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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聘任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5-18

  官蔡学校教职工聘任方案

  为了优化教职工队伍,建立一种激励、竞争的科学管理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相关聘任原则

  (1)学校教职工总编制中,原则上专任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90%。(2)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教师,可以不参加竞聘,不占学校竞争上岗编制数,由个人申请学校直接安排工作。

  (3)病休期满申请上岗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教职工不参加竞聘,由学校直接安排工作。

  (4)因重病需休养1年以上的教职工,由本人申请,出具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校长室同意,可以不参加上岗或转岗聘任。

  (5)新分配、新调进教师由学校直接安排上岗,不参加竞聘。

  二、具体聘任办法如下:

  1、班主任、教研组长由校长室、教务处择优聘任。

  2、教师由校长室委任班主任负责聘任。

  3、教务员、专职音、体、美教师、图书管理员、信息技术教师、思品、及阅览室工作人员由校长室委任教务处负责聘任。

  4、后勤工作人员由校长室委任总务处聘任。

  5、班主任有权选择教师,教师亦有权选择班主任。由校长室负责宏观调控,合理组合。

  (1)高度重视班主任的选择,若教师未被任何一个班主任选聘,则自行落聘。

  (2)合理组合注意班主任和教师选择的意愿,若班主任第一志愿与教师选择第一志愿一致的,尽量满足双方需要,若科任教师的选择或班主任的聘任在双方都填有志愿时,考虑到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由初三到初一,六年级到一年级合理组合。

  (3)只要教师被一个班主任列入选择志愿的,都可作为合理组合时的预备人选。

  (4)班主任填写志愿聘任的学科教师中,无一应聘该班的,则由学校统一安排该班学科教师。

  (5)预备人选的安排,若客观上不能到聘任的班主任所在的班级任教,则由学校根据可能决定,遵循先干部后群众,先党员后教师的顺序安排到其它班级任教。

  (6)合理组合既要考虑到尽量减少落聘教师,又要考虑到年级、学科之间的平衡与竞争。

  三、关于工作量的问题

  (1)中层干部与非班主任教师工作量相同,因学校工作需要,超工作量部分给予课时补助(周课时补助为8元/节)。

  (2)35周岁以下语数外教师原则上从教两个班级,鼓励35周岁以上教师从教两个班。从教两个班级教师的在绩效工资中补偿一个班级超课时费(周课时补助为8元/节),如在任教两个班级的同时,组织学科兴趣小组,该教师在职称晋级时视同班主任。

  (3)7-9年级35周岁以上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任教一个班级并兼教一个班的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劳技、综合实践活动,1-6年级35周岁以上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任教一个班级并兼教一个班的劳技、综合实践、小学科学、小学思品等由教务处直接调剂安排。

  (4)物理教师任教两个班级或任教一个班级并兼教两个班级的其它学科或任教一个班级并兼实验室管理或管理两个实验室。

  (5)化学教师或任教一个班级并兼教两个班级的其它学科或任教一个班级并兼实验室管理。

  (6)1-6年级语、数教师任教一个班并兼一个班级其它学科

  (7)3-6年级英语教师任教三个班级为满工作量。

  (8)专职体育、音乐、美术、劳技、科学、综合实践等老师每周12-15节为满工作量,少于12节课者,按所少课的百分比扣除绩效工资。

  (9)专职政治、历史教师每周8-10节为满工作量,少于8节者,按所少课时百分比扣除绩效工资。

  55周岁以上的教师照顾1/2的工作量,有子女参加高考的教师照顾1/3的工作量,语、数、英教师可教一个班,物理教师可教两个班。凡男年龄57岁,女年龄52岁者,因慢性病(由市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并附相关检查单)休息,每月扣除绩效工资300元;男年龄58岁,女年龄53岁,每月扣除绩效工资200元;男年龄59岁,女年龄54岁,每月扣除绩效工资100元;同时取消出勤奖、政治学习奖及业务学习奖。身体健康者只照顾部分工作量,不同意休息。若不满55周岁的自我感觉不适应教学岗位,可在聘任前申请转岗宿舍管理、门卫等特殊岗位,由校长室研究决定是否同意转岗,按年龄大者优先原则服从安排。

  竞聘落岗的教职工为落聘对象。根据学校教师编制情况,确定落聘人数。不愿参加竞聘、拒绝接受工作安排的教职工视为拒聘,作待岗学习培训处理,不享受绩效工资考核。

  四、落聘人员处理

  1、落聘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个人申请转岗。对男满55岁,女年满50岁的教师继续从教语、数、外、物、化学科原则上不落聘。

  2、落聘的教学人员转岗数:教辅1人、后勤岗位(门卫2人、宿舍管理2人、跟车4人、食堂4人、图书管理1人、阅览室及报刊收发1人)工作的,绩效工资按合格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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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三中上期教职工聘任方案

  阳桂三中20**年上期教职工聘任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的改革,建立竞争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学校的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阳桂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z

  组长:z

  成员:z

  二、聘任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择人的原则。

  3、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

  4、坚持分批分类聘任,逐步推进;同等条件下,三中编制优先的的原则。

  三、聘任对象

  本校全体教职员工。包括三中正式编制,鹿峰中学聘任教师、借调教师等均实行岗位聘任制(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教职工按上级文件精神原则上要求退养,以减轻聘任压力)。

  四、聘任条件

  1、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阳桂三中。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品行端正,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廉洁从教,尽职尽责,不违规外出兼职兼课。

  4、应聘教学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知识,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和相应学科大学本科学历。

  5、所教班级教学成绩、学生测评、教师测评及业务考试优秀者。

  6、身体和心理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聘任工作程序

  1、制定阳桂三中教职工聘任实施细则。

  2、公布岗位设置、职责和聘任条件。

  3、填写《阳桂三中(鹿峰中学)教职工岗位聘任申请表》。

  4、申报中层管理职务者竞聘演说、民主测评。

  5、召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照考核情况确定岗位聘任人员。

  6、受聘人员与校长签订聘任合同书。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学校一份,受聘人一份,县教育局备案一份。

  7、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六、聘任的权限和方法

  1、学校校长、总支书记、副校长、纪检委员、工会主席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

  2、学校中层领导管理职务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竞聘演说、民主测评和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学校的年级主任、副主任经下年级校级领导提名,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提名,班主任由年级主任提名,经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由校长聘任。

  4、学校的任课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年级主任和下年级校级领导提出初步人选,经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再由校长聘任。

  5、学校教学辅助及后勤服务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处室主任和主管校级领导提出初步人选,经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再由校长聘任。

  6、教师聘任免考条件:

  (1)特级教师;

  (2)所教学科本科毕业,现在高中部教学任教五年以上,06年下期至07年上期学生两次测评(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学生测评优秀率高于所教年级其他各学科优秀率最低平均数)、年级每次考试学科人平成绩(特长班除外)、备课组测评不是倒数第一者,具备以下任一条件可免考试:

  ①高级教师;

  ②国家级、省级、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

  ③近六年内在省级示范性高中任教高三三届以上(含三届)。

  7、以上第6条规定之外需要申请高中教学岗位的人员均须参加业务考试(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特长班科任教师全部参加考试),凡非免考人员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高中教学岗位竞聘。考试时间为7月14日上午9:00-11:30。

  七、聘任合同的终止、续聘、变更、解聘

  1、聘任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如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可以续聘,并办理续聘手续。

  2、聘用期间,学校机构设置发生变化或学校内部机构职能调整,可以变更聘书的相关内容。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校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

  ①聘任期间经发现不符合条件或不能履行合同所规定岗位职责、职权的。

  ②受聘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坚持到岗位正常工作的。

  ③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④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⑤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⑥违法乱纪和失职、渎职情况严重的。

  ⑦在聘任期间被开除、劳动教养及判刑的。

  ⑧工作平庸,不求进取,教学效果差,社会反映强烈,经教育后仍无改进的。

  ⑨受聘者当年考核不合格,或被缓期评定等级的

  ⑩擅离岗位或超假不归,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聘方可提前两个月提出辞聘:

  ①按规定考上研究生、成人高考需要脱产学习的。

  ②因工作需要及其他原因需要调离学校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聘方不得提出辞聘:

  ①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未满的(除上述第4条所列①-②点情况以外)。

  ②学校岗位人员不足,没有人员接替工作的。

  八、聘任期间的管理

  1、学校按德、能、勤、绩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以及聘任期签订的合同的具体要求对受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健全考核制度、做好考核工作,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以及奖惩、晋升、增资的依据。

  2、聘用双方当事人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执时,应先由双方共同协商,协商无效的,由学校党政工领导组成的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由主管部门、同级人事部门裁定。

  九、落聘人员的管理

  1、落聘人员属公办身份的,其工作关系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

  2、落聘人员属公办身份以外的,其关系转入县人才中心。

  3、落聘人员合理流动,学校要给予支持,并提供方便。

  阳桂三中

篇3:浏阳一中-教职工聘任工作方案

  为优化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激活用人机制,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好20**-20**学年度教职工聘任工作,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聘任原则

  1.坚持定编、定岗、定责的原则。学校按规定的编制数,根据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需要设岗,按岗位和职责定人员,不因人设岗。

  2.坚持择优竞争的原则。学校根据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经过绩效考核,择优聘任。对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先聘任。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学校要做到聘任程序公开、岗位及职数公开、聘任结果公开,严禁暗箱操作,确保聘任工作客观公正。

  4.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校长根据本校教师各方面情况、教师应聘意向及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等对教师实行聘任,教师有受聘、拒聘的权利。

  5.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各学校教职工聘任方案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聘任必须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

  二、组织领导

  (一)聘任领导小组

  组长:zz zz

  副组长:zz zz zz zz

  成员: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职责:加强聘任工作的领导,负责中层干部和部门负责人聘任,审定聘任方案和聘任结果,做好协调上岗,确保聘任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聘任监督仲裁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成员:zz zz zz zz 各党支部书记

  职责:对聘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聘任过程中出现的教师申诉进行调解和内部仲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聘任工作公正公平。

  (三)聘任工作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zz zz zz

  成员:zz zz zz zz zz zz zz zz

  职责:制定聘任方案,负责聘任工作的组织实施。

  说明:艺术学校独立聘任,由艺术学校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经聘任领导小组批准。

  聘任工作小组下设部门聘任小组。

  高三年级聘任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成员:zz zz zz zz

  高二年级聘任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成员:zz zz zz zz

  高一年级聘任小组

  组长:zzz

  副组长:zz

  成员:zz zz zz zz zz

  综合聘任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zz zz zz

  成员:zz zz zz zz zz zz zz zz

  后勤聘任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成员:zz zz zz zz

  三、聘任对象

  1、已与阳浏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的本校在编或新调入的教职工。

  2、已办理病休和停薪留职手续的教职工不再参加聘任。

  5、落聘人员由学校聘任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上岗或分流安置,本人不服从协调上岗和分流安置者,作落聘处理。

  四、聘任程序

  1、聘任学校处室、年级部、艺术学校、相关部门管理干部及教研组长。

  2、聘任高三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备课组长。

  3、聘任高二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备课组长。

  4、聘任高一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备课组长。

  5、聘任处室职员、教辅和工勤人员。

  6、协调上岗和分流安置。

  五、聘任工作中的有关规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拒聘

  (1)本人不填写聘任意向表,拒不参加聘任的。

  (2)不服从协调上岗和分流安置的。

  拒聘人员自拒聘之日起,一个月内报市教育局办理解除聘用手续,拒聘满两个月停发工资,按规定程序办理除名手续。

  2、一学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教职工,由学校申报市教育局作辞退或除名处理。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聘或解聘。

  (1)受开除留用处分的。

  (2)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3)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4)违反规定,向学生或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的。

  (5)缺乏大局意识,损害学校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7)一学期内连续旷工7天或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

  (8)工作不认真,教育教学效果或工作绩效差,学生、家长、社会反映强烈,经教育仍无改进的。

  (9)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10)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不适宜继续聘任的情形。

  4、通过学校协调上交由市教育局分流安置仍未能上岗者,视为落聘。落聘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5、正处于怀孕、产期、哺乳期的女教职工及因工致残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教职工应予聘任。

  6、新招聘或正式调入的教职工第一次参加聘任的应予聘任。

  7、已连续任教两届高三的教师,原则上不能继续聘为高三教师。

  8、年龄偏大、身体欠佳、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能基本胜任岗位工作,且不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聘任。

  9、特殊情况,经批准提前离岗休息的教职工,只享受退休教师的福利待遇。

  10、富余教职工,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分流安置。

  11、患重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又不具备病退条件的教职工,经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符合病休条件的,报市教育局和市编办审批同意,暂列病休,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市教育有关规定执行。

  12、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到金桥学校任教的教师,保留学校编制,其工资和福利待遇由金桥学校发放。

  13、由学校或市教育局安排下乡挂职或支教的教师,其结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14、校级和中层干部的管理和教学工作量总和原则上不超过1.5个标准工作量。

  15、不再办理教职工停薪留职手续,原已转入市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的停薪留职人员仍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管理。

  16、教职工对学校聘任工作存在异议,可以向学校聘任监督仲裁小组请求复议,学校监督仲裁小组在接到复议申请7日内给予答复,如果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的,可向教育局教职工聘任协调领导小组申诉。

  六、聘任时间

  7月6日:召开聘任大会,公布聘任方案。

  7月7-9日:科任教师聘任。

  7月10日:教辅和后勤人员聘任

  7月11日:协调上岗。

  20**年7月2日

篇4:衡阳实验中学教职工聘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职工队伍的整体优化,强化竞争意识,增强激励机制,彻底打破铁饭碗,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效益,依据《阳衡市中小学内部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第一条:聘任机构

  1、成立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2、教师聘任工作小组

  组长:z副组长:z

  成员:由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

  3、职员聘任工作小组

  组长:z副组长:z

  成员:由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

  第二条:聘任原则

  (1)聘任方式:正式聘任、试聘、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缓聘、落聘、解聘。

  (2)择优任贤,定编、定岗、定责。

  (3)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分类聘任,转岗分流。

  (4)公开、公平、公正。

  (5)聘期:一年一聘

  第三条:聘任条件

  (1)教师应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行政人员、职员、工人等应具备履行相应工作职责的能力和相关资质。

  (2)、初上高中、高三教师:①参加模拟测试成绩优秀;②学生评教满意率高。

  第四条:聘任程序:

  1、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聘任程序:

  班主任、年级组长由学生处提名,教研组长由组内推荐,教导处提名,交聘任工作小组评议,学校聘任领导小组研究,由校长聘任。

  2、教师聘任程序:

  (1)分年级组聘任;

  (2)学校公布圈定的各年级组应聘教师名单;

  (3)应聘教师本人申请;

  (4)班主任选聘;

  (5)评聘工作小组进行票决初评,交聘任领导小组研究;

  (6)校长聘任,发放聘书,签订聘任合同。

  3、行政工勤人员聘任程序:

  (1)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学校设立工作岗位,职数,制订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范围及有关待遇,并张榜公布。

  (2)非教学人员或落聘教师根据公布岗位、提出个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质证书。

  (3)学校评聘工作小组进行票决初评,报学校聘任领导小组研究。

  (4)校长聘任、发放聘书。签订聘任合同。

  (5)对新分配来的教职工和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的临时工,校长可以试聘、临时聘任。

  第五条:不聘: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

  (1)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散布错误言论,在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打击学生,造成学生流失、出走等不良后果的;

  (3)不遵守职业道德、以权谋私,或工作服务态度差造成不良影响的;

  (4)工作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劳动纪律松驰、经常迟到、早退或无故旷工、屡教不改的;

  (6)违反计划生育的;

  (7)上年考核不合格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六条:拒聘

  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学校教职工可以写出辞职报告,拒绝校长聘任,拒聘人员从拒绝签订聘任合同之日起,学校停发工资、福利,并报市教育局、人事局审批作自动离职处理,并予销编。

  第七条:处理不聘、试聘、缓聘、落聘人员办法

  (1)对于不聘人员,从学校不安排工作之日起作自动离职处理。

  (2)对于缓聘人员,服从学校安排,工作态度好,学校尽可能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试聘,试聘期一个月,试聘期间只拿财政工资,不享受其他任何福利待遇,试聘期满,由评聘工作小组票决是否正式聘任。试聘期满期,仍未受聘作自动离职处理。

  (3)对落聘人员,学校再提供一次聘任机会,仍无受聘的作缓聘人员处理。

  第八条:解聘

  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能信任本职工作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赞成严重损失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乱收费、乱罚款,经教育不改的;

  (4)品行不端,污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一学年内累计超过15天的;

  (7)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得终止或解除聘任合同。

  (1)爱聘人患重病,或工伤在医疗期内;

  (2)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九条:本方案从职代会通过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属校长室。

篇5:小学学年度中层领导和教职工聘任工作方案

  明光小学学年度中层领导和教职工聘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强化内部管理激活人力资源。

  2、推进依法治校提升办学效益。

  二、组织机构:

  领导组组长:z

  成 员:z

  三、聘任依据:

  1、《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

  2、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各种文件(意见、规定)。

  3、县局“五制管理”意见及省市县关于九年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四、聘任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科学定岗定人。

  3、择优聘任扬优促差。

  4、个人意向与学校安排相结合。

  五、聘任范围:

  1、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2、具备教师资格的师范类毕业生或非师范毕业生。

  六、学校岗位设置及职数:

  中层管理岗位9个,共需人员7名,分别是教导处副主任2名、政教处副主任2名、教研室副主任1名、总务处主任1名、办公室主任1名、少先队大队辅导员1名、信息室副主任1名。

  教学岗位93个,共需教师93名。其中语文教师36名、数学教师36名、音乐教师4名、体育教师4名、美术教师4名、英语教师3名、科学教师2名、品德社会(生活)教师4名。

  班主任岗位36个,共需人员36名。

  教研组组长5名。其中语文组2名,高段1名,低段1名;数学组2名,高段1名,低段1名,综合组1名。年级组长6名。共需人员6名。

  教学辅助岗位14个。分别是会计1名、保管1名、图书管理1名、教务5名、电教1名、文印1名、档案员1名、电工1名、仪器管理1名、音体美器材管理1名。

  七、聘任条件及程序:

  (一)、聘任中层领导条件及程序:

  1、必须是我校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师,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热爱教育教学事业,工作业绩优秀,自愿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者,均可申报竞聘。

  2、正在接受各种处分的教师不得参加聘任。

  3、校长、副校长共同确定提名。

  4、提名人员围绕学校整体工作表述工作思路以及落实措施。

  5、全体教师举手表决通过。

  6、宣布结果,发放聘书,聘任上岗。

  (二)、聘任学科教师条件程序:

  1、我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毕业生或非师范毕业生。

  3、我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在12──13学年度业务考核级别须为称职以上。

  4、受聘教师要热爱教书育人事业,工作中富有积极性、创造性,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

  5、公示上学年度考核结果。

  6、公示岗位、职数及工作目标。

  7、竞聘教师以书面形式向学校领导组提出竞聘意向。

  8、聘任工作领导组确定受聘人员。

  9、签订发放聘任书,聘任上岗。

  (三)、关于年级组组长、教研组组长的聘任条件程序:

  竞聘教师须热爱本职工作、熟悉业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乐于奉献、甘于吃苦,具备较强的合作、协调组织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条件优越者可放宽到45周岁。具体程序为:

  1、教务处、教研室提名。

  2、分组投票表决。

  3、聘任领导组宣布结果。

  4、签订聘任书,聘任上岗。

  (四)关于班主任的聘任条件程序。

  1、由政教处提名。

  2、聘任领导组审核后宣布结果。

  3、签订聘任书、聘任上岗。

  (五)关于教辅人员的聘任条件程序:

  竞聘人员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责任心强,乐于奉献、甘于吃苦,服从大局,熟悉业务。具体程序为:(1)公布岗位、职数;(2)个人申请;(3)校委会确定受聘人员;(4)签订颁发聘任书,聘任上岗。

  八、几点说明:

  1、聘任期为一年,自20**年9月1日至20**年7月5日。

  2、受聘教师因故离开学校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对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聘任合同自行解除。

  3、聘期内因病因事请假的,待遇执行县局《教职工请假制度》,但视为应聘。对请病假的,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历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报请县局人事股审批,不享受学校一切奖金和福利并与教师“绩效工资”挂钩。

  4、对于在编而长期不在岗的人员,有上级主管部门借调手续的,视为应聘,工资发放与绩效工资挂钩,且不享受学校一切奖金和福利。对私自离校而又无正当手续的,视为落聘,其工资待遇经报请教育局批准后,由学校扣除并将其作为实习教师工资加以发放。

  5、对于在聘任过程中,计谋私利、计谋私怨、拒不服从校委分配、以落聘论处。落聘期间,如能积极自省,努力学习,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后,报经县局批准方可受聘上岗。落聘期间工资用于发放其他人员超工作量补贴。

  6、本次聘任结果以书面上形式报教育教育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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