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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湾小区露台管理约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长青湾小区露台管理约定

  【KD.长青湾】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订立并承诺履行本约定:

  1、装修露台不能破坏露台屋面防水层和保护层,不能搭建和堆砌门斗、遮阳棚、凉亭、仓库、防护栅栏等建筑物、构筑物。不允许有改变建筑物整体风格的装饰(如改变栏杆的颜色,涂抹与原建筑物不同的涂料,镶贴与原建筑物不同的面砖)。

  2、为避免增加屋面荷载发生危险和降低屋面防水层使用寿命,不能在露台上砌池、铺土、设置广告牌、铁塔、进行养鱼、种植等。更不能改变地漏的位置或更换原有地漏,或封堵地漏,以免出现渗水、漏水、排水不畅等现象。

  3、不能向排水管内排放生活废水,不能向管道内投放杂物,业主应对排水口进行清理,以防止管道堵塞。

  4、不在露台上堆放杂物、高大物品或在露台边沿摆放花盆等易坠物品,以免因风刮落砸伤人、车或影响园区观瞻效果。

  5、为保障业主人身安全,不能在露台内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能在露台内做引火、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

  6、爱护园区的整洁卫生,不能向楼下抛洒垃圾、杂物以免破坏园区环境或伤害他人。

  7、对于物业维修人员上露台进行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工作要给予配合。

  8、使用露台不得有其它影响相邻业主正常生活居住的行为,如噪音扰民、异味、环境污染等方面。

  9、使用露台不得有其它危害房屋建筑结构、设计风格和使用寿命的行为。

  10、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因使用露台违反本管理约定的,应立即停止并恢复原样,造成损失的,当事业主承担全部责任和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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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长青湾小区私家花园管理约定

  长青湾小区私家花园管理约定

  【KD.长青湾】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订立并承诺履行本约定:

  1、不在小院内搭建门斗、遮阳棚、凉亭、仓库、防护栅栏等建筑物、构筑物;不在小院内种植影响园区整体环境的植物;不能在小院内饲养家禽、牲畜及搭建宠物窝棚等。不能在小院内搭砌盆景等。

  2、小院内只允许搭建木制简易花架,且符合物业客户服务中心统一规定款式。花架距住宅外墙体距离保持在1.5米以上。宽不超出围墙或护栏外沿,上部不得覆盖阳光板或透明玻璃。

  3、业主不在小院内堆放杂物、垃圾等物品,应保持小院内的整洁。

  4、为保障业主人身及财产安全,不在小院内存放贵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在小院内进行引火、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

  5、考虑园区整体景观,不能改变小院栏杆的样式、高度、颜色等。

  6、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负责自有花园内的卫生清洁。

  7、业主使用小院不得有影响园区整体景观的其他行为。

  8、业主因使用小院违反本管理约定的,当事业主应立即停止并恢复原样,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业主承担全部责任和连带责任。

篇3:长青湾小区商业网点管理约定

  长青湾小区商业网点管理约定

  【KD.长青湾】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商业的整体环境和公共秩序,为业主创造舒适、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全体业主共同订立并承诺履行本约定:

  1、商业网点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堆放货物及杂物、倾倒脏水、散发广告。

  2、不在商业街、广场灯具、公共设施、树木上及楼宇之间架空管线,晾晒衣物或悬挂其它物品。

  3、不在商业街和广场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未经工商、行政执法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等设置户外广告、招贴栏、霓虹灯。

  4、保持门前卫生清洁,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非生活垃圾(如:泔水、医疗垃圾等),应按相关法规与环卫等部门签订相关协议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清运费用。

  5、商业网点运送货物的车辆须从物业客户服务中心指定通道通行。

  6、商业网点室外装饰装修约定:

  1)装修施工时严禁改变公共区域的使用功能和设计风格。

  2)不在公用部位搭建、施工、私自占用走廊等公用部位。

  3)不在商业街和广场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按开发商设计的原招牌尺寸和在规定的区域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招贴栏、霓虹灯,不得越界。

  4)装修施工区域做好围护,不得将装修材料堆置在商业街和道路上面。

  5) 灯光设置以不影响相邻业主为度。

  7、装修时应当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

  8、商业网点工作人员的个人信息须到物业客户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商业网点业主需告知商铺工作人员一同遵守本约定。

篇4:长青湾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约定

  长青湾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约定

  【KD.长青湾】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订立并承诺履行本约定:

  1、遵守本市市容及环境卫生规定。

  2、注意保持本园区的环境卫生,不乱扔烟头、纸屑,严禁随地大小便。

  3、不在本园区内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4、应当将家居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5、不破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体育设施等。不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业主禁止使用园区喷淋用水。

  6、不在公共场所种植花草树木,搭花架。

  7、在自家小院内种植树木不超高,不影响邻里。

  8、不违反政府规定或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9、本物业不得饲养以下动物∶凶猛/高大及不利于环境卫生的动物(如∶家禽、鸽子、蛇、大型犬、猛兽等)。

  10、注意保护楼梯等共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共用场地,应自行清除,污染、破坏地面、墙面地,需恢复原样。

  11、不利用门窗、玻璃窗等地方张贴广告,不在玻璃窗上张贴报纸,以免有碍观瞻。

  1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排水管道,以防止随处滴漏。

  13、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排除故障或更换。

篇5:长青湾小区治安消防交通管理约定

  长青湾小区治安、消防、交通管理约定

  【KD.长青湾】为维护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订立并承诺履行本约定:

  1、不得窝藏犯罪人员和赃物或进行其他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和犯罪行为及时举报。

  2、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发现行为可疑人员应及时与物业客户服务中心联系。

  3、业主出租房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物业客户服务中心。

  4、对易坠落的物品应妥善保管,严禁高空抛物。

  5、爱护防火设施设备,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物业客户服务中心。

  6、不得对楼层防火门私自加锁。

  7、不得在公共部位搭建或安装、阻塞消防通道的任何私人物品。

  8、公共天台是发生火警或紧急事故时逃生的场所,非上述情况不得使用公共天台作任何其他用途。

  9、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使用电炉、燃气炉时勿外出。

  10、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或指定的停放地点,不准随意停放而影响公共交通秩序。

  11、非业主车辆禁止在地下停车场内停放。

  12、业主离车后应锁好车门,关闭车窗,车辆出入凭证随身携带,勿将贵重物品存放车内。

  13、不在本园区内修理、清洗车辆,车辆漏油造成地面污迹应及时自行清理。

  14、不在本小区内试车,练车。

  15、不在本小区内鸣喇叭,车辆停放时应当及时关闭发动机。

  16、机动车辆停放期间,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发出报警产生噪音应迅速解除。

  17、应当按照停车场收费标准交纳停车费,收费停车场禁止未办理交费手续的车辆停放。

  18、应当爱护停车场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9、车位是停放车辆的地方,不堆放杂物、安装设施或改作他用。

  20、不在物业停车场车位上长期停放破残车辆,以及影响本物业环境和容貌的车辆。

  21、行驶时应遵守交通标识的要求。

  22、非雨天、运送物品或接送病人外,禁止出租车进入园区。

  23、非机动车辆自行锁好,在小区自行车棚内停放,长期不使用的应及时清理出车棚。

  24、自行车在小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不得在园区内骑飞车和车技表演;不得骑自行车进入园区景观区域及室内通道。

  25、不准将自行车、童车、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在单元门外或楼道里,以免影响他人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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