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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工程维修管理制度三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10-13

  物业项目工程维修管理制度三

  1. 目的

  为加强物业工程维修管理,确保物业工程维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物业工程维修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业项目工程维修管理。

  3. 职责

  3.1 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审批维修计划,监督维修进度,并对维修结果进行验收。

  3.2 工程维修主管负责制定维修计划,安排维修工作,监督维修质量,并对维修结果进行检查。

  3.3 工程维修人员负责具体执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质量。

  4. 维修管理制度

  4.1 报修受理

  4.1.1 业主可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向物业服务中心报修。

  4.1.2 物业服务中心接待人员应详细记录报修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地址、报修内容等信息。

  4.1.3 接待人员应立即将报修信息传递给工程维修主管。

  4.2 维修派单

  4.2.1 工程维修主管根据报修内容,确定维修方案,填写维修派工单。

  4.2.2 维修派工单应包括报修人信息、报修内容、维修方案、维修材料、维修人员等信息。

  4.2.3 工程维修主管应将维修派工单分配给工程维修人员,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

  4.3 维修实施

  4.3.1 工程维修人员接到维修派工单后,应立即前往报修地点进行维修。

  4.3.2 维修过程中,工程维修人员应注意安全,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维修质量。

  4.3.3 维修完成后,工程维修人员应填写维修记录单,记录维修情况,并请报修人签字确认。

  4.4 维修验收

  4.4.1 工程维修主管负责对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达到标准。

  4.4.2 如发现维修质量不符合标准,工程维修主管应要求工程维修人员重新进行维修,直至符合标准。

  4.5 维修回访

  4.5.1 物业服务中心应定期对业主进行维修回访,了解业主对维修服务的满意度,以及维修工作是否有其他需求。

  4.5.2 回访过程中,物业服务中心应如实记录业主反馈信息,并进行分类整理,作为改进维修服务的依据。

  4.6 维修记录及档案管理

  4.6.1 物业服务中心应建立维修档案,包括报修记录、维修派工单、维修记录单、维修验收单等资料。

  4.6.2 维修档案应按月整理,并定期归档,便于查询和分析。

  4.7 维修物料管理

  4.7.1 物业服务中心应制定维修物料管理制度,明确维修物料的采购、入库、领用、报废等流程。

  4.7.2 维修物料的采购应进行比价采购,确保物料质量,降低维修成本。

  4.7.3 维修物料的领用应进行登记,明确领用人、领用时间、领用原因等信息。

  4.7.4 维修物料的报废应进行审核,确认无法继续使用后方可报废。

  4.8 维修人员培训与考核

  4.8.1 物业服务中心应定期组织工程维修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技能水平。

  4.8.2 物业服务中心应制定维修人员考核制度,对维修人员的工作态度、维修质量、客户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维修人员晋升、奖惩的依据。

  4.9 维修改进与创新

  4.9.1 物业服务中心应定期分析维修数据,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9.2 鼓励工程维修人员提出维修改进和创新建议,对于被采纳的建议,应给予相应奖励。

  5. 附则

  5.1 本制度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5.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采编:www.pmceo.cOm

篇2:工程维修材料及工具领用制度

  园区工程维修材料及工具领用制度

  目的:避免园区资源浪费

  政策:对园区任何维修材料及新工具的领用都要严格执行登记

  程序:

  (1)各班组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和小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所有工具都要进行建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每人必须在各自的工具卡上签字。

  (3)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4)所有工具坚持交旧领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由库房处理,不准外流。

  (5)专业工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6)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当日归还。

  (7)新增加的工具必须由工程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新工具在领用时也必须进行登记、建帐签字。

  (8)所有工具实行丢失赔偿的原则。

  (9)领用维修材料及工具均应填写领用单,经专业主管审批后方可去仓库领取.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不可将领用的材料和工具用于小区外。

  (11)凡出小区的材料及工具均应有部门经理签署的出门证,并交保安检验。

  (12)多余材料应及时退库。

  (13)有回收价值的备件应以旧换新。

  员工在调离公司时,全部工具必须如数交回。

篇3:物业工程维修类制度(3)

  物业工程维修类制度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

  1、工程部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例行巡查,在例行巡查中发现物业维修有关问题,记录在案,及时汇报,以便维修。

  2、每一维修工程,事先应分析原因,区分责任,做好解释工作。

  3、每一维修工程,工程部门应在区分责任之后,及时制定维修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并明确修复时间,不得无故拖延。

  4、工程部门在确定每件维修工作时,应填写物业维修申报单,做好维修存档工作。

  5、每逢中大雨以上,工程部门人员应及时检查排水、排污设施状况,以防止意外。

  6、每年汛期期间(5—10月),应每月安排一次排水、排污设施例行清理检查,以防堵塞。

  7、住户的房屋装修工作,工程部门要做好施工监督,严禁违章装修行为。

  8、工程部门应在年初做好年度维修预算、季度维修计划及年底维修物业专题报告。

  维修材料管理制度

  1、为加强维修材料的管理,使维修材料在维修过程中得到合理的使用,避免材料的浪费,特制订本规定。

  2、采购员根据工程维修部的材料计划单采购材料,所采购的材料必须合乎维修使用的要求。

  3、仓库材料必须分类堆放,并做好材料入账登记,以便备查。

  4、发放材料时,材料保管员应审核维修单的项目要求,合理发放材料,作好签领记录。

  5、维修工领到材料后,必须如实按申报单使用,维修完毕后将实际耗用材料的名称及数量,填报进维修单,并要求住户签证,对未用完的材料必须退还材料库。

  6、材料保管员必须对材料的出、入库负责,不能私自转卖材料,不能将材料转送给他人,一经查实,按情节给予罚款或辞退处理。

  7、工程维修部经理每周要对维修过的住户进行材料的使用抽查回访,检核材料使用情况,回访中如发现维修工虚报领取材料,必须向主任及上级领导汇报,按其情节轻重将给予罚款、警告或辞退处理。

  8、当月的维修材料采购情况以及材料的耗用情况,由材料保管员以表格的形式,在当月底送交办公室及财务部。

  上门维修服务的规范要求

  1、敲门

  有门铃时,轻按门铃,按铃时间不要过长,无人应答再次按铃,按铃时间加长。没有门铃时,则轻叩门三响,无人应答再次叩门,叩门节奏渐快、力度渐强。若无人应答,等候三分钟,若主人仍未返回,写留言条塞入用户门内。

  2、介绍

  主人闻声开门或在门内询问时,首先自我介绍:“对不起,打扰了,我是某某物业有限公司维修人员ⅩⅩⅩ,前来为您服务。”

  3、进门

  如进入十分整洁的房间,员工应将鞋子脱在门外,赤脚进入、或穿好自备鞋套,经主人许可,进门可不必套鞋套,进入室内步子要轻,工具袋背在肩上,如拎在手中,则应高于地面一定距离,不能在地上拖着工具袋。走到工作地点后,将干净的帆布或塑料布铺在主人选定的位置,用于存放工具和需要拆卸的零件,不能将工具和拆卸下来的零件直接放在地上。

  4、维修

  维修工作中手脚要轻,尽可能不发出噪声。实在无法避免时,应事先向房间主人打招呼。

  5、整理

  修理完毕,做到工完场清。

  6、收费

  按规定标准收费。

  7、填单

  如实填写《某某物业有限公司维修单》,请用户对修理质量、服务态度与行为进行评价并签名。

  8、辞别

  向用户告辞,走出房间,步子要轻,工具袋背在肩上,如拎在手中,则应离开地面一定距离,止门口时,应转身面对房间主人说:“今后有问题,请随时联系,再见。”

  9、整个工作期间不得收受业主送的物品,尽量不借用主人家里的工具、抹布等。

  有偿服务收费制度

  1、公司开展有偿服务活动,以提高服务水平,便民利民为宗旨,不以赢利为目的。

  2、收费的原则是保本微利、略有盈余,其收入能保证维持服务机构正常动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添置设备,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服务水平和档次。

  3、做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三公开”自觉接受住户监督和上级检查。

  4、服务人员在收取各项费用时,必须开具统一的发票,严禁收钱不开票或打白条,所收款项最迟在次周周一上午缴财务部,不得挪用。

  5、接受有偿服务的业主,有权监督公司收费标准的执行,如果交款后不开发票的,业主有权拒绝交费或向公司投诉。

  6、严禁服务人员直接或变相索要小费,严禁收受红包、礼品,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业主提出有关服务的要求时,如果是属于有偿服务方面的,公司必须向业主解释清楚收费的原则,避免服务后因收费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8、公司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业主举报或投诉。

  维修回访工作制度

  1、维修回访由办公室、工程负责人及维修责任人担任。其中办公室回访率不低于5%,工程维修部负责人回访率不低于10%,维修责任人回访率不低于20%,并做好相关登记。

  2、回访时间安排在维修后一星期之内。其中:安全设施维修两天内回访;漏水项目维修三天内回访。

  3、回访内容

  ①实地查看维修项目;

  ②向在维修现场的业主(住户)或家人了解维修人员服务情况;

  ③征询改进意见;

  ④核对收费情况;

  ⑤请被回访人签名。

  4、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24小时内书面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整改。

篇4:物业工程维修服务手册:岗位职责与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维修服务手册:岗位职责与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与管理制度

  1. 工程部行为准则

  1.1 目的

  规范工程维修人员的服务行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工程维修人员。

  1.3 内容

  1.3.1 关心公司,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爱护公司设备、设施。

  1.3.2 认真贯彻公司“开源节流”的方针,在工作中力行节俭,不浪费公司资源。

  13.3 从全局出发,树立良好的合作意识,团结、真诚协作,达到畅顺、高效率的工作绩效,切实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度,如有异议,必须做到“先服从后投诉”。

  1.3.4 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推诿,勇于承担责任,并从中吸取教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1.3.5 未经公司领导授权或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展开业务或在外兼任获取薪酬或间接利益之工作。

  1.3.6 未获批准,不准将本公司的办公用品、公用工具、设备、设施等擅自赠与、转租、出租、出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1.3.7 工作时间须配戴工作证,着装整洁,注意形象、仪表。

  1.3.8 严禁向业主索取或收受任何礼品酬金。

  1.3.9 必须将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和服务技巧贯彻落实到言行中,语言文明礼貌,对业主提出的质疑要耐心、细致地回答或解释,不得推脱。

  1.3.10 对设备、设施及业主报修项目应及时认真地处理,一般情况由当班员工处理完毕。

  1.3.11 对上门服务应注意业主家内卫生,必须穿鞋套,不得损坏业主物品,如移动物品,需经业主同意,收费时应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并经业主签字生效,服务完毕,应将工作场所打扫干净。

  2.工程部主任岗位职责

  2.1 任职资格

  2.1.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技术操作许可证》

  2.1.2 熟练掌握电工基本原理。

  2.1.3 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全面了解住宅内各种设备的基本原理。能够对下属进行技术指导。

  2.1.4 基本了解国家有关电工操作规程与技术标准。

  2.2 工作内容

  2.2.1 全面管理工程部事务。

  2.2.2 负责小区(大厦)内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督导和管理工作。

  2.2.3 负责突发性的设备故障处理与人员调度,并组织调查设备事故原因,制订预防措施。

  2.2.4 负责对设备保修单位维护保养工作的联系、协调、监管及质量评定。

  2.2.5 根据设备的特点制订或审核各类设备的年度、季度、月度、周预防性检修保养计划,并监督落实。

  2.2.6 检查交接班情况、巡查情况,回访维修情况,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尽快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具体的技术性检查。

  2.2.7 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落实上级安排之临时性工作。

  2.2.8 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有关设备设施的技术性培训及安全知识培训。

  负责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格的审核,对工程的预算等。

  2.2.10 建立设备资料档案。

  3. 工程部副主任岗位职责

  3.1 任职资格

  3.1.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操作许可证》

  3.1.2 具有初级电工技术等级资格或相关技术等级资格。

  3.1.3 掌握电工基本原理。

  3.1.4 熟悉小区(大厦)内设备备用配件的规格、性能、型号、名称。

  3.2 工作内容

  3.2.1 协助主任落实小区(大厦)内设备、设施管理工作。

  3.2.2 具体负责小区(大厦)内各类设备、设施的操作、维修保养、业主的报修项

  目及对员工的培训。

  3.2.3 负责设备、设施的紧急抢修工作。

  3.2.4 对维保所需配件进行管理,各类设备运行资料的记录与管理,维修资料的管理。

  3.2.5 督导、检查维修人员的工作情况,并填写日常工作表。

  4. 工程部维修工岗位职责

  4.1 任职资格

  4.1.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技术操作许可证》

  4.1.2 熟练掌握电工基本原理。

  4.1.3 熟练掌握辖区内的设备操作技术规程及家庭水电维修工作。

  4.2 工作内容

  4.2.1 服从主任和组长的调度与工作安排。

  4.2.2 负责小区(大厦)内各相关设备设施的维保工作,负责水电及其它。

  4.2.3 参加设备故障的抢修工作,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小区(大厦)内的设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4.2.4 根据预防性维修及保养计划,认真完成各类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5. 工程部机电设备运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5.1 任职资格

  5.1.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技术操作许可证》。

  5.1.2 中级以上技术等级。

  5.1.3 有一定的机电设备维修管理经验。

  5.2 工作内容

  5.2.1 机电设备运行管理人员必须不断学习,提高技术技能,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必须持有相关的技术证件。

  5.2.2 机电设备运行期间,须确保其安全运行,随时巡查,并作好相关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2.3 所有设备运行期间须24小时有人值班并巡查,及进发现问题并作出有效处理。重大故障或紧急事件时须沉着冷静,及进通知相关人员并作应急处理。

  5.2.4 设备停止运行期间,须按时检查并试运行。所有设备须制定详细维修保养计

  划,定期维修保养,并作好记录。

  5.2.5 所有设备的操作和检修须按说明书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省略操作步骤。严禁在设备启动前不作检查。

  5.2.6 按说明书规定更换设备零部件、冷却液、润滑液等,严禁设备疲劳运行或带病运行。

  5.2.7 保持设备房内干净整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设备房,设备设施专用工具或备件等须造册登记,摆放整齐并保管好。

  5.2.8 所有设备设施须设立岗位责任人,所有标牌警示须准确齐备到位。

  6.工程部弱电维修工岗位职责

  6.1 任职资格

  6.1.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技术操作许可证》。

  6.1.2 有弱电维保经验。

  6.1.3 有中级以上技工职称。

  6.2 工作内容

  6.2.1 弱电维修工须定期制定弱电维修养护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6.2.2 对工作范围内的故障和事故进行处理,并作好记录。

  6.2.3 对弱电系统进行巡查监控,抄表记录。

  6.2.4 参加应急抢修,配合其他工程人员工作。

  6.2.5 对外单位弱电施工布线等进行监控。

  8、工程部值班、交接班管理规定

  8.1 目的:

  规范值班与交接班管理确保值班质量。

  8.2 适用范围

  适用各管理处工程部值班人员.

  8.3 值班制度

  8.3.1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内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干私事、酗酒聊天等。

  8.3.2 值班(夜班)人员应处理好本班报修工作,不能处理的应注明原因。发现设备故障应马上排除,如无法处理应及时向主任或值班总负责人反映。

  8.3.3 应按规定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巡查其它设备、设施状况,发现设备故障应马上排除,如无法处理应及时向主管或值班总负责人汇报。

  8.3.4 认真填写好各“机电设备运行日志”和《工程部值班交接班记录表》及其它相关记录。

  8.3.5 值班人员不得私自调班,因特殊情况要调班,必须向主任申请。

  8.3.6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和机电设备房,检查各类工具和钥匙等。

  8.4 接班制度

  8.4.1 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值班和设备运行情况报告。

  8.4.2 查看上一班的值班日志和运行日志及巡查记录等。

  8.4.3 检查仪器、工具等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各机房是否干净整洁。

  8.4.4 巡视各设备的运行情况,各参数是否正常。

  8.5 交班制度

  8.5.1 交接班人员必须当面交接并签名。

  8.5.2 交班人员必须整理好本班的各种运行巡查记录和值班资料等。

  8.5.3 交班人员必须详细介绍其值班情况、机器运行情况及存在的未处理问题。

  8.5.4 所有问题记录须现场交代清楚,等接班人员确认。

  8.6 不能交接班之情况:

  8.6.1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记录不规范,操作间不整洁。

  8.6.2 正在进行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过程中。

  8.6.3 交接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事故处理。

  8.6.4 交班人隐瞒问题不报,经查证确系其责任的。

  8.7 附表:

  8.7.1 《工程部值班交接班记录》

  工程部值班交接记录表

  NO:FM-RW301

  日期 值班时段 值班人

  值

  班

  内

  容

  处理结果或建议:

  接班人员意见:

  日期 接班时间 接班人员

  9. 工程部钥匙管理规定

  9.1 目的

  规范钥匙管理工作,确保各设备设施房的钥匙,使用规范和安全。

  9.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工程部。

  9.3 内容

  9.3.1 所有钥匙任何时候须有不少于一把备用,所有备用钥匙须造册登记。

  9.3.2 各设备设施房的钥匙应清楚标明,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专柜中;钥匙专柜由工程主任掌管。

  9.3.3 在正常情况下,各设备设施房的钥匙不能借给外单位人员或其他各部门人员,如特殊情况下,必须经主任同意并填写《领(借)用钥匙登记表》;

  9.3.4 工程人员用钥匙,须填写《领(借)用钥匙登记表》并签名确认,工程人员离开本部门,所有钥匙须缴回。

  9.3.5 钥匙丢失或损坏时,当事人应填写《钥匙丢失/损坏申请表》,工程主任查实后填表补回。

  9.3.6 工程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领用钥匙,熟悉各钥匙的使用范围,并承担相应责任,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填写《钥匙月库存统计表》。

  9.4 附表:

  9.4.1 《领(借)用钥匙登记表》

  9.4.2 《钥匙丢失/损坏申报表》

  9.4.3 《钥匙月库存统计表》

  领(借)用钥匙登记表

  NO:FM-RW304

  日期 设备钥匙名称 数量 借/领匙原因 借匙人 归还日期 接匙人

  钥匙月库存统计表

  NO:FM-RW306

  序号 内容(名称) 上月库存 本月进 本月出 本月库存 备注

  制表: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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