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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二、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有抢救医嘱就要有抢救记录,记录应按照要求书写。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

  三、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四、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之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工作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边,并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五、危重抢救病人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目前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

  六、抢救同时安排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愈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七、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参加跨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

  八、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入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九、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十、各科每日需留有1~2张床位,以备急、重症病人入院治疗、抢救时使用。

采编:www.pmceo.cOm

篇2:节假日夜间急诊患者抢救手术规定

  节假日夜间急诊患者抢救及手术有关规定

  急危患者要迅速、有效的抢救,否则病情会进一步恶化,甚至会有生命危险。执业医师法第一章第二十四条,对此作了规定。如果由于医师不负责,包括拒绝或延误对急危患者的医疗处置,或擅离职守或敷衍了事等等,导致本来不该发生的严重后果,医师对此承担法律责任。为此,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作出下述规定:

  一、节假日及夜间,全院各科室、各专业,包括后勤人员等应无任何条件服从院总值班调遣。

  二、临床各科室、各专业组要配备二线值班人员(本专业组内可互为二线班),二线值班人员要将所在地点、联系方式告知一线班,并保证可随时取得联系(医院现有二线值班除外)。

  三、科室一、二线值班人员不能解决的问题或重大手术,要及时向主任请示,以协助解决。

  四、科室一、二线值班人员不能脱岗,科主任在节假日或夜间临时离开市区要向总值班或院长请假,并安排好科内急救有关事宜。

  五、科室有急诊抢救及手术病人时,一线班提供二线班或主任的联系方式,院总值班负责联系及接送。如果上述人员不接电话,或联系不上,每人次扣罚奖金100元。如果因此造成不良后果时,按有关规定及院[1999]03号文件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有关收费及待遇:节假日及夜间急诊手术收急诊手术加班费100元;节假日及夜间急诊抢救收急诊抢救会诊费50元。每月各科护士长单独核算报批。

  待遇:休班人员(不含值班人员)参加急诊抢救会诊人员,每人次给30元加班费。参加急诊手术人员,主任每人次给50元加班费,其它人员每人次给30元加班费。

篇3:医院重危患者抢救制度(3)

  医院重危患者抢救制度(三)

  一、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二、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

  三、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四、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六、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七、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参加跨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

  八、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入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九、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它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十、各科每日须留有1—2张床位,以备急、重症病人入院治疗、抢救时使用。

篇4:某市人民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对急、危、重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及时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不得借故推诿或不顾病情垂危,将患者推出转院、转科。

  2、急诊抢救患者到急诊科后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

  3、危重患者抢救,必须有一名副高以上职称医师负责业务技术把关。

  4、院内急会诊,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必须在接到请求后10分钟内到位。

  5、抢救程序规范,时间、诊疗措施和病情变化记录完整。未能及时书写病历时,相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书面说明。

  6、负责抢救的医师在不影响患者抢救的情况下,须尽快向患者家属或单位领导详细交待病情,认真履行签字手续。同时向科主任、上级医师汇报,特殊情况向医疗部报告。

  7、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必须严密观察病情,不得擅离职守,贻误抢救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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