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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苑装修手册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雅苑装修手册

  第一条、装修申请

  一、各位业主(使用人)若需进行物业内部装修,应首先向远洋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程序如下:

  1、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异产毗连房屋装修协议书》及居住装修申请表。

  2、业主(使用人)委托的装修施工公司需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装修责任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3、索取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作为物业管理公司返还保证金的凭证。

  二、业主(使用人)填写《申请表》连同装修设计方案,业主(使用人)认定的装修承包商的有关法律文件及双方签订的委托装修合同或协议书到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办理审核确定事宜。

  1、《申请表》中应注明装修项目、范围、标准、工期,增改建项目部位等。

  2、装修设计方案中应包括:施工总平面图、天花图、电器、上下水布置图及增改建项目位置图。比例:1:100。

  3、装修承包商的法律文件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施工安全许可证、法人签署的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证明、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企业业绩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4、业主(使用人)与装修承包商签订的委托装修协议书或合同的复印件。

  三、物业管理公司五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并按申请表上注明的联系电话、地址,通知业主(使用人)。

  审批内容如下:

  1、业主(使用人)应确保装修方案不违反市政府的有关住宅装修管理法规的限定。若有抵触,业主(使用人)需要改装修方案。

  2、业主(使用人)应确保装修方案中不得有影响异产毗连房屋居住安全的项目,若有抵触,业主(使用人)均需要改装修方案。

  3、业主(使用人)与装修承包商签订的委托装修合同或协议书应确保公正有效。任何不规范合同或协议均需重新签订。

  四、装修承包商在进行施工前需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有关手续。

  1、到财务部门缴纳装修电梯设施使用费及装修保证金。

  2、到保安部门签订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并携带施工作业人员照片(每人两张)、三证复印件办理作业人员出入社区的出入证。

  3、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员与物业管理部商定施工材料运输时间和存放位置。

  第二条、一般事宜

  一、为确保业主(使用人)的物业室内装修不致损坏楼宇结构及设备,保证装修质量,谨提醒业主(使用人)聘请专业注册可靠的装修承包商。

  二、业主(使用人)有义务督促雇佣装修承包商遵守公约条款,并依照批准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如有违反,导致一切后果由业主(使用人)负责。

  三、业主(使用人)应密切关注其雇佣的装修承包商的施工过程,其施工技术监理由业主(使用人)自行聘任有监理权的机构负责,同时应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如下行为:

  1、勿将混凝土、沙石、油漆等废弃物倒入厕所或地漏内。

  2、搬运装修材料时,切勿损坏电梯、走廊及其他公共区域,如有遗撒物应及时扫净,以免造成设备损坏。

  3、不准随意从窗口等处向外遗弃杂物,装修材料须小心放置,以免从高空坠下,危及相邻业主(使用人)或路人。

  4、装修承包商切勿将垃圾、装修材料、设备放置在公共部位,否则业主(使用人)须负担一切清理费用。装修垃圾由承包商将装修垃圾按规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清运。收费标准:20元/自然间。

  5、每日装修工作收工时,切记关闭所有门窗、水龙头,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6、因装修工程所引致楼宇结构及设施损坏,包括业主(使用人)物业内部公用设备管线及异产毗连物业的结构设备,均应由造成损害责任业主(使用人)承担损失赔偿。

  第三条

  一、业主(使用人)物业室内装修应确保两个月期限内完成。因特殊原因不能完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说明原因并征得同意。

  二、装修承包商每日施工作业时间为9:00--12:00,14:00--18:00。其中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为机器作业使用时间。如遇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作业时间,应与保安部门协商确定。其延长的作业时间应为静音作业。

  三、为维护楼宇物业的结构安全,确保装修施工的有序进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控制进入楼宇的装修承包商数量及人数。

  四、所有出入楼宇的装修承包商及施工作业人员应自觉的接受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施工人员出入楼宇大门及施工现场必须佩带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入证,出入证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有效,过期作废。施工人员一般不得留宿业主(使用人)物业内,特殊情况需要留宿的,须由业主(使用人)书面担保,并在保安部门办理留宿手续。

  五、装修承包商施工人员携带使用的设备及物品进入楼宇应在保安部门登记,并自行妥善保管。若需搬离楼宇,须先到保安部门核实销单运出。

  六、施工人员在作业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物品,其出入楼

宇、运输、使用须接受保安员的登记、验证、查询管理。作业现场须配备灭火器具以紧急时应用,剩余的材料当日带走,不得遗留业主(使用人)物业内。

  第四条、竣工验收

  一、装修工程完工后,由业主(使用人)通知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工程人员会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单项验收或隐蔽工程可在竣工前单独进行验收。

  物业管理公司验收项目:

  1、承包商是否按申请表所列施工图及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是否在装修过程中损坏公共设备及影响使用功能。

  3、是否遗留装修物料垃圾于公共部位及场所。

  4、增改建项目是否影响异产毗连物业的正常使用。

  二、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物业管理公司在验收栏中盖章签字。若有某项未达到要求,限期改正,再进行复验,直至合格。若三次验收不合格,物业管理公司可授权特约装修承包商进行施工。发生的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三、装修承包商凭施工许可证办理完工的相关手续。

  1、退还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出入证,若有遗失,每张罚金十元。

  2、到保安部门办理工具设备运出楼宇手续,约定运出时间。

  第五条、保证金的返还

  1、装修工程完工三个月后,业主(使用人)凭加盖验收合格章的申请表及保证金收据,前入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办理领取保证金手续。装修施工保证金发还之前,其工程人员将观察有无因该物业装修而影响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及异产毗连的正常使用。

  2、若一切手续妥当,物业管理公司如数免息发还保证金。

  3、若发生损坏公用设备、装修垃圾、剩料堆积占用公共部位场所影响异产毗连物业正常使用的现象发生,则保证金暂被扣留。为主(使用人)应尽快改进,工程满意后,发还保证金。

  4、若发生业主(使用人)延期完成装修工程或后期清理与修复不及时,物业管理公司可指定特约装修承包商进行处理,并按发生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不足抵偿费用,业主(使用人)应另行缴付款项。

  本规定条款内容对所有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规定致使异产毗连业主(使用人)发生争议,应首先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解决。

采编:www.pmceo.cOm

篇2:大厦《业主手册》:装修管理

  大厦《业主手册》:装修管理

  为了共同维护大厦的整体美观,根据国家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大厦装修管理规定》,请业主对大厦进行装修前细阅本规定,并到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一、装修单位需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到物业管理公司大厦服务中心办理装修报批手续:

  1、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副本一份,并加盖公章。

  2、全套的装修施工图纸;

  (1)房屋平面布置图及天花图;

  (2)室内供电系统图、给排水管网图(装修电工、焊工人员需持有效的技工证原件)。

  3、装修施工合同。

  二、房屋装修,业主需缴交一定的费用,详细情况请向大厦服务中心咨询。

  三、办理装修手续及注意事项:

  1、电力系统、天线系统和防盗对讲系统装修:为确保大厦业户生命的安全和各系统操作正常,以及便于**大厦服务中心将来进行维修工程,涉及到专业性较强、技术含量较高、构造复杂和容易产生安全因素的项目,如电力、天线、防盗对讲系统等工程,不可由业主所聘用的承建商代办。该工程必须由服务中心选定承建商进行,但业主须支付所须费用。如:

  1)为电力设备进行增建/改装;

  2)就公共天线分布系统设备进行增建/改装工程,由该系统的分布放大器/分配器至室内而设的电视/超短波收音插口;

  3)就防盗对讲系统进行增建/改装工程。

  2、用电设备安装:装置室内电器或其它用电设备必须十分留意单元的电负荷量,如果超过负荷必须向服务中心申请,取得书面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另外,聘请注册之电器承建商,依照广州市供电局之《广州地区电器设备安装规程》,否则,因影响大厦用电线路、设备正常运作而造成的损失,该单元业主须负全部责任。

  3、空调机的安装规定:为保持楼宇外貌美观,冷气机主机及窗机均应安装在原设计预留位置上,切勿凿穿外墙安装。如原设计无预留位置,应按服务中心指定的位置上安装,冷气机安装之位置及规则可向服务中心查询。所有托架或装置材料必须为不锈钢制造。如因安装空调机而破坏楼宇外观,业主须负责按规定改装并修复楼宇外貌,如因安装空调机而导致楼宇任何损坏,业主必须负责所有修理费用。

  4、排水系统装修:所有排水系统的改装工程必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承建商负责施工,费用由业主负责,另付一笔相当于工程费的5%的管理费,作为管理处进行额外行政工作/有关工程的监督费。

  5、各业户可依照自己的喜好进行室内装修,但必须注意在加设或更改室内装置时不得影响楼宇结构和楼宇外观,这些都属于公共财产。一般而言,**大厦的外墙绝对不能更改或加建包括窗台安装防盗网、飘蓬等,如内墙必须拆除或更改,事先亦必须向服务中心申请并获得书面批准。

  6、业户在室内进行任何工程,必须事先确定该项不得抵触有关政府部门之法律或条文,若所进行的工程不符合有关法律,用户需将改变部分恢复原貌,直至有关当局满意为止,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该业户支付。

  7、各业户所聘用的装修承建商在进行装修工程时,必须向服务中心领取装修申请表格填报所聘用的承建商资料,在服务中心发给装修许可证后承建商才可进行装修工程。装修进行期间,装修许可证应挂在单元门口,特种作业人员(如:电、焊工等)须持证备查。

  8、防盗门及窗花安装:

  为保持楼宇美观,服务中心建议各业户不必安装防盗网,对要安装防盗门,请到服务中心查询,但门于外墙必须水平,窗花必须安装在玻璃窗的内侧,统一款式。

  9、装修工程必须遵守:

  1)业户须确保各承建商安排指定的负责人在现场监工并配备通讯工具,以便在工作时间突发事故时与其联系。

  2)业户装修前需对楼宇的结构、装置、装饰等提供足够之保护、防御措施,避免在装修期有任何损毁,如果造成楼宇内之设备有任何损坏或因缺乏维护、防御措施而导致损坏,例如:裂痕、污渍等,有关业户需负担一切修复费用。

  3)所有材料、余泥及沙石应以尼龙或麻包袋搬运,运载材料之货车应取道指定之货物起卸区,余泥、沙石必须弃置于指定区域。

  4)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得在走廊或其它公共地方进行,而且一切工具、材料、余泥、沙石等也必须放在单位内,不得占用**大厦之公共地方或通道、走廊。为保障其他业户的利益,若有任何人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损害,将由有关业户负责及赔偿。

  5)施工时尽量提供足够防御措施,以减少装修期内引致之尘埃、气味、振动及噪音,避免对其他业户造成干扰及不便。装修期间,单元大门必须关闭,但不能上锁,以便管理人员检查。

  6)工场内必须配备紧急医疗药品(如外伤药品),必须有足够防火设备,如灭火筒、防火毡等,以备发生火警时紧急应用。(装修范围内每50平方米必须保

证至少提供2个4KG干粉手提灭火器)

  7)严禁在消防设施上取水作其他用途。

  8)每日必须清理所有废料及垃圾,以保持通道畅通、地面清洁及减低火警发生的可能性。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禁止在单元内存放超过二十四小时。

  9)施工过程应采取适当遮蔽措施,以免将混凝土、沙石、瓦砾或其他杂物进入厕所或排水渠内。

  10)装修工人进入大厦必须配戴装修出入证,经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厦。在大厦内切实遵守大厦的各项规章制度,如环境卫生、治安管理规定等,如有违反,秩序维护人员和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1)所有进出大厦之装修工人,只能在指定现场作业,不得在大厦内随意走动,不得在装修单元内居住、留宿或煮食。

  12)装修工人必须穿着合适的衣服,不得赤脚、穿拖鞋、裸露上半身等出入工作范围,以防发生意外或有碍观瞻。

  13)各业户进行装修时,必须严格遵守服务中心制定的《噪音施工管理规定》:

  ①正常的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时至中午12:00时,下午2:00时至下午6:00时。

  ②整个周末和公共假期,大厦禁止进行装修工程。

  ③业户如需超时工作或在周末进行无噪音装修,事先须获得服务中心的书面批准。

  14)一切未经批准而进行的违章建筑物,服务中心将根据公约和政府有关规定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包括移交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清除,一切费用由负责人支付。

  15)业主须留意如因改装室内的供水去水部分装置,如水喉、洁具等造成墙壁或楼板渗水等现象,服务中心将不予安排任何修缮工程,一切后果由业主负责。

  16)业主须时时告诫装修工人在进行钻天花墙壁或地台工程时,应特别注意不要钻穿穿插其间的水管、电线,如因施工原因影响大厦内的用水、用电、电话、天线、防盗系统等设施的使用功能,事故的责任者必须负全部责任及赔偿。

  四、装修延期手续

  1、如装修需超过申报工期,必须及时办理有关延期手续,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责令其停工,并禁止有关人员进出大厦。

  2、业主或其委托人须提前带齐施工许可证及施工人员出入证到大厦服务中心办理装修延期手续,一户装修最长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须得到物业公司书面批准。

  五、装修退场手续

  1、业主在竣工三日内将装修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出入证、给排水、电器竣工图交回客户服务中心办理退场手续。

  2、业主于十四个工作日后带齐装修保证金票据和装修工人证按金票据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遗失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出入证均不退还保证金。如有其它违规行为则视情况扣罚相应保证金。

  六、其它未列出的事项,由物业公司酌情处理。

篇3:业主公约手册:装修管理篇

  业主公约手册:装修管理篇

  业主装修手续

  为了各位业主/使用人顺利进行室内外设计及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章现象损害公共利益及因装修影响毗邻业主/使用人而引起纠纷。以及加强物业辖区管理,保证物业的完好和安全,保持物业辖区的整洁美观,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协议,敬请业主/使用人依据本规定进行装饰装修。

  一、装修工程申请程序:

  1、装修申报:业主及装修施工企业须提前一周向物业管理处申报,需提交:

  1)详细填写的装修申请表

  2)装修方案

  包括:a、施工图纸(平、立面图)包括吊顶走线、电路改动

  b、地面设计资料、给排水及防水系统设计

  3)动用明火申请表

  4)施工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留底)、资质证书和有关证件

  2、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消防责任书》

  3、交纳装修保证金及管理费:

  4、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企业需缴纳装修保证金及装修监督管理费,用以保证施工期间不损坏物业及共用设施设备,按照已批核的图纸进行施工,并符合本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规。具体收费标准详见《zz国际大厦二次装修手册》。

  5、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

  6、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向物业管理处交验:

  1)身份证原件(复印留底)。

  2)1寸证件照两张。

  7、装修过程中物业管理处填写工程验收书,工程人员及安防员随时进入施工现场巡查。

  8、装修完毕后,业主/使用人告知物业管理处,物业管理处对该物业装修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核。

  9、退还装修保证金。

  I)装修过程中无违章行为发生,交还核发的装修许可证及临时出入证。装修工程经审核符合要求,退还装修保证金。

  II)装修完毕,经物业管理处工程部对该物业装修检查合格,使用三个月无问题后方能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

  二、装修施工规范:

  为确保物业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各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均须遵守以下规范。

  装修范围:

  1、任何时候不得改变房屋的柱、梁、承重墙、屋面防水隔热层,上下水管道,电路等,如确有装修要求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管理处工程师审定后方可施工。

  2、未经物业管理处书面同意,业主/使用人不得在公共区域进行改建或加建任何招牌或装饰物。

  3、未经物业管理处书面同意,业主/使用人均不可招贴、安装任何广告或装饰于外墙或单元前或任何公共地方。

  4、如需安装其它电子防盗设施,必须向物业管理处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5、不准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装饰。

  6、不准凿除楼面、地面、墙面,装修时要防止破坏防水层结构。

  7、室内各区域活荷载均有限制,在装修施工中堆放材料及铺、设装修装饰材料均不得超过此标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施工企业及业主/使用人承担。

  8、大厦工程整体交付使用后,装修时间必须安排在每天下午六时至次日上午六时,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十时至下午八时,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工作及安全。

  9、装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有关公安消防条例规定及其它政府法律、法规。

  10、大厦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允许擅自动用或变更。

  11、不得使用未做阻燃处理的超量可燃材料。

  12、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不得使用电炉、煤气。装修公司在装修现场应备手提灭火器。

  13、为确保大厦整体环境和安全,装修期间装修人员原则上不准在大厦及业主装修室内留宿;如需留宿,必须在物业公司登记备案。所有机器、工具、设备、包裹或材料等进入大厦时需事先申报备案,若需撤离时,必须持有物业管理处的出门条,安防员才可放行。

  14、业主/使用人及装修人员的装修合同及工程款直接由双方商定,装修期间物业管理处有权对违章施工,工程进度。文明施工和维护公共设施执行监督管理责任。

  15、装修施工企业要保证遵守装修规章,不得占用和损坏公共设施及公共场地。

  16、装修材料搬运时只能经消防通道或物业管理处指定的临时货梯搬运。砂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用尼龙袋或麻包袋装袋运输,防止碰伤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环境的情况,装修公司要负责清理。

  17、装修不得将混凝土、砂石瓦砾、油漆或其它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排水管。

  18、应保证原供水、供电、供暖、电话线路、红外线防盗系统、燃气管道等相关设施的完好。未经物业管理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上述设施管线及配套设施运行。

  19、进入大厦运送装饰材料的车辆,必须

遵守大厦行车及道路的管理规定,必须既停、即运、既卸、即走,不得阻塞交通要道,影响大厦环境。卸运水泥、砂石、调和水泥沙浆等地面应垫铁皮或厚胶合板,不得直接倒在路上。

  20、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并运至物业管理处指定地点,清运时间为每日下午六时三十分至八时三十分,不得将垃圾从高空抛下;不得将垃圾堆放在大厦其它地方,如果乱倒乱放被处罚后果自负。

  21、为保护业主的权益,物业管理处对装修人员的合理制约规定,敬请业主/使用人予以充分配合。

  22、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单元内进行,不得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进行,更不得再接工程而不办手续。而且一切工具材料、砂石、水泥等也必须放在装修单元内,不得占用楼宇内公共地方或通道走廊,以保障其它业主/使用人的利益。

  23、装修施工许可证需贴示于装修单元的门外,以便核查。

  24、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工作证及相关身份证等证明文件,不得拒绝。如发现证件过期,立即没收工作证并重新登记办理并按过期天数每天罚款50元。

  25、物业管理处有权停止违章施工人员进行装修工作,如多次违章者,物业管理处有权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直至取消该装修企业今后进入大厦接受装修任务的资格。

  26、施工后,施工队和业主向物业管理处申请验收后应交回进场《装修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押金50元/证。

  27、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物业管理处有权安排拆除隐蔽部分遮挡再进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业主自己负责。

  28、装修工程完毕半年内如发现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或公共设施等仍由装修业主负责修复和赔偿。

  29、装修发生违章行为,业主/使用人、装修公司均为第一责任者,均独立承担责任损失和接受处罚并限期复原。物业管理处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如暂停水、电等)予以阻止和处罚。

  30、房屋装修前发现的问题由物业管理处负责联系处理。

  31、装修之日起出现的一切问题(指行为造成的)均由装修公司负责。

  32、审阅图则

  在进行单元内部装修前,必须预先缴交设计图则给物业管理处,在得到物业管理处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希望业主/使用人和我们一起维护大厦的装修秩序。为创造安全和文明卫生的环境而共同努力。

篇4:龙城小区住户手册:装修管理

  龙城小区住户手册:装修管理

  一、装修重要提示

  --进行装修、维修等工程均应以不损坏楼宇结构、公共设施、不影响他人为原则。切记施工前,请先到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未得到书面认可切勿动工;

  --根据承建合同,楼宇建筑维修保养期为一年,维修保养期限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建商免费维修,在此期间装修,请注意不可破坏原有建筑功能;

  --进行装修、维修等工程应注意控制噪音,按管理处规定的时间施工,高空作业应做好安全措施并不可妨碍他人,做好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好装修施工人员;

  二、装修队的选择

  --业主聘请装修队伍应选择持有长沙市住宅装修资格的装修承建商,除了应注意挑选合理报价外,还应格外留意其营业执照及技术资格;

  三、装修程序概要

  1、施工前

  --提交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红章)、装修图纸复印件给管理处;

  --填报装修有关申请表格;

  --申办装修装修许可证和人员临时出入证;

  --缴交装修保证金及有关费用。

  2、施工中

  --装修工作开始,请在门户内明显位置悬挂"装修许可证";

  --预先与管理处联系,由管理处安排装修材料或垃圾的运送及放置;

  --小心使用电梯、公共楼梯,保护好公共设施;

  --请勿在公共地点如:走廊、楼梯、设备井等处堆放装修材料及杂物;

  --请勿在公共地点擅自接驳公共水电;

  --特殊工种作业,须持证上岗。动用明火作业时(如烧焊等),须经管理处审批,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如自行配备灭火器),并接受管理处的监督;

  --切勿向室外高空及井道内抛物;

  --请勿在公共场所进行装修作业;

  --管理处人员会在施工期间进入户内检查,敬请配合。

  3、完工后

  --请与管理处联系,退还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并进行竣工验收;

  --搬出装修工具、剩余材料等须到管理处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四、装修要求

  --楼宇外观:任何装修及维修均不可以影响楼宇结构及外观,包括封闭阳台、天台、露台、加建房屋、露天支架、花架、铁笼、天线、招牌等;

  --室内墙壁:未得到管理处许可,禁止拆卸、加建;

  --防护网:只能安装在阳台、窗户内侧或与阳台、窗户平行;

  --屋外灯饰:所有走廊及楼梯内已安装足够光源,请勿在房屋门前加设任何灯饰;

  --空调安装:空调户外分机的安装位置必须安装在指定位置,冷凝水管插入专用接水管内,小区不允许安装窗式空调;

  --厨房、卫生间:地面已作防水处理,只可在表层以上铺贴瓷砖,不允许任何打凿和扩建。为方便检查,天花吊顶只可活动天花,不可封闭;

  --给排水系统:未得到管理处认可,切勿任意更改或分支给排水管道,以免扰乱供水水压及排水系统;

  --电器安装:装修中如有需要增设电器开关、插座或更改线路,请务必聘请合格电器技术人员施工,且不得超过住宅用电设计总容量;

  --煤气管道:请勿擅自封闭或更改煤气管道及附件,如需改动请与煤气公司及管理处联系,由煤气公司负责施工;

  --电话网络端口、门禁系统、有线电视:请勿擅自更改其位置或干扰其线路,如有更改需要请与管理处联系,并聘用专业人士改动;

  --阳台及花园:未经管理处及政府部门许可,住户阳台及私家花园请勿任意搭建、封闭或放置任何有碍观瞻之物品;

  --装饰材料:所有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防火安全规定;

  --安全消防设施:室内各类安全、消防报警装置均不得任意拆除或改装;

  --装修垃圾:装修垃圾全部袋装,并运送到管理处指定地点,以便管理处统一清运。

篇5:住宅小区房屋装修指导手册(1)

  住宅小区房屋装修指导手册(1)

  第一篇关于小区综合管理规定

  一、小区管理处进行居室装修管理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权利:(二)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第十四条“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违反本办法,有以下行为之一,由物业管理公司予以制止、批评教育、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一)擅自改变小区内土地用途的;(二)擅自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毁损设施、设备,危及房屋安全的;(三)私搭乱建,乱停乱放车辆,在房屋共用部位乱堆放,随意占用、破坏绿地、污染环境、影响住宅小区景观、噪声扰民的;(四)不照章交纳各种费用的”。

  二、如何看待您与物业管理处签署的《住户手册》?其中的“装修管理规定”的法律效力和您的权力和义务是什么?

  本公司的物业管理处,是接受业主委员会委托,对住宅区的房屋设备等进行有偿管理服务的企业法人派出机构,与住户签定的《住户手册》是相互之间的民事约定协议,双方都要履行约定权力和义务。

  《住户手册》中的“装修管理规定”是依据《民法通则》、《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消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住宅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其作用是维护小区全体住户的共同利益,规范家居装修改建工作。

  您有权利向小区管理处咨询装修管理的有关规定,有权在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的前提下,按自己的意愿修改居室布局、改换各种饰面、选择装修企业、选择装修材料,并有权参与和监督管理处的管理工作。

  您应尽的义务有:遵守小区管理规定,按规定交纳管理费用,不妨碍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三、您购买或租赁的房屋,您可装修、改建的范围是什么?为什么?

  1、您购买房屋中可装修、改建的范围是房屋的室内部分中不属于公共设施的部位。对与邻里、公共设施有利害或利益关系的部位应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谨慎施工。

  如果您有必要装修、改建租赁的房屋,则房屋中可装修、改建的范围同上述,但应在房屋所有人授权下方可进行施工。

  2、属于公共设施的部位:(1)卫生设备:如排粪主立管、透气管。(2)供水部分:供水主立管、连接供水主立管至水表之间的管道、水表。(3)厨房设备:如烟道、污水管道、管道井、(不包括与之相连的弯管)。(4)供气设施:燃气管网至燃气计量表之间的管道(包括燃气计量表)。(5)供电设施:如电表、供电管网至总开关间的配电线路(不包括总开关、漏电保护设施等)。(6)其它:电控门对讲装置等。

  3、您购买或租赁的房屋与邻里、公共设施有利害或利益、关系的部分:分户墙、楼盖板、屋盖板、分户门、窗等。

  以上公共设施一旦受到破坏将影响其他住户甚至全体住户的利益遭受损失。因此,您在进行家居装修、改建时不要改动上述部位,否则不但会损害公共利益,还需承担修复责任;

  四、您需报管理处批准的装修改建项目有哪些?

  1、改变原设计单元的供水、供电、和排水、排污容量及位置的;

  2、涉及邻居的本单元天花、地板、间隙墙、外墙、凉台等建筑改变的;

  3、涉及建筑物公共供水、电、消防、给排水、排污、天线通讯、防盗系统安全和可能造成影响的;

  4、煤气改线管、空调特殊位置安装的;

  5、影响本单元水、电、煤气表完好和观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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