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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中心代办委托服务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商务中心代办委托服务程序

  代办委托服务包括:电话安装、室内委托清洁、代购鲜花服务等。

  1.客户提出委托要求,介绍办理过程的步骤和时间。

  2.请客户填写委托申请表,并出示相应费用和代办服务费价格表请客户认可。

  3.向客户收取相应的代缴费用和代办服务费,并开具临时收据。

  4.有关通知,落实相应部门具体办理。

  5.如果落实时间相应延长,应事先得到客户的谅解。

  6.办理完毕,具体实施部门应请客户在收验通知上签字认可。

  7.客户凭收验通知换取正式收据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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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手册

  物业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手册

  为了规范项目内特定情况下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及空置房钥匙的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钥匙

  01、物业管理处钥匙保管的范围

  发展商交楼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特定情况下业主托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有委托要求或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又不至于给物业管理处工作带来额外事端的情况

  未售出房屋

  02、客服中心接管过来的钥匙由档案资料员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03、钥匙的发放工作按照入住流程操作

  04、业主在特定情况下的钥匙管理

  业主委托保管钥匙时,管理员应按《业主留钥匙登记表》的要求填写相关项目

  管理员应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物业管理处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业主留钥匙登记表》的"业主签名"栏签名确认

  05、托管钥匙的管理

  物业管理处有维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物业管理处管理员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钥匙借用手续的办理程序为:借用人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数量、借钥匙原因、借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管理员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客服主管应安排管理员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管理员应征求业主同意后,要求损坏或丢失方重新换锁,保证房屋安全。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业主留钥匙登记表》上形成备忘录,入业主档案袋中

  06、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应由客服中心归档、保存。

篇3:小区业户委托维修服务工作规程

  小区业户委托维修服务工作规程

  一、信息处理

  一)管理处值班员接到业户电话、口头或书面维修请求项目应在《值班记录表》记录清楚维修地址、联系电话、维修内容、即时维修还是预约维修。

  二)如业户需要维修项目不属于《管理处家庭维修服务项目一览表》中项目应向业户推荐专业供应商。

  三)管理处值班员接到管理处其他员工转达的维修请求项目应在《值班记录表》记录清楚需维修的地址、联系电话、维修内容,即时维修还是预约维修。

  四)如业户要求即时维修的,无论是否能即时复修或其他任何原因都应及时安排人员在15分钟内赶到维修现场。

  五)值班员应对维修服务安排后的情况进行跟进,确保业户委托维修服务能及时提供并保证质量。

  二、上门维修

  一)按时上门

  1、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后,应及时根据与业户约定的时间上门。

  2、如业户不在家应填写留言条给业户,请业户与管理处重新约定维修时间。

  3、如因业户自己原因不方便即时维修的应主动与业户预约下一次上门服务时间,并及时通知管理处,以便作进一步的协商跟进。

  二)初步沟通

  1、维修人员对需维修项目进行初步查看。

  2、根据《管理处家庭维修项目一览表》及《专业供应商名单和维修项目一览表》确定是否维修,如属于《专业供应商名单和维修服务项目一览表》中项目应告诉业户推荐专业供应商,如能维修应告诉业户维修中需要的材料。

  3、如业户要求管理处代购材料,应告诉业户材料费用,并把应收费数量填入维修单上费用栏内,并告知业户维修不收现金的制度,与业户约定时间。

  三)维修开始

  开始维修

  四)特殊情况

  如维修过程中发现实际情况与初步判断有误,应向业户道歉并重新与业户沟通。

  五)维修结束

  1、维修人员应主动请业户试用验收,直到业户满意为止。

  2、由业户在维修单上签署意见及姓名,如收费项目已确定,则将维修单业户联交业户。

  3、对不能确定收费项目的,将维修单带回交工程主管会同客户主管确定具体收费。

  4、将维修单及时交回工程主管。

  六)监督

  1、到业户预约维修时间,工程主管应打电话想业户询问维修人是否是准时上门。

  2、工程主管每天不定时检查值班记录本,了解维修跟进情况,督促维修工作正常进行。

  3、维修结束24小时内工程主管应针对维修情况对业户进行回访。

  七)收费处理

  维修人员将维修单业户联交业户,财务联交财务内勤记帐收费,存根联统一编号装订存档。

  八)维修服务项目管理

  客户主管每月初应根据上月需求进行统计、分析、评估维修服务项目提供的有效性和满意度,对管理处提供的维修服务项目进行调整,同时不断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的服务,寻求更多优秀的专业供应商进行合作,进一步为业户服务。

篇4:业户委托代订蛋糕服务流程(3)

  业户委托代订蛋糕服务流程(三)

  目的OBJECTIVE:

  标准、规范地提供蛋糕订购服务,为业户代办到称心如意的蛋糕。

  工作政策与程序POLICY&PROCEDURES

  1.了解业户的蛋糕代办的用意,以便作出相应建议。

  2、确认业户选择,并做好记录,确认客人的具体代订要求,大小、图案色彩、字样内容、品牌要示、送达时间、需不需要附卡和鲜花,有无特殊安排等。需要递送时,了解递送的时间、方式、收取人姓名、电话及是否签收。

  3、办理业户委托手续:填写《业户服务委托单》,询问确认业户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付费方式以及送达地点或其他服务需求,并请业户签名确认。

  4、收取预付款:按标准填写收费单据,收取业户预付费用,并开出业户预订委托凭据。

  5、上报当值主管,对属于业户生日的服务,项目要做出必要的祝福。

  6、按业户预先提出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代办服务的落实,在蛋糕制作完成后需要蛋糕制作单位开出购货凭证,以便与业主最后结算时使用,业户要求开出发票的要想办法予以满足。

  7、按与业户约定的方式将制作好的蛋糕送到指定的地点,让接收人签收,同时转达管理处的真诚祝愿。属业户生日的,要通知项目管理人员一道前往,有生日礼物的要一并送抵。

  8、与委托人取得联系,告知结果,时办理最后的结算,

  9、请委托人在《业户服务委托单》上签名确认,并签署服务意见,证明服务已经提供完毕。

  10、办理代办事项的内部登记与记帐工作,将相关钱款单据交业服中心统一实施登记入帐。

  11、做好代办事项的工作记录并存档。

篇5:管理处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管理处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钥匙委托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钥匙。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特定情况下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及未入住单位钥匙的管理。

  三、职责

  1、服务处主管负责组织、安排钥匙的管理工作。

  2、服务处员工负责依照本程序实施托管钥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程序要点

  1、管理处可以进行钥匙保管的范围

  (1)开发商交楼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开发商托管的钥匙。

  (2)特定情况下业主托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有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不至于给物业部工作带来额外事端的情况。

  2、开发商托管的钥匙

  (1)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结束后,物业部可以根据发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单位的钥匙。

  (2)接管过来的钥匙由服务处员工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3)钥匙的发放工作详见《入住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3、业主在特定情况下托管的钥匙

  (1)业主委托保管钥匙时,服务处员工应按《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一式两联)要求填写日期、单位编号、业主姓名、钥匙数量、托存原因及领取钥匙的要求等项目。

  (2)管理员就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物业部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的"业主签名"栏签名确认。

  (3)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第二联交业主保管。

  (4)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上的有关内容登记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内,并在托管的钥匙上贴上标有业主姓名的标识,然后将钥匙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保存。

  4、托管钥匙的管理

  (1)管理处有维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服务处员工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钥匙借用手续的办理程序为:借用人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钥匙编号、数量、预借期、借钥匙原因、借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2)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服务处员工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3)服务处主管应安排服务处员工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4)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服务处员工应按《钥匙管理备忘录》要求记录事件经过并报服务处主管;服务处主管与房地产开发商/业主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确保遗失钥匙单位的安全,服务处员工将处理结果记录在《钥匙管理备忘录》中。

  (5)业主或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前来领取钥匙时,管理员凭《业主证》/领钥匙人的身份证移交钥匙给领钥匙人。同时应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中标注移交日期,请业主/领钥匙人签名确认。在无任何证件证明索匙者为钥匙所属单位的业主/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时,服务处员工不得将钥匙转交。

  5、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应由部门归档保存两年。

  五、记录

  1、《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

  2、《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

  3、《借用钥匙登记表》

  4、《钥匙管理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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