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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函

  编号:**版本:A/1生效期:20**年**月**日

  zz市**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小区是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的小区。该小区位于********。小区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该小区于20**年*月*日开始入住,目前已入住****户,入住率***%左右,已经符合《zz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特此函告!

  zz市**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批示: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倡议书样本8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倡议书样本8

  尊敬的zz业主、同学们,

  zz一期(A1区)于20**年5月集中入住,二期(B2B3)区也于20**年10月全部集中交付完毕,已经形成建筑面积达30万平方米,住宅2000户加商业配套的规模社区。

  大家知道高品质社区除了设计规划、工程营造、配套设施作为保障外,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在保障业主生活居住体验、社区氛围营造、物业保值增值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离不开业主的参与。

  物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主要体现在对物业辖区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安全管理服务、保洁绿化服务、车辆交通管理服务、客户沟通、经营活动、特约服务等。

  zz从第一期业主入住开始尝试在重大公共事项决策上采取业主参与的形式,如公投、业主议事厅形式等,尽管这些方式在营造践行民主、自律、友爱、包容的zz社区精神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同一物业区域(A1B2B3)业主的不断增多,这种业主参与物业管理服务的方式越来越受到有效性和效率不高的制约。

  物业服务中心认为,最有效的方式是成立业主委员会、在法定的框架内运做才是最有效的业主参与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形式。按相关法规约定,物业服务企业不是业主委员会的运营主体,但zz物业服务中心以协调者的角色,计划约请业主委员会运做和物业服务的资深人士到zz,向业主朋友们宣讲业主委员会的运做,以专业中立的视角解读: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为什么要成立业委会、业委会的职责是什么、成立业委会的程序、业委会成员资格以及业委会成立和运做过程中业主、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等。

  期待热心业主、同学们积极参与,敬请留意2月底3月初的业主论坛、手机短信、大堂信息栏的信息发布。

  注:考虑到场地有限,参与的业主需提前报名,截止时间为2月28日(周六),报名参与的业主需为房本上的业主本人(或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签约人)

  报名电话:(一期)5**602(二期)8**1

  给大家拜年:瑞雪丰年、吉祥如意!

  zz物业服务中心

  20**年2月10日

篇3: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倡议书范文(9)

  关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倡议书范文9

  **小区的业主朋友:

  为维护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防止有人搞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和哈尔滨市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通知等一系列相关文件规定,**小区已经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我们的小区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如产权证问题、楼房漏水问题、楼道破损问题、物业公司聘用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每一位业主的切身利益。而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成立我们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建立起有效的组织、形成统一的意志、发出一致的声音,从根本上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目前,哈尔滨市住宅小区普遍成立了自己的业主委员会,这些业主委员会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以及完善小区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倡导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将以合法的身份,代表广大业主去争取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权利,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

  一切等、靠、要、搭顺风车的消极思想只会使小区业主一盘散沙、任人欺诈、无法申诉。让我们团结起来积极行动,建设好我们的**小区。(请与*号楼*单元*室*先生联系,电话**)

  倡议人:部分业主

  二○**年六月十八日

篇4:致全体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倡议书

  致 “世纪东方城 ”全体业主

  成立业主委员会倡议书

  尊敬的“世纪东方城”各位业主朋友:你好!

  随着《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中国的业主维权运动正呈方兴未艾、风起云涌之势,伴随着业主的权利意识日益觉醒,一个崭新的民主政治时代正在到来。业主自治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是政治民主、经济自由、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的一个必然结果。

  “世纪东方城”小区陆陆续续地交付入住,自最后一批入住迄今已近四年了,在这期间,业主们碰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也通过各种方式,尤其是在论坛上提出了种种要求和困惑,但是没有一个组织能够听取、考虑、解决这些问题。为了更好地维护业主的切身利益,实现业主自治,使业主的资产及相关的公共物业实现保值、增值,也为了更有力地督促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小区内很多业主认为成立“世纪东方城”业委会已迫在眉睫,大家强烈要求尽快启动此项工作。

  由于世纪东方城区域较大,并且由不同的物业公司管理,根据有关规定,一个物业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因此,目前201-203号楼的部分业主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204-211号楼的部分业主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

  我们呼吁,201-211号楼的业主们,为了自身的权益,支持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于成立业主委员会有许多工作要做,尤其是要取得多数业主的支持,我们希望201号楼、202号楼、204-211号楼的热心业主们能够跟以下联系人联系,共同承担一部分工作,齐心协力成立我们的自治组织,解决我们自身的切身利益问题。

  据街道办事处称,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需要有半数以上业主签字方才有效,不知这种解释是否正确,请各位积极参与探讨。同时,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们,请联系以下联系人完成签名!

  联系人:*女士 1**99(**号楼);*先生 131**88(**号楼)

  电子邮箱:**

  现将有关业主委员会的一些法律、法规常识向广大业主告知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的主要权利

  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小区的权力执行机关。业主委员会在取得所有业主授权的前提下,全面负责整个小区共同财产的管理。业委会作为小区的权力机构,既有决策权,又有执行权。业委会的权利是全体居民源于财产所有权的基本民主权利,这是一种天赋权利,也是《物业管理条例》明确确认的业主的民主权利。

  二、《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主要精神:

  20**年12月22日市建委正式发布《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明确了以下事项:

  1. 业委会成立居委会须当召集人。

  2. 业委会违规街道可责令其改正。

  3. 业委会备案职能首次下放街道。

  4. 动用维修金只需部分业主表决。

  5. 业主首次开大会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

  为了成立一个能真正代表业主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希望您热情参与,并根据自身的情况,积极地自荐或者推荐自己心目中的人选,全力支持“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只有广大业主团结起来,共同发挥自己的一份光和热,才能聚沙成塔,真正实现业主维权的最终目标。只有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有了自己的合法组织,才能代表广大业主切实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世纪东方城”是你我选择的共同家园,建设它、管理它是我们每一位业主都责无旁贷的义务。希望热心业主维权的广大业主朋友,倾尽自己全部的热情、理性与智慧,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脚踏实地地推动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欢迎大家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积极参与讨论。

  此致

  敬礼

  20**-01-08

篇5:呼和浩特市业主委员会成立登记备案管理办法(2019)

本文提要

呼物发[20**]第6号
20**年7月9日
第一条为加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建设工作,促进业主委员会的规范化管理,了解各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依据有关的法规、政策,制订业主委员会成立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小区。
第三条市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登记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住宅小区区域内全体业主的整体利益,实行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
第五条住宅小区业主人住率达50%以上或人住率达30%以上竣工两年以上的,均应成立业主委员会。
第六条按照区域划片形成的物业管理区域由各区物业办负责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新建小区由所在地办事处、居委会协助成立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召开业主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由选举出的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选聘执行秘书(执行秘书可以不是本会委员)。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经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到区物业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4.业主公约。
第九条各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将审核批准业主委员会成立意见报送市业主管理联合会备案,并由市业主管理联合会发放证书,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业主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2.管理用房和营业用房的使用情况;
3.业主委员会改选,任免及增减情况; (房地产E网:www.pmceo.com)
4.召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情况;
5.维修基金的年度使用情况及物业管理企业发生变换时基金帐目的转移手续办理情况;
6.《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一)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1.代表和维护本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的整体利益,召开和主持业主或业主代表大会;
2.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
3.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4.审议物业管理企业制定的年度管理计划和物业管理收支情况及管理服务的重大措施;
5.审议住宅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更改、扩充,以及房屋的维修等与业主利益有关的事宜;
6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业主委员会的义务
1.筹备召开业主或业主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业主的监督;
3.严格执行业主委员会章程,贯彻执行与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
4.反映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正当要求并监督落实,督促业主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5.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联系;
6.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因服务管理等原因达不成一致意见影响正常工作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可申请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协调。(来自:www.pmceo.com)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应积极参加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物业管理企业应给予支持帮助。
第十三条非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组建业主委员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市物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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