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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房屋拆迁篇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拆除量】是指报告期末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内实际拆除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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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房屋拆迁补偿关系到拆迁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为保证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给予补偿。应该明确的是,补偿的对象是被拆除房屋所有人,而不是使用人。所有人既包括公民也包括法人。

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即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

(一)货币补偿是指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货币补偿的金额,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二)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补偿标准

《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是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区位是指某一房屋的地理位置,主要包括在城市或区域中的地位、与其他地方往来的便捷性、与重要场所(如市中心、机场、港口、车站、政府机关、同业等)的距离、周围环境、景观等。用途是指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标明的用途,所有权证未标明用途的,以产权档案中记录的用途为准。产权档案也未记录用途的,以实际用途为准。无论实行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有一个基本原则是必须明确的,即等价的原则。所以,从价值量来衡量,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是等价的。

拆迁安置

在拆除租赁房屋的情况下,《条例》规定了解除租赁协议的处理方式。由拆迁人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由所有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拆迁补偿前,已经解除了租赁协议或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了安置,实质上相当于非租赁房屋的补偿、安置,根据《条例》的规定,对所有人进行补偿、安置;出租人与承租人达不成协议时,为了保障承租人的权益不受损害,《条例》规定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与原房屋承租人就新调换房屋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条例》将租赁房屋的补偿主体确定为房屋所有权人,但房屋拆迁的同时也会给承租人带来一定的损失和不便,因此,要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拆迁安置房屋的质量和安全性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切身利益。《条例》明确了安置用房的质量安全标准。相关的管理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头把关,确保安置房符合城市规划,符合有关勘察设计、建设施工、建筑材料与构配件等的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并经竣工验收,取得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属住宅小区内的商品房,还须通过有关部门进行的综合验收。

特殊情况的拆迁补偿、安置包括产权不明确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是指无产权关系证明、产权人下落不明、暂时无法考证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因产权关系正在诉讼的房屋。《条例》规定“由拆迁人提出补偿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除前,拆迁人还应当就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拆迁人应就被拆迁房屋向公证机关提交证据保全申请,并按公证机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公证,对公正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立案归档以备查用。

此外,包括抵押房屋的补偿、安置。设有抵押权的房屋进行拆迁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补偿和安置:一是要认定抵押的有效性。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以房地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二是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一般是接受抵押的银行;三是能解除抵押合同的,补偿款付给被拆迁人,付款前必须经抵押权人认可;四是不能解除抵押关系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不足以清偿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人按照法律规定,向抵押人进行追偿。

篇3:房屋拆迁诉讼(案件)调查取证申请书

  房屋拆迁诉讼(案件)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自然情况及住所

  申请调查事项:

  请求贵院对**铁路项目拆迁红线**厂房范围内的实地放样情况进行调查。

  事实与理由:

  根据《zz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但从**铁路建设项目用地拆迁红线图来看,上述房产中仅有一角约六分之一的面积在红线内,应予拆迁,其余部分并不应在拆迁范围内,因此,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无权要求拆迁其余部分。

  为此,申请人提交了《关于**铁路征地拆迁需准备材料的告知函及附件》及实地照片作为证据,但是,依据民诉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照片证明力有瑕疵。因此申请人难于就此事项进行取证。

  另外,申请人认为上述拆迁问题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申请人向贵院提出调查申请,请与核准。

  此致

  zz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年月日

篇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争议民事起诉状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争议民事起诉状

  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如城市改造开发公司之类拆迁人,负有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的法律与合同义务,拒不履行的,被拆迁人可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责成其完成安置相关义务。

  原告:T女士(性别:女,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被告:**市城市改造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诉讼请求:

  1、 确认谭女士为**市北桥新村**号房产的所有权人;

  2、 判令被告向原告补开《私房拆迁安置产权登记证明》。

  事实和理由:

  原告之原房屋住址为**市大通北路,后因**城区改造,被安置在**市北桥新村323号的房产。被告曾向原告出具了《私房拆迁安置产权登记证明(漳城改办证字66666号)》,以便原告办理安置房产的产权登记。

  原告不慎将《私房拆迁安置产权登记证明》遗失,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便请求被告向其补开上述证明。虽经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请求,被告一直未向原告补开上述证明。原告因此无法办理**市北桥新村323号的房产的产权登记。

  被告有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的义务,其不补开上述证明的行为已经损害了原告的权益。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原告特提出上述诉讼请求,请贵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原告: (签名)

  20年月日

篇5:Z村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本

  Z村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本

  甲方:zz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法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为切实做好**村城中村改造工作,保障协议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改造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同时鉴于:

  一、根据《广州市**村改造规划》(公开乙方知道)和《关于申请**村改造项目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穗规函[20**]6932号)(公开乙方知道)**村“城中村”全面改造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7576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50000平方米,分为13宗地块,其中一、三、四、五地块为zz公司竞得(甲方同意并且用于担保和抵押之用),其余地块为村民复建安置用和广场、公共绿化用地。

  二、为实施**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竞得人zz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zz公司)负责实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审核及发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款项,并在完成全部拆迁工作后,按约定负责回迁安置用房等城中村改造建设全部开发工作。

  故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供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的房屋现状

  (一)乙方房屋建筑面积已由甲方摸查测量完毕,并经相关政府部门抽查核准;甲、乙双方签署《**村房屋调查表》(见附二)作为确认房屋现状的依据,如确有面积不符,签约时可重新复量,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乙方同意将其坐落于广州市海珠区街村巷号、产权证号码为的房屋交由甲方组织拆迁;根据宅基地证或农村集体房地产证记载,该房屋为结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按照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海珠分局复核确认的数据,乙方被拆迁的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一)甲方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提供回迁安置房屋:

  依据《**村城中村改造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甲方公开(复印)给乙方知道,书面公开整个小区规划报建、设计、文件、批文、规划道路、绿化平方米、广场平方米、容积率、车位个、公共配套、商业面积平方米,(所有乙方业主可自行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物业管理收费每平方米元、停车费每月元,以房屋合法产权建筑面积“拆一补一”为准则,回迁安置房屋按照国家“一级一类”不小于每平方米1500元标准装修(具体标准见附件三)。经实测乙方被拆迁房屋的合法产权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乙方选择回迁安置的面积为平方米,选择货币补偿的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在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两年内向乙方提供回迁安置房屋户型及面积作选择,具体回迁户型及。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回迁地址:座落在街号幢层号房。

  (二)甲方按如下标准向乙方支付房屋的拆迁补偿款:

  1、乙方被拆迁房屋的超建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按单价10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共计人民币元,甲方在乙方腾空搬出并将房屋交付甲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2、乙方选择货币补偿的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按单价45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共计人民币元,甲方在乙方腾空搬出并将房屋交付甲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乙方宅基地证或农村集体房产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按每月2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其中商铺部分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按每月3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故甲方每月给予乙方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合计为元。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自乙方腾空搬出并将房屋交付甲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补助费以乙方交付房屋之日起计至甲方交楼后30日止,以分期预付方式。首次预付一年,之后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支付,逾期每天支付违约金,按支付金额千分之三。

  (三)自甲方完成拆迁工作并将**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所涉及安置地块交付之日起(需由第三方书面确认该时间),超过30个月未能向乙方交付回迁安置房屋的,从第31个月起每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本协议约定的标准上调100%。

  第三条 搬迁补助费等相关费用

  (一)搬迁补助费按照村民住户每个宅基地证(宅基地证或农村集体房地产证)“一出一进”共两次,600元/次的标准发放。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1200元的两次搬迁补助费,乙方自行负责搬迁。

  (二)甲方向乙方每每个宅基证发放1万元作为其因搬迁造成的损失的全部补偿。

  (三)以上款项自乙方依约腾空搬出并将房屋交付甲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发放

  第四条 交房期限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协议第九条第(四)项的约定自行腾空搬出并将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收楼标准

  甲方交付的房屋必须给国家有关部门对整个小区验收合格,并有各类合格证书,小区配套完善,绿化、会所、停车场、小区围墙、垃圾站、水电房、有水电表,有线电视,电话,房屋无质量问题,方可交房,否则,不能交房。并且保证乙方入住¬¬¬1000天内,房屋不能有漏水、天花剥落、地板、墙有裂缝。否则,甲方无条件及时翻工,并支付人工和材料费。

  第六条 奖励措施

  (一)如乙方在20年月日前签订本协议,并在签订本协议后30日内依约交付房屋的,则甲方按每证给予乙方人民币2万元的奖励。奖励款在乙方依约交付房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放。

  (二)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30日内依约交付房屋的,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给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的起始时间,按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保障条款

  为更好地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以及**村改造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乙方签订本协议并依约将房屋交付甲方后,如有本村其他村民得到更高的拆迁补偿标准的,则乙方有权享有同样的补偿标准;如乙方签约将依约交付房屋后有本村其他村民被降低拆迁补偿标准的,乙方的补偿标准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乙方房屋的拆迁安置工作,保证整个改造项目的顺行进行。并承诺以市政府和用十一亿元现金,及用**1,2,3,4,5地块和地上附着物作担保,负责该项目在改造过程中出现烂尾的一切责任。

  (二)负责回迁安置房屋的分配工作,协调乙方的回迁安置工作。

  (三)审核、发放房屋拆迁等补偿安置款项。

  (四)对本协议约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款项进行审核;对协议各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违约行为有权进行纠正直至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五)依据审核结果依约向乙方支付补偿安置款项;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虚假产权证明或者存在损害**村社员整体利益等行为的,有权拒付相关的补偿安置款项并不构成违约。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房屋拆迁补偿。

  (二)保证在签订本协议时将房屋宅基地证或农村集体房地产证等产权证明全部交给甲方;同时承诺其提供的所有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均属真实、合法、有效。

  (三)承诺向甲方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未存在任何产权争议;未被司法、行政机关查封;未设置抵押等他项权利;未设置任何形式的用益物权;房屋的水、电、煤气、电信、电话、电视等费用已全部结清。如房屋因抵押、转让、租赁、继承、分割(析产)等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原因产生纠纷的,乙方应自行负责解决。

  (四)腾空搬出房屋,不得拆除门、窗、防盗网、电线、水管、水龙头、水电表等固定的附着物或构筑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违反本协议第二、三、四条的约定,逾期发放相应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乙方全部房产和甲方未付款项总额每日按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违法拆除乙方房屋,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承担每平方米15000元赔偿责任,

  3、甲方同意为防出现烂尾现象,甲方在**街道开设监控账户存入现金11亿元人民币的监控资金,并保证不能动用。动用需征得乙方同意,该11亿元用于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及补偿金,不得有另作它用。直到乙方回迁房完毕后,如甲方有违约,则甲方(甲方书面同意授权)同意**街道办事处可动用十一亿元资金发放给乙方。

  4、如甲方出现烂尾或不可抗力原因,或超过3年(签订本协议之日计),如上述11亿元不够支付,则甲方保证同意将一、二、三、四、五、地块编号是:或地上建筑物作为担保和抵押,并在20**年月日之前办理担保抵押登记等手续,费用甲方支付,乙方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查封,依法拍卖,以补偿给乙方的损失费用,其拍卖,诉讼、评估、查封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第(二)项的约定,提供虚假产权证明或相关文件的,甲方有权扣减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多于房屋实际面积部分的回迁安置房屋面积以及补偿安置款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该协议赔偿责任;并且甲方有权解决本协议,并移交行政、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第(三)、(四)项的约定或者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该协议赔偿责任。其中,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第(四)项的,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发放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奖励款项并不构成违约。

  乙方因以上条款对甲方负有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依约应得的款项中相应扣减乙方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

  对本协议相关条款以及涉及拆迁补偿安置内容的增减、补充、修改等变更的,均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协议的生效

  (一)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报有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自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委托代理人签署本协议的,应出具经依法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第十四条备住(其他补偿项目及价格)

  一、甲方保证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3年内为乙方办理好国有房产证(已交土地出让金,由甲方负责交付)办理房产证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否则逾期每天每证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直到办理完毕止。

  二、甲方承诺,负责上述开发、拆迁小区的全部所有相关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提出由乙方支付种种费用。

  三、甲方承诺保证设计有:每50平方建筑物设计有一个地下车库车位,(如此类推)并且保证每户有一个车位给业

主使用,同意业主每证可以每平方4500元回购一个车位。

  四、甲方同意乙方回迁超出面积按每平方4500元回购。

  五、甲方同意按每一宅基地证作一户为计算单位,办理有关补偿和房产证。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zz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或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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