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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苑样板房管理服务协议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6-01-11

  御苑样板房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因营销推广的需要,与乙方就样板房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管理服务内容:

  乙方负责样板房内的物品保管、清洁和客户参观指引,并保证每天不少于八个小时的开放时间。乙方工作人员须接受甲方的专业培训。

  二、合同起止日期:自双方正式交接之日起至样板房关闭之日止。

  三、费用结算标准:

  服务费采用月结包干方式,按复式单位5000/套·月,标准单位2000元/套·月结算。

  四、服务范围及费用

  1、本协议的服务范围及费用详见下表一、二。

  表一:御苑服务费明细表

  合计:34000元

  表二:广三项目服务费明细表

  合计:20000元

  以上三个小区样板房服务费合计人民币伍万肆仟元整。

  2、当新增或减少服务范围时,双方根据甲方签发的书面通知进行调整,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五、费用支付方式:乙方每月28日前开具当月费用的收款收据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交集团财务中心转帐。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需要乙方管理的房间需提前七天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进场提供服务。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质量,对乙方不合格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接到书面整改通知后必须于双方约定的时间整改,否则,甲方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乙方适当处罚。

  3、甲方在样板房交接时,应协助乙方向承建单位索取提供室内设备设施的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及安装承建单位、联系人等资料。

  4、甲方须要安排专人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确定工作质量。

  5、样板房经三方(第三方为承建单位)正式验收交接后,板房内的所有维护费用(含人工、清洁维护材料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对样板房的物品负保管责任,室内设施如有损坏、遗失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7、如果甲方在营销推广时需乙方提供额外服务时,双方另行协商费用。

  七、样板房内物品清单见附件。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集团财务中心一份。

  九、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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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幼儿园维修服务协议

  小区幼儿园维修服务协议

  甲方:红日幼儿园

  乙方:广州市_____物业管理处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幼儿园维修服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红日幼儿园内所有水、电维修服务项目(不包括空调、复印机等设备),具体事项是:所有维修服务材料由红日幼儿园提供,乙方提供维修服务。

  第二条:合作期限

  维修服务合作期限从____年10月1日至____年9月30日,共1年

  第三条:维修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每月底收费450元(开发票要加收8%费用)

  2、结算方式:每月底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维修服务费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和维修用材料;

  2、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将其所属的维修项目交由乙方处理;

  3、负责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保管,维修时需有甲方人员现场跟进;

  4、甲方应按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维修服务费用,逾期7天无故不支付的,则按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优质服务,工作时间内接报后,应急维修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一般维修20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维修作业;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维修方式及质量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4、如因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碍活动进行,经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动,已安排提供维修服务的费用需照常支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所需的材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未能按要求上门服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若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则按合同规定,给予乙方5%滞纳金;

  4、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委托变更、终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定,如任何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

篇3:番禺御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番禺御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根据的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分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住户手册》、《装修管理规定》等,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住户手册》的行为;

  5、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相关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但不得将其承担服务的整个商住小区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管三方;

  6、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十二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有关房屋装饰管理之相关协议;

  10、不得占用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甲方为本物业所在区域管理所制定的《住户手册》及《公共契约》等各项管理规定;

  4、依据本协议按时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修管理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且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或修复;

  7、转让房屋时,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须遵守本协议及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并负责清缴所有欠付的物业管理费用;

  8、对承租人、使用有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

  1、保障各公共区域之整洁;

  2、及时清理存放于公共垃圾筒内的生活垃圾;

  3、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除四害"等消杀工作。

  四、安全防范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维护区域车辆停放秩序。

  五、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见附件:《装修管理规定》。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保障物业外观完好;

  2、不定期对物业外观进行翻新。

  二、设备运行

  1、定期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保障物业外观完好。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1、通过定期维护,保障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在正常情况下,保持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动作。

  四、环境卫生

  通过定时清洁,不定时保洁,保障公共区域卫生整洁。

  五、绿化

  通过定期养护,保障公共绿化生长茂盛,整齐美观。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保障道路畅通,车辆行驶及停放秩序良好。

  七、安全管理

  协助公安部门维持区内治安秩序良好。

  八、消防

  1、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2、定期组织保养消防配套设施,保障消防设施运作正常。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10分钟内到场,24小时内回复。

  急修:5分钟内到场,24小时内回复。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公摊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每月1~31日8:30-18:00。

  二、住宅按建成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未包括公共分摊费):

  三、非住宅用途的房屋如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

  四、商铺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

  五、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费用按标准多额计收;

  六、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费用由乙方交纳;

  七、乙方转让物业的,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八、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第二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之标准计收(自上述单元交付使用权用之日起计算),第二年起甲方实际经营成本并经物价部门批复之价格进行调整。

  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按甲方公布之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计收。

  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有线电视使用费、网络使用费、房租等到代收代缴收费(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七务 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的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1%的标准交纳违约金。

  第九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理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律师费及其他用于诉讼的必要费用由败诉方负责。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篇4:重庆渝新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重庆渝新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重庆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房号:____栋____楼____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中国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维护渝新花园各业主之权益及促进渝新花园的物业管理,经充分协商,共同遵守以下各项条款、享受相关权利、承担相关责任义务。

  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对渝新花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第一条 本协议双方权利、义务有约定的适用本协议。本协议无约定的,适用《渝新花园业主临时公约》。

  第二条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渝新花园的物业管理、组织和维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管理工作:

  (1)根据本管理协议制订和适时修改必要的规章制度,督促小区人员和外来人员守规约。

  (2)雇佣、培训、解雇职员并对其工作进行管理。

  (3)甲方办公场所、职员制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必要的设备的采购和管理。

  (4)物业管理费用包含的服务内容:对小区安全管理的投诉及各项维修,积极协助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调解本小区引起各项纠纷与争执。

  (5)与小区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接洽工作。

  (6)与业主委员会的协调工作。

  (7)对小区配套设施停车场、娱乐健身场所进行管理。制止占用公共区域的行为。

  (8)负责物业和业主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维护工作。

  (9)按规定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情况。受开发商委托对开发商保留地方进行管理。

  2、保安工作

  (1)建立预防性安全防范体系并设立应急机制配合公安机关作好群防、群治的宣传工作。

  特别指明:根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物管公司提供的保安服务工作,是指对本物业公共区域的治安防范服务和秩序维护服务,不含乙方室内的人身、财产保险、保证和保管责任。

  (2)对来访客人依照安全事务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询问或登记。

  (3)地震、地陷、火灾等突发事件的组织疏导和协助施救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检查小区安全防患工作。

  (5)可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经甲方同意或未按本协议规定占用、变更损害公共服务设施。

  3、设备维护与工程维修工作

  (1)检查、巡视小区。

  (2)如乙方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则业主应严格按照设计及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装修管理规定,完成其所属房屋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发现乙方聘用的装饰单位及工人违反装修规定或有其它违反小区相关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或向业主提出相应的赔偿,或在认为有必要情况下将其请出小区。装修期间,甲方及其授权的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正在装修的房屋,以检查并确定装修规定是否得到遵守。所有直接或间接因装修工程引起的诉讼、索赔要求及费用完全由乙方负责。在装修期间擅自改造房屋结构,甲方有权加以制止。

  (3)建立小区内公共建筑设备及乙方所属单位、房屋基本档案。

  (4)保持公共区域内水、电、气、闭路电视、通讯、宽带网、机电设备、电梯、消防装置、路灯、道路、公共排污排水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在发生损坏时及时修复,或积极协助协调相关专业部门进行修复。上述区域及系统涉及大修或更新应在业主委员会授权下进行,并动用大修基金。

  (5)建筑及其设施保修期内协调开发、承建商进行乙方所有单元内发生的建筑、水、电、气、通讯、闭路电视、宽带网、排污等建筑系统保修;保修期后实施有偿服务或协调专业机构或职能部门有偿维修。

  (6)对配套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维修维护。

  4、环境工作

  (1)保持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时收取生活垃圾并进行垃圾清运工作,保证垃圾收集设施处于良好。

  (2)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对公共绿化区域予以养护。

  5、监督工作

  督促各业主遵守及履行本协议条款,有权利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提醒、劝告、收取滞纳金、违约金、收取额外服务费用,张榜公告、限制或终止服务、委托发律师函及提起诉讼等)以保证本协议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人承担。

  6、财务工作

  (1)每月定期向乙方收取管理费及其他应缴纳的费用,有权向逾期未付者追索欠款及滞纳金。

  (2)定期复查收费情况以确保所有业主/使用人履行其缴纳费用的责任,定期复查欠款,并发布公告。

  7、其他工作

  甲方有权征求业委会同意的基础上,在不违背业主整体权基础上制定、修改相关管理规定,并公布于小区告示栏,对各业主及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8、特约服务工作

  适时设立以下服务项目,合理收费,并可根据需要设立新的服务项目:房屋代管、代租、代办电话安装;钟点服务;代购商品;搬家;代送鲜花;代叫出租车;叫起床;代购机船票;洗车;医疗护理以及乙方商议的其他服务内容。

  第三条 乙方(业主)权利、义务和责任

  除由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决定外,乙方无权在甲方任期内提出解约。乙方在享受并行使下述权利和使用其所拥有的单元时,须同时承担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对其产权所属的单位具有安全的所有权,可以出售、转让、赠与、抵押、出租、批准享用或以其它方式处理,而无须其他业主同意,只是所有上述异动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产权发生转移,乙方督促业主在产权转移15天内与甲方完善相关物业管理方面的书面手续并重新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公约,结清所有乙方应承担的款项,否则,甲方仍视同乙方为本协议履行的主体。房产出让后,新业主亦应受本协议约束和保障,若乙方出租其所拥有的单元,须保证该承租人遵守并履行本协议所制定的条款,并承担连带责任,乙方亦有义务为其拥有的单元购买有关保险,并保持其连续有效性;

  2、乙方可根据本协议及公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通过业主委员会行使对小区管理的决策权;

  3、乙方根据本协议监督甲方安全保卫工作,对甲方及其员工的工作有监督建议权及投诉权;

  4、乙方需按期付清因其拥有完全产权的单元房号和使用该单元而产生的与甲方相关的各项税收、费用。费用的计算面积标准为:产权部门核定面积批复下达之前以销售协议注明的建筑面积计算;批复之后以产权部门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面积核定的前后甲方收取费用的差额不作退补;

  5、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缴纳物管费及其它应缴费用,乙方可用现金缴纳各项费用。

  特别指明:物业管理费收取起始时间是以售房协议约定的交房日期为准。业主提前接房,物管费自业主接房之日起计(开发建设单位未按时交房的除外);业主延后接房,物管费按接房通知书约定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开始计算。乙方应按交房协议的约定交房时间办理接房手续,并开始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6、乙方有告知其雇员、亲属、朋友、进入小区时,遵守小区管理规定的义务,并对他们违反公约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7、乙方有协助甲方维护小区公共安全的义务,当发现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处理并告知甲方。

  第四条 乙方承当的费用及缴纳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和《渝新花园业主公约》及其附件的有关条款向甲方按时缴纳管理费用,并承担逾期未付的责任。

  1、公共性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构成

  (1)管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不含外墙清洗费);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2、物业维修基金

  物业维修基金应保持一定的数额,不足部分由业主续缴,专项用于物业公用部分的大、中维修、更新、改造。

  3、费用及其计算标准的核定

  (1)渝新花园的物业管理工作费收费标准为:(建筑面积)

  住宅:0.75元/平方米/月

  电梯费:30元/户/月

  门面物业:2.5元/平方米/月

  (2)大修基金按国家建设部和重庆市政府有关的管理规定及小区实际情况计收;

  (3)特约服务实行明码实价、双方自愿的原则,阶段性的价目由甲方提供,甲方工作人员应在服务前向被服务方明示价格;

  (4)二次供水价格按照市政供水每吨价格加二次供水用电总价加线损执行;

  (5)公用水电费按国家收费标准据实摊销;

  4、缴费办法

  (1)物业管理费

  a、物业管理费按每户的建筑面积计收,在产权部门核定面积批复下达之前,按销售协议注明的建筑面积计算;批复下达之后,按照产权部门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面积核定前后的物管费差额不作退补;

  b、物业管理费按月缴纳。乙方应在当月15日之前(或物管公司公布的具体时间前)将费用缴清,逾期每天将按应缴纳金额的3‰缴纳滞纳金;

  c、物业管理费收取的起始时间是以售房协议约定交房时间为准。

  d、交房后,若发生水电气任何一项费用或已装修入住,则当月起物管费按收费标准全额执行;在此之前,物管费按收取标准一半执行。

  (2)特约服务费

  特约服务采取自愿、协商的原则进行,物管将以通知、公告等形式预先公布特约服务价格。

  第五条 甲方服务期限

  渝新花园由甲方根据本协议内容进行管理,期限为三年(自渝新花园竣工,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 甲方对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货币价值,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变更。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调整或货币严重贬值,维持原收费标准显失公平时,任何一方均有权要求变更;

  第七条 若本协议任何条文因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的变更而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按新的法规要求执行,但本协议其余条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第八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小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及附件一经甲、乙双方签署即生效。

  甲方:重庆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业主):____

  渝新花园管理处(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

  ____年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篇5:业主车库物业服务协议

  业主车库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广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乙方:___栋___单元___房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与广西**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桂林·长岛16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下称原合同)和乙方与广西**房地产有限公司临桂分公司签订的"桂林·长岛16区"架空层《车库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甲、乙双方就小区架空层车库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阅读并承认甲方与广西长岛房地产有限公司临桂分公司签订的原合同,同意甲方对小区架空层车库实行前期物业服务直至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签订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止。

  第二条 车辆基本情况

  车主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车型:______行驶证号:______车身颜色:___(附5寸照片1张):

  车牌号:______车位编号:______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停车管理规定》及《小区交通秩序管理规定》,并公示或书面告知乙方;

  2.负责建立健全本车库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3.制止乙方违反停车管理规定的行为;

  4.对乙方停放在停车库内车辆的划伤,碰伤或车上任何财物的损失,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的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就车辆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小区停车管理规定》及《小区交通秩序管理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依据本协议按时缴纳车位物业服务费;

  4.接受甲方的物业服务;

  5.将办有相关齐全的保险手续的车辆保险凭证复印件交由甲方存档。

  6.乙方如有车辆保管需求的,必须与甲方另行签订车辆保管协议,保管费用由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第四条 车库物业服务质量

  1.车库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有序;

  2.机动车辆停放服务制度完善,服务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3.消防设备设施保养完好,运行正常,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制定有效的消防应急方案;

  第五条 车辆入库停放的禁止行为

  1.停放车辆时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非停车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2.不得损坏车库内的设施设备,不得私占他人车位,不得封闭车库,不得改变车库的使用性质;

  3.车库内不得练车、修车、冲洗车辆。如有滴、漏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4.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库停放;

  5.架空层严禁烟火,如造成事故将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物业服务费的收取

  1.车库物业服务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0.20元/平方米/月),从开发公司通知入伙之日起预缴半年物业服务费;

  2.每月10日前为业主缴费时间,乙方可视实际情况预缴半年或1年的物业服务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的处理

  1.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服务质量目标的,乙方有权督促甲方限期整改;

  2.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达到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3.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物业服务费用,逾期不缴者视为违约,违约者须按拖欠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所停车辆的完好状态,由于滴、漏、电路问题等车辆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为维护业主、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现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盖章)乙方签字:______(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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