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导航

X房地产管理局失职追究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z房地产管理局失职追究制度

  一、为进一步做好效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椐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失职追究制度是指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的,必须追究其行政及经济上的责任。

  三、失职追究的范围

  1、不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的。

  2、在日常工作中对下属的违法行为失察或放任错误不管的。

  3、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使国家、集体财产被盗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的。

  4、因工作过失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

  5、违反规定审批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事项的。

  6、违反规定乱收费,利用职权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的。

  7、其他失职类错误。

  四、失职追究及处理

  1、因失职造成的损失,须根据情节,由直接责任者、负直接领导责任者或间接领导责任者分别赔偿。

  2、机关工作人员有失职行为,但尚未造成损失,视情节给予批评、告诫。

  3、机关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国家公务员奖惩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4、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构成渎职失职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一、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防止工作过失行为发生,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四、工作人员在实施管理与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

  2、不予受理、许可不告知理由的;

  3、无规定依据或违反规定、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的;

  4、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

  5、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6、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

  7、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8、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

  9、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

  10、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六、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七、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八、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九、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间接责任。

  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十、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十一、集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集体共同承担责任,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责任。

  十二、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十三、对工作过失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一)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书面告诫,并处以罚款的处理:

  1、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2、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3、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4、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5、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6、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的,出现1次罚款50元,收缴违规收取的费用。

  7、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8、房屋保修等售后服务工作,无正当理由,在安排时间内无结果的,出现1次罚款50元。若造成用户*或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1次罚款100元。

  9、办理建设手续或现场协调工作,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0、施工中监理人员应该现场旁站而未进行旁站,驻工地代表未进行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1、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驻工地代表未发现或发现未做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2、监理资料、现场有关技术资料签证、整理不及时,驻工地代表未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3、施工前甲方应对地下管线等作书面技术交底,未做书面交底或交底有错误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4、商品房销售核算房屋预售面积大于或小于3%,使用户投诉或*的,一律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所有损失。

  15、房款结算有误的,一律由相关责任人赔偿差价损失。

  16、商品房出现重复销售、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失误或与合同文本有出入,引起客户争议的,出现1次扣罚责任人10%的年终奖金。

  17、办理按揭贷款时,如因收件填写、检查、办证等延误放款,影响公司业务运行的,所

  贷款额不记入销售业绩,视情节轻重扣发责任人部分效益工资及部分年终奖金。

  1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出现1次罚款100元。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19、未严格审核会计原始资料,对不合规定的会计原始资料报销入帐并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10%的损失。

  20、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保管好现金,造成现金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21、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批办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22、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泄密、损毁或者丢失的,出现1次罚款50元,并有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3、未按规定使用公章,导致后果发生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4、未按规定检查、维护、使用会议中心灯光音响设备,在会议期间造成设备运行不良的,每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扣发责任人部分年终奖金。

  25、因关门、关窗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窃的,追究责任人等价赔偿责任。

  26、未按《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卫生保洁或经卫生检查未达标准的,出现1次,所在部门人员各罚款50元。会议中心卫生管理责任处罚,按照《会议中心物品及卫生管理办法》执行。

  (二)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调离工作岗位或留用察看。

  (三)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免职或辞退。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工作过失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应予追究的工作过失情形的;

  2、干忧、阻碍、不配合对其工作过失行为进行调查的;

  3、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4、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

  5、有其他需要加重处分情节的。

  十五、工作过失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十六、本办法未做具体规定的,可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处理

篇3:E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责任追究制度

  E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食堂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封存现场并上报疾病控制中心(8*****)和教育局-医生(1****)。

  二、学校主要领导立即组织抢救中毒人员。

  三、迅速查清事件的原因,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监督管理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如果某班同时有多人生病,班主任应立即报告校医,校医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

  五、学校如果发生传染病流行,学校必须立即隔离病人、立即上报、立即采取防疫措施,并进行相关的健康知识教育。

  六、学生如发生意外伤害,在场教师有责任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和校医并作好及时的救治。必要时,学校派车急送医院救治。在一时找不到校医的情况下,现场的每一位领导和教师都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

  七、对于在处理“学校突发卫生事件”中失职人员,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和以上应急条款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E小学

篇4: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5)

  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5

  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校全体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了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由**同志负责。每天作好进出库登记,精制饭菜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每天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作好饭菜试尝记录。

  二、每天坚持作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在2-8摄氏度,具体管理由*** 、 *** 同志负责。

  三、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班上准备肥皂,要求学生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半分钟以上。

  四、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教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并组织人员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五、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六、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

  七、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篇5:医院治理红包工作责任分解责任追究制

  医院治理“红包”工作责任分解及责任追究制

  为了进一步贯彻**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红包”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推进治理工作的开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治理“红包”工作责任制,确保完成治理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治理“红包”工作是“一把手”工程。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任医院治理“红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医院治理“红包”工作。

  二、治理“红包”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治理“红包”工作形势分析会,研究治理“红包”工作的具体措施。

  三、院长及书记每年要在院中层干部会上强调治理“红包”工作。

  四、由纪委、医务部、护理部负责对全体员工进行医德医风教育。

  五、各科室负责人要对本科室的治理“红包”工作负责,及时传达治理“红包”的有关政策及规定,要经常对本科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提高思想觉悟,彻底抵制“红包”及药品回扣。

  六、对新入院的病人,各科室都必须明确告知病人(或病人家属)本院禁止送、收“红包”。若是手术病人,还必须与手术病人进行术前谈话,让病人知道自己的病情及治疗方案。

  七、治理“红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时下科室对收受“红包”及礼品等进行明查暗访。

  八、治理“红包”办事机构和督查处理机构挂靠院纪委。

  九、纪委负责对举报电话及举报信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调查结果。

  十、实行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按照《**市第一医院关于纠风专项治理的若干规定》(*市医[20**]026号)的文件进行处罚。党员还要给予党政纪处分。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