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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作业指导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1.目的
1.1.为清晰、透切了解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2.1.营销部售后服务专员。

3.定义
3.1.无

4.职责
4.1.售后服务专员负责对二手转让客户及时合同终止并办理相关的新合同备案手续。

5.作业内容
5.1.受理部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所合同登记备案股

6.办理程序:
6.1.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记部门注销登记备案

7.所需资料:
7.1.发展商及买受人收执的《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或《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7.2.发展商与买受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协议一式二份;(样本由交易所提供)
7.3.《商品房销售、抵押登记备案送呈表》。(样本由交易所提供)

8.办理期限:
8.1.自收件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9.收费项目及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
9.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9.2.房地产产权证明费:
A、150平方米以下(含150平方米)50元
B、150平方米以下100元

10.注:凡涉外及港澳台的合同或协议均需办理公证。

11.相关文件
11.1.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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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品房权属确认作业指导书

1.目的
1.1.为清晰、透切了解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2.1.服务服务组办证专员.

3.定义
3.1.无

4.职责
4.1.售后服务主管负责跟进楼宇综合验收的进度,及时开展权属确认工作。
4.2.售后服务专员负责办证前期的测量图纸出具、产权面积的核对及资料准备工作。

5.作业内容
5.1.受理部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所发证办

6.办理程序:
6.1.收件(发证办窗口)(1天)经办人审核(6天)主任审批(2天)窗口收费发证(1天)

7.所需资料(提供正本及复印件):
7.1.单项经营房地产证书或项目手册(复印件);
7.2.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土地证收据(复印件);
7.3.建筑工程报建批复通知书及规划验收批复书(正本);
7.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7.5.中山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证(正本);
7.6.营业执照(复印件);
7.7.法人签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
7.8.当地公安部门核准门牌证明(正本);
7.9.每幢楼的宗地图及竣工验收房产平面图各1张,盖有测绘公司公章的各户产权面积及土地分摊面积明细表。
7.10.测绘技术报告(测量队盖章、测绘科盖章)。

8.工作期限:
8.1.资料齐全的,从收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

9.审批条件:
9.1.申请资料齐全;
9.2.土地及房产无抵押、查封;
9.3.小区建筑工程已完成综合验收(若属95年前建成的可不需综合验收,但必须有规划验收、竣工验收以及消防验收资料);
9.4.已完善税费(若欠政府税费的必须土地基金会出具书面意见);
9.5.实建面积与报建面积相符。

10.收费标准:
10.1.登记费:100元/幢
10.2.印花税:5元/份(代地税局收)
10.3.房地产产权证明费(档案馆收费):50元/宗

11.相关文件
11.1.相关记录

篇3: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作业指导书

1.目的
1.1.为清晰、透切了解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3.定义
3.1.无

4.职责
4.1.售后服务专员负责对已办理好相关手续的买卖合同及时审核、备案。
4.2.售后服务主管负责审核、抽查合同备案情况。

5.作业内容
5.1.受理部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所合同登记备案股。

6.办理程序:
6.1.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登记部门办理备案申请人领取登记备案表

7.所需资料(以下1-9项资料由发展商一次性提交):
7.1.发展商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7.2.《中山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预售证项目平面图等或《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7.3.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及复印件;
7.4.签约公章样本;
7.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签章样本;
7.6.签约委托书;
7.7.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签章样本;
7.8.经办委托书(样本由交易所提供)并委托权限;
7.9.预售商品房登记楼盘表(由建设发送);
7.10.《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一份;
7.11.《商品房销售、抵押登记备案送呈表》。(交易所提供)

8.办理期限:
8.1.自收件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9.注:每份买卖合同均需在封面说明内粘贴身证复印件,凡涉外及涉港澳台的买卖合同需办理公证。
9.1.未成年人购房需由其监护人代签名,并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户口薄或关系证明等相关资料。

10.相关文件
10.1.相关纪录

篇4:房地产赔付作业指导书

赔付作业指导书
1.目的:保证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赔偿过程受控。
2.适用范围:处理开发商赔偿给业主的情况。

3.管理内容:
3.1 定义:除面积补差款以外,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业主的费用,包括业主直接领取现金、代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偿还业主已支付的房屋登记、按揭的费用、银行的利息等形式。
3.2 管理人:营销部客户中心
3.3 赔偿的范围:
3.3.1因建筑维修原因导致的赔偿;
3.3.2因所交房屋与合同约定不同导致的赔偿;
3.3.3因所交房屋存在明显的影响房屋品质的因素但销售前未告知客户、且业主拒绝接受导致的赔偿;
3.3.4极个别情况下,::在处理业主投诉的过程中,在客户意见有一定道理的前提下,虽然我方并无过失、或则我方过失并不应导致赔偿,但为了尽快、妥善解决该投诉而导致的赔偿。
3.4 赔偿原则
3.4.1国家对建筑质量和销售管理的各种规范。
3.4.2售房合同的约定。
3.4.3应变原则:依据为对实际情况的判断和预测。
3.5费用的类别:
3.5.1退房导致的手续费用,包括原交易产生的登记费用,按揭费用、保险费、银行利息等;
3.5.2退房导致的业主已付款的利息,按售房合同类似条款处理;
3.5.3房屋维修时,个别情况下,特别是装修后房屋,因不能或不易由施工方维修,业主自行维修而产生的工程维修费用;
3.5.4房屋维修时,个别情况下,特别是装修后房屋,根据维修状况导致对业主居住的实际影响而产生的经济补偿,其参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亦不等同于物业管理费、车位租金、房租、交通等方面;
3.6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3.6.1 业主领取现金。
3.6.2 我方代客户支付物业管理费、车位费等。
3.6.3 退房情况如何分阶段支付费用,按营销部支持组《售房合同特殊手续作业指导书》办理。
3.6.4赔偿金额的审核权限,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
3.7建筑维修原因导致赔偿的处理办法:
3.7.1费用承担人:工程部。
3.7.2审核人:物业部项目管理处主任、物业部经理、营销部客户中心主管、营销部经理
3.7.3审批人:工程部经理。
3.7.4注意事项:
--物业部管理处客户中心、营销部客户中心、工程部售后维修岗位共同处理。
--与业主的协商过程,以及维修协议的拟订送签,由物业管理处或营销部客户中心完成;
--工程部、施工单位不得直接与业主协商价格。
--对其中由施工单位承担的部分,由工程部落实,施工单位承担的金额和支付的时间是我司与客户交流的考虑因素,但我司的最后决定不受其限制。
--双方签署维修协议后(除退房手续外),我司方能支付上述费用,业主方能签收上述费用。
--维修协议根据具体情况,按由简到繁的原则,选择协议模版,
3.7因所交房屋与合同约定、销售承诺不同、因所交房屋存在明显的影响房屋品质的因素但销售前未告知客户、且业主拒绝接受而导致的赔偿的处理办法
3.7.1 营销部客户中心处理;
3.7.2费用承担人: 责任部门承担,其中,对我方各部门均无过失,为解决具体问题而发生的费用,由营销部客户中心承担
3.7.3审核人:客户中心主管,营销部经理,该事项相关人员
3.7.4审批人:责任部门经理(无责任部门,由营销部经理审批)
3.7.5注意事项:
--一般而言,按退房处理,无书面协议。
3.8 其他赔偿
3.8.1营销部客户中心处理
3.8.2费用承担人:营销部
3.8.3审核人:客户中心主管
3.8.4审批人:营销部经理
3.8.5注意事项
--一般而言,无书面协议
3.9赔偿情况的记录、归档形式、处理结果的通知范围、时间和形式
3.9.1记录和归档按《客户报事处理作业指导书执行》
3.9.2一般统计:以月报形式通知经理以上岗位。
3.9.3特殊案例:涉及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则是有媒体、消协、法院等第三方参与的、或则是在某方面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在处理办法会签完成后

通知营销副总、总经理,以及相关部门经理。

4.相关记录
4.1售房合同
4.2维修协议模板1,2,3
4.3报事记录
4.4 统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户位,事由、金额等项目

5.相关文件
5.1 重庆市售房合同标准板(无版本要求)
5.2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
5.3 建筑质量规范(见工程部)

篇5:网上客户信息管理作业指导书

网上客户信息管理作业指导书
1.目的:规范通过网络向客户传递信息的过程。
2.适用范围:在龙湖内部、外部网站和其他社会网站上,回复客户问题,以及向客户发布通知。

3.管理内容:
3.1 总负责人:营销部客户中心
3.2 项目各阶段负责人
3.2.1 项目销售组组建前:营销部客户中心
3.2.2 项目销售组组建后,撤消前:销售组
3.2.3 项目销售组撤消后、项目交房前:营销部客户中心。
3.2.4 项目交房后:
──物管内容:物业部
──非物业内容:营销部客户中心。
3.2.5 有关客户俱乐部的事务:营销部客户中心。
3.2.6有关客户合同手续的通知,如办证、领证通知等:支持组。
3.2.7 有关推广活动:推广组
3.3工作内容:
3.3.1 每日查看公司外部网、重庆搜房网和公司内部网站,收集客户问题;
3.3.2 回复论坛问题;
──24小时内回复
──对已有明确说法的问题,经办人员直接回复;
──对可能有争议的问题,报主管审核后回复。
3.3.3收和回客户邮件
──行政部邮箱
──客户邮箱
3.3.4下载客户俱乐部网上登记申请表
3.3.5发布客户通知
3.3.6记录、存档、统计和分析
3.4 注意事项
3.4.1 回复网上问题,各小组具体负责人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公司员工的名义、以及视具体情况以客户的名义进行回复。
3.4.2鼓励公司其他员工上网查看和跟帖,但其他员工一般不能以公司或公司员工名义回复

4.相关记录
网上客户问题及回复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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