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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地产公司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员工着装管理,提高公司品牌形象,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员工于工作时间内在公司办公场地内(包括节假日、休息日的值班)必须统一着制服、佩戴工作卡。外出办事返回公司后也应立即着制服。

  工程部现场管理人员在现场办公,可自行穿着适合于现场办公的服装,但须佩戴工作卡。

  公司办公大楼外工作的员工凡在公司办事、开会等,一律须穿制服、佩工作卡。

  二.员工冬季着制服时可内穿高领(半高领)单色羊毛衫。其余时段男员工须穿制服打领带,女员工须穿制服衬衫。

  三.每季的换装时间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通知为准。

  四.公司为员工配备的各季制服,员工须自行妥善保管、清洗。制服的清洗工作尽量安排在休息日。

  五.员工在领用新工作服半年内离职,需将新领用的工作服交至总经理办公室。

  六.本制度的检查监督执行由各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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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置业公司员工职业着装管理规定

  置业公司员工职业着装管理规定

  一、员工工服配置标准:

  工服分为行政服和工程服。

  二、工服的保管:

  1)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补修的责任。

  2)员工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3)工作服清洗由个人负担费用。

  4)工作服丢失,失盗或破损时,如因个人原因,应由本人出资另购。

  5)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样式。

  6)不得转让工作服。

  7)工作服破损不能穿用时,由员工申请说明原因由公司补发、更换,费用由公司支付。

  8)工服由总经办统一定制及确定换装时间,统一着装。

  三、员工胸徽管理

  1)公司统一配发胸徽

  2)新员工胸徽与工服同时发放,员工对胸徽承担保管责任。

  3)员工出勤期间佩带胸徽。

  4)胸徽如果遗失,重新申领,需扣除工本费10元。

  5)员工离职后将胸徽退回。

  四、费用

  1)所有员工的工作装费用由公司承担,工作装的归属权属公司。

  2) 试用期员工不配发工作服,自行穿着与本公司工作服颜色款式相近的职业装。

  3) 正式员工自入职之日起算,一年内离职或被辞退的,按每月递减10%折算与个人,配装后满一年,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工服为100元,如在入职第一个月内离职或被辞退,工服费用按原价的90%(90元)折算给个人)。

  表一:

  工服、胸徽领取登记表

  序号姓名工作服规格型号胸卡编号领用人签字领用日期

  五、着装管理办法

  1、工作装由公司总经办统一安排定制。

  2、员工上班时间须统一穿着由公司定制的工作装并配带胸徽。

  3、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关加参公司重大商务活动或会议时,必须穿着工作装。

  4、工作装尚未制作完毕的员工,在上班时间或参加公司公共活动时,必须着与工作装颜色、款式相同或相近的服装。

  5、工作装须保持整洁,如有破损须重制新装,个人承担全额费用。

  6、违反上述规定中任一条款,视情节轻重,予以10-100元的经济处罚。

篇3:公司员工着装管理规定(7)

  公司员工着装管理规定(七)

  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 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 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第六条 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 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篇4:员工着装礼仪规范

>  员工着装礼仪

  第二十八条 所有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内(即周一至周四白天八小时工作时间)进入公司不得穿带铁钉或金属饰物的服装、旅游鞋或赤脚穿鞋,办公室人员须着正式职业装;周五(除有接待任务外)及晚上或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期间,办公室人员可着便装:

  1.正式着装:女士须着西装或职业(裙)装。男士须上着衬衫(长短袖),佩戴领带,下着长裤;有正式接待任务时,须着西装;夏季(即每年5月1日起至本年10月31日止)时,男士可不佩带领带。若有接待任务、正式会议等必须正式着装,佩带领带。如因工作需要,各部门也可以要求本部门男士佩带领带。建议男士们在办公室内留存领带备用。

  2.着便装:女士不得穿超短裙(裙边与膝盖距离不得超过7CM)、无领无袖的服装,男士不得穿背心及拖鞋。

  第二十九条 E栋厂房工作的员工(惠阳一厂所在楼)

  1.所有员工在工作日内进入一楼仓储、质控、工程等区域或三楼仓储库区时必须着工衣;进入二楼生产区域时必须穿工衣、工鞋。在一楼、二楼工作的主管级以上(包括主管)人员可在办公位上更换工衣,工鞋须在进门处的更鞋室内更换。

  2.未发工衣、工鞋的新员工进入商品库可不着工衣、工鞋。客人在进入一楼商品库或仓储办公区时可不穿鞋套,进入生产车间可不穿工衣,但必须穿鞋套。

  第三十条 F栋厂房工作的员工(即惠阳二厂所在楼)

  1.所有从F栋西门(即员工通道口)进入一楼厂区的员工必须着工衣、工鞋;进入二楼仓储区域的员工,必须着工衣,主管级以上人员(包括主管级)可到办公位上更换工衣,且须在上班时间内着工衣办公。

  2.所有从F栋北门(即职员通道口)进入一楼办公区的职员必须穿工鞋;当需从开放办公区域(室)进入生产区域时(包括参观通道和生产区域通道)须着工衣、工鞋。

  3.供应商和外来人员如需进入二楼办公区办事,可不着工衣、工鞋或鞋套;

  第三十一条 办公室人员因参观接待任务需进入车间时,必须穿工衣、工鞋,不得穿鞋套(特殊情况除外);外来人员进入生产车间时必须穿鞋套。

  第三十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在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员工卡(除特殊岗位外)。

  第三十三条 员工着装必须整齐、清洁,不得敞胸露怀、不系工服纽扣;爱护并保管好所配发的工衣、工鞋及鞋柜钥匙,如有损坏或丢失,由当事人承担索赔费用。

篇5:某某公司员工着装规定

  公司员工着装规定(12)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着装行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结合房地产行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着装,是指公司员工按照本规定穿着公司为员工统一量身定制的工作服装。

  第三条 着装管理实行“量身定做、统一制发、规范着装、执行简便”的原则。

  第四条 着装的管理部门为公司企管部。

  第五条 着装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但下列人员除外:

  (一)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员工应着深色西服);

  (二)配发保安制服的人员;

  (三)保卫、保洁、勤杂工种的短期合同人员。

  第六条 工作服装按照现有的以下标准配发:

  (一)女员工工作服装配备标准:

  藏青色西装一套;白色长、短袖衬衫各两件;藏青色西装裙一件,领带一条。

  (二)男员工工作服装配备标准:

  藏青色西装一套;白色长、短袖衬衫各两件,领带一条。

  第七条 本套工作服适合春、夏、秋季节穿着,具体时间根据节气随时通知。

  第八条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应按照本规定着装:

  (一)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内;

  (二)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之外参加公司各类仪式、会议和活动;

  (三)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之外因公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重大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按照本规定着装,但必须得体大方,不得影响公司形象:

  (一)星期六的工作时间内;

  (二)加班加点的工作时间内;

  (三)女员工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四)其他不宜着装的。

  第九条 员工统一着装时,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穿着:

  (一)男性员工着衬衣时,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腰内,并扎系腰带;

  (二)着春秋装时,扎系领带,衬衣内着内衣时,内衣不得外露;

  (三)天气寒冷的,可在西装外自行加穿外衣;

  (四)着装时,应在胸前配挂工作牌或者在上衣左胸处佩戴工号牌;

  (五)工作服必须整洁,卫生。

  参加重大仪式或者活动时的着装,由办公室按照主管或者主办单位的要求另行通知。

  第十条 员工统一着装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赤脚穿鞋(女员工夏季穿着凉鞋除外)或者赤足;

  (二)化浓妆、奇形怪状妆;

  (三)穿长袖衬衫时挽袖子和不扣袖扣。

  第十一条 员工统一着装时,应当举止文明,注意仪容仪表,不得在公共场所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追逐打闹。

  第十二条 员工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工作服装,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情节轻微的,当场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立即纠正;

  (二)情节较重或者拒绝纠正的,每次罚款50元;

  (三)屡教不改(违规着装并拒绝纠正达三次以上)或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后果的,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待岗反省。

  第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统一着装范围内的员工。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企管部负责解释,并对公司总部予以执行监督;各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或委派专人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协助企管部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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