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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承包租车协议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20

  工厂承包租车协议书

  甲方:深圳宝安EE精密电子厂

  乙方:(车主) 身份证号码: HP:

  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自带小四轮面包车一台车牌号: 派司机一名,总承包租用给甲方作工厂用车使用,进行如下条款:(司机姓名: )

  1、甲方同意承包租用乙方面包车一台(包司机)租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需要更换司机时,乙方需立即更换司机给甲方。

  2、乙方自行带车一台及司机,含合法手续:包含车辆、养路费、汽车使用税、保养费租用给甲方使用,每月租费为人民币: 元整,车辆保险每年由乙方支付;

  3、在租车期内一切交通事故、违反交通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负担;

  4、在租车期内,甲方负责公共用车、汽车费用、过路费、停车费按实际付出支付费用报销;

  5、乙方在承包期内每天工作24小时(随时等候甲方的用车通知),一年365天,不可作为私人车使用,出入保证油箱的油满,以便管理人员用车。通信费、伙食费由乙方支付,即传呼即用车服务。

  6、为了确保日本人的安全,若乙方中途维修或交通事故,导致甲方无车使用,甲方有权终止本协定,另承租其他车辆使用,另外司机不能干扰工厂经营工作;司机有违法违规的行为甲方立即通知给乙方;

  7、本协定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深圳宝安EE精密电子厂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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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团年饭协议书范本

  公司团年饭协议书范本

  甲方:EE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EE假日宾馆(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菜品用料及出品质量。

  2、甲方有权按菜单验收每桌的菜样数量。(菜单如附件)

  3、甲方在签约之时预付甲方备料订金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酒席开席时间为20**年2月8日17点。

  4、甲方预订席总数为60桌(陆拾桌),每桌标准为人民币348元(叁佰肆拾捌元)。

  甲方以上所订酒席数为甲方预计席数,具体酒席数甲方应在酒席进行前七天口头通知乙方,总计应付费用以实际就餐席数为准。

  5、甲方所有酒水由甲方自备。

  6、所有酒席余额于酒席当天活动结束时用现金支付。

  第二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严格按甲方所订菜单出品,不偷工减料,保证食品安全卫生。如因食品卫生问题导致甲方员工食物中毒事件,其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按甲方要求的统一标准(圆桌、高背木椅等)预备所需厨具、餐具,保证乙方顺利开席就餐。如有餐具破损,每类破损5件以上,则按原价赔偿。

  3、乙方准备好服务人员,按秩序落实服务工作,免酒类开启费。

  4、酒席后,乙方即时清洁整理现场,以备甲方晚会正常进行。

  5、乙方免费提供舞台、灯光、照明设备及电视、VCD、话筒、调音台及舞台布置气球等。如有需要,甲方可提供协助。

  6、乙方在甲方用餐期间需保证甲方员工的安全,为保证正常用电安全和正确使用设备,乙方应保证当天现场有一位乙方的电工人员及DJ在场协助。

  第三条特殊情况及违约责任

  1、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之情形出现,此合约按甲乙双方另订日期执行。

  2、如有延期或改期,须双方以书面形式共同认同方可。

  3、如甲方违反以上规定,甲方预付订金乙方有权不予返还。如乙方违反以上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订金数额的违约金及其他损失。

  4、乙方提供饮食收据于甲方。

  5、附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样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所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EE食品(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EE假日宾馆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3:简洁型租房协议书

  简洁型租房协议书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经乙方提出请求,甲方同意,乙方自愿租住甲方在***,**小区(*憧*单元*楼)私有房屋一套(?平方米)。对此,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租房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县城大规模搬迁时为止。

  2、租房价格:每月房租?元,大写:?。

  3、房租的给付:甲方与乙方签订协议书时,乙方就一次性付给甲方一年的房租费?元,大写:壹万叁仟贰佰元整;满一年后,乙方按半年计算,在每半年的开始,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半年房租费?元,以后乙方均按此方式付给甲方房租,如果乙方没有按时给付房租,甲方可以无条件收回房屋,拒绝出租给乙方。在出租期间,甲、乙双方在没有征得对方同意时,都不得单方面的上涨或下调房租费。

  4、甲方在?中所得的所有利益,均属甲方,乙方无权占有,并且由于在租房期间,有关优惠政策,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由甲方自己作主,乙方不能对此进行干涉或者隐瞒。

  5、其它约定,甲方有少部分东西要仍然放在其出租的房屋内,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东西进行爱护。

  6、此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房屋出租方)签字: 电话:

  乙方(租房屋方)签字: 电话:

  ***年 *月*日

篇4:装饰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装饰公司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甲方 (发包方):重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承包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合同号: )的施工。为明确双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责任,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持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安全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对乙方的生产工作、文明施工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第二条 在分包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安全资质和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第三条 乙方必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供甲方审查: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两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施工需要;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其人员配备;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应向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2、工程开工前,应组织乙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试并监督、审查乙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甲方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地方、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安全防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

  3、监督乙方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对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残者,未成年者有权清退。

  4、安监部门有权要求乙方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

  5、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等的施工项目,例如,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甲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6、落实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其他事宜。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建立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专(兼)职安全员的配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30人以上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应有兼职安全员)。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和证件应与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相符,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变更。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工作规程、规定,遵守甲方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与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

  3、按照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编制适合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4、新进场员工必须到甲方人事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等办理相关手续,经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领取工作卡后方可进场作业。

  5、进场前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并将体检合格证明报甲方备案,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6、工程开工前,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试

  主要内容:本工地施工特点及状况;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主要危险、危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安全防护要求等。

  7、开工前必须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8、从事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9、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完善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0、参加甲方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完善班组建设,做好每天站班会的"三交"、"三

  查"("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查衣着、查精神状态、查安全防护用品" )和每周的班组安全活动。

  11、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或方案,经甲方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

  12、对本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负责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整改。

  13、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报告甲方。

  14、所有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预留乙方施工管理费的30%或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2-5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工程结束后由甲方安监部门在工程结算单签字,扣除经济处罚后返还乙方。

  第七条 甲方安监部门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及习惯性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进行整改。

  违章处罚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 凡由乙方责任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机械设备(设施)损坏事故,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预留保证金100%;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预留保证金50%。

  第九条 对不服从甲方安监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多发的承包单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所签订的合同并限期退出。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甲方有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停工整顿或终止施工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违反本协议也应承担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1、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存在争议及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平等"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经协商,仍未达成一致;可由有关部门协调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协议作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的有效期与施工承包合同相同。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项目部、公司工程部、档案部门各一份),乙方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篇5:装饰工程质量管理协议书

  装饰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协议书

  甲方(发包方):重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工程(合同号: )的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质量管理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资格由甲方的质量主管部门审查并签字确认,乙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施工合格证、厂长(经理)安全资格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工程负责人、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且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3、参加分包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机动车司机等),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第二条 甲方应承担以下质量管理责任:

  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各项施工要求。

  2、开工前,审查乙方编写的相关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全面的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3、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向乙方提交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及其书面资料。

  第三条 乙方应承担以下质量管理责任:

  1、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乙方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2、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等应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并报甲方审批备案。

  3、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写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报甲方审批。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相应的技术交底工作。

  4、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基准点(线)以及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测设建立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应及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批。乙方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所需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它物品。

  5、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经设计方核对审批后方可施工。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

  6、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含部件)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所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必须报甲方审批。

  8、乙方对涉及结构、设备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甲方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9、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的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未经甲方、监理单位、建设等单位的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隐蔽,乙方应保证甲方、监理单位、建设等单位有充分的机会对将予以覆盖或掩蔽的任何此类工程部分进行检查和测量,以及对任何部分工程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无论何时,当任何工程部分或基础已准备好或即将准备好可供检查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监理单位、建设等单位,除非甲方、监理单位、建设等单位通知乙方认为检查并无必要,否则均应参加此类工程部分及基础的检查和测量,且不得无故拖延。

  10、隐蔽工程的复查:当甲方、监理单位、建设等单位随时指示对工程的某一部分或几部分进行剥露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并应对之重新覆盖或整理好。如果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则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决定乙方为剥露、开孔、穿洞、复原及整理好这些工程所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或建设单位负责。任何其它情况下的一切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返工/重建。此外,乙方还应接受甲方根据有关质量管理制度所作出的相应的处罚,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应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甚至法律制裁。

  12、工程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乙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在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乙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甲方或建设单位为止。

  13、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应遵守主合同及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等有关的工程管理规定。工程质量应满足国家、装饰行业的有关验收(评)标准及顾客的要求。

  14、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质量管理,接受我公司对乙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如未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则运行我局质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 禁止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五条 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或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甲方或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甲方或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甲方或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第六条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提供必须的竣工验收资料(必要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按规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或建设单位提交竣工图;建设单位代表收到竣工验收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都门验收,并在验收后规定的时间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第七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负责保修,工程保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或其他合同的相关规定,乙方承担相应的保修义务,费用由相关责任方承担。

  1、乙方在向甲方、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报告)时,应当向甲方、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2.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2.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5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另行约定。

  3、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工程竣工后,甲方扣留3%~5%的乙方工程费用作为质量保修费用,两年后,一次性返还与乙方。

  第八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了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经协商,仍未达成一致,可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后,双方可选择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中的一种形式解决争议。

  第九条 本协议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有效期至保修期满。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国家(含电力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等进行施工,甲方有采取罚款、停工或终止施工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叁份(项目部、工程部、档案部门各一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鉴证人签字:

  签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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