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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尾矿库钓鱼游泳告知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严禁在尾矿库钓鱼、游泳的告知书

  尊敬的父老乡亲、同学们、朋友们:

  为切实加强企业尾矿库安全管理工作,因夏季炎热,防止闲置人员和孩子们在尾矿库内钓鱼、游泳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根据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特告知如下:

  一、尾矿库库内水是指由于生产用于冲洗原矿粉,经过浓缩池,然后夹杂着尾矿砂排入库区内的污染水,对人体带有一定的危害性。

  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38号令《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尾矿库管理单位同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库区内采沙、玩耍、钓鱼、游泳等一切危害尾矿库的安全行为。

  三、尾矿库库区内玩耍、钓鱼、游泳属于违法行为,我公司已与黄崖洞镇派出所和西井镇派出所采取联合打击行动,若发现有以上行为不听劝阻或屡教不改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尾矿库属重大危险源,在库内玩耍、钓鱼、游泳,不论成年人还是未成人均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各位父老乡亲、同学们、朋友们,为了保障您的人身安全,请您认真遵守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各位家长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看护好孩子不要去尾矿库内玩耍、钓鱼、游泳。

  五、若在尾矿库内玩耍、钓鱼、游泳发生任何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凡是公司员工家属子弟到库区内玩耍、钓鱼、游泳,将其解除劳务合同。

  以上告知,请相互转告,为了全家人的安全幸福,请认真执行相关管理规定,避免事故发生。

  20**年7月15日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花园小区严禁高空抛物倡议书

  花园小区严禁高空抛物的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近日接到有众多业户投诉,高层住户往下丢生活垃圾(纸巾、卫生巾、纸盒、烟头、污水等),给低层住户日常生活带来严重困扰。高空抛物是极其危险的,此种行为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还会引发极其严重的法律后果,造成民事或刑事纠纷。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与小区的卫生,支持广州市创文工作,请大家齐心协力,杜绝这种不文明的行为。

  在此服务处呼吁全体业主/住户通力协作及互相监督,让我们携手共建一个整洁、文明、和谐的生活社区!

  **花园服务处

篇3:E花园游泳池承包合同

  E花园游泳池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健身服务有限公司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承包游泳池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同意将游泳池承包给乙方经营(范围包括游泳池开放、游泳教学、游泳用品及相关商品出售)及其附属设施。

  二、承包时间:

  20**年6月1日至20**年9月30日(营业日期及时间以每年开放与闭池公告时间为准)。(开始日期以游泳池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三、承包金额:

  20**年6月1日至20**年9月30日的游泳池全部场地承包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月(大写:伍仟元/月整),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额外费用。

  四、游泳池票价设定:

  1、成人价格(一米三以上) 15元/人/场

  2、儿童价格(一米三以下)10元/人/场

  五、承包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相关工作人员与游泳人员在承包期间内能正常出入。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与业主、外单位关系,为乙方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3、甲方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游泳池清洁干净交予乙方。

  4、甲方保证乙方在承包期间内的合法自主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的自主经营权。

  5、甲方应向**市霞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完备卫生许可证件,费用由乙方支付。

  6甲方支持配合乙方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游泳池在乙方承包期间。水电单独计量,水电表由甲方安装,经营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电费价额:每度**元、水费每吨:**元。

  2、乙方水质必须要达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标准及要求,其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水质问题所产生的问题,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亡险及公众责任险,累计保额不得低于100万,意外伤亡险保额不得低于50万,并承担期间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责任。

  4、乙方负责场地内所有工作人员的培训及相关费用,并由乙方按照游泳池经营的规范足额配备救生员、管理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以保障游泳人员安全。备注:游泳池主管1人;救生员4人;教练员2人,服务专员1人,清洁员1人。

  5、乙方经营期间负责游泳池内所有的清洁卫生工作,每天对游泳池进行消毒,并承担相关费用。

  6、乙方负责门票的印制及经营办公用品的费用。

  7、乙方自负盈亏,乙方全权支配经营所得的全部收入,乙方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不得对E花园业主以外的人员开放游泳池。

  8、乙方向所在游泳池内添加警示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承包期间的经营活动负完全责任。

  10、乙方不得违反甲方合法的物业管理条例,如遇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11、乙方每场开放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12、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如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另一方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13、该协议期满后自行失效,但甲方在以后继续对外承包经营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1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后解决。

  15、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叁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篇4:中心小学严禁乱办班补课责任状

  中心小学严禁乱办班补课责任状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落实减负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禁止教师进行乱补课的通知和要求,并结合我校教学和教育行风建设的实际,我们学校特与本校教师签订责任状:

  一、责任目标:

  1、教师要把加强行风建设作为教育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全面贯彻和落实有关行风建设的政策和工作部署。

  2、坚决制止“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严禁教师利用一切时间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集体性大面积补课及参与校外组织的办班补课等,严禁教师强迫本班或动员别班学生补课。

  3、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办学行为行风建设等涉及到谁,要报教育局严肃处理。

  二、考评和奖惩办法:

  为保证责任目标的实现,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的精神,听取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并对教师工作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1、全面完成本责任目标的教师,在期末考核中,作为评聘教师资格、评优、评先进的一条标准。

  2、对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根据教育局规定严肃处理:

  (1)调离原单位 (2)职称降一级 (3)行政记大过

  3、对违反本责任目标的教师,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的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与纪律处分。

  教师签字:

  校长签字:

  **镇中心小学

  年月日

篇5:宁夏回族自治区维护税收秩序严禁转引税款通知(2019)

宁政发[20**]13号
发布日期:20**年01月26日
实施日期:20**年01月26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近年来,一些地区由于受地方财政困难影响,或为了实现其他经济目的,违反有关规定,采取只征流转税、不征或少征所得税及其它地方税等手段,在我区及周边地区“拉税”、“借税”、“买税”和“混税”转引税款;我区周边地区也采取同样手段在宁夏境内违法转引税款,造成区域之间税率相差悬殊、实际税负不公,社会影响强烈。这不仅违背了“统一税政、集中税权”的原则,扰乱了正常税收秩序,而且违背了公共财政的要求,削弱了财政调控能力,造成财政收入大量流失,形成潜在的财政风险。

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引税”问题调研和整改的通知》(财税〔20**〕35号),要求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制止。我区有关部门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展开全面调查,并针对存在问题予以整改,但仍有个别地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致使这一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为严肃税收法纪,维护税收秩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和按级次入库,根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制定税收计划,严禁跨地区征收税款
转引税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一定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转引税款行为的危害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检查纠正。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税收计划任务,不得借招商引资之名巧立名目,将非本辖区生产经营企业纳入当地税收征管范围之内,更不得以各种方式变通税法和税收政策,损害税法权威。要认真学习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税收征管工作的领导,支持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二、严格发票使用范围,坚决制止各种转引税款行为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大力支持和密切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坚决制止各种转引税款的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购买货物、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收款方是区内的,或收款方是区外的但其经营活动在区内发生,一律按规定使用我区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否则支付单位有权拒收,并应及时

报告当地税务机关。(来自:www.pmceo.com)付款方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一律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和在所得税税前列支或作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警惕,对发现转引税款行为的,要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

三、坚持依法治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坚决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依法治税,严格征管。要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依照法定税种和税率征收税款,不得违反规定代开发票和委托代征税款;严禁擅自扩大征管范围,变更税种税率,少征或不征税款,混淆税款入库级次。要切实加强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报告上级部门。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对本地转引税款情况进行认真清理纠正,整顿财税秩序。凡拒不纠正或整改的,自治区将扣减对该地区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请于20**年4月30日前,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时抄送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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