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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节假日期间医疗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中医院节假日期间医疗管理规定

  一、临床各科应在节假日前检查仪器设备,保障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检查抢救车药品完备率及有效期,保证急救药品的使用。

  二、节假日前各病区主治医师、护士长应召开工休座谈会,向病人及家属交待节假日期间的注意事项,保证节假日期间患者的安全。

  三、节假日前7天各科将节日值班表(包括科主任节日查房事件)交到医院办公室。

  四、节假日前各病房负责人和护士长需要核对全体人员的通讯录、以便查找,及时联系。各科室人员保持通讯通畅、及时应答。

  五、节假日所以在岗人员均为安全负责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当班的医疗、治安、消防等安全。各科值班人员应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程序和本科室应急预案。遇到突发事件、重大事件须及时上报总值班。同时各病区值班人员不得脱岗,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不得留宿外人。

  六、节假日前一周,住院处应对各病房留院病人住院押金进行审核,及时与病人联系,对住院押金不足者应及时督促补缴。节假日期间各病房如遇到病人有欠费问题应及时通知住院处,住院处需要及时调整计算机欠费预警值,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医疗工作。

  七、节假日期间各病房不得拒收病人,遇有危重病人须及时请院内会诊,特殊情况应上报总值班。

  八、节假日临床各科须完善三级医师查房,由当班医师记录并作好相应的病程记录,值班人员查房要求巡视所有留住院的病人。认真处理所发生的问题,不得推诿。

  九、各种检查均要按要求完成,化验检查结果要及时记录、分析、处理、并向下一班交班,不得简化手续,保证医疗安全。

  十、各科节日值班人员要服从医院总值班的指挥,及时化解各种医疗纠纷并按规定上报相关信息。

  十一、突发事件应急小组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如有外出等事情提前向医务科请假备案并注明替代人员及通讯方法。

采编:www.pmceo.cOm

篇2:医院医护人员医疗保健服务相关规定

  医院医护人员医疗保健服务相关规定

  一、医护人员享有与其所从事的医护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院无条件为医护人员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卫生防护措施。

  二、医护人员享有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医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医护人员实施各种医疗保健措施。

  三、医院对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医护人员,按照法律、法规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并按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补助。

  四、医护人员工作中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参照《莆田市第一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制度。

篇3:酒店医疗援助服务程序

  酒店医疗援助服务程序

  Objectives

  目标

  It is the objective of the hotel to provide basic medical assistance to all requests from registered guests and diners through the in-house guest clinic.

  该项政策是关于酒店在酒店内门诊为登记的住店客人和用餐客人提供基本的医疗援助的。

  Policy Statement

  政策阐述

  ·It is the policy of the hotel that guests who require basic medical assistance from the in-house doctor are escorted and assisted by the Guest Service Officer.

  该项政策是由客服陪同和协助的,由住店医生给予其基本的医疗援助。

  ·As the hotel will not take any liability an appointed hospital will be recommended first, when the guest insists on seeing the in-house doctor a waiver needs to be signed.

  因为酒店不对任何指定的首先推荐的酒店负责,当客人坚持看住店医生时,需要签一份弃权证书。

  Procedures

  程序

  1. As soon as any department or section receives a request for medical assistance from the guest, the associate will contact the Guest Relation Officer to pick up and escort the guest to the clinic.

  任何部门只要接到医疗援助请求时,相关同事就应立即联系宾客关系主任护送或陪同客人到门诊。

  2. The Guest Relation Officer confirms if the guest prefers the hospital or the hotel clinic.

  宾客关系主任应确定客人要求去医院还是酒店门诊。

  3. When the guest prefers the hotel clinic, a waiver needs to be signed by the guest, e*empting the hotel from all liabilities.

  当客人要求仅去酒店门诊时,应让客人签弃权协议以避免酒店担负任何责任。

  4. The guest and Guest Relation Officer (preferably from the same se*) visit the doctor together, where the Guest Relation Officer e*plains the waiver, the fees and assists in translation.

  客人和客服(最好是同性)一同看医生,同时宾客关系主任负责向客人解释齐全弃权协议、费用并帮助翻译等工作。

  5. The Guest Relation Officer escorts the guest back to the room, when needed.

  宾客关系主任在需要是陪同客人一同回房。

  6. The GRO hands over his name card, and mentions that the Operator can page him in case the guest needs any further assistance.

  宾客关系主任交还名片和相关物件。操作者均记录其所有物件情况,以免客人需要进一步的协助。

  7. The GRO offers a small fruit basket (I5), 2 more bottles of mineral water and recommends the Do-Not-Disturb feature for the room and telephone.

  宾客关系主任为客人提供一小水果篮(15个),另外加2瓶矿泉水,并为客房和电话附上请勿打扰的功能的标志。

  8. The Guest Relation Officer brings down the Miscellaneous Form to the Front Desk for posting.

  宾客关系主任向前厅部交上各种表格以便记帐。

  9. The GRO informs the Operator Supervisor to be extra attentive to requests coming from this room.

  宾客关系主任通知接线员主管特别留心来自该客房的要求。

  10.Later that day / the next day the Guest Service Officer makes a courtesy call to the guest.

  当天的稍后时间/第二天客服向客人致以问候。

  Remarks:

  备注:

  - Please refer to the corresponding LSOP from Human Resources Department for more details regarding the clinic

  请向人力资源部查阅相关的更详细的门诊操作程序。

  - A wheelchair


is available through the Concierge

  通过门房可以使用轮椅。

  - In serious cases a back-of-house route might be considered by the GRO / GSM

  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回程路线由宾客关系主任或大堂经理决定。

篇4:县人民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法(5)

  县人民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法(五)

  A、医疗纠纷的概念和分类

  一概念

  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护理活动中,医患双方对某一诊疗环节、过程或结果,在认识上发生分歧,致使患方向医方提出质疑,不论以何种方式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统称医疗纠纷。

  二分类

  1、从程度认定上,从医疗纠纷所涉及的诊疗后果上可分为医疗缺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

  ⑴医疗缺陷:指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未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但未给病人身体造成损害,尚未构成医疗差错。

  ⑵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违犯各项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规范,但未给病人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尚未构成医疗事故者。

  ⑶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从处理程序上,医疗纠纷分为:院级纠纷和科级纠纷。

  3、从责任性质上:分为岗位责任纠纷和技术责任纠纷。

  B、处理原则

  医疗纠纷应先在科内解决,科室无法解决的再提交院部处理。

  C、处理程序

  一病人或其亲属向科室提出疑问,科主任、护士长及质检员应主动调查、协调,使纠纷尽量在科内妥善解决。

  二病人先向院方反映的,由相关职能科室通知科室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呈职能科室。

  三科室无法解决的纠纷,则由相关职能科室进行处理,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应到相关职能科室解答患方质疑,其解答和协调经患方同意认可,作科级纠纷处理。

  四对疑似输血、输液、注射、药物、器械等因素引起不良后果的,科室必须及时上报相关职能科室,与患方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封存的实物由相关职能科室保管。

  五患者已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尸检前应由死者亲属签字同意,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死因判定者,则由拒绝或拖延方承担责任。

  D、医疗纠纷的鉴定

  院级医疗纠纷,经相关职能科室调查取证后交院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医疗事故必须经医学会鉴定后方可认定。

  E、医疗纠纷的处理

  1、科级纠纷由科内按有关规定处理。

  2、院级纠纷被院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医疗缺陷和医疗差错者或被医学会鉴定为医疗事故者,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若责任人为2人以上,其经济损失个人承担部分,按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顺序,按2:1的比例分担;若责任人为3人时,则按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第三责任人的顺序按3:2:1的比例分担;3人以上依此类推。

  3、所有的院级纠纷,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相关的责任人都必须同时参与处理,若经鉴定确属责任人存在过错责任,取消科室当年评先资格,凡属医疗事故者,取消责任人当年评先表模和晋升的资格,若责任人对院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不服,可向医学会申请鉴定。

  F、其它规定

  凡涉及收费标准和服务态度引起的纠纷,或经院鉴定委员会鉴定相关人员不存在过错责任(如医疗意外等)者,不适用本办法。

篇5:区人民医院生育医疗费申报材料规范

  区人民医院生育医疗费申报材料规范

  生育保险联网后,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和门诊计生费用可直接与医院结算,相关问题请咨询医院医保科。因医保卡消磁、丢失等原因未联网结算的,垫付费用按原办法申报。

  个人垫付的产前检查费用和生育津贴在产假期满后(出生后5个月)由单位向分中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联网结算后产前检查费申报材料

  1、门诊专用收据“社保报核联”(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2、费用明细(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二、住院医疗费联网结算后生育津贴申报材料

  (一)生育分娩

  1、手术证明(注明手术名称、时间并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用A4纸托稿粘贴;

  2、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室章);

  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5、晚育独生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6、医疗保险证/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二)终止妊娠

  1、手术证明(注明手术名称)或诊断证明(自然流产)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用A4纸托稿粘贴;

  2、门诊病历(盖生育保险章后A4纸复印)或出院记录的复印件(加盖病案室章)

  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婚育证明;

  4、医疗保险证/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三、门诊医疗费申报材料

  (一)计划生育手术

  1、门诊专用收据“社保报核联”(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2、费用明细(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3、处方底联、检查报告(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4、手术证明(术后),注明手术名称、时间(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5、妊娠登记表“参保人员留存联”(上环、取环不需要);

  6、门诊病历(需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并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用A4纸复印(先盖章后复印),复印件不需再盖章;

  7、医疗保险证/社保卡复印件。

  (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1、门诊专用收据“社保报核联”(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2、费用明细(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3、处方底联(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4、相关检查报告或复印件(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5、门诊病历(需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并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用A4纸复印(先盖章后复印),复印件不需再盖章;

  6、诊断证明(每次看病提供一份,加盖诊断章和生育保险专用章);

  7、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登记表“参保人员留存联”复印件;

  8、医疗保险证/社保卡复印件。

  四、住院医疗费申报材料(办理其他住院登记,向分中心申报住院医疗费)

  1、住院专用收据“社保报核联”(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2、费用总明细(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3、手术证明(需注明手术名称、时间并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室章),剖宫产需提供手术记录(加盖病案室章);

  5、合并产科、内科并发症的提供完整病历及重要检查报告复印件;

  6、“其它住院登记表”(津社保生登字5号)

  7、医疗保险证/社保卡复印件。

  五、生育津贴与生育医疗费同时申报时(非联网医院),在医疗费申报材料齐全的基础上,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2、《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3、晚育独生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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