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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16

  小学生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科室、教研组主要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应急预防监控措施

  (一)火灾

  学校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涉火人员必须提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补充如下:

  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119”报警。

  2、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能危及重点部位,应立即直接拨“119”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处。

  (二)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三)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师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学。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五)环境污染

  1、调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源,如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因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

  2、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3、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六)人为破坏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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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业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市商业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我校学生管理中的突发事件,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德教育教学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通过自查,我校学生存在下列安全隐患

  (一)、学校周边环境复杂,易造成学生不安全隐患。

  (二)、学生在校内外活动时存在的安全隐患。

  1、学生在校内活动的安全问题:

  (1)、 学生在日常课间休息时;

  (2)、学生在业余时间体育活动时;

  (3)、个别心理疾病学生在教室上课时;

  2、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时安全问题:

  (1)、军训、实训、社会实践活动等;

  (2)、志愿者服务和公益劳动;

  (三)、正确行为规范缺失学生易发生安全事故。

  二、解决措施

  (一)、在治理学校周边环境问题过程中,一方面要依靠学校保卫部门和派出所的大力支持,同时也要求学生处安排好校门口的早、中、晚的执勤及安全巡视工作。执勤老师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后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求马上向学生处或学校保卫部门汇报。

  (二)、要求班主任利用早自修、午自修、校班会时间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加强与同学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以便及时掌握和了解同学的思想动向。

  (三)、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展板、广播等宣传形式向学生进行正面宣传,明确告诉他们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

  (四)、课间休息时要安排专职班主任负责安全巡视,加强监管力度。

  (五)、各教学部要充分利用班主任例会等形式,加强与班主任之间的交流沟通,以便教学部及时掌握学生情况,特别是对那些有暴力倾向或心理障碍的同学。要求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要留意学生动态,不要激化矛盾,避免与这些学生发生直接冲突。心理咨询室要发挥心理调节的作用,谈心室要发挥思想教育的作用。班主任要经常保持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向家长反馈情况,以免发生意外。

  (六)、在外出活动时,带队老师要认真负责,明确规章制度,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活动承办单位要签订具有承担安全预防责任和解法由责任带来后果的赔偿义务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七)、班主任不具备正确行为规范的学生要建立长期档案,做好谈话记录(包括家长联系),配合教学部、学生处采取一系列帮教措施,做好这些学生的转化工作。

  (八)、发挥校外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九)、针对突发事件,组织班主任进行培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处置原则

  (一)、坚决贯彻“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学校安全稳定的关系,以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为最高原则。

  (二)、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若发生突发事件,相关教师应及时汇报,同时应立即开展工作,要求做到“信息上报快,部署控制快,预案落实快”。

  (四)、相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上报情况,任何人不得隐瞒事件真相。

  (五)、处置突发事件必须在学校或有关职能老师同意领导下,按照分工有序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作出任何承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任何事件情况;未经允许不得接受媒体参访。

  (六)、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排除流言蜚语,消除恐慌情绪,确保师生稳定。

  (七)、原则性于灵活性相结合,立足于防范,立足于协商调解,综合运用思想教育、经济、行政手段和法律法规等多种形式,果断处置,尽可能减少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处置程序

  (一)、对于群体性事件

  一旦发现有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时,要立即向领导反映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说服教育、思想引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方法,教育聚集人员通过合法途径、正当渠道反映情况,及时把问题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校园内;严密掌握控制现场动态,注意调查取证,了解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注意从中了解群体聚集内幕和骨干人员情况,耐心细致说服他们配合做好劝散工作;疏散围观同学,防止别有用心的人趁机煽动闹事;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渠道,研究和制定宣传口径,运用广播、通告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需要,要请学校领导出面接待聚集人员,做好教育劝阻工作。在教育疏导、反复劝散无效或发生聚集闹事等情况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态,坚决果断处置,防止向社会蔓延,以免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当发生学生群体*等事件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教委报告,并迅速派员前往开展劝返。

  (二)、对于学生人身伤害事件

  在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设施、场地内等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时,学校有关责任人要迅速赶赴现场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事故的处置,按《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学校确负有责任的,应及时筹措、兑现赔偿资金,防止矛盾扩大。同时,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学生受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当发现学生有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苗头时,要及时配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诊治。

  凡经专业医院确诊为精神病、癫痫病患者应给予休学(假),由监护人负责领回;对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经治疗后返校学习的学生,以及有严重心理障碍、言行异常等现象的学生,要加强监护和引导,特别是加强心理跟踪服务,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必要时动员其休学(假)治疗;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加强沟通,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和特点,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早发现、早处理;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各教学部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养成良好行为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接报后,学生处管理老师、学校保卫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并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校医务室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同时,根据具体事件情节的轻重决定是否报警;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须立即拨打公安“110”报警,并通知学校保安关闭校门将闹事人员扣留。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五)被盗案件

  接报后,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学校应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此类事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各班班主任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篇3:城建大学体育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城建大学体育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馆内发生火情及火灾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备,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每日闭馆前必查各处电源、烟缸、垃圾桶有无火情,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1.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2.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迅速拨打“ 119 ” ,同时通知本校保卫部门值班人员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迅速疏散。并派人员到主干道指引消防车,配合救援。

  3.火场如有人受到火情围困,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全盘考虑制定灭火疏散方案。

  4.火场扑救要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5.火场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配合消防员实施灭火疏散方案。

  二、馆内或周边发生重大爆炸刑事案件

  一旦发生爆炸事件,负责消防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在场人员展开抢险救援工作,拨打“119、110、120”的同时向保卫处报告。安保负责人应组织人员检查爆炸场所和周围人员的伤亡、周边是否还有易燃易爆物和其他物资的情况,尽快把人员疏散到安全位置,同时抢救伤员。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配合专业部门将易燃易爆物和贵重物品转移到安全位置,利用现有的条件快速灭火的同时,组织人员警戒现场,疏散人群。

  三、馆内发生抢劫、凶杀、枪击、绑架等暴力事件

  1.处置抢劫、凶杀、枪击、绑架等暴力事件时,根据违法犯罪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在处置过程中,应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有利于取证、有利于缩小影响、力求最小限度受损的处置原则。处置要即时,尽可能把违法犯罪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若发现人员有犯罪倾向,应即时采取控制或教育的措施,并试情向主管部门反映,尽量减少暴力事件的发生。

  2.凡遇突发事件(指凶杀、勒索、打架、闹事、伤亡或重大纠纷等),必须保持冷静,立即采取措施,拨打“ 110 ” 简要说明事发的地点、性质、人数、特征及损失价值。

  3.不论在任何地点,遭遇匪徒时,应保持冷静,尽量避免与之正面冲突,并拖延时间,以利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人员到场处理。

  4.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枪械),在场人员应避免与匪徒发生正面冲突,并拖延时间,并观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着、发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

  5.通知保卫处并做好疏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并拍照留证。

  6.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外,驱散无关人员,保护现场,留意现场周围情况。配合公安人员工作。

  7.对伤亡事件应向急救中心求援。在急救中心专业人员未到达前,应就地取材对伤者进行简单救治。

  四、馆内出现断电、严重跑水

  1.突然断电时,值班人员保持冷静、迅速打开大门,用应急手电引导人群有序疏散。同时电话联系电管部门说明现场情况。维护现场秩序,防止衍生其他事故的发生。

  2.严重跑水以至影响馆内活动的正常进行。值班人员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关闭馆内总截门及跑水周边有可能被水危害到的电源。有序疏散人群,及时通报后勤管理部门。

  五、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

  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同时报之相关部门,有序疏散人群到安全地带。根据现场情况,配合专业部门组织人员抢救公共财产。

  六、馆内发生大规模人员聚集、起哄、冲击等违法行为

  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迅速报告保卫部门及公安部门,打开大门。尽量避免与之发生正面冲突。策略的说服滋事者,逐渐缩小、分割闹事人群,有序疏散与之无关的现场师生。

篇4:财经学院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财经学院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留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外国留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高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本预案所称“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外国留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留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留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留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留学生重大失窃事件,留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留学生宿舍发生火灾事件,留学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事件。

  第二条 本预案是学校处理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一旦发生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 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在留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方面要着手建立好预警制度、及时报告制度、先期处理制度、善后工作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成立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分管留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具体成员由党办、校办、合作交流处、保卫处、学生处、后勤管理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合作交流处。

  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留学生突发事件的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突发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

  2.组织和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

  4.负责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5.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条 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留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理

  (1)留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除立即实施救治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

  (2)班主任或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校医院或市区医院;合作交流处应在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合作交流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留学生家长及所在国使领馆,并做好家长和使领馆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2.外国留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留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

  (2)班主任或辅导员在获悉留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留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留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留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合作交流处应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及时通知留学生家长及所在国使领馆;

  (4)学校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外国留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留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保卫处(校园110),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

  (2)学校保卫处和班主任或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院或市区医院诊治;同时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

  (3)学院应在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4)发生留学生伤亡的,学院应及时将情况通知留学生家长及所在国使领馆,并做好家长和使领馆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学校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后果严重的留学生打架事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学院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7)学院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留学生的思想教育。

  4.外国留学生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1)留学生发生重大失窃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卫处报案,同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

  (2)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

  (3)学校保卫处在接到留学生或老师的报案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察,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外,并应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及时向学校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4)学校保卫处和学院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察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5.外国留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留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班主任或辅导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留学生家长和所在国使领馆取得联系;

  (2)学院应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管部门,做好留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学院应配合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留学生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6.外国留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1)留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开展灭火,同时立即向留学生物业管理站、班主任或辅导员和学校保卫处报告;

  (2)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到位,组织留学生有序疏散,切断电源,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尽快扑灭火源,及时进行救援,稳定局势。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稳定人心、缓解情绪、查明原因、联系有关单位、减少损失和影响的工作;

  (4)做好灾情记录和汇报,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外国留学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事件的处理

  (1)留学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事件,知情人员除立即实施简单救治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

  (2)班主任或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病人送至校医院或市区医院;学院应在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病情严重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留学生家长和所在国使领馆,并做好家长和使领馆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第七条 对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校师生的责任和义务,对重大的留学生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留学生突发事件发生而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未尽事宜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z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篇5:农林大学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农林大学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为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秩序,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高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突发事件的原则

  1、政治性*、闹事事件的处置原则

  及早发现、及早控制;发现苗头、及时化解;态度坚决、处置果断;措施慎重,讲究策略; 争取多数,孤立少数,确保安全;尽早平息,堵在校内。

  2、传染性疫情、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置原则

  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3、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处置原则

  行动迅速,抢救及时,减少损失,稳定情绪,协同配合,妥善处理。

  二、严格学校事故报告制度

  1、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报告

  当校内发生突发事件后,知情人和当事人所在部门要在半小时内向学校办公室、保卫处报告,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应及时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并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公安部门报告。

  2、学校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食物中毒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性疫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传染病开始流行的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

  3、要跟踪了解并及时报告事故进展情况

  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在获悉突发事件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师生进行救治的同时,要主动对造成师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事故的发生发展等情况,并由学校办公室将相关情况、处理结果及改进措施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三、组织领导

  1、成立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善后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宣传部、学生处、公共事务管理处、团委、后勤集团和有关学院(部)负责人组成,由学校分管领导任组长。

  2、领导小组下设总值班室,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统一调度。总值班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长为总值班室负责人。

  3、在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由保卫处负责学校事故动态信息的收集、治安管理、调查取证等工作。必要时可调集力量,采取分段封锁等强制措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协同采取措施,平息事态。

  4、学校各重点要害部位,要在保卫处的指导下,加强昼夜值班,保持电话畅通。

  四、现场处置分工

  1、发生聚众闹事事件,劝疏工作主要由保卫处、学生处及有关学院(部)领导负责。有关学院(部)领导要协助保卫处将闹事为首者带离现场。

  2、发生疫病流行事件,由后勤集团和所在部门负责隔离病人、转送治疗、组织消毒等工作。

  3、发生伤亡、食物中毒事件的,由后勤集团和所在部门负责现场伤亡人员的救护工作。同时根据需要,提供一定数量的车辆待命,并确保全校通讯、水电设施的正常运转。

  4、校园网站由网络管理办公室负责控制,广播站由团委负责控制。

  5、建立专门的守机记录,由学校办公室、保卫处负责详细记载上级的指令及其他有关信息。

  6、由领导小组或总值班室紧急派出工作人员,分工负责进入现场,协同处置。保卫处要随时掌握动向,严格控制各活动场所、道路和大门,尽力将突发事件控制在校内解决。

  7、须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由学校办公室、保卫处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五、组织纪律

  1、严守工作岗位,服从命令听指挥,要依法办事,文明办事,绝不允许撤离职守或自行其事,严格请示报告制度。

  2、接到领导小组或总值班室命令后,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无条件服从,迅速投入工作,不得拒绝或借故推诿。对因工作拖拉、失职而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浙江林学院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浙林院[20**]21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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