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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措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的措施

  1对造价业务精细化管理

  1.现将根据确定的造价管理模块,进行精细化管理,才能 与"细节成就品质"的指导思想配备。

  2.以下是根据公司的现有管理构架及相应的框架文件下,编制的造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在运行过程将根据执行效果定期按法定程序进行补丁升级。

  2对造价管理进行标准化管理

  1.造价管理离不开数据处理,为了便于利用电脑的E*CEL或专业软件对造价数据进行标准分类,统一定义述评,利于从下而上的统计口径的统一或平等职能部门业务流转接口的一致性,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造价数据的数理处理。

  3对造价管理员工内部培训

  1.在造价管理部对全体造价人员进行内部培训,统一造价管理方法,进行造价管理的标准作业。

  2.在造价管理部建立统一的造价管理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归口采集,积累电子化数据库。

  3.在造价管理部建立统一的造价资料电子存档系统,以利于造价资料的快速索引,以利于造价资料使用者的借阅调用。

  4.对人的总结,从个人业绩方面进行考核,可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保证造价管理的深度、确保地产开发全造价管理的效果和质量。

  4对乙方单位进行培训,统一申报文件,实行双版申报制。

  1.造价管理部编制造价申报文件标准版本,并对乙方单位进行分批培训,要求乙方统一提供电子版及书面版,对造价管理实行"双版制",以对造价管理实行无纸化、电子化管理。

  2.建立乙方单位通讯管理系统,并由信息工程师进行定期维护更新,以确保造价管理的外部信息的通畅。

  5 建立造价管理标准作业模块,统一造价管理尺度

  1.由于造价管理人员的专业、年龄、从业经验的不一致,导致造价管理的尺度不同,有必要统一造价管理各模块中的作业程序、作业版本,以减少人为主观失误风险。

  2.造价管理部建立统一的造价信息控制点采集系统,以便对造价数据进行归集数理统计分析,多次生成种类造价信息报表。

编辑:www.pmceo.Com

篇2:知名地产造价管理规定(造价篇)

  知名地产造价管理规定(造价篇)

  一、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竣工图编制的规定

  为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竣工图编制(以下简称“变更”“签证”“竣工图”)的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双方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承包人对于发包人正式发出的变更、签证,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并在保证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的同时,同步进行竣工图的编制;发包人应按照变更、签证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及时确认相应结算资料和对应竣工图编制情况、足量地支付承包人变更、签证的价款。

  第二条:关于变更、签证办理、竣工图的约定

  (一)发包人发出的变更、签证通知单,应加盖发包人指定的(如:**工程项目部)印章,否则承包人可以不接受。

  有效印章式样如下:

  ①发包人指定印章式样:

  **工程项目部(盖章)

  ②承包人指定印章式样:(盖章)

  (二)合同履约中,双方填制的变更、签证单都应使用本协议后附的标准表格,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审核费用,承包人可以不予接受。

  (三)承包人随工程进度同步完成竣工图的编制,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和达到发包人《建设工程竣工图管理办法》的要求,否则发包人可以把承包人月度进度款的支付比例及基础结算总价的支付比例降低10%(如原约定为80%,则调为70%);情节恶劣的可对承包人处以每次5000.00~20000.00元的违约金处罚。

  (四)双方均应对变更、签证通知单分专业连续编号、妥善保存;双方都应设置变更、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交付对方单据时应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承包人应当按照上述方式同步同编号反映在竣工图上,由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定期检查和签字确认。

  第三条关于变更、签证、竣工图的计价及结算的约定

  (一)变更、签证的计价严格执行与其相关主合同的经济条款,执行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或套用相同的定额、取费标准、材料调差方式。当没有合适的定额套用时,双方可按当时当地的市场合理低价协商确定。

  (二)在双方核对变更、签证价款时,承包人负责事先就每张变更、签证通知单各做一份完整结算书,提交发包人;发包人不接受承包人以汇总方式编制的多项变更、签证事项结算书。

  (三)结算书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若结算报价超过最终审定价10%,发包人将把最终审定价总额降低5%。结算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结算总费用;

  ②原合同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

  ③套用定额编号的直接费计价表;

  ④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的取费表;

  ⑤综合调差系数和主材调差依据;

  ⑥定额以外项目的工料机分析;

  ⑦变更签证单原件;

  ⑧所有相关的往来函件、其他需说明的与造价有关的问题。

  (四)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计算变更费用,最迟在该变更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10日内(从监理及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确认完工日期计算),向发包人报送完整变更费用结算书;每迟报一天,发包人将扣除最终审定价的2%,扣完为止。

  (五)原则上双方应在每项变更、签证实施前,先商谈确定总费用;特急变更、签证也应在施工后10天内谈定价款;承包人提交的变更、签证结算书,应与事先商谈的价格一致。

  (六)关于临时用工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协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取定的人工单价(指综合单价,已含管理费和利润)。

  (七)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承包人会同监理、现场发包人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谈判,否则发包人可以不计价款。

  当变更、签证工作内容完成之后,承包人要及时督促监理和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审核费用。

  (八)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应在拆除前与发包人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否则视为承包人100%的回收利用。

  (九)双方核定变更、签证事项的价格后,应在结算书上注明最终审定价格,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有效印章式样如下:

  ①发包人指定印章式样:**************************

  造价采购部(盖章)

  ②承包人指定印章式样:(盖章)

  (十)每月5日前,甲、承包人应就截止上月末已确定最终费用和已经发生但尚未确定最终费用的变更、签证费用结算书,进行综合性核对,并形成核对与商谈记录清单。发包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支付变更、签证的费用款项。

  超过每月5日,发包人未收到承包人的综合性核对邀请,每超过一天,发包人将扣除核对最终审定价的2%,扣完为止。

  本规定做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其他条款与本规定有矛盾时,以本协议为准。

  二、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补充规定

  为了统一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办法,提供准确的预(结)算编审依据,减少工作中的反复,提高工作效率,特对工程预(结)算的编制提出如下规定:

  1基础工程结算各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专业专职预算人员

  1.1基础土石方现场收方

  1.1.1挖孔桩收方:挖孔桩的总高以承包人接收场地时的地貌标高到桩底的高度,断面尺寸


按设计,挖孔桩的总高度、护壁的高度、以及挖孔桩土石的高度分别以现场实收为准,如需扩大头的桩,其扩孔的高度按设计高度。

  1.1.2基坑收方:基坑的高度以承包人接收场地时的地貌标高到坑底的高度,基坑的长度宽度按设计和有关计算规则,只收基坑的深度以及土石高度。

  1.1.3地梁、挡墙基础(带形基础)、管沟收方(即没有嵌岩要求的基础):此部分收方长、宽按设计,深度以承包人接收场地时的地貌标高到设计的地梁、挡墙基础、管沟底面标高,现场收方只需确认土石的高度或比例。

  1.2现场收方的准备工作

  基础施工前承包人与甲方和监理共同在基础平面图上确定各基础的基础自编号,现场收方以基础自编号形成收方资料汇总。

  承包人应作如下准备:一个硬质文件夹、记录数据的统一表格、钢卷尺(下端需吊有重物,最好是线锤)、一把小卷尺、至少两名工作人员(测量和记录)。每次基础收方应先向项目工程师提交需收方基础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1.3现场收方的操作流程

  基础开挖到设计的要求,由监理、甲方工程师(设计、地勘)验收合格(或整改后复查验收合格),甲方工程师到现场收方,施工方提供一份经监理签字的本次要收方的基础桩号(自编号),按本文《基础土石方现场收方》分别进行现场收方,双方各作记录,现场收方完成后,三方(甲、乙、监理)及时当面核对数据并在承包人的原始记录上签字,承包人以原始记录为依据整理成正式收方工程量汇总表格(加盖承包人公章)及经手人签字,交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签字盖章,以此作为基础工程基础土石方结算依据。

  1.4基础结算时间安排:基础竣工并经设计、地勘、质监、监理、发包人验收合格后20天,承包人编制完成基础工程结算并提交给发包人,由发包人安排时间审核承包人的基础结算。

  1.5基础结算审核资料

  基础竣工并经设计、地勘、质监、监理、发包人验收合格,承包人即可办理基础结算。承包人办理基础结算应向发包人提供如下结算资料:基础结算书2份(分别提交给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经发包人和监理审定的挖孔桩(钻孔桩)单桩基础土石方现场收方工程量汇总表1份,施工场地交接平面高程验收记录1份,基础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1份,基础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现场有关经济技术签证单1份,基础结算工程量计算书1份,以及发包人认为承包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等。

  2主体工程预算

  2.1土建主体工程施工图预算

  2.1.1土建主体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核时间以发包人具体安排的工作计划各阶段时间为准。

  2.1.2土建主体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的依据:以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说、施工图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经监理及建设方审批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设计选用的有关的工程(通用或标准)施工图集、发包人施工界面通知、甲供材料及设备明细表及认价通知书和发包人《施工图预算编制要求》等为编制依据。

  2.2主体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

  2.2.1主体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核时间以发包人具体安排的工作计划各阶段时间为准。

  2.2.2主体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的依据:以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说、施工图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经监理及建设方审批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设计选用的有关的工程(通用或标准)施工图集、发包人施工界面通知、甲供材料及设备明细表及认价通知书和发包人《施工图预算编制要求》等为编制依据。

  2.3主体施工图预算审核资料

  承包人在发包人安排的施工图预算编制阶段时间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并提交2份施工图预算给发包人,同时还应提交的资料包括施工图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经监理及建设方审批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甲供材料及设备明细表及认价通知书,施工图预算主要工程量计算稿,套用的有关的工程(通用或标准)施工图集,以及发包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等。

  3工程结算

  3.1土建工程结算

  3.1.1土建主体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时间以发包人具体安排的工作计划各阶段时间为准。

  3.1.2土建主体工程结算编制的依据:以工程施工图说、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或技术变更核定单、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设计选用的有关的工程(通用或标准)施工图集、发包人材料设备认价通知书和发包人《施工图预算编制要求》等为编制依据。

  3.2安装工程结算

  3.2.1安装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时间以发包人具体安排的工作计划各阶段时间为准。

  3.2.2安装工程结算编制的依据:以工程施工图说、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或技术变更核定单、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设计选用的有关的工程(通用或标准)施工图集、发包人材料设备认价通知书和发包人《施工图预算编制要求》等为编制依据。

  3.3工程结算审核资料

  承包人在发包人安排的工程结算编制阶段时间内,完成工程结算的编制并提交2份工程结算给发包人(土建或安装工程),同时还应提交的资料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技术变更核定单、发包人材料设备认价通知书,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单,设计变更调整结算工程量增减对照表和调整工程量计算式,工程结算主要工程量计算稿,套用的有关的工程(通用或标准)施工图集,以及发包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等。

  4其他工程结算

  4.1零星(委托)工程预(结)算

  4.1.1零星(委托)工程预算应在相关工程开工以前编制完成,经发包人审定后签订零星(委托)工程合同或零星工程委托书;并在零星(委托)工程完成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20天内向发包人办理结算。

  4.1.2零星(委托)工程结算审核资料应提交预(结)算书1份、零星(委托)工程合同或委托书、现场验收合格记录、现场收方或变更通知书以及发包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等。

  4.2现场签证结算

  4.2.1现场签证结算指不能在工程结算中办理的各种签证单的结算,现场签证结算应在相关工程完成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20天内向发包人办理结算。

  4.2.2现场签证结算审核资料应提交预(结)算书1份、现场签证1份、现场验收合格记录、现场收方单以及发包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等。

  5工程预(结)算书编制要求

  5.1工程预(结)算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封面(按内容填写完整)、编制说明、工程取费表、三材汇总表、材料价差表、工料分析汇总表、工程预(


结)算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群体工程还包括各单位工程造价、主要材料汇总表和指标分析汇总表。

  5.2工程预(结)算书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5.2.1编制依据,包括合同、图纸、执行定额、材料计价依据、承包人计价计费依据等。

  5.2.2工程范围及内容:包括施工图、竣工图、工程师核发的施工任务书所明确的施工界面、工作内容。

  5.2.3开、竣工时间。

  5.2.4工程预(结)算执行的定额和执行定额中需说明的问题。

  5.2.5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5.3土建工程按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砖石工程、脚手架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装饰工程及其他(大型机械的费用、垂直运输、降效等)等分部和分项工程顺序编制施工图预算。安装工程按专业分系统分部和分项工程顺序编制施工图预算。

  6违约处罚

  6.1各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各专业专职预算人员,经发包人检查承包人未配备足够的各专业专职预算人员,除限期要求承包人配备相应各专业专职预算人员外,另对承包人处以500元违约罚款。

  6.2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时间和发包人具体安排的竣工结算计划时间,编制完成预(结)算和相关竣工结算资料,并报送发包人,承包人不按时报送预(结)算和相关竣工结算资料或经发包人催促后仍不按时报送预(结)算和相关竣工结算资料的,发包人不再要求承包人报送预(结)算和相关竣工结算资料,发包人将在发包人认为合适的时间按财政部、建设部二○○四年十月二十日颁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6.3承包人除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和发包人具体安排的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计划时间内,编制完成完整的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书和完整的相关资料并一次报送发包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和相关资料不完整,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重新提交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再次出现资料报送不齐全、不合格,发包人将在12个月内不再安排承包人的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验收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书和相关资料后,只对该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书范围内的工程量和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此外承包人零星再增加的该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书以外的结算项目和相关资料,发包人不再接受,也不对其承担任何责任。

  6.4承包人在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和监理的工作,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为依据,协商解决问题,共同完成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编制审核工作;承包人不积极配合,故意扯皮,恶意拖延审核时间(包括配合发包人聘请的审计单位对竣工结算进行审计的工作),发包人和监理可以拒绝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书和停止进行该项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并在12个月内不再安排承包人的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6.5承包人报审的工程预(结)算总价超过双方审定预(结)算价的6%,发包人处以承包人审定的预(结)算总价6‰的违约金。

  6.7工程竣工,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设计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在一个月内无条件向发包人移交工程并撤出现场,承包人撤出现场与工程结算或其它任何纠纷事宜无关,如承包人拒不撤出现场或延期撤出现场,发包人拒绝支付承包人全部工程余款或按承包人拖延时间的10倍时间延期支付承包人全部余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部分定额执行问题的统一规定

  1、凡满足天棚质量验收和观感验收标准,不论是否施工结构板底(天棚)抹灰工序,均按设计的抹灰工程量和相应的定额单价计算结算

  2、底层架空结构层模板施工方案为:在需作架空结构层内,结构板下(标高)-300mm原土打夯、作120mm砖砌地塄支撑模板,净空间距850mm,砖塄上作100*50mm枋木,净空间距250mm,木枋上铺模板。

  2.1、按确定的施工方案,底层架空结构层的模板和支撑的费用由建设方承担。底层架空结构层的混凝土工程量不套用相应的模板定额项目。

  2.2、在架空结构层下(标高)-300mm原土打夯、作120mm砖砌地塄,按方案和设计施工图计算相应工程量,套用相应的定额项目进入工程直接费结算。

  2.3、砖塄上作100*50mm枋木,木枋上铺模板,按架空结构层的水平投影面积每平方米15元包干结算一次摊销,不进入直接工程费取费,只计算税金。

  2.4、一次摊销的模板费多不补,少不退。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材料的情况,在保证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节约成本,利用旧材料。

  3、挖孔桩孔口用砌体作保护,属施工措施费,不计算工程量及计取费用。

  4、钢筋砼预制构件,加工木门窗不计取增值税。

  5、关于安装工程综合取费以主代次的规定,为了简便工作,凡各施工单位施工重庆佳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或重庆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各类建筑安装工程的工程类别以:

  5.1、由总包单位承担施工的住宅及车库工程等的电气安装工程,除《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指定的范围,还包括各类强弱电的预埋、少量弱电的安装、少量动力管线及设备(如电梯动力管线、消防风机、风管)的安装等按三类标准计取综合费、利润。管道安装工程除《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指定的范围,还包括各类少量的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及预埋、少量的采暖通风设备及管道的安装等按二类标准计取综合费、利润。

  5.2.脚手架费、高层建筑增加费分别按所套定额篇章的规定标准执行分别计取。

  6、关于减压阀组安装的定额套用,因八册减压阀组安装定额中所含的管件及安装工作内容较多,包括减压阀前后的闸阀,旁通等管件和安装,与设计内容不完全相同,而且按定额中包含的管件及安装工作内容,较多甲供材料不便扣出,所以应按实际组成部件分别计算。

  7、管道在试压和冲洗过程中用临时短管代替水表的短管拆安的计算,由于高层建筑水表不是安装在已安装管道的末端,为避免管道冲洗过程中杂质损坏水表,需先将水表不安装,而以短管代替,待冲洗试压完成后将短


管换下,装水表。此过程结算时按水表长度计算并套用相应镀锌管道安装定额计算以短管代替水表的工程量,主材按普通镀锌管的50%摊销计算;水表安装按相应定额。

  8、离心风机安装定额与风机实际型号不相适合的处理

  8.1、定额的风机型号与厂家的出厂型号不是同一回事,如定额中的6#风机出风口口径φ600、定额中的8#风机风机出风口口径为φ800,应按风机口径计算。

  8.2、对整体风机箱安装可套用相似定额(如空调器或风机盘管以台为单位)

  9、小型家用泵套用球阀安装定额

  10、RKC管大于φ200的可按08-0154子项乘1.1系数递增,PVC排水管大于φ150按08-0158子项乘1.1系数递增。未计价材料的消耗量均不变。

  11、电气系统调试费及双电源调试费用的计算问题

  11.1、民用楼房的低压供电系统只是回路接通的试亮,不作为一个独立调试系统计算;必须遵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和测试。

  11.2、甲方要求对系统及配电箱、电机各种整定值进行调试(甲方已要求厂家各种箱出厂时调试好的不计算),进行调试应有计量局认可的调试资质;要有法定的调试报告才能计取。

  12、PVC管的暗配按钢(木)模板内配管按钢模板和砖墙内配管按砖墙两种方式分别计算工程量,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13、弱电预埋管穿铁丝费用,配管定额已包括铁丝摊销工程量和单价,但穿线不是配管的施工单位完成,其摊销工程量无法回收和再利用,经测算,在配管定额的基础上,不分管径大小,综合为辅材费每100m配管工程量增加10元。

  14、防火堵洞工料的计算,按设计规定的尺寸及计算需防火堵洞材料工程量和选用通知规定的单价计算材料费,套用02-0603定额。

  15、暖通风口阀门超过定额规格的可按相近的定额调增1.1系数。

  16、“阻火圈”安装按“丝接发兰”安装(单片)定额的人工费的50%套定额;辅材不计。

  17、各类泵安装的拆装检查费不计。

  18、穿墙、过楼板及屋面设置的钢套管均套用第六篇《工业管道工程》中一般穿墙和梁的套管制安的相应项目,但必须遵照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19、接线盒盖的安装,不计安装费,只计材料费。

  20、电气工程施工中,所有暗埋管应随土建预埋,若因承包人的原因发生事后剔槽暗埋,一律不计剔槽费用。

  21、功率≤5KW的电动机调试费不计;功率>5KW的电动机调试费按相应定额基价的30%计取费用;电动机检查接线按相应定额基价的20%计取。

  22、独立接地装置和接地网的调试费按相应定额基价的30%计取费用,但必须遵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和调试。

  23、室内外管道沟槽开挖宽度,均按设计管道外径边加两侧工作面计算,单侧工作面宽度均为30CM。深度按开挖自然地面标高到管道设计底标高计算,按此计算的工程量为包干量,实际施工与此不相同时不作调整。

  24、砌体工程使用后植筋工艺时,只按定额规定计算预留拉墙筋费用,不得计算植筋费用。

篇3:房地产工程造价管理程序(修改版)

  房地产公司工程造价管理程序(修改版)

  1、目的范围:通过对项目从开发策划、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与控制工程建造成本,以利工程顺利进展,保障开发效益。

  2、职责:

  2.1造价管理部负责在项目策划阶段向策划中心提出建安成本控制目标分析意见;在设计阶段提供委托设计的经济指标限制以及在扩初阶段负责审查设计成果是否在限制指标范围内,如超出限制,负责向设计研发部提出调整意见或向策划中心提出追加投资建议;在理想状态下,负责在施工合同签署前完成造价预算。

  2.2造价管理部负责提供售楼面积,审核工程合同中工程造价篇章和工程进度款、预结算,确定材料综合市场价格、综合施工单价与特殊材料损耗率;负责在施工过程中阶段性地向总经室反馈造价控制是否在控制指标范围内,如有超出,及时提出预警。

  2.3工程材料部负责审核工程项目材料规格、数量、品牌及询查市场原价;

  2.4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审查工程项目预、结算和进度款资料;

  2.5财务部负责工程预、结算的复核,材料综合市场价格、综合施工单价与特殊材料损耗率复核;

  2.6总经理批准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材料综合市场价格、综合施工单价与特殊材料损耗率。

  3、工作程序

  3.1新开发项目投资成本的估算;

  根据总经理的指令;造价管理部收到设计研发部提供的新开发项目各项技术指标概况,配合总经室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成本估算。

  3.2售楼面积计算

  3.2.1根据设计研发部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经营销售部提供的项目统一标识及功能等资料,造价管理部即于15天内提供售楼建筑面积。

  3.2.2施工图纸如有修改,设计研发部应通知经营销售部和造价管理部,经营销售部提出需重新计算售楼建筑面积内容,造价管理部将提供相应售楼建筑面积。

  3.3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的商谈与签订;

  3.3.1造价管理部参与编制招标说明书。

  3.3.2造价管理部参与商谈并审核合同中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条款。

  3.4材料单价及综合施工单价的签认

  3.4.1材料单价的签认

  3.4.1.1项目经理部收到监理单位初审(数量、品种、规格)后的材料单价报表,并注明监理单位签收时间,填写请示单送工程材料部;或工程部提出的甲供材料采购申请。

  3.4.1.2工程材料部填写详细的询价单,向造价管理部提供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品牌、生产厂家、市场原价等信息;

  3.4.1.3造价管理部根据材料计价有关规定计算材料到工地的综合市场价格,转送财务计统部复核;

  3.4.1.4造价管理部在合同规定时间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将商定的材料市场综合价格以签价单形式通知项目经理部(签价单必须明确厂家品牌、型号、质量等级及价格)。

  3.4.1.5项目经理部经监理单位将签价文件送交施工方,并办好签收手续。

  3.4.2高级装饰材料或新型材料综合施工单价签认;

  3.4.2.1高级装饰材料或新型材料单价的签价按3.4.1条款完成后,造价管理部通知监理单位组织由造价管理部、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测定现场施工用量,分析出综合施工单价由造价管理部组织与施工单位商谈、确认施工综合单价,转送财务计统部复核;

  3.4.2.2财务计统部将复核意见反馈造价管理部;

  3.4.2.3造价管理部将综合价格以签价单形式通知项目经理部;

  3.4.2.4项目经理部经监理单位送交施工方项目经理部,并办好签收手续。

  3.4.3高级装饰材料或新型材料的损耗率确定;

  3.4.3.1项目经理部收到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申请损耗率确认报表及初审意见后,办好签收手续,送造价管理部;

  3.4.3.2造价管理部通知监理单位组织由造价管理部、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测定现场施工用量,由造价管理部组织与施工单位商谈、确认损耗率,转送财务计统部复核;

  3.4.3.3财务计统部将复核意见反馈造价管理部;

  3.4.3.4造价管理部将材料特殊损耗率以签价单形式通知项目经理部。

  3.4.3.5项目经理部经监理单位送交施工方项目经理部,并办好签收手续。

  3.5施工图预算审核

  3.5.1不具备预算编制条件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进行施工图预算审核,而采用进度款、中间结算过程把关控制全过程造价;

  3.5.2具备施工图预算审核或采用施工图预算包干的项目;

  3.5.2.1项目经理部收到监理单位初审的施工图预算,并办好签收手续,在2天内核查施工图预算资料;

  A、报送资料包括计价表、工程量计算书、抽筋表;

  B、报送资料不符合要求,退回监理单位重报;

  C、报送资

  料符合要求,于收到资料第三天转交造价管理部;

  3.5.3其余办理程序同3.7条款

  3.6工程进度款审核

  3.6.1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款经监理单位初审后,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转交项目经理部。

  3.6.2经项目经理部确认转送造价管理部审核。

  3.6.3造价管理部提出工程进度款确认单,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通知项目经理部。

  3.6.4项目经理部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经监理单位,送交施工单位,准许办理付款手续。

  3.7中间结算(含分项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审核

  3.7.1造价管理部负责组织办理中间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3.7.1.1造价管理部预算员整理、分析工程签价单,熟悉合同,核查结算资料;

  3.7.1.2造价管理部预算员分土建、水电专业进行工程量、单价审核,并编制审核意见书;

  3.7.1.3造价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各预算员审核结果;

  3.7.1.4造价管理部分管副经理重点抽查审核结果;

  3.7.1.5造价管理部经理根据合同条款复核审核结果;

  3.7.1.6造价管理部发函通知施工单位领取审核意见书,并商定时间核对;

  3.7.1.7造价管理部根据核对结果修改、整理审核意见书;

  3.7.1.8造价管理部将结算资料按规定整理成册

  A、工作请示单

  B、送财务部审核意见书

  C、送总经理室副总工审核意见书

  D、合同

  E、竣工图纸

  F、图纸会审纪要

  G、设计变更通知单

  H、签证单

  I、签价单

  J、施工记录表

  K、乙方送审的结算书

  L、乙方送审的工程量计算书

  M、甲方计算书

  N、委托书

  O、其他

  3.7.1.9造价管理部将结算审核意见书及资料转交财务核算部复核;

  3.7.2造价管理部落实财务核算部复核意见

  3.7.2.1如内部复核结果在结算审核偏差率(见下表)范围内,造价管理部将维持原审核意见;

  单项工程造价偏差率价值

  5万元1.0%500元

  10万元9.8‰980元

  30万元9.5‰2850元

  50万元9.0‰4500元

  100万元8.0‰8000元

  300万元6.0‰1.8万元

  500万元4.0‰2.0万元

  1000万元3.0‰3.0万元

  3000万元1.6‰4.8万元

  5000万元1.5‰7.5万元

  8000万元1.2‰9.6万元

  1亿元1.0‰10.0万元

  3.7.2.2如复核结果大于结算审核偏差率,则

  A、本项目无遗留争议项目,造价管理部将修改原审核意见书;

  B、本项目有遗留争议项目,造价管理部将暂不修改原审核意见书,在遗留争议项目中一并修改、解决;

  3.7.3造价管理部将财务核算部复核意见及结算审核意见书提交总经理室复核;

  3.7.4造价管理部将正式审核意见书交施工单位确认签字盖单(一份三联);

  3.7.5造价管理部将经施工单位签字盖单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报总经理室批准;

  3.7.6造价管理部将双方确认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第三联)发给施工单位,并记录签发时间;

  3.7.7造价管理部将总经理批准的审核意见书(第二联)送财务部付款,并记录签发时间;

  3.7.8造价管理部将总经理批准的审核意见书(第一联)存于造价管理部,待该项目财务决算后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3.8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零星项目结算审核

  3.8.1~3.8.1.8同3.7.1~3.7.1.8

  3.8.1.9造价管理部将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及资料转交财务部复核;

  A、偏差在规定范围内,执行3.8.2;

  B、偏差大于规定范围内,返回造价管理部修改、重报;

  3.8.2造价管理部将正式审核意见书交施工单位确认签字(一份三联);

  3.8.3造价管理部将经施工单位签字盖单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报总经理室批准;

  3.8.4其余办理程序同3.7.6~3.7.8条款;

  3.95万元以下零星工程结算审核

  3.9.1项目经理部收到结算资料,对零散工程即事后难于或无法核实的项目、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应及时确认,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填写可办理结算请示单,转交造价管理部审核;

  3.9.2造价管理部对项目工程量抽样审核,对单价全面审核,并编制审核意见书;

  3.9.3其余办理程序同3.7.4~3.7.8条款;

  3.10装饰工程结算审核

  3.10.1项目经理部收到监理单位初审后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上报造价管理部;

  3.10.2造价管理部通知监理单位组织由造价管理部、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到现场丈量工程量;

  3.10.3造价管理部组织财务计统部、总经理室联合审核装修单价并与施工单位核对;

  3.10.4造价管理部将经施工单位签字盖单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报总经理室批准;

  3.10.5其余办理程序同3.7.6-3.7.8条款。

  3.11广告制作费用审核

  3.11.1经营部收到广告制作结算书,如有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可由监理单位初审其工程量及施工内容,报造价管理部;

  3.11.2造价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落实、丈量工程量;(有委托监理的,可由监理单位主持)

  3.11.3造价管理部参照广告制作业费用审核,并与广告商核对;

  3.11.4造价管理部编制审核意见书转交财务部;

  3.11.4.1广告制作费小于50万元,参照3.8条款;

  3.11.4.2广告制作费大于50万元,参照3.7条款;

  3.11.5造价管理部将经施工单位签字盖单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报总经理室

  批准;

  3.11.6其余办理程序同3.7.6~3.7.8条款;

  3.12限额造价管理(用于设计与施工为一体的工程)

  3.12.1公司确定高级装饰工程、景园工程最高投资限额;

  3.12.2造价管理部阶段性反映过程累计工程成本,及时上报总经理;

  3.12.2.1监理单位按项目经理部要求提供分部分阶段落实的工程量;

  3.12.2.2造价管理部亦分部分项分阶段复核经监理单位初审后的工程量及单价,并提出过程累计发生成本,上报总经理;

  3.13资料管理

  3.13.1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性文件资料由造价管理部负责设专人管理、编号存档;

  3.13.1.1签价单资料分项目待竣工结算完成后,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3.13.1.2工作请示单分项目,待竣工结算完成后,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3.13.1.3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分项目按统一编号造册存档(见表单);

  3.13.1.4工程预算审核意见书分项目按统一编号造册存档(见表单);

  4、相关文件

  4.1工程定额及相关文件并造册登记;

  4.2标准图集、规范并造册登记;

  5、相关表单记录

  5.1融侨/元洪房地产材料认价单;

  5.2工程进度款审核相关表单;

  5.2.1建筑安装进度结算审核意见书;

  5.2.2工程进度款确认单;

  5.2.3工程进度款结算审核意见书;

  5.3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审核意见书;

  5.4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审核相关表单;

  5.4.1送财务部审核意见书;

  5.4.2送总经理室审核意见书;

  5.4.3结算资料目录;

  5.4.4结算资料汇编封面(编号四~十五);

  5.4.5工程结算阶段性审核通知书;

  5.4.6分项工程量确认单

  5.4.7分项工程过程造价确认单

  5.5工程结算审核记录表

  5.6造价管理部内部审核程序表(见附表)

  编制:

  日期:审核:

  日期:批准:

  日期:

篇4:房地产工程造价管理程序

  

  房地产公司工程造价管理程序

  1、目的范围:通过对项目从开发策划、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与控制工程建造成本,以利工程顺利进展,保障开发效益。

  2、职责:

  2.1审计核算部负责在项目策划阶段向策划中心提出建安成本控制目标分析意见;在设计阶段提供委托设计的经济指标限制以及在扩初阶段负责审查设计成果是否在限制指标范围内,如超出限制,负责向设计研发部提出调整意见或向策划中心提出追加投资建议;在理想状态下,负责在施工合同签署前完成造价预算。

  2.2审计核算部负责提供售楼面积,审核工程合同中工程造价篇章和工程进度款、预结算,确定材料综合市场价格、综合施工单价与特殊材料损耗率;负责在施工过程中阶段性地向总经室反馈造价控制是否在控制指标范围内,如有超出,及时提出预警。

  2.3工程材料部负责审核工程项目材料规格、数量、品牌及询查市场原价;

  2.4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审查工程项目预、结算和进度款资料;

  2.5财务部负责工程预、结算的复核,材料综合市场价格、综合施工单价与特殊材料损耗率复核;

  2.6总经理批准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材料综合市场价格、综合施工单价与特殊材料损耗率。

  3、工作程序

  3.1新开发项目投资成本的估算;

  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审计核算部收到设计研发部提供的新开发项目各项技术指标概况,配合总经室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成本估算。

  3.2售楼面积计算

  3.2.1根据设计研发部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经营销售部提供的项目统一标识及功能等资料,审计核算部即于15天内提供售楼建筑面积。

  3.2.2施工图纸如有修改,设计研发部应通知经营销售部和审计核算部,经营销售部提出需重新计算售楼建筑面积内容,审计核算部将提供相应售楼建筑面积。

  3.3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的商谈与签订;

  3.3.1审计核算部参与编制招标说明书。

  3.3.2审计核算部参与商谈并审核合同中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条款。

  3.4材料单价及综合施工单价的签认

  3.4.1材料单价的签认

  3.4.1.1项目经理部收到监理单位初审(数量、品种、规格)后的材料单价报表,并注明监理单位签收时间,填写请示单送工程材料部;或工程部提出的甲供材料采购申请。

  3.4.1.2工程材料部填写详细的询价单,向审计核算部提供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品牌、生产厂家、市场原价等信息;

  3.4.1.3审计核算部根据材料计价有关规定计算材料到工地的综合市场价格,转送财务计统部复核;

  3.4.1.4审计核算部在合同规定时间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将商定的材料市场综合价格以签价单形式通知项目经理部(签价单必须明确厂家品牌、型号、质量等级及价格)。

  3.4.1.5项目经理部经监理单位将签价文件送交施工方,并办好签收手续。

  3.4.2高级装饰材料或新型材料综合施工单价签认;

  3.4.2.1高级装饰材料或新型材料单价的签价按3.4.1条款完成后,审计核算部通知监理单位组织由审计核算部、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测定现场施工用量,分析出综合施工单价由审计核算部组织与施工单位商谈、确认施工综合单价,转送财务计统部复核;

  3.4.2.2财务计统部将复核意见反馈审计核算部;

  3.4.2.3审计核算部将综合价格以签价单形式通知项目经理部;

  3.4.2.4项目经理部经监理单位送交施工方项目经理部,并办好签收手续。

  3.4.3高级装饰材料或新型材料的损耗率确定;

  3.4.3.1项目经理部收到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申请损耗率确认报表及初审意见后,办好签收手续,送审计核算部;

  3.4.3.2审计核算部通知监理单位组织由审计核算部、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测定现场施工用量,由审计核算部组织与施工单位商谈、确认损耗率,转送财务计统部复核;

  3.4.3.3财务计统部将复核意见反馈审计核算部;

  3.4.3.4审计核算部将材料特殊损耗率以签价单形式通知项目经理部。

  3.4.3.5项目经理部经监理单位送交施工方项目经理部,并办好签收手续。

  3.5施工图预算审核

  3.5.1不具备预算编制条件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进行施工图预算审核,而采用进度款、中间结算过程把关控制全过程造价;

  3.5.2具备施工图预算审核或采用施工图预算包干的项目;

  3.5.2.1项目经理部收到监理单位初审的施工图预算,并办好签收手续,在2天内核查施工图预算资料;

  A、报送资料包括计价表、工程量计算书、抽筋表;

  B、报送资料不符合要求,退回监理单位重报;

  C、报送资料符合要求

  ,于收到资料第三天转交审计核算部;

  3.5.3其余办理程序同3.7条款

  3.6工程进度款审核

  3.6.1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款经监理单位初审后,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转交项目经理部。

  3.6.2经项目经理部确认转送审计核算部审核。

  3.6.3审计核算部提出工程进度款确认单,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通知项目经理部。

  3.6.4项目经理部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经监理单位,送交施工单位,准许办理付款手续。

  3.7中间结算(含分项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审核

  3.7.1审计核算部负责组织办理中间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3.7.1.1审计核算部预算员整理、分析工程签价单,熟悉合同,核查结算资料;

  3.7.1.2审计核算部预算员分土建、水电专业进行工程量、单价审核,并编制审核意见书;

  3.7.1.3审计核算部复核人员复核各预算员审核结果;

  3.7.1.4审计核算部分管副经理重点抽查审核结果;

  3.7.1.5审计核算部经理根据合同条款复核审核结果;

  3.7.1.6审计核算部发函通知施工单位领取审核意见书,并商定时间核对;

  3.7.1.7审计核算部根据核对结果修改、整理审核意见书;

  3.7.1.8审计核算部将结算资料按规定整理成册

  A、工作请示单

  B、送财务部审核意见书

  C、送总经理室副总工审核意见书

  D、合同

  E、竣工图纸

  F、图纸会审纪要

  G、设计变更通知单

  H、签证单

  I、签价单

  J、施工记录表

  K、乙方送审的结算书

  L、乙方送审的工程量计算书

  M、甲方计算书

  N、委托书

  O、其他

  3.7.1.9审计核算部将结算审核意见书及资料转交财务核算部复核;

  3.7.2审计核算部落实财务核算部复核意见

  3.7.2.1如内部复核结果在结算审核偏差率(见下表)范围内,审计核算部将维持原审核意见;

  单项工程造价偏差率价值

  5万元1.0%500元

  10万元9.8‰980元

  30万元9.5‰2850元

  50万元9.0‰4500元

  100万元8.0‰8000元

  300万元6.0‰1.8万元

  500万元4.0‰2.0万元

  1000万元3.0‰3.0万元

  3000万元1.6‰4.8万元

  5000万元1.5‰7.5万元

  8000万元1.2‰9.6万元

  1亿元1.0‰10.0万元

  3.7.2.2如复核结果大于结算审核偏差率,则

  A、本项目无遗留争议项目,审计核算部将修改原审核意见书;

  B、本项目有遗留争议项目,审计核算部将暂不修改原审核意见书,在遗留争议项目中一并修改、解决;

  3.7.3审计核算部将财务核算部复核意见及结算审核意见书提交总经理室复核;

  3.7.4审计核算部将正式审核意见书交施工单位确认签字盖单(一份三联);

  3.7.5审计核算部将经施工单位签字盖单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报总经理室批准;

  3.7.6审计核算部将双方确认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第三联)发给施工单位,并记录签发时间;

  3.7.7审计核算部将总经理批准的审核意见书(第二联)送财务部付款,并记录签发时间;

  3.7.8审计核算部将总经理批准的审核意见书(第一联)存于审计核算部,待该项目财务决算后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3.8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零星项目结算审核

  3.8.1~3.8.1.8同3.7.1~3.7.1.8

  3.8.1.9审计核算部将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及资料转交财务部复核;

  A、偏差在规定范围内,执行3.8.2;

  B、偏差大于规定范围内,返回审计核算部修改、重报;

  3.8.2审计核算部将正式审核意见书交施工单位确认签字(一份三联);

  3.8.3审计核算部将经施工单位签字盖单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报总经理室批准;

  3.8.4其余办理程序同3.7.6~3.7.8条款;

  3.95万元以下零星工程结算审核

  3.9.1项目经理部收到结算资料,对零散工程即事后难于或无法核实的项目、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应及时确认,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填写可办理结算请示单,转交审计核算部审核;

  3.9.2审计核算部对项目工程量抽样审核,对单价全面审核,并编制审核意见书;

  3.9.3其余办理程序同3.7.4~3.7.8条款;

  3.10装饰工程结算审核

  3.10.1项目经理部收到监理单位初审后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上报审计核算部;

  3.10.2审计核算部通知监理单位组织由审计核算部、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到现场丈量工程量;

  3.10.3审计核算部组织财务计统部、总经理室联合审核装修单价并与施工单位核对;

  3.10.4审计核算部将经施工单位签字盖单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报总经理室批准;

  3.10.5其余办理程序同3.7.6-3.7.8条款。

  3.11广告制作费用审核

  3.11.1经营部收到广告制作结算书,如有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可由监理单位初审其工程量及施工内容,报审计核算部;

  3.11.2审计核算部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落实、丈量工程量;(有委托监理的,可由监理单位主持)

  3.11.3审计核算部参照广告制作业费用审核,并与广告商核对;

  3.11.4审计核算部编制审核意见书转交财务部;

  3.11.4.1广告制作费小于50万元,参照3.8条款;

  3.11.4.2广告制作费大于50万元,参照3.7条款;

  3.11.5审计核算部将经施工单位签字盖单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报总经理室批准;

  3.11.6其余办理程序同3.7.6~3.7.8条款;

  3.12限额造价管理(用于设计与施工为一体的工程)

  3.12.1公司确定高级装饰工程、景园工程最高投资限额;

  3.12.2审计核算部阶段性反映过程累计工程成本,及时上报总经理;

  3.12.2.1监理单位按项目经理部要求提供分部分阶段落实的工程量;

  3.12.2.2审计核算部亦分部分项分阶段复核经监理单位初审后的工程量及单价,并提出过程累计发生成本,上报总经理;

  3.13资料管理

  3.13.1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性文件资料由审计核算部负责设专人管理、编号存档;

  3.13.1.1签价单资料分项目待竣工结算完成后,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3.13.1.2工作请示单分项目,待竣工结算完成后,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3.13.1.3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分项目按统一编号造册存档(见表单);

  3.13.1.4工程预算审核意见书分项目按统一编号造册存档(见表单);

  4、相关文件

  4.1工程定额及相关文件并造册登记;

  4.2标准图集、规范并造册登记;

  5、相关表单记录

  5.1**房地产材料认价单;

  5.2工程进度款审核相关表单;

  5.2.1建筑安装进度结算审核意见书;

  5.2.2工程进度款确认单;

  5.2.3工程进度款结算审核意见书;

  5.3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审核意见书;

  5.4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审核相关表单;

  5.4.1送财务部审核意见书;

  5.4.2送总经理室审核意见书;

  5.4.3结算资料目录;

  5.4.4结算资料汇编封面(编号四~十五);

  5.4.5工程结算阶段性审核通知书;

  5.4.6分项工程量确认单

  5.4.7分项工程过程造价确认单

  5.5工程结算审核记录表

  5.6审计核算部内部审核程序表(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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