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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共管理之公共区域管理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公共管理之公共区域管理

  7.公共区域管理工作规程

  7.1 目的

  为了规范对公共场所的管理,保持良好的公共环境。

  7.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对公共场所的管理。

  7.3 职责

  7.3.1 公司经理负责贯彻实施本规程。

  7.3.2 客户部主管和物业助理负责对本规程的过程控制和监督实施。

  7.3.3 本物业住户和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本规程。

  7.4 公共区域的管理

  7.4.1 公共场所主要是指:外墙、天台(天台花园)、走道、楼梯、大堂、电梯厅、道路、宣传栏、池、井、沟、渠等。

  7.4.2 公共场所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指:对外墙、天台(天台花园)、走道、楼梯、大堂、电梯厅、道路、宣传栏、池、井、沟、渠、标示牌、广告牌等方面的管理。

  7.4.3 公共场所的日常管理

  1)由客服部安排物业助理对公共场所进行管理,物业助理必须每天对公共场所进行巡视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记录于《公共区域现场巡视表》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汇报。

  2)物业助理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应及时进行跟踪和检查,直到问题处理合格为止。

  3)物业助理应依据公共场所的使用情况和巡视检查情况分析和总结,提出合理化建议。部门主管应根据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

  7.4.4 公共场地的使用管理

  1)临时使用申请、审批与使用

  2)客户因商务需要,而要求使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场地时,则客户可书面申请,附加活动方案,交给客服部主管进行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客户方可按活动方案组织实施。

  3)客户必须在客服部指定的位置区域内进行活动组织,不得私自扩大或占用批准范围以外的地方。

  4)客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使用,因商务需要确需延长时间时必须到客服部办理延续使用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

  7.4.5 场地临时使用的装饰布置要求

  1)场地临时使用时,要求客户必须装饰整齐、美观大方,符合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

  2)客户装饰时,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客户给予适当的赔偿。

  3)客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对使用的场地进行清理,经客户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7.5 广告牌的管理

  7.5.1 临时使用申请、审批与使用

  1)本物业的客户需要安装广告招牌时,应及时到客服部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广告牌的设置方案,办理广告牌的申请手续。

  2)客户管理人员接到客户申请后,应及时交部门主管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客户方可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3)客户制作、安装广告牌时,必须使用统一的、合格的材料,以保证广告牌的制作和安装质量。

  4)客户广告牌在使用期间,必须时时保证广告牌处于完整良好的使用状态,发现损坏后应及时进行维护,不得拖延,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整改。

  5)客户使用广告牌到期前一个月,必须及时到客服部办理延期手续,客户管理员应提前告之客户,若客户未作回应,则物业管理公司将按照到期进行处理,客服部有权将广告牌租赁给其它客户。

  6)若因广告牌的制作质量或安装质量的问题,给物业管理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时,由客户承担一切后果。

  7.5.2 广告牌悬挂规定

  1)所有客户均无权私自在本物业内过道、绿化带、外墙壁、屋面、天台和其他场地设立广告招牌。

  2)所有商铺招牌只能在所租用的商铺内或门面上悬挂、张贴。

  3)任何客户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悬挂、张贴任何招牌及广告。

  4)占用门前走道或封堵部分通道(不影响消防,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临时使用的按“公共场所的日常管理”规定收取场地临时使用费。

  5)凡违反以上规定内容者,按照违章装修进行处理。除令其拆除、撤销、修补破损、恢复原状外,并处以1000—2000元人民币罚款。

采编:www.pmceo.cOm

篇2:福隆园小区公共区域能源耗损管理措施

  福隆园小区公共区域能源耗损管理措施

  1、小区内水(损耗)、电(变损、线损)、生活垃圾费均由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环卫处终端收费;由全体业主按建筑面积公摊。

  2、小区公共路灯、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费用、线路耗损等由全体业主/住户按产权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3、小区消防用水、公共区域保洁用水及损耗等由全体业主/住户按产权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4、小修须由业主填写维修单,交至物业办公室。由物业公司维修人员负责维修,业主室内的私人维修应当支付一定的维修费。

  5、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公司管理公共区域的广告位、停车位,所收取的费用三分之二补贴物业公司的亏损,三分之一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费用及公共部位的维修费用。

篇3:学生公寓公共区域管理条例

>  大学学生公寓公共区域管理条例

  一、未经公寓中心允许,学生宿舍门及公共活动室门外侧及学生公寓公共场所(含公共卫生间、洗漱间、楼道、楼梯等公共墙壁)严禁张贴任何标识、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宣传品,严禁宿舍之间私拉网线、悬挂条幅、门帘、张贴对联等。

  二、学生应尊重公寓保洁员的劳动,共同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严禁向公共区域及窗外乱扔垃圾、乱泼污水。

  三、严禁在宿舍内和公共区域墙上乱写、乱画、乱涂和乱刻。

  四、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准改动和损坏供电线路和设备设施。违者将视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到纪律处分。造成损害的将交有关部门另行处理。

  五、未经许可,严禁在公寓公共场地放置任何物品,设置任何障碍或占用为作业场地。

  六、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七、未经公寓中心允许,严禁个人在公寓内私自举行文体、宣传活动。

  八、对在学生宿舍内及学生宿舍公共区域违章违纪学生的处理分为恢复原状、照价赔偿并将上报学校。破坏严重者将依据《**建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学生公寓违纪处罚条例细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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