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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应重视证据的保留和提供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10-10

  证据、证据,还是证据!物业服务应重视证据的保留和提供!

  在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中,物业公司除了主张履行了相关义务外,应重视提供有效证据。

  面对物业公司庞杂的服务内容,每个业主对服务的着眼点不同,也导致了不同的投诉、纠纷。在享受物业服务的过程中,业主关心的是结果,物业公司也很难将每一项服务的过程一一呈现在业主面前。但当面临纠纷时,物业公司需要将服务过程和结果在法庭呈现给业主和法官,这就需要物业公司在日常工作中注意证据的保留。

  有人说,物业企业提供的证据不过就是各种巡逻记录、监控记录,其实非也。物业服务的基础证据应该是物业服务合同,而所有的质量记录、管理记录都是因物业服务合同的条款要求衍生出来的。物业服务合同是继续性合同,物业公司是否履行义务或义务履行是否到位,往往经过一段时间反应出来,增加了物业公司举证的难度。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非常庞杂,包括对房屋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对小区公共秩序的维护、小区的清洁和保安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综合管理服务。庞杂的服务内容使得物业公司的证据保留是一件相当繁琐的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要求: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所以,证据提交规则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当然,个别案件实施举证可能会责任倒置,讲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则往往由物业公司承担举证责任。司法实践中,物业公司在诉讼中并不能单纯依靠(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诉讼,除去现场证据、各项管理记录外,法院还会将物业公司在该院相关案件审理案件情况及当时实地走访情况作为裁判依据之一。

  证据,是日常工作中留下的点点凭证,日常工作中应当有留存证据归档的意识。有同行询问物业相关案件一般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可能是想针对性的注意档案保持,但是很抱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引发的案件在证据准备时,需要因案制宜,不存在模板套用,不过以下这八大类档案,肯定是不可或缺的:

  1、每季度出具物业服务报告,在小区内公示,有业委会项目可在业委会备案。

  2、公告张贴时,建立公告台账。包括如禁止违章搭建、禁止占用公共区域、施工公告、消杀、清洗外墙公告、禁止高空抛物等,也在留存范围内。

  3、电梯维修、外墙清洗、消杀、绿化、管道疏通等工作中应当建立工作记录台账,适当的将工作情况及结果在小区内进行公示。

  4、日常维修、投诉等及时处理并书面与业主确定处理结果。

  5、日常涉及业主签字事宜,必须由业主本人签字,非本人签字应当由代签人注明与业主的关系。

  6、公司文本文件涉及业主签字,不得进行修改、涂画、增加、备注。

  7、不定期进行物业服务问卷调查,针对业主疑问事宜,及时跟进解决并由业主确认跟进结果。

  8、物业服务过程中各种工作记录应当留存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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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做好物业服务的九大要点

  做好物业服务的九大要点

  01 服务态度热情

  物业管理属于服务性行业,员工应以发自内心的真诚笑容为客户热情服务、尤其应做到文明礼貌、语言规范、谈吐文雅、遵时守节、衣冠整洁、举止大方、动作雅观、称呼得当。

  02 服务设备完好

  良好而完善的硬件设施是实现高水平物业管理的先决条件。物业管理中的服务设备包括房屋建筑、机器设备(如水泵、电梯)、卫生设备、通信设备、电气设备等。对这些设备要加强管理、精心养护,使之始终处于完好状态,降低设备故障率。

  03 服务技能娴熟

  服务技能是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在服务管理中应该掌握和具备的基本功。除了需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外,更重要的是员工应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如工程人员应具备过硬的设备维护技术,财务人员应具备丰富的财务管理知识,保安人员应具备过硬的治安消防本领等。

  04 服务项目齐全

  除了做好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收费所包含的必要服务项目外,物业公司还要努力拓展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开展各种能满足客户需要的特约服务和便民服务,使客户享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尽善尽美的服务。

  05 服务方式灵活

  物业管理除了规范管理、依法管理外,还应设身处地为客户着想,努力为客户提供各种灵活的服务方式,切忌死板僵硬的管理,应尽可能在办事手续、作业时间服务范围等方面给客户提供方便。

  06 服务程序规范

  服务程序是指服务的先后次序和步骤,它看起来无关紧要,实际上也是衡量物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如电话接听程序、设备操作程序、装修审批程序、清洁程序等都要严格按次序一项接一项、一环扣一环,不可随心所欲、杂乱无章。

  07 服务收费合理

  物业管理除了规范管理、依法管理外,还应设身处地的为客户着想,努力为客户提供各种灵活的服务方式,切忌死板僵硬的管理,应尽可能在办事手续、作业时间服务范围等方面给客户提供方便。

  物业管理属于有偿的服务行为,但物业公司制定的综合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物业公司开展的特约服务和便民服务也应该以满足客户需要为目的,以“保底微利,以支定收” 为原则,切不可“张开大口”向客户乱收费或收费多、服务少等。

  08 服务制度健全

  物业管理应制定并健全一整套规范、系统、科学的服务制度,以确保为用户提供稳定的服务,这些制度应清晰有序,易于操作,切忌随意化、无章可循和以个人意志为主的管理。

  09 服务效率提高

  物业公司应尽量提高员工素质,减少工作环节,简明工作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服务效率。

篇3:小区物业服务标准二

  小区物业服务标准

  一 综合服务

  1.1 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在显著位置公示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1.2 小区依据合同合理配置岗位、人员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工具。

  1.3 项目负责人应经过系统的物业管理专业培训,有5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部门负责人或者同等岗位工作经历。

  1.4 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仪表整洁、行为规范,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操作人员分岗位着装。

  1.5 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每日接待、服务时间不少于10小时(含节假日),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受理咨询、投诉、报修等12小时内答复或者处置完成率100%,回访率100%,有完整的咨询、报修、投诉受理台账。

  1.6 物业服务方案、各岗位工作标准等在相应场所公示;有具体的落实措施考核办法,有完整的培训体系,分岗位定期组织培训、考核。

  1.7 每年至少1次采取入户走访、业主座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形式的服务工作调查,综合覆盖率85%以上,形成记录并对存在的问题有整改措施。

  1.8 管理服务区域内,有完善的标示系统。

  1.9 每年至少公示2次物业服务收支情况。

  1.10 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收费合理。

  1.11 运用信息化技术对物业竣工验收资料、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管理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档案等进行管理。

  1.12 每年至少2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配合社区业主委员会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重要节日有专题布置。

  二 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2.1 有专人对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共用部位的完好率达到93%以上,共用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93%以上;公共照明系统完好率达到93%以上。

  2.2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报告并组织维修。

  2.3 依据合同约定、业主管理规约、房屋使用说明书等的要求,指导业主/物业使用人正确使用房屋;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巡查公共空间及外墙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乱堆放等现象,监督室外招牌、广告牌安装使用遵守相关规定,阳台封闭规格、空调安装位置有序,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送达书面通知,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2.4 每月检查1次小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化粪池等,并视检查情况进行清掏、疏通;污水泵每年启动1次;雨、雪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疏通;窨井不漫溢,井盖无缺损。

  2.5 每年检测1次避雷装置,及时修复锈蚀、变形、断裂部位。

  2.6 每日1次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设备安全运行、维修养护、设备巡查和设备用房卫生清洁制度在工作场所明示;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2.7 电梯运行管理:

  2.7.1 按照规定由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负责维保,签订书面合同。

  2.7.2 有完善的电梯档案资料及电梯管理、安全运行、保养维护、巡视检查、监督考评、突发应急处理等管理制度。

  2.7.3 按照规定配有相应人数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

  2.7.4 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通风、监控等设施及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五方对讲系统通畅,值守人员24小时值班;显著位置有电梯检验合格标志、乘梯须知、警示及提示标志。

  2.7.5 每年至少进行1次电梯运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

  2.7.6 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 30分钟内到达现场,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专业技术人员须在3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2.8 做好消防系统管理:

  2.8.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设备每日巡查1次,每月检查测试1次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设备的报警、联动控制、显示、打印等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每月抽查测试1次报警、警报功能;每月检测切换1次主、备电源,每季度备用电源、蓄电池充放电试验1次。

  2.8.2 消防广播系统:每月检查测试1次消防专用电话、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对讲电话主机、播音设备、扩音器、扬声器的联动、强制切换功能,并测试音量。

  2.8.3 防排烟系统:每月检查测试1次防排烟风机、排烟阀的联动功能,核对风速;每年养护1次防排烟风机、电源控制柜、风口、排烟阀等。

  2.8.4 防火分隔设施:每月抽查测试1次防火门的启闭功能、防火卷帘的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电动防火阀的联动关闭功能;每年在防火卷帘门的电机转动、齿轮链条传动部位补充1次润滑油,电控箱内部除尘1次;每年维修养护1次防火门附件,在门的转动部位补充1次润滑油。

  2.8.5 水灭火系统:消防泵、喷淋泵每月启动1次,每年检查1次润滑情况。

  2.8.6 每月测试1次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测量照度和供电时间。

  2.8.7 每月巡查1次消防栓、灭火器,保证处于完好状态;配电室、监控室、机房、档案室、库房等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相应种类的灭火器材。

  2.8.8 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检测记录应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

  2.9 二次供水系统未移交供水企业的:

  2.9.1 二次供水管网、供水设备设施24小时运行,保证供水正常压力。

  2.9.2 二次供水设备设施每天巡视1次,并做好相关记录;生活饮用水水箱、蓄水池盖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管理。

  2.9.3 蓄水设施定期清洗,按照卫生防疫要求进行水质化验、检测等工作。

  2.10 供配电系统未移交电网企业的:

  2.10.1 设备运行状况应每6小时检查1次,对主要运行参数进行检查、记录;具备无人值守条件的配电室每日检查1次。

  2.10.2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应每年检修除尘1次,按要求对高低压配电设备、绝缘工具进行打压测试。

  2.11 有安防系统的,安防系统相关设施设备每周巡查、检查2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监控系统设备设施24小时运转正常,值守人员24小时值班;视频监控文件有效存储,保存备查期限一般不少于15天。

  2.12 小区内各类设施设备标识齐全;有危险、安全隐患、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的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或者维护设施。

  2.13 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极端天气、设备故障有应急预案,对可预见紧急事项应当有巡查、检查并落实防范措施。

  2.14 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 (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标识明显、美观。

  2.15 外墙、公共楼梯间、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道路、场地保持平整,无积水。

  2.16 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

  2.17 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送达书面通知。

  2.18 急修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不能及时修复的,向相关业主解释清楚,或者书面告知相关业主。

  2.19 有完整的房屋及设施设备基础档案、台账;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齐全,按照年度、季度、月度存档。

  三 公共秩序维护

  3.1 消防控制室应有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人员2人并持证上岗,及时处理各类报警、故障等信息;消防专用通道畅通,发现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通道的,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每年组织或者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有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公司员工参与的消防演习。

  3.2 值班岗位有详细的值班和交接班记录。

  3.3 实行封闭管理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岗,当值人员立岗时间不少于6小时;对外来人员进入小区进行询问、登记;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工、服务人员发放临时出入证,实行亮证管理。

  3.4 引导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对违反者及时劝止、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5 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3.6 每3小时至少到指定区域巡视1次。

  3.7 每2周进行防火检查1次。

  3.8 小区秩序维护人员的培训及实操全年不少于40课时,能够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每年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2次。

  3.9 车辆实行登记管理,车辆行驶有规定的路线;对外来机动车进行询问、登记; 有人员巡视小区车辆停放情况,及时提示车主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非机动车有指定停放区域,停放整齐。

  四 公共卫生保洁服务

  4.1 按单元设置垃圾桶,并实行袋装化管理,生活垃圾每天至少清运2次;垃圾桶、果壳箱无满溢现象,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设有垃圾中转站的,按照相关规定及实际需要进行冲洗、消杀。

  4.2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喷洒农药、投放鼠饵必须提前书面通告业主/物业使用人。

  4.3 有水系景观的,每日巡查,定期清理,保持无杂物,无异味。

  4.4 雨、雪停后24小时内清除必要道路的积水、积雪。

  4.5 有公共卫生间的,每天清洁,无明显异味。

  4.6 楼内共用区域:

  4.6.1 大堂、门厅,每日拖擦2次,定期保养,各层地砖表面每日拖擦2次。

  4.6.2 电梯轿厢、操作板、地面等清洁每天不少于2次;电梯门壁打蜡上光每月1次。

  4.6.3 楼道及栏杆、窗台、纱窗、消防栓、标识牌等共用设施清洁,每周1次,楼道、楼梯保持清洁、无垃圾。

  4.6.4 墙面、天花板清洁每2个月1次。

  4.6.5 大堂、门厅、楼道、电梯等业主活动区域消杀,夏季每日不少于1次,冬季每周不少于1次。

  4.7 楼外共用区域:

  4.7.1 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部位清洁每天不少于2次,目视地面干净、地面垃圾滞留不超过3小时。

  4.7.2 绿地、明沟,每周清理1次。

  4.7.3 宣传栏、信报箱、小品等清洁,每月1次(2米以上部分可以每季度抹擦、除尘1次)。

  4.7.4 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垃圾。

  4.8 每2个月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1次,每半年灭鼠1次。

  五 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5.1 有专(兼)职的专业人员进行绿化养护管理,有绿化管理制度、台账及养护措施。

  5.2 花草树木生长良好,有良好的观赏效果;绿化成活率在90%以上,无明显断垄、枯树,无黄土裸露。

  5.3 草坪按时修剪,保持平整,每年清除杂草不少于4次。

  5.4 乔、灌木、攀缘植物每年修剪2次以上,乔、灌木树冠完整,花、灌木开花结果。

  5.5 大型乔木、树木标牌、编号管理。

  5.6 根据气候和季节状况,按植物品种、生长、土壤状况适时组织浇灌、施肥、松土和喷洒药物,做好防涝、防冻及病虫害防治工作。

  5.7 绿化产生的垃圾,重点区域,随产随清;其他区域,日产日清。

  六 电梯维保

  小区电梯高层居多,为确保电梯维保质量及居民通行安全,电梯维保模式要求半包或全包模式,业主委员会、监事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共同组织电梯维保项目的招标,三方投票表决最终中标单位,中标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署相关合同,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监督电梯维保质量,维保费用自物业服务费用中支出并由业主委员会自监管账户中划拨资金至维保单位;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到位或不配合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监事委员会可单独选聘电梯维保单位,费用自物业服务费用中扣除。

  七 物业服务质量监督管理

  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评比打分连续低于40分或被投诉200次/季度,认定为服务严重不达标,由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总费用中按照评分比例进行扣除本季度服务费用,并接管分项服务项目的具体服务事宜,费用自物业服务费用中扣除。

  八 业主自有设施维修

  小区内业主专有使用面积内自有设施损坏,由物业服务企业安排维修人员进行无偿检查,具体维修事宜由业主决定是否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有偿维修。

  九 其他

  其他服务内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篇4:关于党员干部带头缴纳物业服务费的通知

  关于党员干部带头缴纳物业服务费的通知

  市委各部委办,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局院办行、各直属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住宅小区是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基础单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是推进城市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红色物业”建设,共建“五好小区”,为创新城市基层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居民物业消费观念不强,欠缴物业费现象突出。目前,城区住宅小区累计欠缴物业服务费1500多万元,严重影响了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和可持续运转,影响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特别是少数党员干部不能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在群众中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为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品质,发挥物业管理和服务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党员干部带头履行业主义务、带头缴纳物业服务费通知如下。

  一、积极参与物业管理活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积极履行业主职责,全力支持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主动配合社区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模范参与物业管理活动,在营造和谐良好小区氛围中发挥带头作用,履行业主义务,自觉维护物业管理秩序,促进小区和谐稳定。

  二、带头缴纳物业服务费。缴纳物业服务费是业主法定义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树立物业消费观念,主动缴纳物业服务费,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带动周边群众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支持配合物业企业工作。

  对物业服务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应在正常缴纳物业服务费后,向物业主管部门投诉或采取司法途径解决,不能采取减少、拖延、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方式粗暴处理。

  三、严肃处理党员干部欠缴物业费行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对党员干部缴纳物业费情况予以关注,督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依法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

  一是约谈提醒。今年3月15日前,欠缴物业服务费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到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足额补缴。逾期未补缴到位的,住建部门将欠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名单反馈所在单位和地方党组(党委),由所在党组织约谈提醒。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缴费的党员干部,要向所在党组织书面说明情况。

  二是通报处理。今年3月31日前,对无正当理由仍未缴纳物业服务费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将在市内主要媒体曝光。对副科级以上的党员干部,市委组织部将其不良行为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一般党员干部和退休党员干部由所在单位和地方党组(党委)通报。对经约谈提醒、通报批评仍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将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是诉讼执行。今年4月15日前,经曝光通报后仍未缴纳物业服务费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集中向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

  中共洪湖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年2月22日

  关于在城区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决定今年在我市城区范围内持续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严重缺失,给小区居民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投诉多、矛盾大、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

  2.小区业主委员会未规范运转及履职不力等问题。

  3.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不畅,解决居民反映有关问题相互推诿、敷衍塞责等问题。

  4.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公共收益收支等问题。

  5.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的问题。

  6.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合理投诉不予受理或处理不及时;对违规行为不制止、不及时报告等问题。

  仙桃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交纳物业费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小区业户:

  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正是有了大家的关注,才使我们的物业服务品质不断地提升。

  为了更好地为业主提供优质贴心的服务,保证园区物业服务的正常开展与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我们每月需支付公共区域水电费、公共秩序维护费、绿化养护费、清洁卫生费、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费等,这些都离不开物业费的支持。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物业费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①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③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④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⑥办公费用;

  ⑦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⑨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目前,已开始收取2022年度物业费,请业主们看到通知后尽快到物业服务中心交纳费用,交费方式:微信、支付宝、刷卡或聚合码均可。超出交费时间的,将按约定收取违约金。

  如您有不便,可微信联系您的楼管员。如有任何问题,可随时拨打服务中心热线: 。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3日

篇5:物业服务中心2022元旦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中心2022元旦温馨提示

  2021即将结束,在此辞旧迎新的时刻,物业感谢大家与我们携手走过。

  在此,物业人向您致以最真挚的问候!

  过去的一年中,物业人与您一起欢笑,一起烦恼。

  物业在您的陪伴中不断成长,我们在做好基础物业的同时,丰富各种社区活动、便民服务月等工作,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为营造和谐美好的家园而不懈努力。

  我们用最简单、真诚的方式走好2021年的每一步。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能陪您多一些欢笑,少一些悲伤,多一份相互的关怀。

  希望在2022年,与您携手共进,风雨无阻。

  “用心服务 尽职尽责”是我们的服务宗旨。

  我们将会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给您更贴心、更细致、更温暖的服务。

  愿我们的工作与服务您能感受到,我们的祝福您能接收到。

  最后,祝愿您及家人元旦快乐。

  Happy New Year | 新年快乐

  喜 迎 元 旦

  年年新岁

  旧年的脚步正冲向终点

  日子似流水般静静流过

  新的一年正站在新起点上

  “元”有开始之意,“旦”指明天的意思

  元旦,新年的第一天

  在声声祝福中走向我们

  走进更加美好的2022

  亲爱的业主/住户:

  您好!

  我们即将迎来2022年,首先感谢您一年来对物业工作的支持认可……

  元旦节日假期将至,您是怎样安排呢?是探亲访友、外出旅行?还是在家中享受宁静安逸的休闲生活?为了您和家人愉快的度过假期,物业在此温馨提示您:时刻做好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不要让隐患有机可乘。

  无论您在哪里,家就在这,我们,一直都在,为您保家护航!

  附:安全防范温馨提示

  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元旦装修温馨提示

  安全防范提示

  为保障园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物业服务中心将不遗余力严抓小区安全管理,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严防严守。在此物业服务中心真诚的提醒各位业主请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1

  为了居家安全,敬请外出的住户,关好门窗,关好煤气阀、电源开关。

  2

  外出时尽量不要与陌生人员接触,在夜晚以及凌晨时间段外出或回家途中,请留意自己的钱包、手机、饰品及公文包等贵重物品防止被抢,必要时须结伴而行。

  3

  夜间请关好门窗(特别是厨房、卫生间的窗户),将防盗门进行反锁,夜间睡眠时请将皮包、手机、相机、笔记本等价值高体积小,便于携带的物品放入寝室内,便于看管。

  4

  为维护园区正常秩序,防止外来不法人员趁机进入大厦和公寓大堂给广大住户居家带来安全隐患,请各位进出大堂门时随手关闭大堂门;若有亲朋好友来访请主动配合物业服务人员核实身份。

  5

  若有陌生人按门铃请提高警惕,需详细询问或告知物业服务中心,不要轻易开门。

  6

  如园区业主发现疑似小偷有或可疑人员,请及时报警(拨打110)或与物业服务中心及时取得联系。

  7

  防火、防盗、防事故,群防、群治、群监管,大家一起来做好大厦和公寓的安全防范工作,不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疫情防控通告

  关于做好“双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国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在不断蔓延,国内部分地区时有本土病例报告,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现通告如下:

  一、减少聚集性活动

  假日期间尽量减少串门、聚餐,少去人员密集场所。前往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场所、医疗机构时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不组织或减少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行政企事业等单位举办聚会等活动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严防疫情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内传播。

  二、尽量减少外出旅行

  提倡市民群众非必要不出行,尽量留在本地过节,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如确需出行,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疫措施,主动做好行程记录,并做好个人防护。旅行期间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终止旅行,并及时就近选择发热门诊就诊。

  三、加强个人防护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常通风,勤洗手,少聚集,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文明用餐。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的习惯,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应主动全程佩戴口罩。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021年12月29日

  元旦装修温馨提示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日期间园区内禁止一切装饰装修施工行为,2022年1月4日恢复正常装修作业;

  2、节假日期间谢绝所有装修人员、装修材料及工程车辆进入园区内;

  3、请各业户/装修单位于2021年12月31日18:00前做好各自单元内“垃圾清理、材料堆放、施工现场围蔽、下水道清理(避免堵塞)、关闭水电总闸、锁好门窗”等相应的清洁卫生及安全防范工作;

  4、贵重的装修工具、物品等尽量搬离小区外或自行保管好。

  2022,元旦快乐!

  一份深情,吉祥如意;

  一份和谐,平平安安;

  一份祝福,全家幸福!

  xx物业将在新的一年里

  继续与您“真诚相伴”

  24小时服务电话: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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