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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一中-教职工聘任工作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5-16

  为优化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激活用人机制,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好20**-20**学年度教职工聘任工作,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聘任原则

  1.坚持定编、定岗、定责的原则。学校按规定的编制数,根据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需要设岗,按岗位和职责定人员,不因人设岗。

  2.坚持择优竞争的原则。学校根据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经过绩效考核,择优聘任。对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先聘任。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学校要做到聘任程序公开、岗位及职数公开、聘任结果公开,严禁暗箱操作,确保聘任工作客观公正。

  4.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校长根据本校教师各方面情况、教师应聘意向及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等对教师实行聘任,教师有受聘、拒聘的权利。

  5.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各学校教职工聘任方案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聘任必须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

  二、组织领导

  (一)聘任领导小组

  组长:zz zz

  副组长:zz zz zz zz

  成员: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职责:加强聘任工作的领导,负责中层干部和部门负责人聘任,审定聘任方案和聘任结果,做好协调上岗,确保聘任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聘任监督仲裁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成员:zz zz zz zz 各党支部书记

  职责:对聘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聘任过程中出现的教师申诉进行调解和内部仲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聘任工作公正公平。

  (三)聘任工作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zz zz zz

  成员:zz zz zz zz zz zz zz zz

  职责:制定聘任方案,负责聘任工作的组织实施。

  说明:艺术学校独立聘任,由艺术学校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经聘任领导小组批准。

  聘任工作小组下设部门聘任小组。

  高三年级聘任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成员:zz zz zz zz

  高二年级聘任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成员:zz zz zz zz

  高一年级聘任小组

  组长:zzz

  副组长:zz

  成员:zz zz zz zz zz

  综合聘任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zz zz zz

  成员:zz zz zz zz zz zz zz zz

  后勤聘任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成员:zz zz zz zz

  三、聘任对象

  1、已与阳浏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的本校在编或新调入的教职工。

  2、已办理病休和停薪留职手续的教职工不再参加聘任。

  5、落聘人员由学校聘任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上岗或分流安置,本人不服从协调上岗和分流安置者,作落聘处理。

  四、聘任程序

  1、聘任学校处室、年级部、艺术学校、相关部门管理干部及教研组长。

  2、聘任高三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备课组长。

  3、聘任高二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备课组长。

  4、聘任高一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备课组长。

  5、聘任处室职员、教辅和工勤人员。

  6、协调上岗和分流安置。

  五、聘任工作中的有关规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拒聘

  (1)本人不填写聘任意向表,拒不参加聘任的。

  (2)不服从协调上岗和分流安置的。

  拒聘人员自拒聘之日起,一个月内报市教育局办理解除聘用手续,拒聘满两个月停发工资,按规定程序办理除名手续。

  2、一学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教职工,由学校申报市教育局作辞退或除名处理。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聘或解聘。

  (1)受开除留用处分的。

  (2)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3)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4)违反规定,向学生或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的。

  (5)缺乏大局意识,损害学校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7)一学期内连续旷工7天或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

  (8)工作不认真,教育教学效果或工作绩效差,学生、家长、社会反映强烈,经教育仍无改进的。

  (9)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10)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不适宜继续聘任的情形。

  4、通过学校协调上交由市教育局分流安置仍未能上岗者,视为落聘。落聘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5、正处于怀孕、产期、哺乳期的女教职工及因工致残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教职工应予聘任。

  6、新招聘或正式调入的教职工第一次参加聘任的应予聘任。

  7、已连续任教两届高三的教师,原则上不能继续聘为高三教师。

  8、年龄偏大、身体欠佳、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能基本胜任岗位工作,且不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聘任。

  9、特殊情况,经批准提前离岗休息的教职工,只享受退休教师的福利待遇。

  10、富余教职工,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分流安置。

  11、患重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又不具备病退条件的教职工,经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符合病休条件的,报市教育局和市编办审批同意,暂列病休,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市教育有关规定执行。

  12、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到金桥学校任教的教师,保留学校编制,其工资和福利待遇由金桥学校发放。

  13、由学校或市教育局安排下乡挂职或支教的教师,其结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14、校级和中层干部的管理和教学工作量总和原则上不超过1.5个标准工作量。

  15、不再办理教职工停薪留职手续,原已转入市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的停薪留职人员仍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管理。

  16、教职工对学校聘任工作存在异议,可以向学校聘任监督仲裁小组请求复议,学校监督仲裁小组在接到复议申请7日内给予答复,如果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的,可向教育局教职工聘任协调领导小组申诉。

  六、聘任时间

  7月6日:召开聘任大会,公布聘任方案。

  7月7-9日:科任教师聘任。

  7月10日:教辅和后勤人员聘任

  7月11日:协调上岗。

  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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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衡阳实验中学教职工聘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职工队伍的整体优化,强化竞争意识,增强激励机制,彻底打破铁饭碗,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效益,依据《阳衡市中小学内部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第一条:聘任机构

  1、成立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2、教师聘任工作小组

  组长:z副组长:z

  成员:由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

  3、职员聘任工作小组

  组长:z副组长:z

  成员:由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

  第二条:聘任原则

  (1)聘任方式:正式聘任、试聘、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缓聘、落聘、解聘。

  (2)择优任贤,定编、定岗、定责。

  (3)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分类聘任,转岗分流。

  (4)公开、公平、公正。

  (5)聘期:一年一聘

  第三条:聘任条件

  (1)教师应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行政人员、职员、工人等应具备履行相应工作职责的能力和相关资质。

  (2)、初上高中、高三教师:①参加模拟测试成绩优秀;②学生评教满意率高。

  第四条:聘任程序:

  1、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聘任程序:

  班主任、年级组长由学生处提名,教研组长由组内推荐,教导处提名,交聘任工作小组评议,学校聘任领导小组研究,由校长聘任。

  2、教师聘任程序:

  (1)分年级组聘任;

  (2)学校公布圈定的各年级组应聘教师名单;

  (3)应聘教师本人申请;

  (4)班主任选聘;

  (5)评聘工作小组进行票决初评,交聘任领导小组研究;

  (6)校长聘任,发放聘书,签订聘任合同。

  3、行政工勤人员聘任程序:

  (1)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学校设立工作岗位,职数,制订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范围及有关待遇,并张榜公布。

  (2)非教学人员或落聘教师根据公布岗位、提出个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质证书。

  (3)学校评聘工作小组进行票决初评,报学校聘任领导小组研究。

  (4)校长聘任、发放聘书。签订聘任合同。

  (5)对新分配来的教职工和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的临时工,校长可以试聘、临时聘任。

  第五条:不聘: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

  (1)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散布错误言论,在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打击学生,造成学生流失、出走等不良后果的;

  (3)不遵守职业道德、以权谋私,或工作服务态度差造成不良影响的;

  (4)工作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劳动纪律松驰、经常迟到、早退或无故旷工、屡教不改的;

  (6)违反计划生育的;

  (7)上年考核不合格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六条:拒聘

  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学校教职工可以写出辞职报告,拒绝校长聘任,拒聘人员从拒绝签订聘任合同之日起,学校停发工资、福利,并报市教育局、人事局审批作自动离职处理,并予销编。

  第七条:处理不聘、试聘、缓聘、落聘人员办法

  (1)对于不聘人员,从学校不安排工作之日起作自动离职处理。

  (2)对于缓聘人员,服从学校安排,工作态度好,学校尽可能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试聘,试聘期一个月,试聘期间只拿财政工资,不享受其他任何福利待遇,试聘期满,由评聘工作小组票决是否正式聘任。试聘期满期,仍未受聘作自动离职处理。

  (3)对落聘人员,学校再提供一次聘任机会,仍无受聘的作缓聘人员处理。

  第八条:解聘

  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能信任本职工作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赞成严重损失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乱收费、乱罚款,经教育不改的;

  (4)品行不端,污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一学年内累计超过15天的;

  (7)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得终止或解除聘任合同。

  (1)爱聘人患重病,或工伤在医疗期内;

  (2)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九条:本方案从职代会通过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属校长室。

篇3:小学学年度中层领导和教职工聘任工作方案

  明光小学学年度中层领导和教职工聘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强化内部管理激活人力资源。

  2、推进依法治校提升办学效益。

  二、组织机构:

  领导组组长:z

  成 员:z

  三、聘任依据:

  1、《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

  2、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各种文件(意见、规定)。

  3、县局“五制管理”意见及省市县关于九年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四、聘任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科学定岗定人。

  3、择优聘任扬优促差。

  4、个人意向与学校安排相结合。

  五、聘任范围:

  1、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2、具备教师资格的师范类毕业生或非师范毕业生。

  六、学校岗位设置及职数:

  中层管理岗位9个,共需人员7名,分别是教导处副主任2名、政教处副主任2名、教研室副主任1名、总务处主任1名、办公室主任1名、少先队大队辅导员1名、信息室副主任1名。

  教学岗位93个,共需教师93名。其中语文教师36名、数学教师36名、音乐教师4名、体育教师4名、美术教师4名、英语教师3名、科学教师2名、品德社会(生活)教师4名。

  班主任岗位36个,共需人员36名。

  教研组组长5名。其中语文组2名,高段1名,低段1名;数学组2名,高段1名,低段1名,综合组1名。年级组长6名。共需人员6名。

  教学辅助岗位14个。分别是会计1名、保管1名、图书管理1名、教务5名、电教1名、文印1名、档案员1名、电工1名、仪器管理1名、音体美器材管理1名。

  七、聘任条件及程序:

  (一)、聘任中层领导条件及程序:

  1、必须是我校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师,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热爱教育教学事业,工作业绩优秀,自愿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者,均可申报竞聘。

  2、正在接受各种处分的教师不得参加聘任。

  3、校长、副校长共同确定提名。

  4、提名人员围绕学校整体工作表述工作思路以及落实措施。

  5、全体教师举手表决通过。

  6、宣布结果,发放聘书,聘任上岗。

  (二)、聘任学科教师条件程序:

  1、我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毕业生或非师范毕业生。

  3、我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在12──13学年度业务考核级别须为称职以上。

  4、受聘教师要热爱教书育人事业,工作中富有积极性、创造性,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

  5、公示上学年度考核结果。

  6、公示岗位、职数及工作目标。

  7、竞聘教师以书面形式向学校领导组提出竞聘意向。

  8、聘任工作领导组确定受聘人员。

  9、签订发放聘任书,聘任上岗。

  (三)、关于年级组组长、教研组组长的聘任条件程序:

  竞聘教师须热爱本职工作、熟悉业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乐于奉献、甘于吃苦,具备较强的合作、协调组织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条件优越者可放宽到45周岁。具体程序为:

  1、教务处、教研室提名。

  2、分组投票表决。

  3、聘任领导组宣布结果。

  4、签订聘任书,聘任上岗。

  (四)关于班主任的聘任条件程序。

  1、由政教处提名。

  2、聘任领导组审核后宣布结果。

  3、签订聘任书、聘任上岗。

  (五)关于教辅人员的聘任条件程序:

  竞聘人员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责任心强,乐于奉献、甘于吃苦,服从大局,熟悉业务。具体程序为:(1)公布岗位、职数;(2)个人申请;(3)校委会确定受聘人员;(4)签订颁发聘任书,聘任上岗。

  八、几点说明:

  1、聘任期为一年,自20**年9月1日至20**年7月5日。

  2、受聘教师因故离开学校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对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聘任合同自行解除。

  3、聘期内因病因事请假的,待遇执行县局《教职工请假制度》,但视为应聘。对请病假的,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历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报请县局人事股审批,不享受学校一切奖金和福利并与教师“绩效工资”挂钩。

  4、对于在编而长期不在岗的人员,有上级主管部门借调手续的,视为应聘,工资发放与绩效工资挂钩,且不享受学校一切奖金和福利。对私自离校而又无正当手续的,视为落聘,其工资待遇经报请教育局批准后,由学校扣除并将其作为实习教师工资加以发放。

  5、对于在聘任过程中,计谋私利、计谋私怨、拒不服从校委分配、以落聘论处。落聘期间,如能积极自省,努力学习,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后,报经县局批准方可受聘上岗。落聘期间工资用于发放其他人员超工作量补贴。

  6、本次聘任结果以书面上形式报教育教育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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