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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聘用解聘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为了利于员工的合理流动,引进各种人材,逐渐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解聘及调配工作的手续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二、员工聘用
(一)各部门在定员编制内,因工作量增加,内部又无法调济的,可由部门提出增员报告。
(二)新聘员工须经办公室面试,由用人部门进行业务考核,确认能胜任应聘岗位,填写《员求职申请表》,上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经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
(三)批准聘用的员工与公司先签定《用工协议书》,并根据受聘岗位试工期可分为一至三个月。在此期间,享受试工待遇。试用期满合格者,可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对试工期不合格者,限期调离并解除"用工协议书"。
(四)被聘用的员工需将个人档案存放于公司认定的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档案保管费由公司负担。

三、员工解聘
(一)因员工违法乱纪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解聘,被解聘者在接到公司书面通知后,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二)因员工工作不称职被子公司解聘的,在接到公司书面解聘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办理解聘手续。
(三)因员工本人主动提出解聘的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部经理签字同意,并报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四)凡被解聘的员工,要按"员工解聘交接手续清单"的要求,逐项办理交接手续。
(五)凡经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解聘的,要承担公司所支付的培训费,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般员工:培训费÷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时间/月
业务骨干:(指部门经理、副经理及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人员)
服务不满1年的:赔偿全部培训费;
服务不满2年的:赔偿80%培训费;
服务不满3年的:赔偿60%培训费(以每年递补减20%类推)
(六)凡被解聘的员工,在一个月内未将本人档案提走的,从第二个月起由个人承担档案管理费。

四、员工内部调动
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动的员工,在办公室接到总经理通知后办理调动手续,并通知有关部门执行。

五、员工聘用、解聘审批权限及程序
(一)审批权限:
总会计师、总工程师、部门经理报董事会批准;
部门副经理、部门职员报总经理批准;
临时工报办公室主任批准。
(二)审批程序:
总会计师、总工程师、部门经理……办公室填表--总经理审批--董事会批准
部门副经理、部门职员……办公室填表--总经理批准(必要时报董事会批准)
临时工……办公室填表--办公室主任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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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员工聘用招聘程序

一、本公司录用新员工主要采用公开向社会招聘及内部调动的形式。
二、凡就聘人员须经行政部和用人部门经理面试考核,符合公司聘用标准,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录用。
三、公司录用新员工的程序:
1、新员工应提交"三证",即身份证、学历证(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岗位培训证书等)、职称证、近期免冠照三张,并提交最后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劳动手册、聘用手册)。
2、新员工入职时,填写人事登记表,由管理部办理试用手续。新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培训部根据新进员工的岗位不同设置一至三个月的有薪实习培训及一般培训,实习培训期薪资总额最高不超过550元),期满进行考评,成绩特别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考评不合格的,则实行淘汰。
3、在试用期内发现有虚报或谎报个人履历者以及表现不良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一概不聘用。
4、新员工上班的首个工作日,应先到公司报到,由管理部向其介绍公司的简要情况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并带其去公司设定的部门岗位上岗。
四、新员工试用期满,须由部门提交转正申请报告,经任职考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与公司签订"员工聘用合同",即可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篇3:房地产公司人才聘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集团公司引进人才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保证公司需要与个人发展的有效契合,各级公司必须遵照集团管理制度的规定,通过严谨、系统、客观的招聘评估程序,筛选和吸收"契合型"人才。
(二)、集团公司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要求,规范和健全劳动用工制度,与员工建立平等互信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将之作为稳定员工队伍、控制人才有序流动的基本措施。
二、员工招聘
(一)、招聘申请审批
1、 各级公司员工招聘,首先应由用人部门(公司)提出《人员招聘审批表》(HRG301),明确招聘岗位、任职要求,以及拟采用的招聘方式等,并按规定的招聘权限报批。
a)总经理助理、总监级别(包括同等级别技术类)以上(含)人员和集团总部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总裁批准。
b)编制内其它人员由各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核,各公司总经理批准。但须在人员上岗当月内及时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2、 招聘申请的提出和审批,应保证拟招聘申请内容:
a)符合年度人员编制计划;
b)岗位设置明确,[[已有该岗位的《职务说明书》,包括工作范围和任职条件;
c)招聘方式可行。
3、 《人员招聘审批表》经审批后,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或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进行招聘工作。必要时,可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协同各公司综合管理部集中组织招聘工作。
(二)、 招聘审查及录用
1、 选才原则
a)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b)原则上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商管、物管公司可适当放宽),如属个别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但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
c)能胜任所聘之岗位;
d)符合企业对人才成本的要求;
e)有正确的求职动机和良好、积极的工作愿望。
2、 各级公司招聘工作必须按集团《员工招聘管理规范》(HRG302)规定,遵循以下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以确保公司聘用员工满足工作要求。
a)初筛及面试
b)技术考核
c)背景审核、调查
d)复审
e)体检
f)审批
3、 经审批录用的招聘人员,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或综合管理部)发出通知,并与其签订《新进员工聘用确认书》(HRG303),约定报到日期。
4、 各级公司人力资源部(或综合管理部)负责新员工的报到准备工作,指导、协助新员工办理报到手续,并按集团《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规范》(HRG304)的规定执行。
5、 各下属公司招聘人员情况,应在新员工正式报到前由综合管理部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报备,资料包括:《人员招聘审批表》、《面试评估表》(HRG305)、《新员工录用审批汇签表》(HRG306)、《新进员工聘用确认书》、《求职申请表》(HRG307)等。
(三)、 试用及转正
1、 所有新进入员工均应实行试用,各级公司在与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予以明确,并按《劳动合同订立及续订规范》(HRG308)的要求执行。
2、 新员工试用期满,由其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负责按集团《转正管理规定》(HRG309)的要求,组织新员工的转正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包括三种:
a)考核评估合格,由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
b)延长试用期;
c)即时辞退。
3、 各下属公司员工转正考核评估结果应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员工转正审批权限按上述界定执行。
三、 劳动合同订立及续订
(一)、各级公司均应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与公司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集团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各公司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负责集团总部工作人员、下属公司总经理助理级别以上(包括总经理助理)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三)、各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级别以下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并对合同进行管理。
(四)、各级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循集团《劳动合同订立及续订规范》,按集团规定约定:合同内容、合同期限、试用期、签约主体及授权签约人员等。
(五)、劳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各级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应组织进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1、决定续签合同的,按《劳动合同订立及续订规范》执行;
2、决定不再续签合同的,即为合同终止,按下述"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规定执行。
四、劳动合同终止、解除
(一)、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情形包括:
1、合同期间员工提出解除合同;
2、合同期间公司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满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4、合同期满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二)、员工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
1 、员工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均应提前向本部门经理(直接上司),或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递交《辞职申请书》。
2 、各级公司收到员工《辞职申请书》(HRG310)后,应按集团《劳动合同终止、解除规范》(HRG311)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认符合终止、解除合同条件。
3、 员工辞职审批权限的界定,按上述规定执行。
4、 辞职申请书经批准后,劳动合同正式终止或解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负责督促和协助辞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5、 所有辞职员工,各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应根据其个人意愿组织进行离职面谈,征询辞职员工意见,并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以利改进公司管理工作。
(三)、公司提出终止、解除合同
1、 公司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必须由用人部门提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递交《辞退(解聘、不再续约)审批表》(HRG312),并按规定的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2、 公司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劳动合同终止、解除规范》中规定的条件,各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应核实情况,以供领导审批。
3、 完成审批程序后,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书面通知辞退(解聘、不再续约)员工,并督促和协助辞退(解聘、不再续约

)员工办理离职。
4 、建议、审批和办理员工辞退(解聘、不再续约)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合理、稳妥地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利益。
五、离职管理
(一)、员工离职(辞职、辞退)批准后,员工所在部门应配合人力资源部(下属公司综合管理部)督促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完整填写《离职工作交接表》(HRG313)。
(二)、所有辞退员工均应根据辞退员工个人意愿,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或综合管理部)经理组织辞退面谈,并如实填写《离职面谈清单》(HRG314)。
(三)、需做辞退补偿的,由辞退员工填写《辞退补偿申请表》(HRG315),经逐级报批后,财务部负责支付补偿款项。
(四)、各下属公司人事主管负责将部门业务主管以上级别离职员工的《辞职申请书》、《辞退(解聘、不再续约)审批表》、《离职面谈清单》和《离职工作交接表》呈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篇4:地产置业公司员工聘用管理规定

  地产置业公司员工聘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员工聘用管理程序,明确有关责任和要求,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项目的员工聘用。

  3、职责

  项目人事部负责除行政级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外的员工聘用;行政级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项目人事部协助办理。

  4、招聘

  4.1招聘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4.2招聘形式

  招聘包括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形式。本规定仅对外部招聘加以规范,内部招聘管理另行规定。

  4.3招聘基本条件

  4.3.1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符合公司用工条件和要求者。4.3.2从本公司辞职或被公司劝退者重新申请入职,间隔期不得少于3个月。

  4.3.3被公司解雇及自动离职者,不再录用。

  4.4招聘作业程序

  ①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

  ②人事部审核编制及实际需求情况

  ③在编制内,则将"人员增补申请表"呈项目总经理审批(定编外按⑥办理)

  ④制定招聘计划

  批准审核编订人事部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⑤实施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填写"职位申请表"

  "人事部初试

  "用人部门复试

  "审查背景和资格

  "审批"职位申请表"

  "体格检查

  "办理入职手续

  "对不录用者作结果回复(致辞谢函或以其它方式回复)

  ⑥如人员增补属编制外,则需督促用人部门填写"调整人员定编申请表",经项目总经理签名,并呈集团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后再实施招聘。

  4.5职位申请表审批程序

  4.6每月5号前,人事部招聘负责人须填写上月的"招聘工作小结"、"招聘会结果统计表"、和当月的"人员需求情况汇总表"、招聘计划,并报给集团人力资源部招聘组。

  4.7外部招聘常用渠道及相关规定

  ①发布广告

  常用广告煤体:报纸、电视、网络等。利用报纸、电视及专业人才网站等煤体发布广告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②专业人才市场举办的招聘会

  外出参加由专业人才市场举办的招聘会,须填写"参加招聘会申请表",经项目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同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③自行组织招聘会(与发布广告同时使用)

  自行组织招聘会须以书面形式请示,经项目总经理签名,并呈集团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后方可组织。

  ④猎头公司

  ⑤就业服务机构

  ⑥大中专院校和各种职业、技工学校

  ⑦推荐或自荐

  5、入职

  5.1新员工入职程序

  5.2办理入职手续时,首先入职者须填写"个人资料登记表",再由人事部文员开出"人员到位通知单",并按通知单指引办理相关手续,发放《员工手册》(须签收)、考勤卡、工作证。同时,人事部文员须审核入职者有关证件,填写"员工个人资料审核表"。

  5.3办理入职手续需提交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3份

  ②学历证及职称证复印件各1份

  技术、管理、文职类必须提供学历证明复印件,职称证无则免。

  ③彩色小一寸照片4张

  ④市级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健康证(限餐饮业)或体检表(包括乙肝两对半、*光心肺透视两项检查)

  ⑤制服保证金

  ⑥同时,入职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正本交人事部审核。对提供虚假证件者,人事部有权终止办理入职手续。

  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4 制服保证金收取标准

  凡有制服发放的部门,新员工入职时须缴纳300元制服保证金,离职时退还制服,可凭财务收据退回保证金。

  5.5为确保公司利益和员工责任,会计、出纳、收银员、采购员、司机、更衣室服务员等特殊岗位录用非中山籍员工,入职时需办理经济担保手续。

  5.6督导级、财务人员入职资料须交复印件一份给集团人力资源部。

  6、试用

  6.1试用分为入职试用、晋升试用、调职试用(限不同工种)。以下仅指入职试用。

  6.2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根据表现,公司可酌情缩短或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6.3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给予工资外的任何补偿。

  6.4对临时工转员工、曾经为本公司服务过者等新入职情况,公司可酌情免除试用期。

  7、转正

  7.1转正分为入职转正、晋升转正、调职转正。

  7.2转正审批程序

  1、月薪3000元以下的督导三、四级及普通员工:

  2、督导一、二级及月薪3000元(含)以上者:

  7.3劳动合同

  员工办理入职转正手续后,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自转正日起算。合同期满,公司将视工作需要及员工表现决定续聘或解聘。

  8、附则

  8.1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本项目人事部。

  8.2本办法自20**年月日起施行。

  9、相关表单

  1.人员增补表

  2.职位申请表

  3.调整人员定编申请表

  4.招聘工作小结

  5.招聘会结果统计表

  6.人员需求情况汇总表

  7.参加招聘会申请表

  8.人员到位通知单

  9.个人资料登记表

  10.员工个人资料审核表

  11.经济担保表

  12.人事处理表

  13.劳动合同

篇5:超市员工解聘规定

  超市员工解聘规定

  第一条 终止合同

  1.1 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2 劳动合同临近期满,公司提前30天通知欲继续录用者,双方商谈续订合同。未接到公司通知者,其劳动合同按期终止。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若任何一方未提出续定意向,合同期满时自动终止。

  1.3 除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以下条件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不符合录用条件者,通过隐瞒实情获得转正;

  政府规定持证上岗的工种如司机、财务人员等其持证资格丧失;

  本公司合营期满;

  1.4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员工:

  被证明不符合任职资格的;

  绩效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有重大隐瞒及虚假申报的;

  不能或不愿服从公司正常调动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公司:

  公司调动员工的工作地点,员工难以接受的。

  第二条 协商解聘

  2.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2如员工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如公司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第三条 辞退性解聘

  3.1员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并且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后,可以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3 因公司缩减业务范围或因公司经营条件或管理方针变化而产生冗员,公司有权依法裁减员工人数。

  第四条 辞职性解聘

  4.1在下列任何情况下,职工可提出辞职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职工被公司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公司未按照薪酬政策支www.pmceo.com付员工薪金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2 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2.1 对负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如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6个月通知公司。

  4.2.2 不遵守以上程序员工,赔偿公司本人离职当月一个月工资。情节严重的属“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公司将其行为记入其人事档案。

  4.2.3 凡员工未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者,该月合同工资暂不发给,待离职手续完成后予以补发。

  4.3 辞呈一经提出,除当年年休假之外,公司不再有其它给假。当年年休假视提辞者当年工作时间长短酌情考虑。提辞者如已休满合同规定的年休假,应将多休的天数的工资退还公司;如未休够截至准辞日应休的年休假,则公司用工资予以补足。

  4.4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公司将以旷职处理。并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在劳动合同中与公司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有服务期的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第五条 退休解聘

  5.1 员工男60岁、女55岁,无论合同是否到期,均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并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待遇。年龄已到,但仍可胜任工作,经店长或区经理特别批准者例外。

  第六条 移交手续

  6.1员工无论何种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均应办理移交手续。

  6.1.1员工在离职前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并填写“离职手续表”交人力资源部:

  所经营的公司财物(含公司发给个人的装备和工具等);

  向公司借取的个人预支款;

  应办未办及己办未了的事项;

  所经办业务项目之办事细则;

  所经办业务之各项资料(包括公文、图书、技术资料等);

  6.1.2 移交应亲自办理,如有特别原因,经核准可指定他人代为办理移交,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6.1.3 员工之移交注册应一式三份,由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各执一份

  6.2 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导致公司财物缺少、损坏,以及使公司蒙受其他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及违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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