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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营销顾客过程控制作业指导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1.目的
1.1.确保与顾客有关的工作/过程得到有效的控制。

2.适用范围
2.1.为使本部门内各职能小组明确顾客要求,在向顾客承诺前对本公司满足要求的能力进行评审,以确保产品/服务的履行能力,保证向顾客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服务。
2.2.持续开发新顾客,经常与顾客保持联系沟通,不断地提高服务水平。
2.3.确保顾客财产的合格性、完整性及使用的正确性,防止其损坏或丢失。
2.4.适用于顾客满意度的监测。

3.定义
顾客财产:指顾客拥有的财产,包括在公司控制下或公司使用的财产。
顾客满意:指顾客对其要求已被满足的程度的感觉。
与产品/服务有关的要求:包括市场/准顾客、业主的所有要求,体现方式有书面合同、口头建议要求、法律法规、市场分析的结果等等。

4.职责
4.1.营销部负责工程项目前期市场和顾客要求调查。必要的顾客沟通。
4.2.营销部负责销售中顾客要求的确定和评审,与顾客沟通,处理顾客投诉或抱怨。销售中管理顾客财产,如随身物品、车辆等。组织顾客满意度调查。

5.作业内容
5.1.顾客要求
5.2.营销部根据市场或顾客需求,制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贷款合同、终止协议承诺、房地产转让变更、具体楼盘销售要点草稿等等。营销部组织相关人员对以上结果进行评审,只有当公司有能力满足结果的时候,才决定实施该项目,评审及评审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由营销部保持。如:评审会议记录,总经理对结果的批准或批示等等。
5.3.营销部在销售中注意识别确定、评审具体顾客的要求。根据本楼盘的既定定位、设计理念吸引顾客。如果顾客的要求超出楼盘预期能力,根据实际差距将情况进行上报,由公司开发策划小组决定是否满足其要求。评审及评审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由营销部保持。如:已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贷款合同,总经理对结果的批准或批示等等。

6.与顾客沟通
6.1.营销部应实施与顾客沟通的有效安排:项目/楼盘信息,公司简介;
顾客问询、合同或协议的处理,包括对其修改;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投诉和抱怨,顾客建议等等。如有顾客投诉,营销部负责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受理顾客投诉,按照〈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7.顾客财产的管理:
7.1.营销部在售楼过程中应该爱护在公司控制之下或公司使用的顾客财产,包括顾客随身物品、车辆,提供的证件等等,应该识别、验证、保护和维护好顾客财产,当发现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不适用的情况时,应该报告顾客,并填写《顾客财产异常记录表》,同顾客商定解决办法。

8.顾客满意度的调查:营销部每半年组织进行,见(顾客满意度调查)

9.相关文件
9.1.相关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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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品房办证作业指导书

1.目的
1.1.为清晰、透切了解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部门的售后服务专员。

3.定义
3.1.无

4.职责
4.1.营销部经理/主任对任务工作的下发及审核。
4.2.售后服务专员对办证工作的及时性负有责任。

5.作业内容
5.1.受理部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所商品房交易股。
5.2.一、商品房交易登记程序:
5.3.登记备案股备案--->财政局缴交契税--->商品房交易股登记办证--->收费发件股缴税领证

6.二、办证所需资料
6.1.商品房交易登记申请表(1份)
6.2.购房发票原件;
6.3.契税完税凭证;
6.4.已鉴证的《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销售登记备案表》(见办证须知1);
6.5.1:1万位置示意图(1份)、房产平面图(2份)、实测用地宗地图(2份);
6.6.国土证复印件;
6.7.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复印件(1份);
6.8.①属个人购买的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其中未成年人见办证须知2)。 ②属企业构买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属机关、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购买的提供代码证复印(1份)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6.9.法院强制转移的,见办证须知3。

7.预售抵押转现楼抵押办证时需另外提供:
7.1.商品房抵押登记申请表(1份);
7.2.《商品房合同抵押登记备案权属证明书》或《商品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见办证须知4);
7.3.抵押贷款合同(见办证须知4);
7.4.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
7.5.抵押权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8.以下资料需在第一次办证时提交:
8.1.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原件;
8.2.国土证原件;
8.3.办事员委托书(注明委托期限、委托事项及受托人姓名)。

9.税费项目及标准:
9.1.(一)土地证
9.2.买方:印花税(代税局收)……….5元
9.3. 工本费……….. 20元/本
9.4.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A、党政机关、团休:2000M2以下(含2000平方米)200元/宗
每超500 M2加收25元/宗(最高不超700元)
B、企业:1000 M2以下(含1000平方米)100元/宗
每超500 M2加收40元/宗(最高不超40000元)
C、差额预算事业单位:5000 M2以下(含5000平方米)300元/宗
每超500 M2加收25元/宗(最高不超10000元)
D、城镇居民:100M2以下(含100平方米)13元/宗
每超50 M2加收5元/宗(最高不超30元)

10.(二)、房产证(以产价计征)
10.1.卖方:土地增值税(代税局收)………0.7%
10.2.合同印花税(代税局收)………0.03%
10.3.交易手续费………3元/M2
10.4.买方:合同印花税(代税局收)………0.03%
10.5.印 花 税(代税局书)………5元
10.6.交易手续费………3元/M2(住房免收)
10.7.房地产权共有(用)证………10元/本
10.8.房地产产权证明费:150 M2以下……………50元
150 M2至800 M2………100元
800 M2以上……………200元

11.契税………3%(20**年8月20日前备案的普通住宅税额减半征收;20**年8月20日起备案的普通住宅按3%征收,如达到以下条件可减半征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住

房平均套内建筑面积交易价格(城区为3900元/平方米;镇区为2330元/平方米)的1.44倍以下;
注:20**年4月5日起第三项调整为:城区3970元/平方米,镇区为3175元/平方米)的1.44倍以下(20**年4月5日起备案的普通住宅);

12.(三)他项权利证
12.1.买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元/套
12.2.印花税(代税局收)…………………5元
12.3.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给费
A、党政机关、团休:2000M2以下(含2000平方米)200元/宗
每超500 M2加收25元/宗(最高不超700元)
B、企业:1000 M2以下(含1000平方米)100元/宗
每超500 M2加收40元/宗(最高不超40000元)
C、差额预算事业单位:5000 M2以下(含5000平方米)300元/宗
每超500 M2加收25元/宗(最高不超10000元)
D、城镇居民:100M2以下(含100平方米)13元/宗
每超50 M2加收5元/宗(最高不超30元)

13.四、办理时限:
13.1.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有预售抵押转现楼抵押的18个工作。

14.五、办证须知:
14.1.20**年4月1日前备案的商品房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即土地证及房产证),提供已鉴证的《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述日期之后备案的商品房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则提供《商品销售登记备案表》
14.2.购买方为未成年人的,由其监护人申请办证。申请人须提供未成年人户口簿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监护证明(除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只需提供关系证明外,其余还须提供由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监护关系证明,也可以是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裁决书)。
14.3.法院强制转移的房地产申请办证,除提供第一项办证所需资料外,还须提供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
14.4.20**年4月1日前已办抵押登记的商品房申请办理他项权证,提供《抵押贷款合同》及《抵押权属证明书》,上述日期之后办抵押登记的商品房申请办理他项权证则提供《商品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
14.5.购房发票不能涂改。
14.6.如属外文资料(含身份证明、委托书)须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
14.7.住宅与车房不在同一楼栋楼的,须分别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他项权证亦须分别申领。
14.8.20**年4月1日前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涉及多套商品房交易的,各套商品房须同批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20**年4月1日(含4月1日)后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涉及多套商品房交易的,各套商品房只能申请共同办理一份房地产权属证书。

15.相关文件
15.1.相关记录

篇3: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作业指导书

1.目的
1.1.为清晰、透切了解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2.1.营销部售后服务专员。

3.定义
3.1.无

4.职责
4.1.售后服务专员负责对二手转让客户及时合同终止并办理相关的新合同备案手续。

5.作业内容
5.1.受理部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所合同登记备案股

6.办理程序:
6.1.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记部门注销登记备案

7.所需资料:
7.1.发展商及买受人收执的《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或《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7.2.发展商与买受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协议一式二份;(样本由交易所提供)
7.3.《商品房销售、抵押登记备案送呈表》。(样本由交易所提供)

8.办理期限:
8.1.自收件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9.收费项目及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
9.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9.2.房地产产权证明费:
A、150平方米以下(含150平方米)50元
B、150平方米以下100元

10.注:凡涉外及港澳台的合同或协议均需办理公证。

11.相关文件
11.1.相关记录

篇4:商品房权属确认作业指导书

1.目的
1.1.为清晰、透切了解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2.1.服务服务组办证专员.

3.定义
3.1.无

4.职责
4.1.售后服务主管负责跟进楼宇综合验收的进度,及时开展权属确认工作。
4.2.售后服务专员负责办证前期的测量图纸出具、产权面积的核对及资料准备工作。

5.作业内容
5.1.受理部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所发证办

6.办理程序:
6.1.收件(发证办窗口)(1天)经办人审核(6天)主任审批(2天)窗口收费发证(1天)

7.所需资料(提供正本及复印件):
7.1.单项经营房地产证书或项目手册(复印件);
7.2.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土地证收据(复印件);
7.3.建筑工程报建批复通知书及规划验收批复书(正本);
7.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7.5.中山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证(正本);
7.6.营业执照(复印件);
7.7.法人签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
7.8.当地公安部门核准门牌证明(正本);
7.9.每幢楼的宗地图及竣工验收房产平面图各1张,盖有测绘公司公章的各户产权面积及土地分摊面积明细表。
7.10.测绘技术报告(测量队盖章、测绘科盖章)。

8.工作期限:
8.1.资料齐全的,从收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

9.审批条件:
9.1.申请资料齐全;
9.2.土地及房产无抵押、查封;
9.3.小区建筑工程已完成综合验收(若属95年前建成的可不需综合验收,但必须有规划验收、竣工验收以及消防验收资料);
9.4.已完善税费(若欠政府税费的必须土地基金会出具书面意见);
9.5.实建面积与报建面积相符。

10.收费标准:
10.1.登记费:100元/幢
10.2.印花税:5元/份(代地税局收)
10.3.房地产产权证明费(档案馆收费):50元/宗

11.相关文件
11.1.相关记录

篇5: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作业指导书

1.目的
1.1.为清晰、透切了解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3.定义
3.1.无

4.职责
4.1.售后服务专员负责对已办理好相关手续的买卖合同及时审核、备案。
4.2.售后服务主管负责审核、抽查合同备案情况。

5.作业内容
5.1.受理部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所合同登记备案股。

6.办理程序:
6.1.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登记部门办理备案申请人领取登记备案表

7.所需资料(以下1-9项资料由发展商一次性提交):
7.1.发展商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7.2.《中山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预售证项目平面图等或《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7.3.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及复印件;
7.4.签约公章样本;
7.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签章样本;
7.6.签约委托书;
7.7.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签章样本;
7.8.经办委托书(样本由交易所提供)并委托权限;
7.9.预售商品房登记楼盘表(由建设发送);
7.10.《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一份;
7.11.《商品房销售、抵押登记备案送呈表》。(交易所提供)

8.办理期限:
8.1.自收件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9.注:每份买卖合同均需在封面说明内粘贴身证复印件,凡涉外及涉港澳台的买卖合同需办理公证。
9.1.未成年人购房需由其监护人代签名,并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户口薄或关系证明等相关资料。

10.相关文件
10.1.相关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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