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场租赁停租手续管理细则
小区停车场租赁、停租手续管理细则
1.0目的
规范停车场租赁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小区车辆交通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辖物服中心停车场管理
3.0停车场租赁、停租手续办理程序
1、客户办理地下停车场租赁时,首先查看车位租赁登记本,请客户选择车位号。
2、客户签定《车位租赁协议》、《停车场管理规定暨承诺本》。
5、客户到财务稽核部交缴相关费用及签订银行托收协议。
地库车位元/月露天车位元/月
泊车证押金元/张小区外的租户需预交个月的押金
6、凭收据办理泊车证,登记在《车位租赁登记本》上。
5、签发服务作业单,挂车位牌。
6、通知安管部领班签《车位更改记录》。
7、物业部办理人员制作泊车证,签发车位更改记录单,通知财务部和安管部。
8、通知客户去财务稽核部结清相关费用。
9、签发服务作业单,领取车位牌。
10、及时在车位租赁本上登记更改。
11、其他规定参照租赁协议为准。
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车位租赁登记表》PR/WY-23-01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小区停车场租赁办理规程
小区停车场租赁办理规程
1.住户到客户服务部提出申请,要办理停车场租赁手续,客户服务部文按有偿使用原则,指引住户填写并签定《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书》、《停车场管理规定承诺书》住户可自由选择租赁类别,如月卡/季卡/年卡。
2.客户服务部文员核对《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书》、《停车场管理规定承诺书》,明确无误后在《停车场租赁协议书》上做好记录,并引领用户拿取《停车场租赁办理登记表》到财务部缴交规定的费用。
3.若有遗失停车卡之用户,应及时告诉本车场管理员,经保安部、客户服务部文员核查后,补发新卡,用户须支付办理新卡的工本费。
4.客户服务部文员每办理一户停车场租用手续即时通知停车场管理员,每个星期复印一份《停车场租赁办理登记表》交给停车场管理员。
篇3:停车场租赁办理规程(九)
停车场租赁办理规程(九)
到物业管理部提出申请,要办理停车场租赁手续,物业助理按有偿使用原则,指引填写并签定《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书》、《停车场管理规定承诺书》可自由选择租赁类别,如月卡季卡年卡。
一.物业助理核对《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书》、《停车场管理规定承诺书》,明确无误后在《停车场租赁协议书》上做好记录,并引领拿取《停车场租赁办理登记表》到财务部缴交规定的费用。
二.若有遗失IC卡之,应及时告诉本车场管理员,经保安部、物业管理部核查后,补发新卡,须支付办理新卡的工本费。
三.物业助理每办理一户停车场租用手续即时通知停车场管理员,每个星期复印一份《停车场租赁办理登记表》交给停车场管理员。
篇4:花园露天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书
花园露天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书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花园客户服务中心(出租人)
乙方: ___栋_____单元_____室业主(住户)姓名: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花园露天停车场,停车位号码:_______ ,用于停放车型: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 ,车身颜色:___________。
二、 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月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须于每月30日前交付下个月的车位租金。
三、收费标准:汽车每辆每月50元;
四、 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五、 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六、 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七、 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安全员的指挥;并凭车辆通行证出入,否则安保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车辆通行证遗失请及时到住户服务中心报失,在乙方报失前发生车辆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花园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
日期:
乙方:___栋_____单元_____室业主(住户)姓名:
日期:
电话:
篇5:地下停车场车位服务(租赁)协议书
地下停车场车位服务(租赁)协议书
编号:
甲方:保定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乙方已购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号楼单元房屋,(合同编号: ),并已租赁了该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
为维护停车场秩序,确保车辆的停放便利,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管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行。
一、乙方租赁的车位位于楼地下停车场中的第号。
二、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车位租赁费为人民币元/月,共计元(大写)。
三、车位租赁费采取预交的方式支付,即乙方须在下一租期开始前的十五日内向甲方缴付车位租赁费,交费起始时间以此协议生效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车位管理费的,乙方应按应交款项向甲方支付每日3‰的违约金。
四、车位租赁费系用于为乙方提供停车场地,分担其车位所在的地下停车场的照明、监控、通风、消防、保洁、秩序维护等公共能源消耗与管理、养护、修缮等费用。
五、乙方停放车辆的详细情况如下:
1.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
2.位置:;
3.车牌号码:;4.颜色:;
5.车辆名称:;6.车型:;
7.经常驾驶此车人士:;
8.车辆状况:;
9.保险种类:;
10.车辆照片(后附);
乙方应保证上述记载事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记载事项如果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之甲方。
六、本协议项下车位仅作为乙方停泊机动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车位私自转借、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以增建等任何方式改变车位交付使用时的状况。
七、乙方交纳应交费用后,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智能卡,并立即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八、智能卡是车辆出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凭证,乙方只有办理并持有有效的智能卡方能出入小区、地下停车场。智能卡授权按交费时间预先设定,逾期未交将自动取消授权。乙方应妥善保管智能卡,智能卡丢失时,乙方应在发现丢失后立即向甲方挂失、补办(需交纳补卡费用)。凡因智能卡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九、甲方负责妥善管理车场设施,维持车场秩序,制止违章行为。
十、乙方须做好车辆的防盗工作,车辆内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内的贵重物品丢失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乙方在使用车位时须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及小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车场工作人员,维护好车场秩序和车位管理。
十二、乙方停止租赁车位时须提前十五日内通知甲方,否则,逾期的车位管理费按季度结算。
十三、乙方若在协议终止前二十日内未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视乙方自动结束本协议,在协议到期后自动收回车位不再通知乙方。
十四、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双方依平等、诚信、等价原则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行履行时,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保定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或委托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