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培训协议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培训协议书
姓名:
部门:
岗位:
本人因公司事业发展需要被派送到
参加
时间 天,(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愿与公司共同遵守以下协议:
一、培训目的:
二、培训机构与培训科目:
三、培训期间本人愿意遵守培训机构的有关规定,维护本公司名誉与保证不泄露公司秘密。保证受训期间虚心学习,吸收所需知识技能,于受训期满后返回公司服务。如公司中途因工作需要要求中止受训,愿以公司利益为重,绝无异议。
四、学业完毕后愿尽所学之经验、知识、技能服务于公司,并愿将所学传授给公司同仁,所取得相关资料应留公司存档。利用所学取得的科研成果、专利、著作应以公司名义取得自有知识产权,绝不私自向外出售、泄漏、转让。
五、培训学习期满保证继续在公司服务 年,即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愿按公司相关规定申请报销培训费用。
六、培训期间,公司应根据培训地点生活水平每月发给学员在职时月工资的
%生活补贴,计 元人民币。
七、培训期间本人愿与公司保持不间断联系,并能配合公司的科研开发及项目拓展活动。
八、培训人如有违反以上条款,需赔偿公司一切损失。如有泄漏公司商业、技术秘密者,愿承担法律责任。
协议人
受训人: **学院: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受训人与公司各持一份)
采编:www.pmceo.cOm篇2:电器公司新员工培训协议书
公司新员工培训协议书
甲方:**电器天津分公司
乙方:
根据**电器发展需要,我公司在天津市范围内招聘管理人员及员工。甲乙双方为确保各自权益,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的有效期为20**9年1月 日至20**年1月28日。
二.乙方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公司秘密,服从公司调遣、指示与安排。
三.培训期间乙方日补助标准主要依据乙方学历(乙方需保证其提供学历的真实性,甲方将对其进行核实)情况而定(高中含中专学历20元/天;大学专科学历25元/天;大学本科30元/天),依据学历情况,您的日工资标准为 元人民币,培训期从报到之日起。培训期间甲方不负责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四.乙方在培训前发生的体检费等费用,公司将依据乙方提供的符合公司相关财务规定的有效票据予以报销(培训期结束后统一报销)。乙方在培训期间的工资依乙方在公司培训期间的出勤情况及日工资标准在培训期结束后统一结算。
五.乙方应爱护公司财物,如有损毁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六.培训期间,如有异议,经协商无效,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培训协议。
七.乙方在培训期间因故须结束培训协议时,应按要求在离开前三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报告之后方可离开公司。
八.体检不合格或培训期未满十天自动放弃者,不发给任何补助。
甲方:天津**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签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员工职业培训协议书
员工职业培训协议书
为了提高员工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参加职业培训。为确保员工圆满完成培训学业,并按时返回公司工作,公司与受训员工订立如下协议:
一、公司同意该员工赴 学习 ,学习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实计为期 。
二、受训员工应按公司指定或公司约定的学校及专业就学。如需要变更,应事先及时通知公司,并得到公司的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三、受训员工学习时间,计入工作时间之内,按连续工龄累计。
四、受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的 %支付;奖金按通常支付额的 %支付。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受训员工作为在册人员处理。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为在册人员处理。受训员工受训期内不享受年度休假。
五、受训期间医药费用按在职人员对待。但由于本人过失或不正当行为而致病(伤)者除外。当受训人员患有不能继续学业的疾病时,应接受公司指令,终止学习,返回公司,并依有关规定处理。
六、受训员工在学习期间,必须每隔 天(即每年 月 日前)向公司人事部书面报告学习情况,并附学校有关成绩等记录。
七、受训员工应自学遵守培训校方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受到校方处分的,公司将追加惩处,视同在本公司内的严重过失。
八、受训员工的学费由本人承担 元,由公司承担 元。
九、受训员工辞职,其司龄在一年以内则需由公司交纳公司负担部分的全部培训费用;二年以内向公司交纳公司负担培训费用的50%,三年以内交纳25%;三年后则可免交培训费用;因违纪被公司辞退的员工亦照此办理。
十、在培训期间,受训员工接受公司交付的调查或出差,差旅费按员工差旅费规则支付。
十一、培训结束,受训员工应及时返回并向公司报到
十二、为确保上述协议规定的执行,受训员工应在就学前向公司交付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作为保证金。受训员工如有逾期不归,受训期从事超越学习范围的业余活动或擅自更改培训方向与内容等行为,若涉及法律责任,由该员工自负,与本公司无关,其保证金归公司所有。受训员工圆满完成学业,无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按时返回,在向人事部报到后半月内,公司退还保证金。受训员工若未通过结业考试,公司将从其保证金中扣除与本次培训相关费用(含学杂费、书费、调研费、实习费、上机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后,退还其保证金余额。
十三、受训员工在学习期间成绩优异,有杰出表现,公司将视情况给予奖励。
××公司(签章): 受训员工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公司物业管理上岗培训协议书
物业管理上岗培训协议书
甲方:*市峰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提供上岗培训费用及乙方在甲方服务年限事宜达成本协议:
1、根据政府对相关职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乙方需经政府培训,及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因此甲方同意支付人民币 元的培训费用,派乙方参加上岗培训,以取得上岗证。
2、乙方参加上岗培训,必须认真、负责,取得上岗证后方可凭证(上岗证)报销培训费用;
3、乙方同意自培训毕业之日起 年内为甲方服务,若在协议期限内,无故提出辞职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者,甲方有权在其工资中扣除该培训费用,若工资不足以扣除该培训费用,则辞职者需补交不足部分;
4、如有特殊原因(如因事返乡等)而辞职者,需有当地居委会(村委会)盖印的合法证明方可辞职;
5、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视为违约并负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市峰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时间: 时间:
篇5:员工培训协议管理办法
员工培训协议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培训协议签订及执行的全过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全体员工。
三、须签订培训协议的范围
凡由公司出资进行的所有培训活动,当培训费用达到一定限额时,均需签订培训协议。
四、培训费用与服务年限
1.培训费用与服务年限的挂钩情况见附件《培训费用与服务年限对照表》。
2. 培训协议的签约时间应在培训申请人到财务部请款之前,达到签约限额的培训申请人须持培训协议书方可在财务部请款。
3. 服务年限的起始日:
当培训申请人签第一份培训协议时,其服务年限的起始日从该申请人的当期劳动合同终止日起计;
当其签第二份培训协议且第一份培训协议还未到期时,其服务年限的起始日从上期的培训协议终止日起计;
以此类推;
累加后的最后期限与该培训申请人最后一次签约时间的间隔:
高层经理不超过8年,超过8年的作8年计算;
中层经理不超过6年,超过6年的作6年计算;
普通员工不超过4年,超过4年的作4年计算。
4. 助学金服务年限的起始日:
自助学项目学习结束后获得证书之日起计;
若助学金协议签订前该申请人已有一份未到期的培训协议,则将该协议的到期时间与助学项目学习结束的时间相比较,以较晚的一个时间作为助学金协议服务年限的起始日。
五、培训协议的执行、转移、终止与赔偿
1.协议的执行
培训协议是严肃的法律文本,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须严格地遵守和执行;
培训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到期而培训协议未到期时,该申请人需按《员工劳动(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第九条续签劳动合同;
培训协议与劳动合同相辅相成,均是对公司和员工共同的保障和约束,但培训协议不依附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合同的到期和终止不影响培训协议的效力。
2. 协议的转移
培训申请人在集团范围内调动时,培训协议跟随其档案一同转移;
培训协议的服务累加时间不予重新计算,培训申请人同样承担遵守培训协议的义务;
在调入新公司后若产生新的培训协议,按本办法在前期基础上累计服务年限。
3. 协议的终止
培训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培训协议未到期,培训申请人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在申请人按协议支付相应赔偿后该协议终止;
培训协议未到期,培训申请人被公司开除,申请人按协议支付相应赔偿后该协议终止;
由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的被精减人员在离职时可终止培训协议,不予赔偿。
4. 协议的赔偿
提前终止培训协议,培训申请人应赔偿的基数为:
赔偿基数=(培训费用+差旅费+工时费)÷应服务年限×剩余服务年限;
工时费=培训当月工资÷30天×培训天数;
服务年限折算到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
若有多个培训协议,则每个培训协议分别按上述公式计算,所得赔偿基数总和为该人员最终需进行赔偿的基数。
司龄2年以下(指最后一次培训协议签约时)的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离职人员按赔偿基数的100%赔偿;司龄2--4年的人员按基数的8www.pmceo.com0%赔偿;司龄5年以上的人员按基数的50%赔偿;
因纳入外部公开课管理的参观考察活动所签的培训协议,终止协议时按上述方法计算后的赔偿金额的50%进行赔偿;
助学金项目的培训协议须100%赔偿方能终止。
因违反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如盗窃、斗殴、赌博)、或因过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被开除人员按赔偿基数的100%赔偿;
其它被开除人员按赔偿基数的80%赔偿。
六、豁免
经总裁签字同意的特殊的培训活动可免签培训协议、缩短服务年限或提前终止培训协议。
七、执行及解释
1.本力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前期管理办法将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和修改;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3.本办法解释权归属集团培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