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入住管理规定
小区入住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小区的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和全体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创造优良的居住环境,特订立本条例,并共同遵守。
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政府颁发的有关管理法规、政策规定。
2、全体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委托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3、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及承租单位协调解决。
5、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共用部位、通道的畅通及共用设备、设施的完好。
6、物业使用人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所租房内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相应费用。
7、承诺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企业在本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
8、在本物业范围内,应注意遵守下列行为:
⑴为了小区的安全,住宿人员进出小区主动出示“小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使用,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⑵使用人应爱护房屋及室内的固定装置、设备设施,水池、便池严禁扔丢杂物、纸团,由此造成的管道堵塞,疏通费住户自理。禁止在室内外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如被发现第一次书面警告并予以整改,整改无效或再次发生的罚款30元。
⑶使用人应保持室内整洁,请勿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及高空抛物,垃圾杂物均需袋装后放在垃圾筒,由保洁员集中收取,若发现乱堆、乱扔垃圾者罚款30元。
⑷爱护小区绿化,请勿践踏、毁坏绿化,如发现经教育无效的一次罚款30元并作赔偿。
⑸车辆停放入库,服从小区管理人员的安排,确保车库整洁有序;
⑹请勿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道路、停车位、自行车位等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⑺离开宿舍时请关闭水阀,切断电源,以免发生事故,影响他人,严禁违章用电和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热得快” 、电水壶、电热杯等,严禁在小区使用明火,如使用上述器具的除予以没收外,每次罚款50元,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害负全部责任。如使用明火,视情节处50-200元罚款。
⑻请勿在小区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违者罚款50-100元,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害负全部责任。
⑼请勿在小区内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经发现第一次以书面警告,再次发现的处30-50元的罚款。
⑽请勿在小区内喝酒闹事、赌博等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一经发现交派出所处理。
⑾如有客人来访,应经过宿舍管理员同意,并向当班保安人员出示有关证件予以登记,在未征得单位及管理方的同意下,来客一律不准留宿过夜。
9、人为造成公用、共用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物业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
10、行李或物品出门应由宿舍管理员开具物品出门证,经保安确认方可放行。
1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搞好邻里团结,互助友爱,文明居住,和睦相处,共创良好的生活环境。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业主入住(伙)工作规定
业主入住(伙)工作规定
1.目的:
明确入住工作的过程,为业主迅速有效的提供入住服务。
2.业务范围:
从业主到物业办理入住手续到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完毕。
3.职责:
引导业主填写每一份表格,确保填写的资料准确有效。
4.工作内容:
4.1接待办理入住手续的业主
1)客服组必须清楚交房程序、手续和所有工作细节;
2)做好交房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尽量确保工作无误;
3)仪容必须整齐清洁,有礼貌和专业地按程序、规定接待办理入住的业主。
4.2验明业主/授权人身份
1)客服助理查验由开发商签发的《入住会签单》(或由开发商提供的同等证明资料)和《业主入住通知书》,并留存《入住会签单》,要求的文件必须有开发商的有效公章。同时将入住证明的复印件交财务部备案。
2)复印业主身份证,并留存。
3)如果业主授权他人进行交接,必须出示并留存授权书,同时复印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业主身份证进行留存。
4.3引领业主/授权人填写客户资料
客服助理引领业主/授权人填写完整业主情况登记表,并请业主/授权人签字确认。
4.4协助业主/授权人签署有关文件
1)协助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治安、消防协议书》、《供暖协议》(根据项目情况增减协议);
2)以上协议书业主和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3)以上工作完成后方可进行下列程序。
4.5向业主/授权人发放相关资料,并与业主/授权人确认,提取整套业主资料,包括:
1)《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由开发商提供)
2)《业主手册》
3)《装修指南》
4)《房屋验收报告》
5)《房屋交接记录表》
6)《业主入住资料清单》
7)客服助理需将每一项资料在业主/授权人面前清点清楚,并进行简单解释,然后要求业主/授权人在《业主入住资料清单》上签字确认。
4.6业主/授权人缴纳相关费用
1)客服助理带业主到财务部缴纳相关费用:物业管理费(一年)、供暖费(本年)、生活垃圾外运费(全年)三项费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减业主缴交的费用项目)。
2)如业主享有任何优惠交费政策,必须提供开发商的有效证明文件(有公章),并由客服组验证,并交财务部再验证和备案,而财务部必须知道优惠部分是否由开发商负责支付给物业公司。
4.7带业主/授权人验房
1)工程员工携带《房屋验收报告》、《房屋交接记录表》和带业主/授权人前去验房,将发现的质量问题登记在《房屋验收报告》上;
2)与业主/授权人当面确认水表、电表、燃气表读数并登记在《房屋交接记录表》上;
3)验房完毕后将业主签字确认的《房屋验收报告》及《房屋交接记录表》交回客服组,并汇报所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严重或特殊问题);
4)客服组负责将验房报告复印件交工程组负责人,以便联系开发商进行返修;
5)项目经理应安排专责人员负责跟进施工单位的返修工作(详见《返修管理规定》),并及时将返修结果报客服组;
6)客服组应及时完善《房屋验收报告》,并及时通知业主前来验收已返修完毕的项目,验收合格后,与业主做好书面确认,以保证日后双方权责;
7)所有跟进工作完成后,客服组应将《房屋验收报告》存档。
4.8与业主/授权人交接钥匙及物品
1)客服助理必须确认业主/授权人已全部缴清所有相关费用;
2)向业主/授权人查看财务部开具的发票无误后;
3)将业主钥匙及各类卡、物品交与业主/授权人;
4)填写《房屋交接记录表》;
5)如有必要,客服组需留存一套钥匙便于返修工作。
4.9确认存档资料齐全(根据项目情况存档)
最后客服助理核对下列资料是否已存档备案:
1)《入住证明书》
2)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业主情况登记表》
5)《业主入住资料清单》
6)《房屋验收报告》(如业主需要,复印本交给业主)
7)《房屋交接记录表》(如业主需要,复印本交给业主)
8)《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9)《治安、消防协议书》
10)《供暖协议》
4.10注意事项:
1)交房前的准备工作:
a)交房的钥匙必须准备好,
并保证交给业主的钥匙无问题;b)房间内清洁基本无问题;
c)基本交接的设备设施齐备无缺等。
2)在业主验房过程中如有严重房屋质量问题、房屋交房标准与购房合同内容不一致、业主严重质疑房屋质量、重复发生的返修问题,工程组应配合客服组及时将上述问题(现场)进行拍照,留存影像记录,并进行简单的过程描述。
3)客服组保存的返修钥匙及空房钥匙应有专人管理,并有详细的明细及使用记录。(详见《客服组钥匙管理规定》)
4)在手续办理过程中如需收取业主及其家人的照片,应立即粘贴在相关位置上,如不能立即粘贴,应在照片背面写清业主名字及房号,并妥善保存。
5)客服组在收取工程人员交回的《房屋验收报告》、《房屋交接记录表》时应确认填写的完整情况。
6)在集中办理入住过程中,现场保安人员应维持好现场的秩序,保洁人员应及时清理现场内外,确保办理现场秩序井然,清洁、干净。
7)所有入住档案资料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目录。业主入住资料由客服组专人负责保管,具体要求详见《业主档案管理规定》。
5.相关文件
5.1《业主手册》
5.2《装修手册》
5.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
5.4《治安、消防协议书》
5.5《供暖协议》
5.6《返修管理规定》
5.7《客服钥匙管理规定》
5.8《业主档案管理规定》
6.记录
6.1《业主入住资料清单》
6.2《业主情况登记表》
6.3《房屋交接记录表》
6.4《房屋验收报告》
篇3:某学校教职工入住公寓楼规定
> 学校教职工入住公寓楼规定一、公寓安排条件
1、学校公寓原则上只解决已经正调未分配福利房的教职工和未正调的单身教职工的住宿,已有私人住房的概不解决。
2、按规定交纳房租和管理费、水电费。
3、对外出租的公寓,每套房须交住房押金1000元。(由房主交付)
二、入住手续
要求解决住房的教职工要先到总务处填写“住房申请表”,报领导审批同意安排后,到学校财务交押金,然后凭申请表和押金收据到总务处签定住房合同,领用锁匙及常规配置财物。
三、退房手续
终止租房要提前一周通知学校总务处,总务处安排人员对住房设施及财产进行验收,并办理财产和锁匙移交,然后凭验收移交单和原交押金收据到财务处退还押金。
四、管理制度
1、未经办理手续不能私自留客人在房内住宿或调换、出租床位。
2、不准私自破坏房屋结构或私自改变房屋内部布局。
3、不准私自移动及损坏一切室内公有设施(包括墙壁)。
4、室内下水道人为阻塞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故意破坏致使上下水道出现问题时,学校除收回住房外,还将对其严肃处理。
5、不得私自将危险品带入宿舍,不能养家畜或宠物。
6、严禁在宿舍从事赌博、窝脏、迷信等违法活动。
7、严禁在走廊上晾晒衣服,堆放杂物,安装空调或抽油烟机等。
8、严禁乱抛乱倒垃圾,保证居住地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9、星期一至星期www.pmceo.com五晚上10点前,星期六、星期日晚上11点前来访客人要离开宿舍,各住户要停止娱乐活动,以免影响他们休息。
10、学校发出退房通知而拒不执行的,房租将从当月加倍收取,从本人工资中直接扣除。
篇4:公寓楼非本校教职工入住规定
学校公寓楼非本校教职工入住规定
一、入住条件
凭相关合法证件到学校总务处填写住房申请表,报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入住。
二、入住手续
1、凭领导审批同意的申请表到财务处交住房押金1000元,然后凭收据到总务处签定租房合同,领用钥匙及常规配置财物。
2、认真学习住房管理制度,对住房制度所列条款不得违反,否则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三、退房手续
终止租房,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学校总务处,总务处在一星期内安排人员对住房设施及财物进行验收,并办理财产和锁匙移交,然后凭验收手续和原押金收据到财务处退押金。
四、管理制度
1、未经办理手续不能私自留客人住宿或调换、出租床位。
2、不准私自破坏房屋结构或私自改变房屋内部布局。
3、不准私自移走及损坏一切室内公有设施(包括墙壁)。
4、室内下水道人为阻塞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故意破坏致使上下水道出现问题时,学校除收回住房外,还将对其严肃处理。
5、不得私自将危险品带入宿舍,不能养家畜或宠物。
6、严禁在宿舍从事赌博、窝脏、迷信等违法活动。
7、严禁在走廊上晾晒衣服,堆放杂物,安装空调或抽油烟机等。
8、严禁乱抛乱倒垃圾,保证居住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9、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10点前,星期六、星期日晚上11点前来访客人要离开宿舍,各住户要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0、学校发出退房通知而拒不执行的,房租将从当月加倍收取,并按相关合同协议依法解决。
篇5:非本校教职工入住学校公寓楼规定
> 非本校教职工入住学校公寓楼的规定一、入住条件
凭相关合法证件到学校总务处填写住房申请表,报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入住。
二、入住手续
1、凭领导审批同意的申请表到财务处交住房押金1000元,然后凭收据到总务处签定租房合同,领用钥匙及常规配置财物。
2、认真学习住房管理制度,对住房制度所列条款不得违反,否则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三、退房手续
终止租房,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学校总务处,总务处在一星期内安排人员对住房设施及财物进行验收,并办理财产和锁匙移交,然后凭验收手续和原押金收据到财务处退押金。
四、管理制度
1、未经办理手续不能私自留客人住宿或调换、出租床位。
2、不准私自破坏房屋结构或私自改变房屋内部布局。
3、不准私自移走及损坏一切室内公有设施(包括墙壁)。
4、室内下水道人为阻塞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故意破坏致使上下水道出现问题时,学校除收回住房外,还将对其严肃处理。
5、不得私自将危险品带入宿舍,不能养家畜或宠物。
6、严禁在宿舍从事赌博、窝脏、迷信等违法活动。
7、严禁在走廊上晾晒衣服,堆放杂物,安装空调或抽油烟机等。
8、严禁乱抛乱倒垃圾,保证居住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9、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10点前,星期六、星期日晚上11点前来访客人要离开宿舍,各住户要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0、学校发出退房通知而拒不执行的,房租将从当月加倍收取,并按相关合同协议依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