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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物业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永和物业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住所地:_____;

  邮编:_____。

  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住所地:_____;

  邮编:_____;

  资质等级:_____;

  证书编号: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

  南至_______;

  西至_______;

  北至_______。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_物业: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元/月.平方米;

  ____物业:____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业主应于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_______;

  2、_______。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______(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_______;

  2、_______。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

  2、_______。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第十五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_______。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

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

  ______用房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__。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______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_______。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___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代管。

  第三十八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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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管理公司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制定

  物业管理公司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的制定

  1、顾问服务期的主要工作内容

  1.1对物业的功能布局提出建议。

  1.2对设施、设备的选型及建材的选择提出建议。

  1.3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跟进并提出建议。

  1.4测算本项目的物业管理费。

  1.5协助开发商制定《业户临时公约》。

  1.6对物业的销售提供的支持。

  1.6.1向销售人员提供物业管理业务咨询及物业管理培训;

  1.6.2参加项目的重要推广活动及开盘仪式等;

  1.6.3对项目的销售推广活动提供物业管理业务支持。

  1.7在物业管理前期内,根据开发商的具体安排进行工作,明确顾问期,向开发商提供顾问服务的方式。如:到场次数,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服务方式。

  1.8提供其他与物业相关的服务事项。

  2、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范本

  物业顾问服务合同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为****项目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2.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第一章:注释

  1.除合同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1.1“本物业”指名称为****的物业整体,高档****,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地址位于___________;

  1.2“顾问服务”甲方聘用乙方为物业顾问,依据甲乙双方议定之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

  1.3“本合同”指本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2.本合同内之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同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章: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1.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顾问建议及服务,同时协助甲方进行本物业的销售及市场宣传活动。

  2.在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内及甲方足额支付预付费用后,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售楼书、对外宣传资料和各种媒体宣传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的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如甲方使用乙方公开对外宣传以外的资料必须事先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印刷或公布。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间内行使,且需按照乙方提供的标识样本使用乙方标识,否则乙方将保留所有权利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及有形、无形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顾问服务及后期管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据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详见附件《物业顾问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第四章: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本物业交付使用日止。

  第五章:物业顾问人员工作执行

  1.本物业的物业顾问服务由乙方委派具有丰富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的工程经理和区域经理担任顾问组负责人,其余人员配合该两名人员共同在本物业的顾问服务中提供服务。乙方将向甲方提供顾问人员名单,经甲方认可后开展工作。

  2.在顾问期内,乙方顾问人员于本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附件的顾问服务内容或应甲方要求到本物业现场提供服务,其余时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3.乙方顾问人员需配合甲方施工进度按合同附件内容完成各阶段顾问工作,并每月依据合同附件及内容向甲方提交顾问工作报告。

  第六章:顾问服务费用

  1.顾问酬金

  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酬金为人民币**万元整

  (RMB*******),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

  第一期:于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整

  (RMB*******);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第五期:

  第六期:

  2.在乙方正常按本合同履行其应负责任之前提下,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若甲方未能按本章第1条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酬金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暂停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履行其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甲方有权减缓支付下一期酬金,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得到相应的资料或工作配合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履约完成顾问工作,乙方不承担违约责

任。

  4.甲乙双方应各自负责缴付有关顾问酬金之税项及独立处理其财政状况,互不干涉。

  5.顾问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之顾问酬金以支票支付方式或以电汇方式汇付至乙方账户。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七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有权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之约定,对乙方各阶段的顾问管理工作质量做出评价。

  1.2应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相关资料,如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备图纸、设备说明等,供乙方制订物业管理规划时参考。

  1.3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约定之顾问事项提交专题书面报告,乙方应及时提交。

  1.4配合乙方协调项目内各部门工作关系。

  1.5在本合同终止后,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所有自甲方借出的关于本物业的图纸、文字资料等文件。

  1.6如因项目工程延误,导致本合同在期满时全部或部分内容仍然未能履行,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延期服务,甲乙双方就延期服务另行协商。

  1.7本合同终止,甲方须及时停止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但甲方在其销售渠道有权注明曾经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事实,且甲方已制作完成并正在使用的印刷宣传制品除外。

  1.8本合同规定之顾问服务属乙方商业秘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顾问服务涉及的资料、图纸、数据等提供或披露给无关的第三方,如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但专为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业务时除外。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主动、优质地在合同期内完成顾问工作事项内的各项工作内容。

  2.2依据本合同,定时委派指定顾问人员至甲方现场开展工作。如甲方认为乙方顾问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需进行人员调整,但此人员调整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2.3积极主动与甲方联络,随时以各种适当的方式(如到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履行顾问工作事项之内容。

  2.4向甲方提供专业及针对性顾问服务,体现在各种建议、制度、预算等。

  2.5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应积极主动与甲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2.6如甲方因工程延期,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时完成,可与甲方协商合同延期事宜。

  2.7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本物业资料,在合同终止时,交还甲方。

  2.8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终止合同

  1.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严重违约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十五日内仍未能达成改善或按本合同继续履行,守约方可再给予违约方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满,违约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酬金总额的**%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在并无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三个月给予守约方书面通知,并另外支付守约方补偿金人民币*万元整(RMB*******),一次性补偿守约方因合同提前终止的损失。守约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复函,逾期未复的视为同意提出终止本合同一方的决定。

  第九章:不可抗力

  如遇火灾、地震、洪水、台风或*、战争、足以使物业停止正常运营的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章:其它

  1.转让

  本合同应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单位发生变更,其权利和义务的承继人应确保继续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其他合同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权益或责任。

  2.通知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之通知或通讯应以中文简体书写,并以传真、快递、邮寄或专人送交方式送至本合同内所注明各当事人之地址。会议通知则必须于二天前送达上述地址。

  3.完整合同

  本合同已包括所有合同当事人之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为物业提供物业顾问管理服务的协议或沟通。若本合

  同任何条文于任何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合同其

  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4.争议之解决

  本合同各方在阐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5.修改合同

  本合同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

  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和增加,并签订补充协议。

  6.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中所定义

  的所有名词在本合同和其附件中具有相同意义。

  7.本合同以中文简体书写,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签订

篇3:项目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范本

  项目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范本

  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为****项目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2.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第一章:注释

  1.除合同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1.1"本物业"指名称为****的物业整体,高档****,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地址位于___________;

  1.2"顾问服务"甲方聘用乙方为物业顾问,依据甲乙双方议定之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

  1.3"本合同"指本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2.本合同内之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同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章: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1.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顾问建议及服务,同时协助甲方进行本物业的销售及市场宣传活动。

  2.在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内及甲方足额支付预付费用后,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售楼书、对外宣传资料和各种媒体宣传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的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如甲方使用乙方公开对外宣传以外的资料必须事先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印刷或公布。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间内行使,且需按照乙方提供的标识样本使用乙方标识,否则乙方将保留所有权利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及有形、无形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顾问服务及后期管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据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详见附件《物业顾问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第四章: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本物业交付使用日止。

  第五章:物业顾问人员工作执行

  1.本物业的物业顾问服务由乙方委派具有丰富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的工程经理和区域经理担任顾问组负责人,其余人员配合该两名人员共同在本物业的顾问服务中提供服务。乙方将向甲方提供顾问人员名单,经甲方认可后开展工作。

  2.在顾问期内,乙方顾问人员于本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附件的顾问服务内容或应甲方要求到本物业现场提供服务,其余时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3.乙方顾问人员需配合甲方施工进度按合同附件内容完成各阶段顾问工作,并每月依据合同附件及内容向甲方提交顾问工作报告。

  第六章:顾问服务费用

  1.顾问酬金

  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酬金为人民币**万元整(RMB*******),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

  第一期:于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整(RMB*******);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第五期:

  第六期:

  2.在乙方正常按本合同履行其应负责任之前提下,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若甲方未能按本章第1条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酬金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暂停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履行其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甲方有权减缓支付下一期酬金,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得到相应的资料或工作配合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履约完成顾问工作,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应各自负责缴付有关顾问酬金之税项及独立处理其财政状况,互不干涉。

  5.顾问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之顾问酬金以支票支付方式或以电汇方式汇付至乙方账户。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七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有权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之约定,对乙方各阶段的顾问管理工作质量做出评价。

  1.2应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相关资料,如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备图纸、设备说明等,供乙方制订物业管理规划时参考。

  1.3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约定之顾问事项提交专题书面报告,乙方应及时提交。

  1.4配合乙方协调项目内各部门工作关系。

  1.5在本合同终止后,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所有自甲方借出的关于本物业的图纸、文字资料等文件。

  1.6如因项目工程延误,导致本合同在期满时全部或部分内容仍然未能履行,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延期服务,甲乙双方应就延期服务另行协商。

  1.7本合同终止,甲方须及时停止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但甲方在其销售渠道有权

注明曾经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事实,且甲方已制作完成并正在使用的印刷宣传制品除外。

  1.8本合同规定之顾问服务属乙方商业秘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顾问服务涉及的资料、图纸、数据等提供或披露给无关的第三方,如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但专为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业务时除外。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主动、优质地在合同期内完成顾问工作事项内的各项工作内容。

  2.2依据本合同,定时委派指定顾问人员至甲方现场开展工作。如甲方认为乙方顾问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需进行人员调整,但此人员调整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2.3积极主动与甲方联络,随时以各种适当的方式(如到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履行顾问工作事项之内容。

  2.4向甲方提供专业及针对性顾问服务,体现在各种建议、制度、预算等。

  2.5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应积极主动与甲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2.6如甲方因工程延期,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时完成,可与甲方协商合同延期事宜。

  2.7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本物业资料,在合同终止时,交还甲方。

  2.8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终止合同

  1.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严重违约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十五日内仍未能达成改善或按本合同继续履行,守约方可再给予违约方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满,违约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酬金总额的**%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在并无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三个月给予守约方书面通知,并另外支付守约方补偿金人民币*万元整(RMB*******),一次性补偿守约方因合同提前终止的损失。守约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复函,逾期未复的视为同意提出终止本合同一方的决定。

  第九章:不可抗力

  如遇火灾、地震、洪水、台风或*、战争、足以使物业停止正常运营的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章:其它

  1.转让

  本合同应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单位发生变更,其权利和义务的承继人应确保继续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其他合同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权益或责任。

  2.通知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之通知或通讯应以中文简体书写,并以传真、快递、邮寄或专人送交方式送至本合同内所注明各当事人之地址。会议通知则必须于二天前送达上述地址。

  3.完整合同

  本合同已包括所有合同当事人之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为物业提供物业顾问管理服务的协议或沟通。若本合同任何条文于任何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合同其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4.争议之解决

  本合同各方在阐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修改合同

  本合同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和增加,并签订补充协议。

  6.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中所定义的所有名词在本合同和其附件中具有相同意义。

  7.本合同以中文简体书写,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署: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

  签署: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签订

篇4:嘉园商住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嘉园商住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邵阳市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本商住小区开发商的委托,签订本合同(委托书见附件1)。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邵阳市人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邵阳市**嘉园商住小区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专业化物业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多层,坐落位置:**市火车南站开发区27-2# 、28-2#地,占地面积42869m2,建筑面积:71866m2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2)。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对象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五条 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等。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池、停车库等。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第十条 道路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配合公安部门维护住宅小区(大厦)的公共秩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和业主档案材料(资料清单见附件3)。

  第十三条 配合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不承担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安全与财产保管责任。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本合同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二○**年**月**日零时起至二○**年**月**日**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代表本物业(**嘉园)的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维护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业主公约并督促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物业使用守则)和物业管理公共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四)监督公共建筑、公用设施的合理使用;

  (五)审核乙方提出的物业维修计划预算书,监督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并负责物业维修专用资金不足部分的筹集;

  (六)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方案和物业管理公共规章制度;

  (七)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300平方米,其中物业经营用房平方米;

  (八)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九)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娱乐活动;

  (十)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附件3:资料清单列明项目,协助移交;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对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及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公共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制止等措施,或提请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处理。

  (二)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三)依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本协议向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各项费用;

  (四)向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在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时,应当通知行为人立即停止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告知甲方,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五)编制物业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计划预算书和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审核后组织实施;

  (六)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和拟定物业管理公共规章制度,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七)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八)为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等特约有偿服务,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九)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附件3:资料清单列明项目,协助移交;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乙方按国家规定的二级服务标准执行服务质量,实行目标管理。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甲方委托乙方向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一)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按双方的约定标准由乙方收取:住宅:0.6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优惠价为0.5元,优惠至业主委员会成立)、非住宅2.00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空置房按上述标准的70%收取;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利润率原则上为10%;

  (二)装修垃圾清运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一次性收取,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

  (三)水、电周转金: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在入住时一次性收取;

  (四)公共设施设备、共用部位的用水、用电(如公共照明等)费用按实(含亏空分摊部分)结算,由乙方向业主、非业主使用人代收代缴;电耗亏空部分按户或按使用量分摊收取;经双方约定住宅每

文章 户每月10元由乙方包干。

  (五)受供水、供电部门委托,由乙方向业主、非业主使用人代收代缴水、电费的,乙方经实际使用量向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收取水、电费。

  (六)停车管理费、泊位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七)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费用;

  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各项物业管理费用,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缴额的1‰交纳滞纳金;三个月后仍不缴交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追缴。

  第二十条 根据市府有关规定,委托乙方管理利用本物业设置广告,并负责收取广告设置费,其广告设置费收入的50%按规定缴主管部门开设的本物业维修资金专户,50%用于物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 乙方对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乙方与当事人按市场价格协商收费。

  第二十二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及大中修的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预算计划,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报物业维修资金主管部门核拨,列入维修资金开支。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造成其他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经济损失的,行为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违约费;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大多数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反映满意,甲方应与乙方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调整、补充,或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7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向邵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20**年**月**日

文章

篇5:渝新花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附件

  渝新花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附件

  甲方:重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维护渝新花园各业主之权益及促进渝新花园的物业管理,经充分协商,共同遵守以下各项条款、享受相关权利、承担相关责任义务。

  第一条:物业服务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同意提供对渝新花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条物业管理用房

  按照重庆市渝新花园小区房屋面积测绘报告约定提供物业管理用房285.19平方米,具体位置见测绘报告。该物业管理用房应于房屋接管验收之日前提供乙方使用。

  第三条车库管理

  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自有产权部分(渝新花园车库)进行统一管理服务,收入分成按照实际收入四六分成,甲方得纯收入60%,乙方得纯收入40%(含物业管理费)。车库产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从总收入中先行支减。

  第四条物业管理费

  已经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含甲方自有商业及办公部分),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自交房之日起全额交纳。

  第五条交接验收

  房屋进行交接验收时,甲方应提供包括产权资料、市政验收合格资料、工程技术资料、各类设施合格证和机电订购合同等全套资料。在对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等进行接管验收过程中双方做好各类验收表格,并签字确认。房屋维护保修。

  第六条保修维护

  在房屋交付验收后,甲方应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为小区房屋提供保修维护服务,在接管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工程遗留问题应及时给予处理。

  第六条大修基金的使用

  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如果住宅的共同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等出现问题需要维修更新的,这时如果业主委员会还没有成立,则代由开发单位行使业主权利,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合理使用大修基金对小区进行大修养护。

  第七条责任义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时,若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小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本合同及附件任何条文因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的变更而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按新的法规要求执行,但本合同及附件其余条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第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甲、乙双方签署即刻生效。

  甲方:____乙方 :____

  __年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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