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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大学物业管理商务指标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中医药大学物业管理商务指标

  1、交货地点:**市大学城**中医药大学一期各教学区、生活区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

  3、服务质量监督与付款条件:

  3.1服务质量监督考核标准参照《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大厦评分标准》和《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校区》执行。

  3.2中标单位在开展以上各类管理服务时,必须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

  3.3中标单位必须支持和配合学校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3.4学校将通过巡查、发放调查表等途径跟踪及了解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

  3.5学校每年扣出年综合管理费的5%作为服务质量保证金,如果各项服务指标达到要求,学校师生对服务单位的满意率达到90%,学校将扣下的服务质量保证金全额支付给服务单位;满意率高于95%的,学校另外支付年管理费用的0.5%作为奖励;满意率为85~90%的,学校扣下服务质量保证金20%,余下支付给服务单位;满意率为80~85%,学校扣下服务质量保证金的50%,余下支付给服务单位;满意率为75~80%学校扣下全部服务质量保证金,同时给服务单位发出服务质量黄牌警告;满意率低于75%的,学校扣下全部的服务质量保证金及押金的50%,同时与服务单位终止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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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医药大学物业管理其他要求和说明

  中医药大学物业管理其他要求和说明

  1 报价人应具有一套物业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和素质较高的管理队伍。

  2 中标单位安排到学校工作的工作人员要求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0岁以下,有责任心、专业管理技术和一定的工作经验,并经严格的岗前培训。各类工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上岗证,人员数量应满足学校的物业管理要求。统一服装,形象良好,举止文明,对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微笑服务。承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中标单位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及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实行一体化的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 物业委托管理期限为24个月,试用期为3个月,从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

  5 办公室和学生宿舍内的设施维修、清洁服务不在本招标管理服务范围内。

  6 校区内各类门牌、标识牌、垃圾筒、箱等环卫设施、消防设施均由招标方负责;但物业管理所需的各类标识由中标单位负责。

  7 物业在交接期间的清洁开荒由中标单位负责。

  8 招标单位提供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平方米(按委托管理的物业建筑面积3‰计,含办公用房、值班用房、仓库及维修场所),该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物业公司免费使用,水、电、通讯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 物业公司员工生活用房自行解决。

  10 校区内的公共设施、房屋本体、共用设施设备、机电等设施设备、单项维修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由招标方负责。

  11 物业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不包括:

  11.1公寓、宿舍的室内设施设备(灯具、风扇、插座、开关、水龙头、床、桌、椅、柜子、镜子、洗手盆、大小便器、花洒、晾衣架等);

  11.2食堂厨具、餐具等专用设施设备。

  12 会议室的管理服务由物业公司负责,物业公司主要提供人力服务,会议室所挂的会标、条幅、茶叶、水果、茶杯等均由招标方负责。

  13 学校一年有近三个月的假期,假期间绝大部分师生离校,课室、工作室、办公室基本停用,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用应单独报价。

  14 物业管理服务报价包括的主要项目:

  14.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14.2办公费用;

  14.3清洁卫生费(不包括公共洗手间卫生用品费用);

  14.4绿化养护费;

  14.5治安保卫费;

  14.6物业共用设施、公用设施维护费;

  14.7机电设施设备维护费;

  14.8固定资产折旧费;

  14.9法定税费;

  14.10物业管理企业利润。

  15 本次物业服务费报价不包括设备财产保险及公共责任险。

  16 装修施工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清理。

  17 一期物业中有部分房间不开放使用,按每季度清洁1次进行报价。

  18 凡处于保修期或养护期内的项目,其维修管理由供应商负责或由物业公司与供应商协商决定,学校不再另行支付维修费用。

篇3:大学物业管理中心失物认领通知

  大学物业管理中心失物认领通知

  各位失主:

  为了方便失主认领失物,特公布认领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长安校区:1、每周一-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地点:教学3号楼西头物业中心办公室;

  3、联系人及电话: G老师 电话: ***

  4、携所需证件: 学生证、工作证、身份证。

  二、太白校区:1、每周一、周三上午:9:30-11:30

  2、地点:教学8号楼物业中心办公室;

  3、联系人及电话: *老师 电话:***

  4、携所需证件: 学生证、工作证、身份证。

  后勤服务物业管理中心

  20**年5月11日

篇4: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样本

  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样本

  委托方:**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次物业管理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甲方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大学城校区的物业管理,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一期

  2、座落位置:具体以总平面图标明的位置为准。

  总建筑面积:179765平方米;总绿地面积:297590平方米。

  3、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详见红线图(附件一)。

  4、现有教学设备:

  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业主(即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对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委托管理事项(具体内容以标书为准)

  1、建筑物的本体维护,即建筑物的防漏、保养、供水、排水维修、网架维修翻新维护等;

  2、校区的供水、排水、下水道等保养、维修;

  3、校区电力系统的维护及照明:即双回路高压配电房、低压配电房、变压器室的维护和保养;供电照明及室外的照明的保养和维护;

  4、监控系统的保养和维修,弱电线路、公共布线部分的维护;

  5、配套的设施保养维修,即所有电动伸缩门、车道路障机、自动栏杆的保养维护工作;

  6、区内的环境绿化和美化、修剪和养护;各重大节日所规定的绿化(盆景)摆设和保养,宣传标语的制作和悬挂;

  7、校区的保洁工作,所有室内外的洗手间、公共地带的保洁和垃圾清运;

  8、校区的治安、消防和交通管理工作

  9、校区消防及广播系统的保养和维修,消防管网、蓄水池的维护、保养;

  10、校区所有维修的项目中所涉及原材料及器械的成本支出,在单项5000元以下的由中标方统筹包干,包括日常的设备零件更换、购置消耗品及物业项目的维修等。在5000元以上的由中标方和甲方按年度维修计划签订协议,另行组织实施。

  11、其他委托事项:负责校区一切公共设施的保养、维修、年审及蛇虫鼠蚁的防治。

  第四条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20**年7月10日至20**年7月9日止。试用期为3个月,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第五条物业管理费及其支付

  1、本合同所指的物业管理费是指乙方根据本《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要求所投报的物业管理中标价;

  2、根据乙方此次投报的物业管理中标价 ,物业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 元,即每年______元,每月______元;

  3、支付方式为:甲方须在每月10日以前,按月向乙方支付上月95%的物业管理费。甲方每年扣出年综合管理费的5%作为服务质量保证金,如果各项服务指标达到要求,学校师生对服务单位的满意率达到90%,甲方将扣下的服务质量保证金全额支付给服务单位;满意率高于95%的,甲方另外支付年管理费用的0.5%作为奖励;满意率为85~90%的,甲方扣下服务质量保证金20%,余下支付给服务单位;满意率为80~85%,甲方扣下服务质量保证金的50%,余下支付给服务单位;满意率为75~80%,甲方扣下全部服务质量保证金,同时给服务单位发出服务质量黄牌警告;满意率低于75%的,甲方扣下全部的服务质量保证金及押金的50%,同时与服务单位终止服务协议。物业管理费由甲方向物业公司发出通知,物业公司根据通知开出发票办理收取手续。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并根据年度计划与乙方商定评奖惩办法;

  4、甲方的有关部门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4次全面的考核评定,评分标准

参照《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评分标准》(见附件二)由双方协商制订。

  5、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严重失误,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水、电、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物业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8、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不能达到,甲方将对此发出整改通知,连续两次通知仍不能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9、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管理费用;

  10、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11、甲方有权抽查物业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12、负责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移交给乙方管理。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投标文件》中的“**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一期物业管理项目质量标准”,对**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一期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物业管理。;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

  3、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报甲方审定;

  4、乙方不得将整体或部分管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或发包,不得将未征得甲方同意的物业管理业务对外分包或转包;

  5、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7、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9、有权按时从甲方处支取中标的物业管理费。

  10、乙方每半年向甲方上报财务开支情况并作出说明。

  11、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12、在委托管理的楼宇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物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乙方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13、在委托管理的教学区范围楼宇内的多媒体教学设备,每年被盗率不得超过2‰件,其他教学设备被盗率不得超过5‰,超过此比率的,由乙方负全额赔偿。

  14、乙方的员工应做到四证齐全(身份证、务工工、计划生育证、暂住证),并将复印件送甲方备案,管理应符合**市政府及甲方要求,乙方员工食宿自行安排。

  第八条物业管理的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即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方案及达标标准(见附件三),经甲方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应该继续保持国家优秀大厦的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1、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人民币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二年,自20**年7月10日始至20**年7月9日止;

  3、二年合同期满后或不属乙方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的本合同终止,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发履约保证金。

  4、如乙方不能完成投标质量指标的要求或在履约合同期间出现属乙方重大责任事故的事件,履约保证金则被罚没。

  第十条奖惩措施

  1、乙方在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的基础上,如获得省、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甲方将对乙方予以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罚没其履约保证金。

  3、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获得三年后的物业管理服务优先权。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做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4、乙方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和不履行投标书内的责任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重新进行招标,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甲方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2‰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2、甲、乙方对《招标文件》以外的物业管理项目及维修,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

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5、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学校如认为情况危及到学校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学校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6、凡处于保修期内的项目,仍有保修单位负责,或由乙方与保修单位协商解决,超出保修期的,维修费及管理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7、水电费的收费标准按学校的规定执行。

  8、乙方员工的医疗保险及发生的各种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9、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学校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市产权交易中心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物业管理范围红线图

  2、《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评分标准》

  3、乙方的《报价文件》及其物业管理质量标准及项目要求

  4、甲方制发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篇5:X大学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政治稳定工作责任书

  某大学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政治稳定工作责任书

  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政治稳定工作组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中心政治稳定工作。

  2、负责要求中心各部门建立健全政治稳定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政治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统领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党对“综治”工作的领导,确保从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4、督促中心各部门强化政治稳定工作,完善防范措施,提高预防、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中心和学校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

  5、认真做好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要健全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做好中心职工的来信来访工作,为他们排忧解难,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6、做好年度政治稳定工作总结和学校年终检查、考核的准备工作。

  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各部门政治稳定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我校政治稳定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制度。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是中心政治稳定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要与中心第一负责人共同做好政治稳定工作。

  2、按照责任书的要求,细化并分解中心政治稳定工作方案,任务到人,责任明确,组织机构一览表要上墙。

  3、建立健全政治稳定工作规章制度,完善防范机制,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和整改工作,努力使每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信息员队伍,做到信息畅通、反馈及时、情况清楚、处置合法。

  4、树立稳定无小事的意识,加强中心职工、临时工的宣传教育,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警钟常鸣。

  5、各部门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要扎实改变工作作风,倾听群众呼声,加强调查研究;要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政治稳定。

  6、要切实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工作,了解清楚他们的基本情况,要建立专门档案并与中心签订聘任表。

  7、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正确区分、处理好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8、接受学校综治委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做好年终本单位的政治稳定工作总结。

  9、未按照责任书要求完成任务或者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形成恶劣社会影响、为学校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坏的,依据《太原理工大学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上报学校处理。如因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继任者应按照责任书要求继续履行职责。

  责任人: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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