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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台工作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深圳*******有限公司

总台工作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3017
版次:A
页次:1/1
实施日期:

1、目的:为保证公司内外通讯信息畅通,对来访人员进行友好接待,塑造企业良好形象。
2、范围:公司总台工作人员。
3、内容:

3.1服饰要求:
总台人员直接代表着公司形象,故应着装得体、整洁大方、举止文雅、化淡妆。

3.2电话接转

3.2.1电话铃声响两下,总台人员应迅速接听,接听电话时应音调柔和,语气平稳,使用规范用语“您好,大众联合”或“大众联合,您好”等。
3.2.2对待来电者礼貌、热情,首先弄清来电者身份、意图,可应用以下话语询问来电者:“请问你贵姓?”,“请问您哪里找?”,“请问你找哪位?”,“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等。
3.2.3明白来电者意愿后,在征得被访问者同意的情况下迅速将电话转给被访者接听,当被访者正忙无法接听或因特殊原因拒绝接入来电,总台人员应代被访者表示歉意,并婉言相告,同时记录来电者之联系电话及联络人,必要时获悉来电者的留言,然后将所记录信息转达给被访者。
3.2.4待来电者结束谈话先挂断,使用礼貌道别语: “谢谢,再见”等,道别后将电话轻轻放下,并将必要内容作记录。
3.2.5总台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在上班时间私自或帮人接打私人电话。

3.3访客接持

3.3.1当客人来访时,总台人员应礼貌大方,积极主动热情予以接待,不以貌取人,不分贵贱,平等相待,征询对方需访对象后递送茶水,并通知被访人员;会客、洽谈原则上在会议室,未征得人力资源部同意,不得带入办公室内;对于来访公司高层领导之客人应先问清楚是否事先有约,并主动通知被访领导,征得领导同意后带至其办公地点,并作记录。
3.3.2客人走后,应及时收拾茶具,以保持良好办公环境。
3.3.3严守公司秘密,不得同客人过多寒暄。
3.3.4对于个别不受欢迎之客人,应马上向公司报备。

拟文

审核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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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股份公司接待场所管理规定

股份公司接待场所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 (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对外接待场所管理区域的界定、职责和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对外接待业务,下属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接待场所管理》

3 职责

3.1 股份公司秘书室(以下简称“秘书室”)是股份公司接待场所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界定接待场所管理区域的归属,并指导、检查、监督接待场所管理情况。
3.2 武装保卫部负责接待场所的交通安全、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
3.3 各部门负责所管区域内接待场所的日常管理。

4 界定

4.1办公大楼各会议室、酒吧和文化广场归属集团公司办公室管理。
4.2 参观走廊归属生产部管理。
4.3 厂区绿化、露天场所、办公大楼电梯归属行政事务部管理。
4.4 三楼礼堂归属工会管理。
4.5 参观沿线经过的场所由所辖部门负责管理,其他区域按安全、卫生包干区域管理。

5 规定

5.1 管理责任部门应经常检查所管辖接待场所内供水、供电、照明、空调、电梯、指示牌、灯箱、喷水池、音像、台凳柜等设施的完好状况,确保其使用正常。
5.2 秘书室指导、检查、督促接待场所管理责任部门对所管设施的定置和定位标识严格执行“定责任人、定地段、定巡检频率、定验收标准、定检查人”。
5.3 各部门应做好接待场所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设备、工具、指示牌定置工作,严格执行“定责任人、定地段、定清洁频率、定验收标准、定检查人”。
5.4 接待部门凭经批准的《接待报告单》,到各有关部门联系使用接待场所事宜。
5.5 接待部门应督促来访人员自觉遵守《接待管理》有关规定,保持场所清洁卫生,爱护场所设施。
5.6 接待结束后,接待部门应清整杂物,复原场内设施;通知接待场所管理责任部门做好切电查火、锁门关窗;并办理场所交还工作。
5.7 接待场所原则上不外借;如确需要,须上报股份公司领导批准。

篇3:销售部电话管理规定

1.在接电话时,说话要按以下原则处理:

A、在接电话时,首先要说:"您好,**花园。"然后再听对方问话。

B、在打电话时,首先要说:"您好,请问是某某吗?"当对方回答后,再进入话题。

C、如果对方打来电话找人时,应说:"请稍等",如果要找的人不在,要说:"对不起,某某出去了或这时不在,请问有什么事,我是否可以代您转告"。

2.电话铃响两声后,必须接电话,并说:"您好,**花园。"否者罚款5元。

3.以排定的顺序接听电话,且语气缓和、普通话标准。

4.来人来电记录表的填写要规范、真实反映情况,以便评估媒体效果。负责人于每天晚上下班之前收存好,然后放置空白表格于接听区,并注名日期。

1)电话中一些敏感的话题易采用婉转态度拒绝电话中解答或约时间邀请来电人到现场。

2)所有来电尽量留下电话,对于疑为是"市调或其他身份者"宜请来电者先留下电话;身份不清者,回答要慎重,尽量请来电者到现场。广告商来电请其留下电话,再婉言谢绝。

3)如无特殊情况,严禁拨打私人电话、长途电话、热线之类的声讯电话及工作无关的电话。如需要,须经经理同意、登记后方可。否者罚款10元,并承担话费。

篇4: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员工培训出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 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填写培训学员请假单,并呈请相关主管核准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查,否则以旷工对待。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必需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 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并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迟到、早退达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迟到、早退达三次以上六次以下者,以旷工一天论。若缺勤时数超过课程总时数1/3者,需重新补修全部课程。

第五条 自学员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上课学员凡遇公务或私事与上课发生冲突者,一律需办理培训::请假手续,凡违反规定的人员,旷课时数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 员工参加培训,必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其他学员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学员和被代签学员均按旷课处理。

第七条 培训单位以签到及课上点名为依据,将参训学员的上课记录登记在员工培训记录上,并由人力资源部归入员工培训档案中保存。

篇5:薪酬福利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学习国际先进做法,明确员工级别,规范企业管理,建立激励机制,推行企业现代化管理。
第二条 基本原则:
集团总部、房地产企业管理公司、商业管理公司统一执行年薪加年终效益奖金。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决定适用与集团总部、房地产企业管理公司(含子公司)、商业管理公司(含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正式员工。
离岗退养、离岗学习(比照内退)、正式内退及离退休人员不适用此规定。
第四条 管理权限:
集团总部负责副总经理(含副总经理)级别以上、集团总部机关人员任免;各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助理)级别以下人员由各管理公司自行任免,部门副经理级别以上人员任免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条 强化考核:
集团总部、各管理公司(含子公司)所有员工的职别、薪酬与考核结果挂钩,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级别确定、职位升降及年终效益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
集团对总部人员及各管理公司(含子公司)副总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就操行、工作、能力、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
各管理公司对总经理助理级别以下人员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由各管理公司行政主管领导牵头,规成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结果由各管理公司行政部门专人负责存档备案,严格保密。
考核应避免平均主义,集团将对各公司的考核状况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二章 管理级别及薪酬标准
第六条 行政管理级别:
行政管理级别设定为:集团及房地产企业管理公司(含子公司)和商业管理公司(含子公司)设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资深副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主管和员工。共分十三个级别,二十四个档次。
第七条 薪酬量化标准:
工资设定:十三个级别分为二十四档工资。
(注:表格略,请按规定向各公司财务部查阅)。
集团及各管理公司(含子公司)专职司机保持现有工资水平不变。各地物业公司保持现有工资水平不变。
第八条 不同地区薪酬标准确定:
副总经理级别以上(含副总经理)人员薪酬不分地区类别,统一按集团制定的薪酬量化标准执行。其他员工工资标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按经济发达程度、消费水平把目前集团、房地产企业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的城市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大连、北京
第二类:成都、南京
第三类:长春、贵阳、济南、昆明、南昌、长沙
一类地区副总经理级别以下(不含)的员工薪酬按集团制定的薪酬量化标准执行;二类地区副总经理级别以下(不含)::的员工薪酬在集团制定的薪酬量化标准基础上减一千执行;三类地区副总经理级别以下(不含)的员工薪酬在集团制定的薪酬量化标准基础上减二千执行。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将根据其所在城市具体情况划入以上三个类别,其员工薪酬标准接上述规定执行。

第三章 操作办法
第九条 定岗定编:
各管理公司岗位编制根据实际需要设定,报集团总部审核批准,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各子公司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由各总公司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审批的编制执行,擅自超编将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条 级别确定:
根据管理权限,副总经理(含副总经理)级别以上人员由集团统一发文确定其行政管理级别。总经理助理(合总经理助理)级别以下人员由各管理公司自行确定,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级别确定应报集团入力资源部备案。
定级应避免平均主义,原则上同一级别均要从行政管理级别的最低档定起。
原则上各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占本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25%,主管占本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25%。
各公司在确定级别时应首先根据集团的人事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员工的操行、能力、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评,得出考评结果后参照员工的本企业工龄、学历、职称等因素,由各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决定该员工的最终行政管理级别。
级别确定后,各公司应将考核材料复印件及定级结果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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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第十一条 年终效益奖金:
集团机关所属人员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对其全年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员工年终效益奖金数额。
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考核经营收入、成本控制、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将实现利润或视同利润的适当比例做为年终效益奖金。此奖金采取"三三四"分配的原则,即总经理分得3 0%,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不含总经理)分得 30%(考虑到营销工作的重要性,负责营销的副总或营销总监的分成比例可适当提高),其他员工分得 40%。
第十二条 薪酬构成:
为便于调薪后对所有员工进行考核,可将每位员工的月薪作为如下四项的合成:
基础工资:已包括国家各种补贴在内,保障员工最低生活需要的工资,占月薪的30 %。
岗位工资:体现岗位责任、工作技能、工作强度和工作条件水准的工资,占月薪的30%。
浮动工资:用来评价工作态度和工作责任。工作综合表现情况的工资,占月薪的10%。
效益工资:与工作绩效完成情况亘接挂钩的工资,占月薪的30%。
第十三条 内退/离岗学习政策:
2000年1月1日以前加入集团的员工,内退/离岗学习时,其薪酬按2000年3月工资标准发放。2000年1月1日以后加入曼达集团的员工不享受此政策,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正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执行。
内退/离岗学习具体管理办法依照集团大万股字(20**)83号文件执行。

第四章旷工、病、事假、工伤薪酬发放
第十四条
旷工:旷1天,减扣当月浮动工资100%。
旷2天,减扣当月浮动工资100%,效益工资100 %。
旷工3天,减扣当月薪酬,三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事假:有批准手续的事假每天减扣月薪酬÷20.92天。
病假:员工累计三天有薪病休以后,每诊作l天扣当月浮劾工资50 %;
2-3天(含第2天),扣浮动工资100%;
4-7天(含第4天),扣(浮动工资十效益工资)50%;
8-14天(含第8天)、扣(浮动工资十效益工资);
14天-1个月以内(含第14天),只发基础工资;
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发基础工资部分的90%:
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发基础工资部分的 80%;
6个月以上、1年以内发基础工资部分的70 %;
病休一年以上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工伤:
员工因工负伤(经劳动仲裁部门确定),治疗期间的工资,按本薪酬规定第十五条发放。医疗终结后,复工上岗,按所在单位重新确定的岗位薪酬标准执行。完全丧事劳动能力者,按国家和企业有关规定办理离岗休养、内退或退休。

第五章 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保险
各公司应为正式在岗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保险费的缴纳比例由各公司遵照所在地政府的劳动法规、规章自行确定,但应本着节省成本的原则进行。为使人事劳资工作尽快标准化、规范化,保险费中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部分一律由公司代扣代缴。
各地公司原则上不参加其他非强制性社会保险。各公司应当为在岗正式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公司所在地城市没有医疗保险的,::各公司可参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医疗报销制度,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原则上员工每人每年报销的医疗费标准不得超过人民币800元,因大病住院医疗费超过800元的,公司负担65%,个人负担35%。
各地公司应在每年年初将本公司的有关保险的实行方案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如有变动,同样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
各公司在遵守所在地政府的法规、规章的前提下,可自行决定是否为公司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缴存的比例、数额,但应本着节省成本的原则进行。已经享受公司分配住房或住房补贴的人员,其公积金的缴存的比例、数额应维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
各公司在每年年初将公积金的实行方案报集团入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如有变动,问样报集回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十七条 各种补贴、独生子女费、托保费:
员工薪酬中已含所有国家规定的补贴,独生子女费。托保费不在薪酬中列支,按国家规定

标准每年年终一次发放。
第十八条 员工回违纪和其它问题,涉及经济处罚时,按照集团20**年新编《员工守册》才的奖惩条例执行,处理意见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 吸纳人才政策
第十九条 试用期规定
公司新招聘的员工,一律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按级别工资执行。
第二十条 集团总部机关新招聘的员工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各管理公司机关、各地产公司新招聘的员工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从20**年1月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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