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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自行巡查管理工作流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11-18

  小区自行巡查管理工作流程

  小区自自行巡查包括治安隐患的巡查。公共设施设备协管队完好状况的巡查。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装修违章的巡查。消防违章的巡查。利用巡查机会与业主沟通。监督各个部门、各岗位工作情况。并利用巡查的机会与各岗位员工沟通,了解员工发现的问题

  1、目的

  规范小区巡查工作,保障小区正常和生活秩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管理处的小区巡查工作。

  3、职责

  (1)管理处主任负责小区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2)管理处各主管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小区巡查工作。

  (3)管理处行政主管负责落实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和协调工作。

  4、程序要点

  (1)管理处物业主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标准对小区进行巡查,前台服务人员依照作业规程要点对小区进行巡查。

  (2)小区巡查的内容

  A 治安隐患的巡查。

  B 公共设施设备协管队完好状况的巡查。

  C 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D 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

  E 装修违章的巡查。

  F 消防违章的巡查。

  G 利用巡查机会与业主沟通。

  H 管理处业主档案、资料档案、行政人事档案管理。

  I 监督各个部门、各岗位工作情况。

  J 利用巡查的机会与各岗位员工沟通,了解员工发现的问题。

  (3)小区巡查的方法应包括“看”、“听”、“摸”、“调查了解”等。

  A “看”:通过观察来发现小区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B “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C “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D “调查了解”:向业主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和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房屋本体巡查的工作要领

  A 检查水电表。检查水电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水表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运转时应关上该户表的闸阀,预防水浸事故,并通知业主;当发现水、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水嫌疑)时,应在《巡查记录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物管员和工程主管。

  B 巡查楼梯间:

  ▲检查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检查梯间墙身、天花板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交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协管队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C 巡查逃生天台:

  ▲检查逃生天台门是否能随手打开(严禁上锁);

  ▲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

  ▲检查雨水管是否通畅;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D 巡查电梯:

  ▲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检查协管队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检查照明灯及协管队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E 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检查各类协管队标识是否完好;

  ▲检查公共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F 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着天燃气、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协管队进行检查。

  (5)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A 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配件齐全、标识完好。

  B 巡查公共文体设施:

  ▲检查石山、小品是否完好,是否有协管队隐患;

  ▲检查儿童游乐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协管队隐患;

  ▲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C 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D 巡查停车库:

  ▲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检查各类标识是否完好无损;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E 巡查周边环境

  ▲检查小区内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检查是否有损坏公共设施、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6)巡查违章装修:详见《装修管理工作流程》。

  (7)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A 前台服务人员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巡查记录表》中,巡查回来后报告给物管员解决。

  B 物管员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属公共设施设备破损丢失的,按《报事管理流程》处理;

  ▲属管理处其他部门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或因为管理服务中出现问题需改进的,应报告给管理处主任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三天内解决;特殊情况需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属业主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C 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物管员应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由管理处主任安排处理。

  D 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管理处前台服务人员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8)《巡查记录表》每月底由管理处归档保存,保存期为两年。

  (9)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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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助理巡查工作程序及流程图

  物业助理巡查工作程序及流程图

  1 程序

  1.1 目的

  确保管理区域内相关物业设施处于正常运作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工程、治安、清洁等问题。

  1.2 适用范围

  客服部物业助理管理区域巡查。

  1.3 职责

  除遵守《物业助理岗位职责》外,还应遵守以下职责:

  ⑴ 严肃、认真记录各类物业设施存在的问题、隐患;

  ⑵ 对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上级;

  ⑶ 保持高度的责任心、警惕性、善于发现各类问题;

  ⑷ 耐心解答业户的提问、咨询,及时反馈业户的意见和建议。

  1.4 工作程序

  1.4.1 按时上、下班,准时上岗并换好工作服;

  1.4.2 按所负责区域进行巡查,注意对讲机电池需充满电;

  1.4.3 检查各项物业设施指引、清洁、绿化是否正常运作并做好记录;

  1.4.4 对异常情况,属紧急的用对讲机上报物业户任及时处理,非紧急情况的做好记录以发单形式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或人员,事后要核实、落实情况;

  1.4.5 巡查过程中,遇到有业户向客服人员咨询或投诉时,对能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的,应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理或解答的问题,应认真做好记录,并核实反馈的问题后,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做好事件跟踪及解决;

  1.4.6 物业助理在日常巡视时,应注意对各户的电表进行检查,如发现业户/使用人的分户电表显示红色数字的时候,应及时通知业户/使用人买电/输入;

  1.4.7 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警惕性,善于发现并处理各类问题。

  1.5 引用文件

  《客服部交接班制度》做好上岗前准备工作。

  2 流程图

篇3:物业管理日常巡查作业流程

日常巡查

工作程序
工作标准
1.巡视
1、客户助理每日巡视楼宇不少于1次:含全部总平、绿化、大厅、车场、随机抽查5个楼层等相关区域。
2、全面掌握住家户、办公户、租户、空置、正在装修、未接房等动态信息
2.发现问题
1.巡视仔细认真。
2.善于发现细节问题。
3.巡视内容包括环境卫生、公用设施完好度、整洁度、物业形象、接受客户意见、岗位值守情况等。
 
3.处理、跟进
1.当场处理。
2.在30分钟内及时转报相关责任人和部门。
3.不超过第2日到现场核实处理情况。
4.记录
填写《楼层巡检表》并存档
相关记录:《楼层巡检表》

篇4:物业服务日常巡查流程

日常巡查

  1. 巡视

  1.1/客户助理每日巡视楼宇不少于1次:含全部总平、绿化、大厅、车场、随机抽查5个楼层等相关区域。

  1.2/全面掌握住家户、办公户、租户、空置、正在装修、未接房等动态信息。

  2. 发现问题

  2.1/巡视仔细认真。

  2.2/善于发现细节问题。

  2.3/巡视内容包括环境卫生、公用设施完好度、整洁度、物业形象、接受客户意见、岗位值守情况等。

  3. 处理、跟进

  3.1/当场处理。

  3.2/在30分钟内及时转报相关责任人和部门。

  3.3/不超过第2日到现场核实处理情况。

  4. 记录填写《楼层巡检表》并存档。

相关记录:

  《楼层巡检表》

篇5:物业装修管理流程和巡查方案

  物业装修管理流程和巡查方案

  1.备齐资料

  资料的准备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和施工队分别准备和提供。一般包括物业所有权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装饰装修设计方案,装修施工单位资质,原有建筑、水电气等改动设计和相关审批,以及其他法规规定的相关内容。物业使用人对物业进行装饰装修时,还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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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物业装饰装修申报

  用户在入住过程中,应已收到物业服务企业发出的装修手册及装饰装修申报登记表。用户在装修施工前,须认真阅读装修手册,填写申报登记表,并提交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只有在物业管理单位对装饰装修内容的登记备案完成之后,用户才能动工装修。

  物业工作人员应要求和指导业主逐项填写装饰装修申报登记表,确保各项申请明确无误,涉及专业部门(如水、电、气等)、建筑结构、消防等项目的,要求写明地点、位置或改变的程度及尺寸(具体详见附后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表)等详细数据和资料,必要时装修人或装修单位还应向有关部门申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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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物业装饰装修登记

  物业单位在进行装饰装修登记时,可以书面形式将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并且督促装修人在装饰装修开工前主动告知邻里。

  物业单位应该在规定工作日(一般为3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超出物业项目管理单位管理范围的,应报主管部门。

  物业单位应详细核查装饰装修申请登记表中的装修内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不予登记: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的;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的;

  (5)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6)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

  (7)未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的;

  (8)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的;

  (9)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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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签订《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在物业装饰装修之前,物业单位和装修人应签订《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物业装饰装修管理的相关事项,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2)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3)允许施工的时间;

  (4)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5)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6)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7)管理服务费用;

  (8)违约责任;

  (9)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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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办理开工的一般手续

  (1)业主按有关规定向物业单位(或指定方)缴纳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

  (2)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到物业单位办理开工证、出入证等;

  (3)装修人或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备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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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施工

  物业装饰装修施工期间,装修人和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装修申报登记的内容组织施工。

  物业单位应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现场检查,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劝阻和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拒不改正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违反《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应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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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装修现场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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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验收

  物业单位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照装修申报方案和装饰装修实际结果进行比较验收,验收合格后应签署书面意见。对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而验收不合格的,应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业主和施工方限期整改。若发生歧义、无法统一意见或业主拒不接受情况的,应报请城市管理有关行政部门处理,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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