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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进行物业管理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商铺如何进行物业管理?

  商铺是指从事具体商业行为的物业。按其经营方式主要为单体经营,集中管理的模式,对商业街商铺进行统一管理,是目前开发商普遍推行的一种方法,管理的好,对培育区域商业中心和商业品牌有重要影响。

  对于开发商来说,开发、销售商铺是前提,但只有开发、销售是不够的,还必须成立专门的商业管理公司对商铺进行管理,才能长久发展。

  目前国内商铺购买者有很多是依靠收取租金,归还银行商铺按揭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对商铺的管理更为重要。如果商铺商业管理不力,影响商铺业主的租金收益,业主不能归还按揭贷款,最终风险还是要落到开发商的头上。

  1.0 商铺物业管理理念商铺是有计划的商业聚集,对商铺进行“统一管理,分散经营”是商铺区别于其他房地产的核心特点。

  “统一管理”,要求商铺必须由代表业主权利的、受业主、开发商委托的管理公司统一管理,没有统一管理的商铺是难以经受激烈的零售业市场竞争。

  “分散经营”,是商铺对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交易提供场所,商铺的管理者不能直接进行商业经营,只是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搭建桥梁。

  1.1. 商铺的统一管理的理念在于统一招商管理、统一营销、统一服务监督、统一物管。

  为了达到“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的管理模式,在商铺销售合同中都应该约定承租户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在法律上确定商铺管理公司的管理地位。

  1.1.1 “统一招商管理”要求招商的品牌审核管理和完善的租约管理。

  “品牌审核管理”指:招商对象需经品牌审核后才能进入。

  审核包括对厂商和产品的审核,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登记证、产品合格委托书(适用于批发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书(适用于专卖代理商)、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完善的租约管理”指:签定租约、合同关键条款必须进入。

  租约管理包括约定租金、租期、支付方式、物业管理费的收取等,还有其他比较关键的租约条款管理,比如:承租户的经营业态是受到整个商铺的统一商业规划的限制,如果发生重大变化,须经业主委员会的认可(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经开发商认可);

  营业时间的确定;

  承租户的店名广告、促销广告的尺寸大小、悬挂位置、语言文字方面须接受统一管理;

  为整个商铺促销承担的义务;

  承租人对停车场的使用,确定有偿还是无偿,有无限制;

  投保范围事宜;

  是否统一的收银等。

  1.1.2 “统一的营销管理”有助于维护和提高经营者的共同利益。

  由于目前商业竞争激烈,打折降价的促销竞争手段比较流行,以吸引购物者光顾。管理公司应该为商铺策划好1年12个月的营销计划,所谓“大节大过、小节小过、无节造节过”。

  组织策划相关的促销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应预先与业主沟通预算,经业主同意后,对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承租户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分摊。如果商铺统一收银管理,就能较好地执行按销售额分摊费用。

  1.1.3 “统一的服务监督”有助于经营者间的协调和合作。

  商铺须设立由开发商领导、商业专家组成的管理委员会,指导、协调、服务、监督承租户的经营活动,保证商铺的高效运转。常见的方式有:

  指导项目:店铺布置指导、促销活动安排;

  协调项目:协调经营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增进经营者之间合作;

  服务项目:行政事务管理;

  监督项目:维护商铺的纪律、信誉,协助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部门的管理。

  1.1.4 “统一的物业管理”有助于建筑空间的维护和保养。

  商铺的物业管理内容包括:养护建筑、维护设备、保证水电气热正常供应、公用面积的保洁、保安防盗、车辆管理、绿化养护、意外事故处理等。商铺的各项设施的使用频率较高,统一管理有助于对物业设施设备有计划的保养与维修,增加使用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2.0 商铺物业的管理特点

  2.1顾客流量大

  商铺进出人员杂,不受管制,客流量大,易发生意外,安全保卫工作非常重要,有些零售商品易燃易爆,因此消防安全不得有半点松懈。同时商场在发生突发事件时,


疏散相对较慢。安全管理应特别慎重。

  2.2服务要求高

  要物业管理服务面向商铺置业人和使用人,向他们负责,一切为他们着想。促进商业物业保值、增值;同时为使用人和顾客营造一个安全、舒适、便捷、优美的经营和购物环境。这是商铺物业管理服务的根本原则

  2.3管理点分散

  出入口多,电梯(客梯)、观光梯、自动扶梯等)分散,需要的保洁、保安人员相对较多,管理点分散,管理难度较大是商业物业管理的特点。

  2.4营业时间性强顾客到商铺购物的时间,大多集中在节假日、双休日和下班及晚间,而平时和白天顾客相对少一些。统一店铺的开张及关门时间有利于商铺的整体形象塑造。开张、关门时间不统一会造成整体商铺经营的凌乱感,无序经营的印象,对顾客产生不良的心理影响。2.5车辆管理难度大来商铺的顾客,有开车的,也有骑车的,大量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对商铺周边的交通管理和停车场管理增加了压力。车辆管理好坏直接影响着商场物业管理水平的整体体现。

  3.0 商铺物业管理人员配备

  3.1.1商铺管理的人员配备原则是因事设岗、一专多能、精简高效、使业户感觉没有虚职,没有闲人,业户交纳的管理费都用在刀刃上。

  3.1.1.1 业户服务部设主管一人,可由物业主任兼任。该部主要职能是业户接待与内部管理、下设业户接待员若干名,分别兼任行政人事、文书档案、计划财务、物料管理等职。接待员的多少主要依据于业户服务部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通常每班保持两人便可。

  3.1.1.2 维保服务部设主管一人,全面负责房屋、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和维修工作。该部门主要职能是保证商铺不间断地安全运行,使物业保值和升值。维保服务部的作业人员应根据商铺经营服务需要、商铺设备的多少和技术难易程度进行合理配置。

  3.1.1.3 保安服务部[略]

  4.1 商铺业户服务管理

  业户服务部有两部分工作职能,一是业户服务,二是内部管理。

  4.1.1 接待与联系接待与联系是业户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物业管理方为业户、顾客提供服务并与业户、顾客进行交流的窗口。其主要职能与其他类型物业管理的业户服务一样,包括倾听建议和意见,接受投诉,安排维修和回访,收取管理费与内外联系等。

  4.1.2 纠纷、投诉接待

  顾客在商铺购物因环境服务因素而来投诉。对物业管理方来说,所有投诉、处理结果都要有记录,作为年终表彰与履行“管理公约”业绩考核依据之一;

  4.1.3 报修接待

  商铺铺位的照明或其他设施出问题,对业户营业将造成很大的影响。业户报修,应迅速做记录,填写《维修任务单》,即时派维修工到现场抢修;

  4.1.4 走访回访

  接待员的走访内容包括三方面:

  一是听取业户和商铺方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建议;

  二是对报修后的维修结果进行回访;

  三是对业户的礼仪、形象、环境、广告、装潢等方面的不足之处作出提示、督促改进,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实际行动去感化业户,让他们明白: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商铺的自身形象,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

  4.1.5 内外联系

  商铺内部联系:

  商铺的内部联系包括向业户收取租金、管理费、水电能耗费、铺位的报修抢修费等;向商铺方收取物业管理费、能耗费。商铺服务管理做得如何,必将影响到收缴率的好坏。

  商铺的外部联系

  商铺与街道、居委、警署、消防、劳动、环保、水、电、煤、电信及媒体都有业务上的联系,如处理不好这些关系,会使商铺的经营活动很被动。处理得好,往往事半功倍。

  4.2 商铺装修服务管理

  4.2.1   装修管理应包含在业户管理中,因管理难度较大,故单独列出论述。装修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审核装修申请、签订“装修管理协议”,现场监督管理等。.

  4.2.2   商铺楼宇的租赁往往以整个层面向外出租,出租后,由承租商依据经营要求,提出装修申请;也有的业主把一个层面装修完毕之后出租铺面。承租商户对铺面只能通过申请批准后作一些小的变动装修,装修管理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周全、详细、便于操作的管理制度;

  专人负责对工程实行严格的监督;

  选定资质高、信誉好的工程承包商进行装修;

  对装修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4.2.3 商业铺面制定装修管理规定的要点

  二次装修过程应遵守物业管理处制订的《二次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业户装修需使用电焊、气焊、砂轮、切割机等设备的,应严格遵守《商铺动火申请制度》的各项规定;禁止擅自更改水、电管线及负荷用电;

  装修完毕后,物业管理处根据装修前业户递交的经认可的装修设计图、装修协议,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如发现有违反装修设计图及装修协议某些条款的,应视情节轻重作不同的处理;

  为了保证业户在装修过程中不损伤楼宇结构等重要部位,装修工程施工方事


由物业管理处选定还是由业户选定应视工程涉及的方面来确定,通常分以下几种情况:

  凡涉及电力设备(由铺外的配电架至铺内的终端空气开关箱等)进行增建、改装的;为该层的消防设备(包括消防喷淋装置、管道、警铃等)进行增建或改造的; 为该层的电梯、自动扶梯进行增建或改装的,以及电视监控系统、公共天线分布系统等进行增建或改装的,都由物业管理处选定工程实施工方。业户则按工程费用的 一定比例支付给物业管理处作为工程监督管理费。

  凡涉及铺面、商号招牌、天花板、墙面、墙壁装饰、内部间隔,水管、排水道、电力装置,通风设备、电话等小规模装修可由业户自行选定工程施工方,也可由物业管理处选定施工方。

  业户递交的装修设计方案所附的图纸,应包括:清楚显示楼层内部间隔的平面图;楼层平面图的正视图、切面图(附铺面、商号招牌的细节);排水系统的分布图 (附由关细节);电力供应设备分布图及电线敷设简图(附有敷设电线资料及负荷量);照明设备位置图;假天花的平面,切面图;及其他一些物业管理处或商铺要 求提供的建筑细节;装修工期、开工期、防火措施、环保、环卫要求、违约责任、施工期保险等。等等

  4.2.4 装修现场监督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物业管理处应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管理。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3方面:

  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以及对工程是否按图施工、按“装修协议”要求和对装潢现场环境卫生(装潢垃圾)进行监督管理。一般建筑施工队的人员情况复杂,大多是 临时工,施工方对他们可能也缺乏有效的控制;装修施工与整个楼宇的建筑不同,他通常局限于一个单元或一个楼层内施工,而其他层面则照常营业,如对施工人员 无有效管理,势必会影响其他业户的营业活动。对于装修的工程监控主要着眼于施工人员有否严格按认可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有否违反已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 上的条款,有否违反物业管理处的其他管理规定等,如有违反规定要及时联系,发出“整改通知单”等。

  4.2商铺经营服务管理

  4.3商铺广告管理

  4.4 商铺保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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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铺物业管理理念

  商铺物业管理理念

  商铺是有计划的商业聚集,对商铺进行“统一管理,分散经营”是商铺区别于其他房地产的核心特点。

  “统一管理”,要求商铺必须由代表业主权利的、受业主、开发商委托的管理公司统一管理,没有统一管理的商铺是难以经受激烈的零售业市场竞争。

  “分散经营”,是商铺对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交易提供场所,商铺的管理者不能直接进行商业经营,只是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搭建桥梁。

  1. 商铺的统一管理的理念在于统一招商管理、统一营销、统一服务监督、统一物管。

  为了达到“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的管理模式,在商铺销售合同中都应该约定承租户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在法律上确定商铺管理公司的管理地位。

  1.1 “统一招商管理”要求招商的品牌审核管理和完善的租约管理。

  “品牌审核管理”指:招商对象需经品牌审核后才能进入。

  审核包括对厂商和产品的审核,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登记证、产品合格委托书(适用于批发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书(适用于专卖代理商)、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完善的租约管理”指:签定租约、合同关键条款必须进入。

  租约管理包括约定租金、租期、支付方式、物业管理费的收取等,还有其他比较关键的租约条款管理,比如:

  承租户的经营业态是受到整个商铺的统一商业规划的限制,如果发生重大变化,须经业主委员会的认可(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经开发商认可);

  营业时间的确定;

  承租户的店名广告、促销广告的尺寸大小、悬挂位置、语言文字方面须接受统一管理;

  为整个商铺促销承担的义务;

  承租人对停车场的使用,确定有偿还是无偿,有无限制;

  投保范围事宜;

  是否统一的收银等。

  1.2 “统一的营销管理”有助于维护和提高经营者的共同利益。

  由于目前商业竞争激烈,打折降价的促销竞争手段比较流行,以吸引购物者光顾。管理公司应该为商铺策划好1年12个月的营销计划,所谓“大节大过、小节小过、无节造节过”。

  组织策划相关的促销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应预先与业主沟通预算,经业主同意后,对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承租户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分摊。如果商铺统一收银管理,就能较好地执行按销售额分摊费用。

  1.3 “统一的服务监督”有助于经营者间的协调和合作。

  商铺须设立由开发商领导、商业专家组成的管理委员会,指导、协调、服务、监督承租户的经营活动,保证商铺的高效运转。常见的方式有:

  指导项目:店铺布置指导、促销活动安排;

  协调项目:协调经营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增进经营者之间合作;

  服务项目:行政事务管理;

  监督项目:维护商铺的纪律、信誉,协助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部门的管理。

  1.4 “统一的物业管理”有助于建筑空间的维护和保养。

  商铺的物业管理内容包括:养护建筑、维护设备、保证水电气热正常供应、公用面积的保洁、保安防盗、车辆管理、绿化养护、意外事故处理等。商铺的各项设施的使用频率较高,统一管理有助于对物业设施设备有计划的保养与维修,增加使用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篇3:商铺物业管理特点

  商铺物业的管理特点

  1 顾客流量大

  商铺进出人员杂,不受管制,客流量大,易发生意外,安全保卫工作非常重要,有些零售商品易燃易爆,因此消防安全不得有半点松懈。同时商场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疏散相对较慢。安全管理应特别慎重。

  2 服务要求高

  要物业管理服务面向商铺置业人和使用人,向他们负责,一切为他们着想。促进商业物业保值、增值;同时为使用人和顾客营造一个安全、舒适、便捷、优美的经营和购物环境。这是商铺物业管理服务的根本原则

  3 管理点分散

  出入口多,电梯(客梯)、观光梯、自动扶梯等)分散,需要的保洁、保安人员相对较多,管理点分散,管理难度较大是商业物业管理的特点。

  4 营业时间性强

  顾客到商铺购物的时间,大多集中在节假日、双休日和下班及晚间,而平时和白天顾客相对少一些。统一店铺的开张及关门时间有利于商铺的整体形象塑造。开张、关门时间不统一会造成整体商铺经营的凌乱感,无序经营的印象,对顾客产生不良的心理影响。

  5 车辆管理难度大

  来商铺的顾客,有开车的,也有骑车的,大量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对商铺周边的交通管理和停车场管理增加了压力。车辆管理好坏直接影响着商场物业管理水平的整体体现。

篇4:商铺物业管理人员配备

  商铺物业管理人员配备

  1 商铺管理的人员配备原则是因事设岗、一专多能、精简高效、使业户感觉没有虚职,没有闲人,业户交纳的管理费都用在刀刃上。

  1.1 业户服务部

  设主管一人,可由物业主任兼任。该部主要职能是业户接待与内部管理、下设业户接待员若干名,分别兼任行政人事、文书档案、计划财务、物料管理等职。接待员的多少主要依据于业户服务部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通常每班保持两人便可。

  1.2 维保服务部

  设主管一人,全面负责房屋、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和维修工作。该部门主要职能是保证商铺不间断地安全运行,使物业保值和升值。维保服务部的作业人员应根据商铺经营服务需要、商铺设备的多少和技术难易程度进行合理配置。

  1.3 保安服务部

篇5:商铺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商铺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物业管理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户):(简称乙方)

  乙方于年月 日租用 楼(小区) 层商铺,面积共平方米,作用途使用。

  为确商铺(以下简称:本物业)商铺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序实施,保证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物业管理纠纷,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它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铺的物业管理服务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具体如下:

  1、甲方负责物业公用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甲方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绿化、消杀工作。

  3、甲方负责治安、消防、车辆管理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等保险保管责任),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和巡视服务,配合协助公安机关作好治安防范工作。

  4、乙方所使用的商铺,是经相关的建筑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交付使用的,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质量问题需要维修,应向甲方报告,由甲方负责联系施工队及时进行维修。

  5、乙方不得将窗户及外墙作任何更改,不得擅自安装防盗网、雨蓬、空调等,如需安装,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按指定的位置和规格安装,以确保物业外貌美观、统一协调。

  6、未经业主同意和甲方审批,乙方若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外貌或非法进行扩建、拆建和利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等,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责令乙方停止或恢复原貌,甲方有追究乙方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权力。

  7、商铺装修前须先办理装修手续,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特约服务费、装修原则为不损坏房屋结构安全,不破坏外立面,不影响相邻商户利益,消防部分须经消防部分审批。若因乙方违章装修,造成公用设备设施损坏、停水、停电、漏水、漏电等事故,乙方负责修复和承担由此事引起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装修工程完工,经消防部门验收后,才能开业经营。

  8、商铺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各自的商铺内,未经本物业管理办公室及物业管理许可,不得占用公共区域经营或在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上作任何摆放、堆放、悬挂、张贴广告等行为。不准在小区内乱停乱放车辆;不准损坏绿化植物。不得私自占用、取用或移动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如公共水、电、消防栓、垃圾桶等)。

  9、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制订的环境卫生等公众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垃圾应以袋装放入垃圾箱内,电视、音响的音量不要太大,以免影响他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经营、办公环境。

  10、收费标准:

  (1)、商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合约面积计算:元/平方/月收取。

  (2)、乙方必须按时(每月5日前)交纳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如拖欠上述费用,每拖延一天,甲方按乙方应交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如乙方拖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期限超过当月20日或拖欠租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甲方有权或根据业主的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催缴欠费。经甲方催缴后三日内仍未足额补缴应付费用的,甲方有权停止服务,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出租商铺,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4)、非因甲方原因而空置物业的,仍需全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5)、对于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而提供的其他有偿服务,经甲方同意按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6)、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制冷制热费、垃圾费等代收代缴服务(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电费: ;水费: ;垃圾清运费:乙方产生的营业垃圾自行清运到垃圾中转站,垃圾量每天限定为桶,超出部分,乙方每月支付 元给甲方,由甲方负责清运出小区。

  (7)、相邻商铺共用一套水、电、燃气、制冷制热费计量表等设施设备的,相关费用的由各共用该等设施设备的商铺业主(租户)分摊承担。

  11、严禁乙方利用商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2、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按协议要求提供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给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www.pmceo.com担相应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回多收、乱收费用。

  13、免责事项

  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甲方的免责事由


,甲方均不承担以下责任:

  (1)、不可抗拒因素,如天灾、地震、战争等事由所致的损害;

  (2)、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坏,但因甲方故意或过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3)、因商铺固有瑕疵损害;

  (4)、因乙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损害;

  (5)、因甲方书面建议乙方改善自用部分(含部位、设施设备)或改进管理措施,而乙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

  (6)、因业户延迟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所致的损害;

  (7)、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的损害。

  14、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5、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16、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7、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署之日起至甲方不再作为本物业的管理者为止。

  1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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