙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项目物业客服中心钥匙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项目钥匙管理工作,确保钥匙的清晰、完整。

  2.业务范围

  业户委托钥匙、空房钥匙、返修钥匙的管理(项目入住及日常管理阶段)。

  3.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监督客服组钥匙日常使用和管理情况,业户封存钥匙启用的审批。

  3.2客服负责人负责业户长期存放钥匙的保管及日常管理。

  3.3客服组负责业户委托管理钥匙、空房钥匙(未售出房屋及未办理入住)及返修钥匙的保管及日常管理。

  4.工作程序

  4.1业户委托长期保管的钥匙

  (1)业户委托物业公司长期代为保管其房间钥匙以备出租看房或应急之用时,应由客服组负责核对确认后进行保管,客服组应设立专门地点存放业户委托客服组保管的钥匙(钥匙柜应加锁、专人管理),同时填写《业户钥匙寄存登记表》。

  (2)业户委托物业公司长期代为保管的钥匙由客服组负责人亲自管理或指定专人管理。

  (3)业户因某种原因需更换门锁,应及时将新更换的门锁钥匙送客服组保存,原钥匙由业户收回。由于未及时交送备用钥匙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各业户自行承担,但客服组必须催促业户及时交送备用钥匙。

  (4)如果其他部门由于特殊原因(如火灾、水浸、燃气泄漏等紧急避险)需动用业户委托客服组保管的钥匙,需要经客服组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批准,并及时与业户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在《值班日志》上登记电话通知时间(准确到分钟),同时在《客服钥匙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紧急情况下可后补手续),使用完毕后及时送回客服组存放。业户寄存钥匙的管理原则是"谁管理、谁负责",钥匙保管人必须跟踪整个钥匙借出管理过程和填写《客服钥匙使用登记表》,并负责钥匙回收,同时必须将业户寄存钥匙借出的情况详细、完整填写在《值班日志》上。

  (5)非业户本人领取业户钥匙时,客服组必须核实钥匙领取人的身份,如保姆、小时工需凭出入证领取钥匙,业户家属或代理人需凭身份证或业户委托书领取钥匙(客服组需保留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原件),然后与业户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经其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值班日志》上登记电话问询时间(准确到分钟)。

  (6)借出钥匙数、楼/房号必须与收回的数量、楼/房间号相符合,如发现钥匙借出与收回不符或造成钥匙丢失,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钥匙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钥匙进行一次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8)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客服组负责人应马上请示管理处经理,然后与业户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并在解决过程中做好有效防护措施,确保遗失钥匙业户房屋的安全。丢失或损坏钥匙的处理必须在当天下班前解决,并将经过清楚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9)如业户暂时需管理公司保存的钥匙(如转交小时工或亲属),应由客服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和转交,并填写《业户钥匙寄存登记表》。(在钥匙保存过程中,要求及规范同上)

  (10)如客服负责人休假期间,需将业户寄存钥匙委托专人负责管理,钥匙管理人应履行客服组负责人保管钥匙的相应职责。

  4.2空房钥匙管理

  (1)空房钥匙由客服组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2)空房钥匙需单独存放并上锁。

  (3)建立《客服钥匙明细登记表》。

  (4)由于空房需定期清扫或设备检查,故空房钥匙的使用同样需要做记录,填写《客服钥匙使用登记表》。

  (5)借出的钥匙必须在当天下班前收回,如的确不能按时收回,钥匙管理人员应将原因报告客服组负责人,并跟进钥匙使用过程直至将钥匙收回。

  (6)借出钥匙数、楼/房号必须与收回的数量、楼/房间号相符合,如发现钥匙借出与收回不符或造成钥匙丢失,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如发生钥匙丢失,应及时报告客服组负责人。

  (8)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客服组负责人应马上请示管理处经理,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并将经过清楚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9)没有客服组负责人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复配空房钥匙。

  4.3返修钥匙管理

  (1)业户返修钥匙由客服组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2)返修钥匙需单独存放并上锁,建立《客服钥匙明细登记表》。

  (3)业户领取返修钥匙,客服组应核实业户身份,并填写《返修钥匙领取登记表》做好记录。非业户本人领取业户钥匙时,客服组必须核实钥匙领取人的身份,如业户家属或代理人需凭身份证或业户委托书领取钥匙(客服组需保留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原件),然后与业户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经其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填写《返修钥匙领取登记表》,并在《值班日志》上登记电话问询时间(准确到分钟)。

  (4)如施工返修单位借用钥匙维修,客服组必须核实、确认借用人身份后(有开发商的证明确认材料),方能办理借用手续,填写《客服钥匙使用登记表》。

  (5)借出的钥匙必须在当天下班前收回,如的确不能按时收回,钥匙管理人员应将原因报告客服组负责人,并跟进钥匙使用过程直至将钥匙收回。

  (6)借出钥匙数、楼/房号必须与收回的数量、楼/房间号相符合,如发现钥匙借出与收回不符或造成钥匙丢失,将追究钥匙发放人的责任。

  (7

)如发生钥匙丢失,应及时报告客服组负责人。

  (8)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客服组负责人应马上请示管理处经理,然后与业户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并在解决过程中做好有效防护措施,确保遗失钥匙业户房屋的安全。丢失或损坏钥匙的处理必须在当天下班前解决。

  4.4注意事项

  (1)业户委托保管的钥匙

  ①业户封存钥匙需由业户本人将钥匙亲手装入信封,在封口处签名,并协助业主填写《业户钥匙寄存登记表》。

  ②未经客户批准,不得随意将业户封存钥匙启封或交予他人使用。

  ③非业户本人如需使用业户封存钥匙,必须经该业户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律不借用。

  ④凡领用业户封存钥匙,均应认真详细填写,以备存查。

  ⑤如遇突发事件,须与该业户联系确认,方可使用业户封存钥匙。进入业户房间必须两人以上,并做好记录工作。

  ⑥凡经启用的业户封存钥匙,均需由业户重新签字封存。

  ⑦对所有业户封存钥匙必须从严管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业户封存钥匙丢失,做到谁值班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

  (2)钥匙管理的原则

  ①所有钥匙明细应建立电子版,并及时进行更新。

  ②入住阶段,如返修钥匙使用情况较多,务必将使用情况填写清楚。如业户将返修钥匙领走(无论是返修结束或其他原因)均要在《返修钥匙领取登记表》上签字。

  5.记录

  3.1《业户钥匙寄存登记表》

  3.2《客服钥匙使用登记表》

  3.3《客服钥匙明细登记表》

  3.4《返修钥匙领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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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新世界物业借(领)钥匙管理规定

  新世界物业借(领)钥匙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业主钥匙的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辖下楼盘物业中心业主钥匙的管理。

  3.职责

  3.1客服主任负责监控业主钥匙保管与检查工作。

  3.2客服助理负责依照本规定具体实施业主钥匙的保管与借(领)及跟踪清点。

  4.程序要点:

  4.1物业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钥匙:必须向客服主任申请,在得到同意后由借匙当事人签名,及客服主任签名后,方可借匙,原则上要在借匙当天(1天内)工作完成后即时归还,归还前请先通知客服组管匙人,将派人与借匙人一起检查单元内的物品完好情况,关好所有的门窗,如发现因借匙人所造成的物品损坏,将由借匙人(当事人)负责照价赔偿,如有特殊原因,可延迟一天还匙,但需与管匙人说明情况。

  4.2销售人员借匙:如因工作需要向客服组借匙,由借匙当事人签名,原则上在看完楼即时归还,如有其它原因可于当天下午六点前(1天内)归还,归还前请先通知物业部管匙人,将派人与借匙人一起检查单元内的物品完好情况,关好所有的门窗,如发现因借匙人所造成的物品损坏,将由借匙人(当事人)负责照价赔偿。

  4.3项目部人员借匙:如因工作需要向物业部借匙,由借匙当事人签名,原则上要在工作完成后即时(1天内)归还,归还前请先通知物业部管匙人,将派人与借匙人一起检查单元内的物品完好情况,关好所有的门窗,如发现因借匙人所造成的物品损坏,将由借匙人(当事人)负责价照赔偿。

  4.4施工单位借匙:施工单位因施工需要借匙,凭施工许可证及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名才可借匙,借匙时间根据工程所需时间及许可证上时间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原则上在施工完工后即日归还,归还前请先通知客服组管匙人,将派人与借匙单位一起检查单元内的物品完好情况,关好所有的门窗,如发现因借匙单位所造成的物品损坏,将由借匙 单位(当事人)负责照价赔偿。

  4.5注:所有借匙人(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钥匙,如超过规定归还时间一个三天仍未归还的,物业部将自动更换锁,所换锁的费用将由借匙人负责支付。敬请各借匙人(单位)遵守。

  5.记录《借用钥匙记录本》WI-NWGZ-AL.KF-06-58

篇3:新世界物业空置单元钥匙管理规定

  新世界物业空置单元钥匙管理规定

  1.客服组自验收楼宇后所接管的钥匙,按以下规定进行管理:

  1.1各空置单元统一由客服组进行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将各空置单元钥匙分为A、B两部分,A部分为各空置单元大门匙一条,以供售楼部及物管部人员看、查楼所用。B部分为剩余的另一部分钥匙,在业户接收单元后交付业户所用。

  1.2钥匙以分类存放,指定专人进行管理,由客服组负责。

  2.钥匙借出:

  2.1 A部分:只能对公司内部借用(包括物业部及发展商),对外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向其借出钥匙。

  2.2 B部分:非特殊情况及未经部门主任同意,不得动用。

  2.3因遗留问题须借出的大门匙,由客服借出,再按遗漏问题处理程序交予项目工程部。

  2.4业户收楼,须由客服领出钥匙,交业户签收。

  3.钥匙归还:

  3.1客服人员对每次所归还的钥匙,须先对相应单元进行检查,确认室内物品齐全及门窗、水电部阀关闭后,才可收回钥匙,若检查发现问题,拒收钥匙,并及时向上级主任汇报处理。

  4.定期检查:

  4.1客服每月25日对钥匙进行盘点及对空置单元进行检查,如有错漏,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登记

  5.1钥匙的借出及归还,须严格按照《钥匙登记本》上栏目进行填写,不得漏项。

篇4:金融中心钥匙管理规定

  金融中心钥匙管理规定

  1钥匙分类

  1.1业主钥匙

  1.2公共门窗钥匙

  1.3设备房钥匙

  2职责

  2.1安管监控员负责保管业主钥匙、公共茶水间及公共卫生间钥匙。

  2.2工程人员负责保管设备间钥匙。

  2.3安管主巡员负责保管公共门窗钥匙。

  3管理处钥匙保管程序

  3.1管理处接管物业钥匙后,安排人员专职管理钥匙:

  3.1.1无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名义借出。

  3.1.2借出时须严格办理登记手续。

  3.2标识:

  3.2.1将钥匙分类:先将钥匙按业主楼层、房号,公共区域按楼层,分门别类,然后用钥匙扣或细绳分别拴在一起。

  3.2.2将分类的钥匙贴上标签,在标签纸上写明楼层、房号或茶水间、卫生间名称。

  3.2.3业主的钥匙均应贴标签标识

  3.3制作钥匙柜:3.3.1木制钥匙柜;3.3.2在板壁上等距离(约5CM)钉铁钉。

  3.3.3每一铁钉代表一组,,将该组的钥匙挂在此钉上;3.3.4挂放顺序按楼层房号,要求一目了然。

  3.4制作公共区域钥匙牌:

  3.4.1采用平面为方形或椭圆型的铝合金塑铝材。

  3.4.2将同类钥匙挂在同一铝牌上。

  4钥匙发放

  4.1业主钥匙发放:

  管理处验证住户的入住缴费发票后,由业主签领钥匙,填写《房屋钥匙交接清单》。

  4.2公共区域钥匙:

  4.2.1公共区域钥匙未经管理处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私配。

  4.2.2因工作需要时,应在"钥匙借还登记表"上登记。

  相关质量记录:

  1.《房屋钥匙交接清单》GG-JR-03/B03

  2.《钥匙借还/看房登记表》ZC-09/B09

篇5:物业中心钥匙管理规定

  物业中心钥匙管理规定

  一、职责:

  1、客服部负责房屋钥匙(住宅、商业、写字楼)、单元门钥匙、信报箱等钥匙的管理;

  2、工程部负责各类管井、设备间、操作间、机房等钥匙的管理;

  3、护卫部负责消防门、人防门、监控中心、值班室等钥匙的管理。

  二、工作程序:

  1、钥匙的接管:

  由客服部统一与开发商监理部进行各类钥匙的交接,填写《钥匙交接记录表》;

  2、钥匙的交接:

  1)由客服部与工程部进行各类管井、设备间、操作间、机房等钥匙的交接,填写《钥匙交接记录表》在服务中心备案;

  2)由客服部与工程部进行消防门、人防门、监控中心、值班室等钥匙的交接,填写《钥匙交接记表》在服务中心备案;

  3、钥匙的领取:

  由业户凭购房合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物业费等相关票据到客服部领取相应的钥匙,填写《钥匙领取记录表》;

  4、钥匙的借用:

  由使用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客服部办理相关手续,填写《钥匙借用登记表》并经客服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借用,同时经办人要在当天下班前及时跟催钥匙的收回及做好相关记录。

  5、业户寄存钥匙管理

  1)对业主为方便维修寄存的钥匙,客服部应建立《业主寄存钥匙登记表》,认真做好记录。

  2)施工单位借用钥匙必须通过开发商监理部书面证明经客服部经理同意在服务中心领取,施工单位借用人无权私自转借钥匙。

  3)施工单位借用人必须确保在预计使用时限内归还所借用的钥匙。

  4)施工单位维修完毕后,必须负责关闭电源、水阀、门窗,由于施工单位人员的疏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该施工单位全权负责。

  5)施工单位超过预计使用时间尚未归还,经办人必须确保最短时间内将钥匙追回,同时该施工单位在下次借用钥匙时必须交保证金;

  6)业主领取钥匙必须核对业主身份并在《业主寄存钥匙登记表》上签字以示领走。

  6、空置房屋钥匙管理

  1)客服部总台接待负责根据空置房钥匙留存情况做好《空置房钥匙登记表》。

  2)各区域客户主任应每月定期对空置房钥匙进行盘查,并配合总台接待做好空置房钥匙的更新工作。

  3)客服部经理每月25日对空置房钥匙登记情况进行抽查,尤其是钥匙的使用记录。

  支持文件:

  1、《钥匙交接记录表》

  2、《钥匙领取记录表》

  3、《钥匙借用登记表》

  4、《业主寄存钥匙登记表》

  5、《空置房钥匙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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