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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饭店消防未验收租赁合同有效吗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宾馆、饭店消防未验收租赁合同有效吗

  律师:

  8月,我将房屋出租给张某,租期2年,并签订合同。张某利用该房屋开设了一家西餐饭店。张某因生意冷淡多次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但被我拒绝。上月,张某拿着消防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因我出租给他的房屋未申报消防安全检查,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任在我,租赁合同应属无效。请问律师,张某的说法有道理吗?方女士

  方女士:

  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函复》的规定,租赁房屋用于开设经营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义务人为该企业的开办经营者,但租赁标的物经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不是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本案中,张某作为承租房屋开办饭店的经营者,负有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法定义务,因此,张某以你未申报消防验收为由推卸责任,要求你承担罚款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直接认定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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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企业与劳动者代理人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企业与劳动者"代理人"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案例简介

  杨某与其同乡何某1997年5月3日同时被中山市某防火器材厂录用。5月6日,该厂通知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时,杨某刚好患重感冒发高烧在宿舍休息。何某见同乡昏睡不醒,未向他说明,在与该厂签订劳动合同后,何某出于好意也帮杨某代签了劳动合同,5月9日,杨某病愈上班。6月5日,该厂发工资时,杨某发现领到的工资比录用时所承诺的报酬少,杨某随即向厂方提出异议,该厂主管说这是劳动合同约定的,你老乡已代替你签了字,合同一经订立,具有法律效力。杨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处理结果

  仲裁委员会调查后,认为代签的劳动合同无效,双方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仲裁委员会的说服教育下,该厂最终与杨某在报酬上达成一致,并与他重新签订了合同。

  案例评析

  我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这一规定表明,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由于劳动关系的实质是实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相结合,因此定理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方具有不可替代性。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法律特征。本案中,何某代杨某与该防火器材厂签订的劳动合同,因主体不合法属无效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有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所谓平等,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所谓自愿,是指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完全出于自己真实的意愿。由于本案中该防火器材厂与杨某所签订劳动合同是何某代签的根本不能代表杨某的心愿,不存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问题。因此,这份劳动合同的订立违背了法律规定的原则。我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所以,用人单位在招收录用劳动者时,一定要按照《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仅主体要合法,而且内容、程序也要合法。

篇3:劳动合同中约定生死合同等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中约定"生死合同"等条款是否有效

  案例简介

  孙某与某建筑施工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该建筑公司在合同中约定有"发生伤亡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的条款。孙某自持年轻力壮,在抱着侥幸心理的情况下在合同上签了字。三个月后,由于工地上缺乏必要的保护设备,孙某在一次施工中不慎高处滑落坠地,当即身负重伤,经医院抢救后死亡。该建筑公司以劳动合同中规定"发生伤亡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的条款为由,拒绝向死者家属提出的应支付孙某在工伤死亡后的一切费用的赔偿请求。死者家属遂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要求该公司承担孙某工伤死亡事故的责任,并支付有关费用。

  处理结果

  仲裁机构人,发生因工伤亡等职业灾害,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种特殊侵害,而用人单位对遭受职业灾害的劳动者负有赔偿责任。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发生伤亡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的条款,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此不具法律效力。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该建筑公司支付包括治疗费、丧葬费及直系亲属供养费等各项总计79800元。

  案例评析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案中,该建筑公司与孙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从表面上看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孙某本人也在合同上签了字,该公司的做法似乎有理有据。其实不然,这份合同中有关"发生伤亡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的条款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他相类似的有如"合同期内不准结婚"的条款的劳动合同,也都属于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因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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