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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中介公司合作和转介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地产中介公司合作和转介制度

  A、三级市场:

  (一)转介楼盘——百分之二十

  1、业务人员接到客人委托外区或其他部门负责之楼盘,必须将该楼盘资料转介到负责该盘之分行或分公司(填写《员工业务转接申请表》),若该楼盘成功为本公司售出或租出,则首位接到该楼盘之同事可得公司应收佣金之15%作业绩。

  2、人员填写“转介表”经分行经理签字确认,传真至接受分行,经接受转介分行经理确认(确认件传真给转介分行留存),由接受分行开盘,或直接在公司信息平台上直接录入相应区域楼盘资料中(开盘页面上的跟进记录第一条注明盘源人)。

  (二)转介客人——百分之二十

  如业务人员接到商业部或外区负责之楼盘的客人时,可将客人转介到负责该楼盘之部门,成功交易时,可得公司应收佣金之20%作业绩。业务人员不需陪同客人一起看楼,只需填写《员工业务转接申请表》,《员工业务转接申请表》需经分行经理签方可转介。

  (三)带客合作——百分之五十

  如业务人员接到其它区域或部门负责之楼盘的客户时,且与客人沟通良好,在征得自己所在部门和盘方所在部门经理同意的情况下,可采取合作的方式,而盘方的业务人员不能以该楼盘已有同事跟时而拒绝合作,至成功交易时,可得公司应收佣金的50%作业绩。

  B、二级市场:

  (一)转介客人——百分之三十

  业务人员将客人转介到二级市场的,成功交易时,可得公司应收佣金的30%业绩(业务人员不需陪同客人一起看楼,只需填写《员工业务转介申请表》,并经分行经理签字方可转介。)

  (二)带客合作——百分之五十

  业务人员带客人看二级市场楼盘,并负责跟进客户,成功交易时,可得公司应收佣金的50%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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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地产中介公司放款制度

  地产中介公司放款制度

  一、人员配备

  已设置一名专职面对三级市场的财务人员,管理房款与租金、定金、押金等三级市场款项的放款,对帐、审核。

  二、已配备公司帐户号与私人托管帐号。

  三、操作程序

  1、当客户将款项存入公司任一托管帐户之前,各分行财务文员通知财务部出纳查收并确认。财务部开具收据给客户。

  2、放款程序

  A、租赁定金或租金放款----业务员须填写《代收款支付申请单明细表》并交给分行经理签名确认。放款时,业务员须带业主到分行财务文员办理放款手续,业主或受托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证明,业务员须复印留底,再带物业之产权资料交予财务文员审核后放款。业主出具收款收据。

  B、卖放款-----在放款前几天,业务员填写《放款通知单》并交由分行经理签署、区域经理签署后,交至公司财务部确认并交刘总、路总审批。放款当日,业务员须带业主(或受托人)到公司财务部办理手续,业主(或委托人)须带齐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原件,三方买卖合同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业务员复印留底并带齐新房产证(客户方)的原件、复印件交财务部审核放款。办理此项业务时银行不收取任何手续费。业主出具收款收据。(银行要求放款时原业主需在农联社上步支社开户并且转入转出款项名称与房产证名称一致)

  3、佣金结算

  分行中每一买卖单完成后,成单业务员须在当天填写一份成交报告,并由分行经理、区域经理、财务文员、刘总确认签署后,留存财务部对帐。

  以上二份表格,分行必须留底以备查验,如没提前通知而影响公司托收、放款或佣金结算,责任由成单业务员承担。

  附:公司放款流程图

  放款通知单

  年月日

  分行名称:成交报告编号:

  成交单元:

  业主名称:客户名称:

  汇款方式:现金/汇款/支票

  收款银行:

  收款帐号:公司帐号/公司受托人帐户

  放款明细:

  首期款:定金:

  房款:佣金:

  代办转卖费:代收租金:

  代办手续佣金:代交费用:

  总额:

  总经理:分管副总:财务审核:

  区域经理:分行经理:置业顾问:

  公司放款流程图

  业务员填写《放款通知单》

  业务员交分行经理、区域经理签批

  交财务部核对款项

  财务部转交秘书交刘总、路总审批,签批完后交财务部

  财务部审核《放款通知单》等业主资料

  审核完后出纳开具支票与业务员、业主、客户一起去农联社办理放款业务

  业主(或委托人)须带齐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原件,三方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带齐新房产证(客户方)原件、复印件

  业务员需告知原业主银行放款需原业主在农联社上步支社开户

  出纳要求进出公司首期款名称与房产证名称一致

  放款单

  年月日

  分行名称:成交报告编号:

  成交单元:

  业主名称:客户名称:

  本单暂存公司余额:

  放款事项:

  定金:赎楼款:

  首期款:佣金:

  房款:税费:

  水电押金:代收租金:

  按揭费:担保费:

  其他:结算尾款(客户/业主

  总计放款金额(大写/小写):

  放款方式:现金/转帐

  收款人名称:收款银行及帐号:

  备注:

  总经理:分管副总:财务审核:

  区域经理:分行经理:置业顾问:

  赎楼款收款放款程序

  分行签署三方买卖合同

  客户将赎楼款项打入公司指定帐号(刘总帐户)并电话通知财务查收。

  分行填写赎楼款放款通知单及三方买卖合同(合同中应注明客户帮业主赎楼事项)、业主委托公司的公证书及承诺书(赎楼)传真至财务部审核,刘总、路总签字。(赎楼款放款通知单、承诺书、委托书附后)

  财务部根据放款单将款项转入指定赎楼扣款帐号。

  由按揭部办理赎楼手续

  1、公司出证明到各分行,确认刘总帐户为公司指定赎楼帐户。

  2、转款方应为客户方姓名,如不符,请转款方出示说明书。

  3、将银行存款回单传真至财务。

  赎楼事项应在合同中注明。

  说明:

  (一)放款事宜

  1、各分行收定、收诚意金、转定,请填写《代收款支付申请表》。

  2、各分行收放首期,请按《首期款收放款制度》。


  3、各分行收放赎楼款或收银行回款,请按《赎楼款收放款制度》。

  4、各分行转款、放款需严格按各项制度及表格填列,不得代他人签名,如原跟单的分行经理、区域经理发生改变,应由现任该职位人员签署。

  (二)创收业绩报表填列要求事项

  1、工商铺、住宅部创收业绩的上报标准,请遵照二手楼租售交易中心发放的相关标准执行。

  2、创收业绩周报表、月报表、季度报表按财务部发放的表格及要求填列,电脑上的创收业绩应及时与报表业绩相核对,并在报表上注明应增加或减少项的金额。

  3、同上标明所收费用为大包干费用,在填写成交报告时,要求置业顾问将预估支出的费用在备注栏中写明明细,将分行代收的费用减去预估所需支出的费用等于创收业绩数,分行经理确认财务文员审核无误后,将创收业绩输入电脑。

  4、当创收业绩与实收业绩不一致时,填报需按下列方式:1)创收业绩>实收业绩,应填写佣金折扣审批单;2)创收业绩<实收业绩,如是www.pmceo.com当月发生,直接在原创收业绩上更改,并在创收业绩月汇总表中标注;如是跨月增加实收数,应将所收实收业绩算为当月创收业绩,本月增加填写成交报告并以编号--1、--2区分标注。

  5、填写创收业绩报表

  (三)成交结算事项

  1、佣金基准月的核定及结算标准遵照《关于二手楼交易中心员工任职、晋升、降职及薪资标准》(20**年度)执行。

  2、置业顾问每填写的一份成交结算报告,必须附有房地产租赁合同(三方)复印件,财务文员必须审核填写内容及附件是否正确,佣金是否收全,如有不详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后完善相关手续后上报财务。

  3、原则上佣金与成交结算报告同时交于财务部,成交报告如有特殊原因也应在每月末前上交,结算佣金依据实际到帐款项及成交结算报告,佣金结算日期以每月月末(最后一天)划分,如有一项超过限定日期的将在下月计算。

  4、每月30日前将结算报告、2日前发电子版月报表交财务,每月8日前将无误的结算报告、月汇总及各区域评选的奖项原件上报财务。

  5、底应对返佣(包括转介者的公司或个人)佣金进行统计,填写《返佣明细表》后于次月8日前(如遇节假日推迟1天)上报财务部。

  6、交报告的分佣金额以实际到帐佣金分配。如业务发生当月不能收齐全佣,先将本月收佣情况填写成交结算报告交财务,次月收到另一半佣金的同时,再填写一份成交结算报告,但成交报告编号不变。

篇3:地产中介公司分行资产管理制度

  地产中介公司分行资产管理制度

  一、分行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办公设施、自动化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信息数据软件产品等。

  二、经理负责制

  各分行经理对本部门使用的公司资产负有管理责任。

  资产的调配须由经办人员持行政事务部的资产调拨单,分行审核后方予以放行。

  各分行经理对本部六使用公司资产时出现的损坏、丢失落实责任人,并及时向行政事务部报告。对所保管的财物款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由该分行经理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资产的丢失、损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解聘、除名等处分;

  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行政事务部定期对公司资产进行清查。

篇4:中介业务管理制度

  中介业务管理制度

  一、接盘规则:

  1.输盘应真实、有效、及时、全面、准确。原则上接盘人,以有效盘在电脑上登记的时间先后为。

  2.盘源须详细了解资料,如面积、建房时间、业主及产权状况、价格、年限、原购价、朝向、户型、用途、装修设施状况、租赁情况、管理费、出佣情况、车位情况、学校等相关资料,将这些资料全面输入易遨系统。

  3.输入盘源时,按电脑正确的楼盘字典、栋数和房号录入,否则可视为无效盘。例如要输入西海湾花园1栋703房,应输入西海湾花园1栋703,而不是705,如有具体的单元须选择单元。

  4、登记盘源时,业主或联系人不可写分行同事的姓名和电话(除非是本人之物业或有经过公证的业主受权委托书),不接受后补的业主资料。特别提醒二级市场转介盘源的同事,否则拒绝接受。

  5、接盘须书面委托,并向业主详细解释内容。第一接盘人必须在7天内签定委托书,否则由他人签定委托。接盘人尽量把钥匙拿回来,拿钥匙的同事可另得5%佣金。

  6、尽量签定独家委托。签定独家委托时,须合理解释独家委托的益处,而不能欺骗或误导业主。由原接盘人签独家委托可再加10%佣金,由其他同事签独家委托书可得10%的佣金。签独家委托的同事须负责收回钥匙,钥匙不再拆佣金;如果由其他同事拿回钥匙,10%的独家盘源佣须拆分一半给收钥匙的同事。

  7、对写字楼、厂房、商铺的盘源登记规定:

  1)凡是工商部的盘源,必须由工商铺进行登记;

  2)登记后经工商部确认后的盘源登记必须由开盘人所属分行认真保管;

  3)目前,工商部盘源在工商部登记后,可再登记;

  4)成交工商部盘源前必须确认该盘有否在工商部登记,如没进行登记的盘源成交将受到罚扣50%的处罚;

  5)公司提倡尽量与工商铺部合作。

  二、业绩分成:

  A、盘源成交后,盘源登记人分成为20%,独家委托再加10%(含拿钥匙5%)。住宅部独家盘源针对同区(享受本区通盘之区域),针对其公司其它部分制度一致。

  B、如盘源人离职,则成交分行无需拆分给盘源人或盘源人所属分行。若该盘为公盘,如其他分行成交该盘,则该盘源应属接盘分行。

  C、如盘源人晋升,则成交分行拆分给盘源人,由盘源人自行决定分配。

  D、分行经理或分区经理登记有效盘源,成交后盘源佣金由分行经理或分区经理负责分配。

  E、本区内同事拿到钥匙可分总业绩5%(不适应外区)。

  F、成交额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业务(不分住宅、别墅、写字楼、商铺、房等,但必须为同一家交易,不限单位数量),三级市场各区域和工商铺部都可独立通做,但此相关盘源必须在业主区做登记,否则视为个人藏私盘处理。尽可能与此业主区合作。

  三、盘源管理:

  1、在盘源跟进过程中,如有同事写上此盘不卖(真实),在15天内盘源人不跟进,如被其他同事跟进确认此盘仍在卖,可更换盘源人;暂停半个月后的盘源被他人激活,更换盘源人,但严禁他人有意暂停或登记虚假跟进。

  2、租盘被暂停或跟进发现不租,7天后被他人激活,更换盘源人,但严禁故意暂停或虚假跟进。

  3、售盘事实成交后改变业主(坏单不算),更换盘源人。租盘事实成交后,租(无论时间),更换盘源人。

  4、二级市场提供盘源,不分租售类别,即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后,在有效期内无论由谁跟进租售信息,该盘都属二级市场盘源。二级市场盘源被暂停应知会提供盘源人,在30天后激活方可更换盘源人,否则属于二级市场盘源人。三级市场跨区转介盘源有租售盘之分,但被暂停的盘在30天后激活方可更换盘源人。

  5、不完整的盘源(主要是指业主电话、面积、价格)一定要在24小时内完善相关资料全部输入易遨,不能借故不输。正确输入业主电话,电话不可输入到跟进或备注栏,如遇特殊情况应汇报经理,经区经协商决定是否输入易遨,否则属无效盘或盖盘处理。

  6、如遇无业主,而电脑只有联系人电话,盘源中联络人和经理(跨分行由经理之间勾通),原接盘人所在分行经理应积极回应落实,如在其他人已联系到业主,而原盘源人仍无法联系到业主,原盘源登记属无效登记,可更换盘源人。如果完全经过联系人成交的,则原盘源登记有效。

  7、如发现盘源地址错误,原则上每个同事应主动纠正,可通知登盘人分行经理,经理应在7天内更正盘源地址,纠正后可由分行经理决定处理盘源,否则由其他同事更正,则可更换盘源人。

  8、售盘成交(公司合约生效)三天内须输入真实价格,如果发现不输入价格,扣除佣金20%,如果发现假价格,该分行佣金全部扣除;

  9、售盘确认后,由由经理转成交记录(注明由**分行**人成,不可转暂停或其他),转成交时,盘类须说明是**或非**售,不能由系统默认选择。在过户后应将新业主资料(包括电话)输入电脑,以备以后查询,以免流失资料。租盘成交转暂停,如租售盘一起的盘源,成交的需去除价格,并在备注中注明。

  10、盘源关键信息不登记而联系客户看房,或有意隐瞒盘源关键信息均属盖盘。经落实属盖盘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通报批评,造成损失者需赔偿损失,并给予解聘处理,辞退上报永不录用。

  11、如分行内有3个以上(含3个)的员工或分行经理知道盘源信息,而不登记或隐瞒盘源信息,先联系客户看房则属集体盖盘。发现集体盖盘,重罚分行经理及相关人员及通报批评,如此盘经盖盘分行成交则佣金全部扣除充公,重罚分行经理及相关人员且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将降职或解聘处理。如此盘因盖盘而引致同行成交,重罚及通报批评分行经理及相关人员,且需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所有盖盘现象,情节严重者给予降职,解聘后永不录用。

  12、盘源盖价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通报批评,造成损失者需赔偿损失,成交后实际成交价与成交当天价格记录出现10%以上差距而没有请示经理、区经(被请示的区经应知会其他区经和总监)属盖价现象,应扣除佣金及通报批评。在差距10%以内而被其他人


怀疑投诉,将由总监安排人员调查,经调查后属实盖价,成交佣金全部扣除充公,相关业务员及经理将予通报批评,多次重犯者,将给予降职或解聘处理。

  13、接到整批盘源(同一个业主多套物业)与公司盘源(普通)登记原则一致,特殊情况由分行经理表决同意一致处理输盘及分佣;接到跨区的批量盘,须及时上报统筹安排销售。如经接盘人所在区域业务员成交该外区批量盘(应是整批买断)只须折20%佣金给盘源所在区,无须拆50%合作费。(第一时间向业主区报盘);

  14、如有同事成交代办手续单应知会区域经理,如果区域经理落实到其他同事暂无客人或无人成交该盘可成交此盘,代办手续单应让给正常买卖单成交(多佣为原则)。租售盘在一起,租单应让给售单。

  15、业主签传真件后或产权有两人以上只由一人签定合同,应报区经,由区经和总监协商处理是否转成交,否则分行经理无权转成交,由www.pmceo.com产权人家属或朋友(无公证委托书)签定合同,不属成交,具体情况需请示区经,由区经和总监决定。可由区域经理暂时取消业主电话,但设有时间限制。如果有其他同事有充足条件可直接签名册到业主,区域经理可交电话号给分行经理;

  16、业务员无权私自减佣,否则赔偿公司损失;

  17分行经理在没有竞争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客观需要,9折以上有权自主,8折以上可向区经理申请,低于此折扣必须向副总监申请,否则须赔偿公司损失。成交后不足佣金的单须填写《佣金不足统计表》;

  18、所有佣金不足单,必须查明该客户是否跨分行跳单或减佣,必须做好分行之间的内部沟通。应向区经汇报,并由区经与其他区沟通;

  19、所有客户必须输入公司易遨系统。如在成交后经查询电脑内无资料,扣除全部佣金。该事项如果是本分行经理查属本组员工,佣金由本分行经理分配至本分行;如果由区经查明,由区经决定扣除的佣金并分配至本区任一分行;由副总监查明,佣金一律充公分配,如在未成交前发现电脑上无资料,可按上述方法取消该业务员的跟进资格。

  20、成交后确定坏单(无论是否已取消合约),只要有同事找客户看房,即须报盘输入电脑(可暂不输电话,由专人负责跟进业主),否则属盖盘处理。不能单独成交分行找客替代成交,但原成交同事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成交权(且必须足佣),坏单须填写坏单统计表。

  四、跨区代办手续:

  成交前须先通知业主区的区域经理,区域经理需尽快答复是否有人在成交此物业。成交后须告知业主区的区域经理,及时将成交报告传给业主区的区域经理并更新电脑资料,成交的具体操作可取以下二种方式进行:

  1、成交分行与按揭部合作,分配比例为各50%;

  2、成交分行与业主区分行业务员合作,分配比例为各50%

  请全体员工严格按照以上制度执行。

  如发现成交者不拆分佣金给盘源人,一经发现及证实,将处罚成交者,交其成交单总佣金的50%作为罚款给盘源人。

  如出现员工投诉或纠纷而分行经理直接无法协商解决将由总监“仲裁委员会”(由各分行经理组成)仲裁处理,由当事业务员或经理可陈述事情的发生经过后由各分行经理仲裁决定处理。

篇5:售楼部现场管理制度(6)

  售楼部现场管理制度(六)

  一、签到

  1.现场主管负责考勤登记,作为当月的考勤记录。因事.因病者,事先必须销售部主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获准后方可休假。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签到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旷工一天论处;

  2.员工因业务需要不能签到者,应提前向现场主管报告,得到批准后按批准时间到岗签到;不能提前报告者,应在事后主动向考勤负责人报告,经核实后由考勤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

  二、员工上下班

  1.售楼部员工实行每月四天调休日,由现场主管按实际情况安排。售楼部按实际情况,每日安排值班人员,下班时间随季节适时调整。

  2.迟于规定上班时间之后签到者即为迟到;早退以是否按时离开工作地点为准,迟到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作旷工处理;

  3.售楼部员工严禁在大厅内或样板间午睡;

  4.凡上班时间因业务原因需要外出者,应在外出之前向主管和考勤人员说明,如未经准许离开岗位30分钟以上,事后又没有合理的解释,作旷工处理;

  5.迟到一次者扣半天工资,每月累计三次者当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一天则扣5天日薪。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者,扣除当月薪金,予以开除处理;

  6.不准在售楼现场大堂吃零食,化妆;

  7.打私人电话不能超过3分钟,如遇客户要长谈,注意控制时间。

  8.每一次接待完客户要立即把桌凳复位,以及清洁台面卫生;

  9.上班时间必须要穿工作服。

  10.不能聚集闲谈与工作无关的事,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杂志;

  11.上班时间女士不准穿凉鞋,应穿包头黑皮鞋;

  12.每次带客户参观完样板间或工地以后,回到售楼现场都应及时整理好自已的仪容仪表。

  三、假期申请

  1.员工因病请假者需持相关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书;

  2.因事请病假应提前申请,事假半天以内应报销售部主管口头批准;超过一天(含一天)需提交请假报告,由销售部主管审批同意后执行。若事前没请假事后又未补办申请单者,作旷工处理;

  3.公司有重大推广日,任何销售代表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者,需经理级领导批准。

  四、卫生值日

  售楼部现场由现场销售人员负责打扫,每人轮流值日,并保证当日的卖场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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