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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项目销售部保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27

  地产项目销售部保密制度

  一、项目销控情况保密:所有销售人员对项目的销控情况应当严格保密,不得自行以任何形式向外界透露。

  二、项目会议形成的任何决议、计划实行分级保密制度,在未执行、公开之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向外界透露。

  三、客户资料保密:所有的客户资料都应当在当天存入电脑指定文档,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四、营销人员收入保密:所有营销人员的销售提成收入保密。

  五、营销人员违反以上条款中任意一条者,公司视情节严重性分别给予警告、开除处分,并追加相应的经济处罚。

采编:www.pmceo.cOm

篇2:房地产开发公司保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保密制度

  一、 秘密分类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

  二、 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企业战略、发展方向、以及业务项目和决策;

  3、公司领导层的内部决策、相关资料和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公司所掌握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5、公司尚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决定,职员人事档案,工资、福利等收入及相关资料;

  6、被托管企业的有关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保密的事项;

  三、 会议保密工作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会议主持人要向与会人员明确保密纪律,要求与会人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文件。

  4、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 文书保密工作

  1、非经主管部门经理以上领导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须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篇3:物业投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保密管理,全体员工均应遵守。

  3 定义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4 职责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和义务。总经办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统筹监督。

  5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5.1 公司保密包括下列事项

  A 公司的重大决策;

  B 公司经营活动中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方案、经营项目、经营决策等。

  C 核心技术,包括住宅商铺及配套设计方案/图纸、营销策划方案、技术标准、作业标准等。

  D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的会议记录;

  E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凭证、帐册、报表。

  F 公司统计报表、审计报告书;

  G 公司员工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资料;

  H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通知、通告及其他公司公布的资料信息等不属于保密范畴。

  5.2 公司秘密的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公司最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到严重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害。

  5.3 公司秘密的密级确定:

  A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及公司发展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核心技术为绝密级;

  B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审计资料、设计图纸、销售策划资料、重要的会议记录及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C 公司管理制度、人事档案、合同、协议、意向书、职员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未公开的信息为秘密级;

  6 保密措施

  6.1 属于保密范畴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的保管、制作、收发、传递、使用、摘抄、销毁,由各部门负责人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相关使用管理部门负责保密。

  6.2 对管理或接触公司保密资料、掌握公司核心技术的人员,公司根据实际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上述人员离职,必须进行彻底的工作移交,并作出保密承诺。

  6.3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A 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B 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摘抄;

  C 收发、传递、外出携带秘密文件,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D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存放。

  6.4 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或设备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6.5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公司秘密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6.6 有秘密内容的会议,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A 选择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室。

  B 根据需要严格限定参加人员范围,或在讨论涉秘事项时临时指定参加人员。

  C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D 会后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的层次范围。

  6.7 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网络、电话等其他方式泄露公

  本文提要:公司秘密的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公司最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到严重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害。 司秘密,www.pmceo.com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新闻媒介透露公司秘密。

  6.8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应当立即制止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作出处理。

  7 责任和处罚

  7.1 出现下列泄密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或记过的处分:

  A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B 违反本制度6.3规定的;

  C 已泄露但主动采取了补救措施的。

  7.2 有下列泄密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追究其法律责任:

  A 故意泄露公司秘密或过失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B 违反本保密制度,为他人窃取、刺探公司秘密,或违背程序向外提供公司秘密的;

  C 利用职权强迫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7.3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A 使公司的秘密被不应知悉的部门和员工知悉;

  B 使公司的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无法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C 使公司的秘密被公司以外的有利害关系的人知悉的;

  D 遗失公司保密资料或物品的

篇4:房地产公司保密制度

  1.总则

  1.1为保守公司秘密,1.2 维护公司权益,1.3 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3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1.4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1.5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员工实行奖励。

  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

  2.1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2.1.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1.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2.1.3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2.1.4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1.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2.1.6 公司有关人事方面的(来自:www.pmceo.com)资料。

  2.1.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2.2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3.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2.3.1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3.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2.3.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2.4 公司秘级的确定:

  2.4.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4.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2.4.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2.5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2.3、2.4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保密措施

  3.1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或行政部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当事人负责保密。

  3.2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3.2.1 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3.2.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2.3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3.3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3.4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3.4.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3.4.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4.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3.4.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5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6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行政部;行政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作出处理。

  4.责任与处罚

  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公司《惩罚制度》予以处理:

  4.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4.1.2违反本制度3.1、3.2、3.3、3.4、3.5之规定的;

  4.1.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来自:www.pmceo.com)措施的。

  4.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4.2.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4.2.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4.2.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

  5.附则 

  5.1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5.1.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5.1.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篇5:公司档案保密制度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

  第一条 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第三条 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第四条 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第五条 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条 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条 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第八条 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第九条 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传阅或借阅文件,要严格坚持登记制度。

  第十条 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

  第十一条 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 如保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长期离开岗位前,必须把自己经营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

  第十三条 保密人员每年对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收集齐全,对有查考价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文件可按有关规定处理。调阅公司的保密档案,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 保密文件销毁前,必须逐一登记,并在报领导批准后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销尽。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公司内销毁。

  第十五条 以上保密文件拟制、处理、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在工作过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员要注意不要谈论文中的机密事项,不让无关人员随意浏览,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无线电话中谈论机密事项等等。

  第十六条 公司印制各类简报、刊物及向宣传、新闻出版单位提供公开发表的稿件、信息,承办人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国家及公司秘密。

  第十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在外出访问、涉及业务技术谈判、学习交流展览演示等公务活动中,不准随身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预案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露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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