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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粤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5-05-12

  海粤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

  乙方:z ZJ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受z ZJ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全权委托,z ZJ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开发建设的ZJAH城项目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现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ZJAH城号楼座房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乙方的物业服务行为,就物业服务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规定;

  4、依据本合同依时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ZJAH城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之相关条款;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改变及合理使用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取得本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应赔偿;

  7、转让该物业或出租该物业时,应事先通知乙方,同时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利和义务自转让行为完成之日起自动转移至受让人/承租人;告知和监督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遵守本物业管理制度;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做好室内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对室内用电、用气安全负责;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排气、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甲方不配合维修或不提供方便导致损害或损害加大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11、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厨房的油烟必须经油烟机排入设计预留的垂直烟道中,严禁直接向室外排放。否则,造成毗连业主投诉,乙方有权按相邻业主意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

  12、饲养宠物应自觉遵守政府相关管理规定,自觉及时做好宠物病患的预防、疫苗的接种工作;不得放任宠物在公共场所游荡、便溺,防止宠物惊扰社区人员;遵守社区关于饲养宠物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提示。若造成损失,甲方、饲养人承担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

  13、业主及其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区域电梯使用的有关规定,电梯内严禁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进入。如损坏电梯设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4、自觉引导儿童遵守社区各项管理规定,制止破坏公物、抛物、随意便溺、扰邻等危害行为;

  15、法规政策规定的甲方承担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及配套的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甲方;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每6个月向甲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3、协助业主及其使用人,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

  4、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5、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甲方;

  6、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等有偿服务;

  7、开展多样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与特约服务工作;

  8、不承担业主及其使用人的人身安全、财产的保管及保险义务;

  9、受理业户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解释、协调工作,协助业户及时与开发商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解决问题;

  10、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

  11、在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可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二、环境卫生

  1、楼宇保洁、公共场所清洁;

  2、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三、安全管理:

  1、内容:

  ①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②安全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与巡逻制度;

  ③大件物品搬运登记、检查。

  2、责任

  ①严格管理秩序维护员队伍,做到作风严谨、工作规范;

  ②对发生在公共区域内危及住户安全的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

  ③不承担甲方人身与财产保管、保险责任。

  四、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①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②定期维护停车场各项设施。

  2、责任

  ①负责车辆的有序停放;

  ②确保停车场设施正常运行;

  ③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保险责任。

  五、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详见:附件一《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六、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七、提供业主及其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维护的合理收费服务。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保持房屋整体外观统一、完好、整洁(须甲方配合)。

  二、设备运行:

  设备良好,运行正常,维修及时,无事故隐患;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保养、检修制度完善;

  2、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污水排放通畅。

  四、环境卫生:

  1、整体环境及环卫设施保持清洁,垃圾日产日清;

  2、定期杀虫灭鼠。

  五、绿化:

  1、绿化地布局优美合理,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

  2、绿化定期消杀,无大面积黄土裸露。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凭卡出入,停放有序。

  七、安全管理: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安全标示清晰,安全(疏散)指引明确。

  八、消防:

  1、公共区域各类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发生火警及时通报,并协助消防部门救助。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维修及时。

  第五条 物业服务费用

  一、物业服务费(不包括电梯运行的费用、维修资金及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等费用,不包括公共区域分摊的水电费用);

  二、甲方交纳费用时间:每月10日前。甲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为:按当地房屋测绘部门核准的建筑面积(含公共分摊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2.28 元。社区公共部位水电及电梯运行的分摊费用以实际使用情况按甲方物业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乙方向公布分摊金额,甲方须与管理服务费用一并缴交。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分摊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交纳欠费总额的2‰作为滞纳金。

  三、甲方办理收楼手续时,须向乙方预缴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发生变更时,必须向乙方缴清欠费(含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公摊费用等);

  四、业主未按约定时间办理收楼手续的,自《收楼通知书》约定的交楼日期后 15日,视为业主默认收楼,乙方依照上述规定向该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政府指导价调整;

  六、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按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七、停车场服务费用,车位管理及车辆停放实行有偿收费服务,具体收费标准按z 市物价部门批复的标准执行。

  第六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政府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资金。甲方在签署《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须按68元/㎡标准缴存物业维修资金; 维修资金由甲方自行到银行办理缴存手续,并凭相关缴存手续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及房屋交接手续;

  二、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三、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如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乙方应公示使用情况,按政府相关规定续缴;

  四、甲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八条 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在保修期满后由乙方代为办理;

  二、甲方的家庭财产、人身安全、车辆等的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

  第九条 其他

  一、前期物业管理含义、服务期限: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二、广告牌设置及权益,甲方不得在外立面悬挂广告及广告条幅;不得在房屋玻璃、外墙及通道粘贴标语广告。商铺业主必须在规划设计的广告位内制作招牌或广告;

  三、公共区域经营所得可以补充物业服务费之不足,用于小区日常物业服务;

  四、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合同,未达到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违反合同,使乙方未达到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违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2‰交纳违约金,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仍拒绝缴交的,物业服务公司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非业主使用人不履行缴费义务时,由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五、甲方违反《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违章装修、擅自改变房屋功能,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乙方有权责令整改,恢复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甲方拒不整改的,乙方有权暂停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

  六、甲方无理拒绝对房屋毗连部位的维修时,乙方有权责令甲方予以配合,甲方拒不配合的,乙方有权停止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

  七、双方约定因为下列事由所导致之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即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1、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之事及非乙方能够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或政策法规变动等所致之损害。

  2、在本物业区域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致之损害。

  3、因本物业区域内设备或相关设施,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但乙方有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处理的义务。

  4、因业主或第三者之故意或过失所致,或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和其它物业管理规定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5、非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业主专有及约定专用部分之火灾、盗窃等治安、刑事案件所致之损害。

  6、乙方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及约定共用部分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之损害。

  7、自业主迟延给付服务费用至清偿日期间(含票据未兑现部分)产生之任何损害。

  8、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之任何损害。

  9、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者。

  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台风、暴雨、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相应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物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共一十三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修技术管理要求

  1、土建墙体

  a、室内装修时,严禁打凿结构墙体、梁、柱、板等结构部位;

  b、严禁装修外墙及公共走道部分,不得在外墙悬挂招牌广告、标语;

  c、未经批准,严禁拆除室内隔墙或自行加建室内隔墙;

  d、经审批同意业户自行加建、改建室内隔墙的,墙体材料必须采用轻质材料(防火夹板、轻钢石膏板、轻钢无机板板等),如果采用木质骨架或木板墙,则须涂防火油漆;

  2、地面及楼面

  a、严禁破坏结构层面,地面回填砂浆材料不得超过8厘米,施工时接受客服中心工作人员监督;

  b、在室内装设吊顶时,应在电源箱或其他重要设备下设检查口;

  c、装修时如需在天花板钻孔,须经客服中心审批并接受工作人员监督;

  d、卫生间、厨房等有水部位必须加做二次防水处理。

  3、电气方面

  a、社区各幢楼宇的动力用电,设计中已充分考虑,如业户需特别动力用电,须向客服中心申请;

  b、所有弱电系统均已调试,不允许擅自移动或修改;

  c、室内弱电箱容量已满足房间功能要求,不允许擅自改动;

  d、楼宇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地方,均有照明设备,请勿安装任何灯饰及饰物。

  4、空调安装

  a、空调机外露物件须按指定位置进行安装;所有外露物件由业户负责保养维修;

  b、空调机冷凝水须向设计排水管内排放;

  c、空调安装必须注意安全保护和外观统一。业主必须督促并要求专业安装人员对安全和质量负责。严禁非专业空调安装人员外出到外墙高空施工。

  5、给排水系统

  a、室内给排水系统管道施工后必须做加压试验,检查不漏后方可做下一道工序;

  b、所有洗手间地漏、不得拆除或更换。

  二、装修范围

  1、不允许改变和损坏原有房屋结构、外观和公共设施,不允许改变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进行地面、内墙面、天棚装修时,禁止凿出结构层;

  2、为保证楼道和消防通道畅通,不允许改变入户门及门洞的位置及设计,不可更换原设计的入户防盗门;

  3、不允许改变卫生间的结构和位置,严禁将生活用水排入雨水管道;

  4、装修时,厨房的油烟必须经油烟机排入设计预留的垂直烟道中,严禁直接向室外排放。不得改变垂直烟道及排水立管的设计位置,禁止有可能使上述设施造成损害的行为;

  5、不允许改动外门窗、拆除阳台之间的分隔墙;

  6、安装空调之户外设备,须按物业设计预留或客服中心指定位置施工安装;

  7、严禁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上下水管道、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等;

  8、不允许改变房屋窗户玻璃颜色及粘贴反光膜;不得在外墙上粘贴标语广告;

  9、甲方如需将入户花园、超限板等部位进行封闭时,必须向客服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小区统一规定的款式、颜色、位置进行制作安装,并承担全部质量、安全等责任。乙方的审批不代表乙方承担改变规划的责任;

  10、不允许改变外墙颜色及在窗外侧安装防盗网及纱窗;

  11、不允许擅自改变或损坏公共楼梯、护栏、走道、地下室、平台、外墙、电梯前室、屋面等共用部位,不允许擅自移动或损坏共用设施、设备。

  三、装修服务收费

  1、甲方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必须提前五天向乙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装饰、装修的项目、范围、标准、时间及施工队伍名称,经乙方批准并交纳2000元装修保证金,办理出入证后,方能进场施工;

  2、为维护社区公共设备、设施,保障全体业主的利益,甲方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垃圾、余泥等的清理工作由乙方统一组织负责,甲方须向乙方交纳本单元装饰、装修垃圾、余泥清运费为 3 元/㎡(按建筑面积计收)(甲方须将建筑垃圾、余泥等袋装后从本单元搬运到乙方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3、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10元/个。

  四、装修施工管理要求

  1、所有业主/住户的装修设计方案和图纸必须获取物业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工程施工。

  2、装修施工期限:一般工程为45天,最长不超过60天,如确需延期,须办理延期申请;

  3、施工时间:上午 8:0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8:00时。节假日施工须按物业公司通知的时间为准。周六日装修施工时间上午为09:00时至 11:30,下午14:30时至 17:00时。其他时间不得进行敲、凿、锯、钻等产生较大噪声及刺激性气味的施工,以免对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扰;

  4、装修垃圾清运:

  a、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在清运时间内按指定路线自行运至服务中心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点,集中清运时间为每天下午18:00至20:00时;

  b、装修材料运输必须按指定路线运输,电梯内不得运送超长超宽超重的装修材料。手推车、运货车、自行车、电单车等严禁进入电梯内;

  c、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垃圾等必须放置在所属单元内,不得随意放置在公共走廊或其他公共区域内。

  5、装修施工人员禁止留宿,如需加班须向客服中心提前申请;

  6、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施工用电、用水,因装修造成管路堵塞、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由业户负责修复和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损失;

  7、业户应确保施工单位不会对楼宇的设备、设施及装修造成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由客服中心安排维修,维修费用由业户承担;

  8、装修若需动用电焊等明火作业,必须向客服中心提交《明火动用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在物业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方可作业;

  9、装修期间,请关闭单元大门,以免尘土飞扬、噪音等影响他人;

  10、装修负责人在装修施工期对单元的安全负责,并按消防局有关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

  11、业户及其聘用的装修施工单位须按物业管理规定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等,以及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及每人1寸彩照3张给服务中心,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或更改;

  12、业户对单元施工结果负责,装修完工后若出现单元内设备、设施、系统损坏或出现故障,服务中心概不负责;

  13、客服中心的审批意见不代表对装修方案技术参数的认可,且不保证方案所选设备、材料的性能及实际效果;

  14、客服中心在必要时有权要求业户对已审批或已完工的工程做出改动,且业户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15、自施工之日起,业户须张贴由物业服务中心签发的《装修施工许可证》,以便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检查;

  16、业户在单元内进行刺激性气味、异味较强的项目或其他施工项目时,如可能对其他业户造成不良影响或引起业户投诉时,施工单位应停止在单元内作业,必须在服务中心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

  17、业户必须对其所聘用装修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之行为加以约束,并对其在本社区内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18、业户聘用的装修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不允许赤足,不允许穿背心、拖鞋,不允许随地吐痰,不允许在公共地方吸烟扔烟蒂,不允许高声喧哗,打闹,不允许在非工作区域逗留,不允许使用任何音像设备如收音机、电视机等,严禁赌博、饮酒、斗殴。严禁威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9、业户聘用的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应与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密切配合,互相尊重,如发生矛盾,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装修违规处罚条例

  物业服务中心对违反国家机关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社区装修管理规定的业户或施工单位,将根据情节和后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管理法规做如下处理:

  ◆责令停工、责令恢复原状、扣留或没收工具、停水、停电;

  ◆赔偿经济损失、根据政府规定,对违约或违规行为处以相应的违约金。

  违规或违约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

  ◆施工人员不按规定佩带出入证或衣冠不整,经劝阻不改正;

  ◆不遵守装修施工时间,造成其他业户投诉的;

  ◆使用电梯运输材料违反有关规定,经劝阻不改正;

  ◆在公共走道堆放工具、物料,经劝阻不改正;

  ◆擅自拆装、改装防盗门、入户门;

  ◆擅自移动公共线路、擅自移动保安对讲线路及位置,做出损坏公共设施或其他不文明举止;

  ◆擅自在主梁和墙体剔凿致使钢筋裸露等;

  ◆导致过道和外墙受到损伤;

  ◆擅自拆除间隔墙、擅自将窗花、防盗网装在外墙或门窗外侧;

  ◆擅自拆除配电箱、改动线路或加装电表、擅自改动供水系统;

  ◆未经物业客服中心批准,私自动工装修;

  ◆因装修造成楼层渗水、漏水、管道堵塞或因装修导致楼板结构面受损;

  ◆因装修导致楼宇及窗套受损、渗水、私自加设檐蓬、附加建筑物或伸展室外广告及标志等;

  ◆进行室内间隔房间时,未按规定采用轻型材料;

  ◆装修队及施工人员未经批准私自搭接公共电路;

  ◆安装空调时,违反空调安装规定。

  ◆以上所列内容为基本要求,具体执行按进场装修时签定的守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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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堂物业业户守则

  高堂物业业户守则

  一、搬运物品出入

  GHAH城各业户入住或装修携带的大件物品须办理进出登记;业户若要运送任何贵重物品/大件物品离开小区,请业户提前到”“GHAH城客户服务中心””办妥有关放行手续,否则,为保障业户权益不受侵害,物业公司可不予放行。

  二、业户资料

  业户必须填妥及交回另外分发之《GHAH城业户情况登记表》以便物业公司存档,并确保于紧急情况下能与物业公司保持联系,该等资料如有任何变更,请及时书面知会物业公司。

  三、违例之室外建筑物

  倘业户擅自在室外加建任何建筑物,例如防盗网、铁笼、檐篷、花架等,皆属违章,故恳请各业户合作,除发展商提供之建筑物外,勿于天台、阳台加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

  四、楼宇外墙

  所有业户不得拆迁、更改或干扰楼宇外墙及公共设施,或改装任何排水管道。为保持整个小区物业的完整与美观,任何招牌、铁笼、天线,皆不能擅自安装,确保原设计风格。同时为确保楼宇外立面的美观,禁止在阳台加建铁栏或采用防蚊纱窗、玻璃灯物将阳台封闭。

  五、防盗铁闸

  业户如欲在室内安装防盗窗花、铁闸,必须事前向物业公司申请,获批准后按照物业公司的统一规定安装。

  六、灯饰

  业户如需在屋内安/加装灯饰,必须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及选用符合室内安装的灯具。

  七、空调机

  为保持楼宇外立面美观,安装空调机,请提前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再自行安装;如因此而引致单元有任何损坏,须自行负责修妥有关损坏部份。业户应确保其空调机获适当保养,同时采取措施防止冷凝水滴落及发出噪音,以免影响邻居。

  八、厕所

  请勿随意将垃圾扔进马桶及排水管口,倘因此而引致管道堵塞,修理费用将由责任人支付。

  九、消防设备

  公共地方有防火、灭火设备,请各业户勿损坏、挪用消防设备和器材,勿破坏楼梯、走道和出入口处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备等,并教育及督促贵子女勿玩此类设备,以确保设备的良好性能。

  十、神位

  为保持环境清洁与卫生,敬请各业户勿在门口及公众地方摆设任何神位及燃点香烛、纸钱;如有发现,物业公司将不再另行通知而将其视为占用公共地方,并采取果断清理措施,所涉及任何费用则由业户负责。

  十一、垃圾清理

  物业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收集垃圾,请各业户以包装袋装妥垃圾,系好袋口,并将垃圾放置于物业公司指定的地方。

  十二、保持小区清洁

  物业公司虽有专人负责保持小区的公共地方清洁,但仍有赖全体业户的通力合作,才可确保小区整洁。家长应告诫儿童,切勿随意掷垃圾、废物,或将任何物品由高处往低处扔,否则,因此而发生任何损害他人的事故,将由抛物之业户负责。

  十三、休憩及公共地方

  为使大家都能享有美好的生活环境,谨请各业户为自己及他人设想,必须通力合作,切勿随意攀摘花果、弃置垃圾或破坏公共设备。如目睹任何人有意破坏公物,请立即劝阻或通知物业公司。

  十四、噪音

  为保持环境宁静,业户请勿在晚上23:00~凌晨8:00间进行发出噪音的活动,以免滋扰邻居。

  十五、饲养动物

  业户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1、宠物饲养须遵守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2、不得在小区公共区域放养;

  3、不得影响其他业户正常秩序和小区环境。

  业户饲养之宠物,须定期注射“防疫针”,并注意勿给他人造成滋扰、伤害或其他,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业户承担;带同外出时须注意勿让动物随处便溺,如当便溺情况发生后,须及时自行负责清理,否则物业公司将代为清理,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将由该业户承担。

  十六、安全防范

  本物业公司已配置安全管理员24小时在区内巡逻、值班,并设监控系统等,为小区的公共秩序和公共设备设施提供安全防范,但仍有赖于全体业户的大力支持与配合,群防群治,共同营建一个安全小区。

  1)防止罪案

  -当遇见/听见任何可疑人士/声音,应立即知会安管员或”“GHAH城客户服务中心””。

  -自觉并有意识的关闭梯间玻璃门和地下车库门,防止歹徒随意进入阁下所处梯间。

  -在未清楚访客的身份前,千万别随意开启入户大门。

  -凡遇见自称为公共机构或政府的人员,必须查验清楚其身份无误后才许进入房内。

  -避免将贵重财物放在家中,尽可能请勿举家外出。

  -搬进新居时,及时更换新的大门锁。

  -封好冷气机及排气扇的通风位,免致歹徒由此入屋。

  -晚上外出时,最好亮一盏灯。

  -出外旅游前,取消订阅的报纸及其它派送的物品。

  -外出前,做好室内安全防盗工作。

  2)访客

  为确保业户安居乐业,服务人员有权查询所有进入本小区内之陌生人士身份,请各住户通知贵亲友此种措施。本物业公司对于查询时所引起不便之处,先致歉意,此举纯为确保业户安全,敬请各位业户能理解并支持。

  十七、业户须交付之费用

  详见物业公司之其它收费明细规定。

  十八、材料/货品之运送

  1)业户在需要运送装修材料/家具/电器时,必须依照物业公司所指定之入口及路线搬运。

  2)业户须为其聘请的运送工人的操守及行为负责。所有因运输而对区内物业造成之破坏或修补之费用由业户负责。

  3)楼面设计活荷载标准值为:客厅、房间、厨房、卫生间、阳台250KG/M2,楼面上堆放物品时,注意不要超过此负荷量。

  十九、装修

  所有进行装修的单元业户须提前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须在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在此谨提醒各业户必须留意及遵守《装修守则》之各项规定。

  二十、保险

  物业公司建议阁下为所购置物业的装修、家居财物、贵重物品等购买保险。

  二十一、单元用途

  1)业户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其单元使用用途。

  2)业户不得在单元内进行违法、不道德等活动。

  3)业户不得在单元内贮存易燃或危险物品等。

  4)业户不得随意发出、制造过大的噪音、震动等行为,以免对其他业户造成滋扰。

  5)业户不得对楼宇结构作出任何破坏、更改或附加建设等行为。

  6)业户必须自费对其单元内的设备、装修等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等,以保持单元的正常用途。

  二十二、围栏摆放物

  业户不得于阳台围栏、窗台上摆放任何花盆或其他物品,以免该等物品高空坠落伤及他人,如有因此而发生的伤人或其他损害,由相关业户负责。

  二十三、车辆停放

  区内已建好地下停车场并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车主应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上,不得停放于公共道路、消防通道等处,自觉配合服务人员的管理。机动车辆在本小区内如损坏路面、花木、房屋及公共设施的,应限期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相应的损失。

  停车场服务费用,车位管理及车辆停放实行有偿收费服务,具体收费标准按湛江市物价部门批复的标准执行。

  二十四、卫星电视接收器

  未经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擅自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是属违规行为,同时也将影响楼宇的外观。现时资信发达,各单元均已预先布好有线电视线路,请各业户勿再擅自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

篇3:物业人员接打电话礼仪规范

  物业人员接打电话礼仪规范

  物业人员接打电话的礼仪规范包括以下两大方面:

  一、接听电话的礼仪规范

  1、及时接电话

  1)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必须及时接听,不能怠慢,更不可撂下电话长时间不理睬。如电话铃响超过三声以上的,接听电话时必须先致歉:“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2)如果确实很忙,可表示歉意,说:“对不起,我现在有些忙,要不待会我再给你回过去好吗?”

  3)如正在处理工作事务,可表示歉意,说:“对不起,我先接听一下电话,马上再为您接着办理,好吗?”。接听电话时要言简意赅,尽量缩短通话时间。电话接听完后要再向客户表示歉意:“实在抱歉,让您久等了”。

  2、主动自报家门

  您好,z物业服务中心,很高兴为您服务;您好,z物业监控中心,很高兴为您服务;您好,z物业**部,很高兴为您服务;

  3、认真听对方说话

  接电话时应当认真听对方说话,而且不时有所表示,如:是、对、好、请讲、不客气、我听着呢、我明白了等等,或用语气词“唔、恩、嗨等,让对方感到你是在认真听。漫不经心,答非所问,或者一边听一边同身边的人谈话,都是对对方的不尊重。

  4、特殊情况的电话接听处理

  1)非前台人员代接听电话的情况:

  一般事务:您好,您的情况我们已做好记录,将安排专人跟进,如有需要将电话再联系您,感谢您的来电。

  复杂事务:很抱歉,我是财务(**)人员,您反映的情况我可能了解的不全面,如果方便的话,麻烦您留下联系电话,稍后客服前台专人再跟您联系,好吗?

  注:接听电话时需准确清淅在《非前台人员电话接听记录本》中记录来电的日期、时间、房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反映情况,向对方简要复述一次作出确认,并及时转达给客服前台。

  2)对方打错电话:

  应当及时告之,口气要和善,不要讽刺挖苦,更不要表示出恼怒之意。

  3)客户直接询问上司或领导手机号码的,应礼貌、客气地询问对方:“对不起,能麻烦您说一下具体的情况及留下联系电话吗?我会马上向(**)转达,他(她)会及时与您联系的。”之后及时转达给相关上司或领导。

  5、在电话中需传达有关事宜的,应重复重点,对于号码、数字、日期时间等信息应进行再次确认,以防出现错误。

  6、挂断电话前的礼貌不可忽视,要确定对方已经挂断电话,才能轻轻挂上电话。

  二、拨打电话的礼仪

  1、电话接通后,应首先向对方致以问候并表明身份,如:“您好,我是z物业服务中心**部门***,”。

  2、确认对方的身份并致歉:“请问您是***号楼**房的业主***吗,不好意思,打扰您了?

  3、简明扼要说清拔打电话的事由:“是这样的,......”

  4、向对方确认其是否明白您表述的情况:感谢您,请问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吗?

  5、非本人接听电话:“是这样的,......,能麻烦您帮我转达一下吗?如果有不清楚的,麻烦“*”先生(小姐)可致电2927***,找***了解情况。

  6、通话完毕以后,应说:“谢谢,再见”。

  三、禁止使用的语言

  1、不行;

  2、不知道;

  3、不清楚;

  4、不可以;

  5、公司现在没有人;

  6、你不懂,就按我说得做;

  7、我都讲了多少遍了,你怎么还是不会;

  8、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到;

  9、没办法,我也解决不了;

  10、这不归我们管,不要找我们;

  11、不要问为什么,就是这样的;

  12、你怎么能这样操作呢?

  13、你连这个都不会啊?

  14、你到底懂不懂啊?

  15、真烦;

  16、你这个人怎么不讲道理;

  17、你找领导去;

  18、你懂不懂;

  19、不知道就别说;

  20、这是规定,就不行;

  21、没到上班时间,急什么;

  22、着什么急,没看见我正忙着;

  23、墙上贴着,自己看;

  24、有意见,告我去;

  25、刚才不是和你说过了吗,怎么还问;

  26、你想好了没有,快点;

  27、快下班了,明天再来;

  28、我就这态度,不满意到别处问;

  29、干什么,快点;

  30、挤什么挤,后面等着去;

  31、你问我,我问谁;

  32、我解决不了;

  33、不是告诉你了,怎么还不明白;

  34、交钱,快点;

  35、没零钱,自己换去;

  36、我没时间,你自己填写;

  37、眼睛睁大点,看清楚了再写;

  38、小区不是你们家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39、就这些,不要再挑了;

  40、电脑坏了,我有什么办法;

  41、谁给你搞的,你找谁去;

  42、别在这里吵;

  43、说了这么多遍还不明白;

  44、人不在,等一会儿;

  45、没有身份证就是不能办,你吵什么。

  46、这事不归我管

  。。。。。。

  四、九种基本礼貌用语

  1)称呼语:小姐、太太、先生、那位先生、那位女士、阿姨等。

  2)欢迎语:欢迎您来我们公司、欢迎您入住本楼、欢迎光临等。

  3)问候语:您好、早安、午安、早、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路上辛苦等。

  4)祝贺语:恭喜、祝您节日愉快、圣诞快乐、新年快乐、生日快乐、新婚快乐、新春 快乐、祝您万事如意等。

  5)告别语:再见、晚安、明天见、祝您旅途愉快、祝您一路平安、欢迎您下次再来等。

  6)歉意语:对不起、请原谅、打扰您了、失礼了、非常抱歉等。

  7)道谢语:谢谢、非常感谢等。

  8)应答语:是的、好的、我明白了、谢谢您的好意,不要客气、没关系、这是我应该做的等。

  9)征询语:请问您有什么事、我能为您做什么吗?需要我帮您做什么吗?你喜欢(需要、能够?...)?请您?...好吗?

  10)基本用语十字:您好、谢谢、请、对不起、再见。

  11)常用礼貌用语十词:请您、谢谢、对不起、请原谅、没关系、不要紧、别客气、您早、您好、再见。

篇4:小区会所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小区会所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zz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z

  地址:z开发区z路z

  乙方:z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z

  地址:z市开发区z

  为丰富z社区文化,为z业户提供相应的社区配套服务,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其产权属下位于z市开发区z的z小区会所(下称“z会所”),现甲、乙双方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就上述委托经营管理事宜,经充分协商后,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根据本合同全权负责经营管理“z会所”,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对“z会所”进行全权的经营管理。

  第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甲、乙双方的权益均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 本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有效期限为两年,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委派相关管理与服务人员负责“z会所”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五条 “z会所”主要面对“z”小区业主和住户提供服务,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兼顾对外经营。

  第六条 乙方在会所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人事、财务、采购和其他相关方面的所有管理事宜均须由甲方最终决定。经甲方批准的预算方案及经营计划等,乙方必须遵照执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修改,未经甲方批准的预算方案及经营计划等乙方不得实施。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z会所”经营所需场地及其配套的水、电、空调、消防系统等设施。

  2.甲方负责投入“z会所”场所设施设备、装修及其后期维护所需全部资金、设备等。

  3.甲方负责提供政府及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z会所”营业证照及其它开业必需证照文件。

  4.甲方负责“z会所”所有对外合同的签署,包括经营合同和员工的人事合同。

  5.甲方负责审定和批准乙方提供的年度预算和经营过程中的所有申请项目。若甲方要求对既定的方案或计划进行调整或停止执行,乙方应当接受。

  6.甲方委托乙方全权负责根据甲方既定的方案或计划而对“z会所”的人、财、物、经营等进行全面的管理及员工的统一调配指挥。

  7.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为保证“z会所”的正常经营需要及其它保障甲方的利益需要购买相关的保险,其费用从“z会所”经营成本中支付(包括但不限财产险、雇主责任险等)。

  8.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z会所”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其它相关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申请和办理会所经营的各类证照。

  2.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管理“z会所”。

  3.乙方负责制定“z会所”财务年度预算,在下财务年度开始3个月前交甲方审定,并尽力完成双方拟定的预算指标。开支预算只包括日常营运的开支,不包括建筑、机电设施、装饰和营运设备等的折旧、租金和管理费的开支。

  4.乙方委任会所管理人员负责经营管理会所,有权根据经营管理所需对“z会所”的员工统一调配安排,但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乙方负责及时制定组织结构、人员编制、工资、人事任免、奖惩及各项人事规章制度交甲方审定,并按甲方的审定意见进行招聘、雇用、辞退、监督、指导、培训“z会所”的员工。

  6.乙方负责及时制定经营计划交甲方审定,包括但不限于会所制度、管理程序、服务内容、产品和各项服务收费价格等,经审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7.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市场策略,并在甲方审定的年度预算内执行市场计划,若市场开支超过审定的年度预算,乙方须征求甲方同意增加市场预算后才可执行市场计划。

  8.乙方负责协助甲方选购 “z会所”经营所需所有器材、设备、和管理计算机软件、和日常用品等。

  9.本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乙方应将甲方的场地、设备、资金、证照等返还给甲方。

  10.会所的任何收入须严格按财务制度建账登记,乙方须在支出相关款项前征得甲方审核同意。

  第九条 甲方在“z会所”投入的所有资产归属甲方所有,在甲方委任下乙方有权使用并且有责任保管和维修“z会所”的固定资产,在管理过程中如需要变卖、报废处理固定资产时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第十条 乙方派出的会所管理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如甲方认为乙方派出人员不胜任该项工作,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要求作出更换,但必须有切实充分的理由。

  第十一条 甲方有权每半年一次对乙方的经营管理业绩进行审核,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针对乙方提出的整改意见甲方应积极配合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被修改或取消。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由于一方违约,使本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

  第十三条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均可予以免责。

  第十四条 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其义务,经对方催告后十日内不予纠正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的,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制定特殊条款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5:海澳物业停车位物业服务协议

  海澳物业停车位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湛江z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

  房号:zz期幢座房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所购车位:号车位合同编号:

  为了维护zz小区内交通秩序,规范机动车安全、有序停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停车位的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停放车辆的详细资料:

  (1)车牌号码:; (2)车辆颜色:;

  (3)车辆品牌型号:;(4)经常驾驶此车人士:;

  (5)车主(或单位):;

  乙方提供的信息如有变更的,应及时告知甲方,否则,由于信息不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停车场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交通秩序及环境卫生进行维护、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停车场物业管理制度或规定;

  3、建立健全停车场车位档案及其它相关资料;

  4、制止违反《临时管理规约》、本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规定及《高尚生活指南》的行为;

  5、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停车位物业服务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提供的服务,监督甲方履行本协议,就停车场管理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小区的《临时管理规约》、《高尚生活指南》和本停车场的有关管理制度或规定;

  3、依据本协议按时向甲方缴纳停车位的物业服务费用;

  4、乙方车辆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他人的私家车位,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

  5、爱护停车场设施,若损坏设施须照价赔偿。

  四、停车位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停车位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

  ⑴、停车场照明电费、水费及维修保养费用;

  ⑵、停车场保洁及垃圾清运费用;

  ⑶、停车场道闸管理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费用;

  ⑷、交通秩序的管理费用及与停车场管理相关的其它费用。

  2、停车位物业服务费缴纳时间:于每月5日之前缴交当月的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3、停车位物业服务费的标准:每车位每月80元;

  4、停车位物业服务费自乙方接收车位之日起计收,协议有效期内不管乙方是否停车,须足额缴纳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5、停车位物业服务费缴费方式:

  □现金;

  □银行托收。

  注:停车位物业服务费与住宅/商铺的物业服务费通过银行的统一帐号代扣。

  6、以上收费在合同期内可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物价指数作适当调整,但不高于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

  7、不按本协议约定时间缴纳停车位物业服务费或拒绝缴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欠费总额的2‰收取滞纳金;

  8、乙方出租车位的,停车位物业服务费由乙方缴纳;

  9、乙方转让车位的,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并到甲方备案和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五、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的停车位使用人在本物业范围内应当遵守本物业的各项管理规定,其发生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应谨慎驾驶车辆,若对其它车辆及停车场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车辆停泊后,应关好车辆的门、窗,切勿将贵重物品摆放在车内。

  3、乙方及乙方停车位使用人(亲属、朋友、乙方许可进入或使用其车位的其他人员)和甲方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存在人身、财产的保险或保管关系;

  4、为维护停车场的功能及整体美观,乙方不得在购买的车位上乱堆杂物,不得私自搭建其它建(构)筑物,禁止改变停车位的使用功能;

  5、乙方应自觉保持停车场内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冲洗、修理车辆;

  6、主动配合甲方工作人员维护好停车场秩序,不得占用他人私家车位或已标明号牌的固定车位,停车时将车停放在车位画线之内,不得停放在公共通道上,更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对于违章停放的车辆甲方有权作出锁车、移车等相关管理措施;

  7、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禁进入停车场。否则,将被处以罚款,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8、进入停车场后车速应保持在15公里/小时之内,进出停车场时车速保持在5公里/小时之内,因超速行使造成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小区内禁止鸣喇叭,并不得在小区道路上练习驾驶;

  9、停车卡仅限本车使用,一车一卡、凭卡出入,不得转借或私自转让,并应随身携带,如停车IC卡遗失,须及时到甲方服务前台办理挂失及补办手续;

  六、甲乙双方均可通过合法途径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均不应以对方履行本协议中有瑕疵而不履行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规执行。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有效期自乙方接收车位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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