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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物业物业费收费调整通知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E物业关于物业费收费调整通知

  首先感谢这一年来广大业主给予**物业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对于我们,无论是来自业主的赞誉或者批评,我们都视若珍宝,正因为有了业主的参与和关注,我们才会将步伐走的更稳,我们才会不断的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0**年下半年度的物业管理费收取工作已经开始,为方便广大业主缴纳,特对今年缴费方式做出如下调整:

  1、物业管理费:由原来按季度收取改为一次性缴纳六个月(半年)费用;为尽量不占用您的宝贵时间,以后都将改为半年收取一次。

  2、电费:由原来每月初1至5号缴纳调整为可预付费缴纳,最低预存金额为贰佰元整(¥200.00元),对逾期缴纳电费的业主,将依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相关细则,自逾期缴纳之日起,按照欠费总额加收1‰的违约金,望广大业主予以重视并按时缴纳。

  上述收费政策调整从2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对于有利于提高物业管理品质的建议,我们都将积极采纳,虽然我们可能做的不是最好的,但我们要求全体员工要做的比昨天更好!我们将一直秉承“尽心尽意、尽善尽美”的服务宗旨,不断为全体业主服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支持与理解!

  如果您有什么其他疑问,欢迎致电客服中心电话:1234567

  E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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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第二季度物业服务收费通知单发放温馨提示

  关于第二季度物业服务收费通知单发放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万科ZZ业主(住户):

  您好!

  本年度第二季度物业服务资金(20**年4-6月)和水电费(20**年1-3月)收费通知单已投递到您家信报箱内,敬请您查收!

  请您于20**年4月15日—6月30日根据收费通知单上的应交款金额直接到服务中心前台缴纳现金或刷卡缴纳。

  如您因工作繁忙不便缴费,您可致电ZZ城市花园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电话预约上门收费,我们将根据合理需求提供如期上门收费服务!

  若您对收费通知单有疑问,可直接致电物业服务中心咨询:****(8:30—20:30)。

  享受**物业“全心全意全为您”的服务是您的权利,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是您的义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ZZ城市花园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祝您及家人生活愉快!

  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ZZ物业服务中心

  二○**年四月*日

篇3:物业第四期物业服务资金收费通知单发放温馨提示

  物业关于20**年第四期物业服务资金收费通知单发放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Z城业主(住户):

  您好!

  本年度第一期物业服务资金(20**年10-12月份)及水电费(20**年07-09月份)的收费通知单已投递到您家信报箱内,敬请您查收!

  缴纳现金的业主(住户),敬请您于20**年10月15日—10月31日根据收费通知单上的应缴款金额直接到物业服务中心前台缴纳现金或刷卡。

  办理银行托收的业主(住户),,请您于10月25日之前将所需托收款存入您的托收存折中。物业服务中心将于10月26日办理银行托收,以便划款成功。

  如您因工作繁忙不便交费,您也可致电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电话预约收费,我们将根据合理需求提供如期上门收费服务。

  若您对收费通知单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物业服务中心查询。

  咨询及预约电话:027**67或027-68**66转*8

  享受AA物业全心全意的服务是您的权利,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资金是您的义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祝您及您的家人新年生活愉快!

  AA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z城物业服务中心

  二○**年十月**日

篇4:物业小区车辆收费宣传资料通知

  物业关于小区车辆收费宣传资料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

  您好!

  为进一步规范**小区管理,维护小区生活秩序,保证车辆交通、停放安全,为业主提供通畅、便捷的通行服务,根据**市《关于下达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和《**省物业管理条例》,近期将对小区业主车辆停放实行收费管理服务。收费之后车位只允许办理车位租用手续的业主车辆停放,望广大业主积极配合并自觉遵守。

  车位和车子、房子一样,也需要维护管理,需要保安、保洁、维修创造一个安全、整洁、通畅的环境。车位的维护和管理成本一般由小区的相关设施设备(如出入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照明系统、交通标志等)的运行维护费用、设备及照明电费、保洁费用及相关人工成本等构成。车主拥有的是车位的使用权,而不含车位长期的管理与服务费用。出租车位是开发商,而提供服务的是物业公司,所以物业公司要对车位收取一定的车位服务费,而车主的车位正因为享受了服务,所以要承担相应的服务费用。如您还有其它疑问,请您致电021-*****,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现将**市《关于下达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印发给广大业主,请遵照执行。

  **物业中心

  *年*月*日

篇5:物业管理公司加强项目收费管理通知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加强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

  为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公司票据的管理,确保公司财务实行统收统支制度的顺利实施,特对有关事项进行统一规定。

  1、各项目的所有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停车费、业主特约服务费、场地临时租赁费、以及其他利用公司资源所产生的收益)都必须开出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发票),不得私自开出收据(发票)或不开票据;

  2、所开出的项目、金额需与实际收费的项目、金额相同、项目相符,不得漏开、少开;

  3、如发现有违反以上现象者,责任人将双倍返还其所得金额,并扣除绩效工资20分至50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辞退;各项目责任人负连带责任,为项目责任人所为,将加倍处罚。

  4、鼓励员工、经营、业主(所有人)举报,经核实情况属实则按实际非正常收入金额的50—150%进行奖励,由行政部直接以现金的方式发放当事人,不泄密,不外传,泄密者将进行行政处罚。

  5、以上的失职行为触犯法律的,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益。

  **市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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