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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任免调配和解聘辞退管理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一、员工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的审批权限
(一)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提出,报懂事会批准,部门经理一下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后批准执行。
(二)员工的聘用、解聘、升职、降职和调配必须严格按照董事会规定的编制、名额及程序进行。

二、员工升职
(一)升职条件
1、将任职务的职位出现空缺;
2、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增加新的部门或职位;
3、其他原因引起的职位空缺等。
(二)升职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在公司工作的良好业绩,经济效益明显,工作效率高,计划性强;
2、具有与新任职务所相适应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
3、具有做好新职工作的自信心、责任心;
4、个人品德好,团结协作精神强;
5、身体健康。
(三)升职审批权限及程序
1、根据业务需要和职位空缺,升职人员需填写《人事任免申请表》;
2、升任部门副经理、业务主管的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批准;
3、升任部门经理的由总经理审核,报董事会批准。

三、员工免职或降职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办理免职或降职
1、调任新::职务的。
2、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的。
3、违反国家法律或不遵守公司制度和纪律,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该职务的。
4、公司裁减项目、部门、职务的。
5、其他原因等。

四、员工的调配
(一)调配权限:部门经理具有在所辖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总经理具有在全公司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
(二)调配程序:由需调配部门经理填写"人员变动申请表",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业务主管以上员工须报总经理批准。

五、员工的解聘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解聘员工: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员工不能胜任
3、员工自行提出变动工种或调整工作,经研究无法另行安排的;
4、员工患病1个月以上不能复工或经治疗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
5、公司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无法安排富余人员或需要裁减员工的;
6、其他原因。
(二)因以上原因被解聘的员工,可享受如下补偿:
1、工作满6个月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2、工作满7个月不足一年的,发给一个月工资;
3、工作满1年不足2年的,发给一个半月工资;
4、工作满2年以上的,发给二个月工资。

六、员工的辞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可以申请辞职
1、认为专业不对口,不能发挥技术专长的;
2、认为劳动条件恶劣,危害员工安全与健康的;
3、认为条件和福利差(因工作不

能胜任被降职、降级者除外);
4、认为公司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的;
5、员工脱产学习或到境外定居的。

七、员工的辞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将其员工辞退
1、违反公司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2、由于员工未履行职责或有失职、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3、工作态度恶劣,::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4、有贪污、盗窃、欺诈、赌博、腐化、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和劣迹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八、员工的除名
1、员工违法犯罪,视为自动解聘,公司立即将其除名或送国家司法部门处理。
2、员工自行离职(一年内旷工10天以上或无故旷工3天以上),公司予以除名处理,一切后果有自行离职者自负。

九、办理辞职或辞退手续的程序
(一)凡要求辞职者,本人须在离开工作岗位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交所在部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审核,报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二)凡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接到公司通知后,由辞退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送办公室审核,被辞退者按通知时间办理离职手续。
(三)反辞职或辞退的员工,均须按照"员工调出交接手续清单"中的要求,向公司结清费用、债务、交清物品以及所负责部门的帐目、文件等。
(四)凡未按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者,公司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
(五)凡辞职、辞退的员工所欠公司的物品、债务、费用、罚款及帐目、文件等,如不按时按规定清还,公司有权从该员工工资、奖金或浮动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采编:www.pmceo.cOm

篇2:员工聘用解聘管理规定

为了利于员工的合理流动,引进各种人材,逐渐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解聘及调配工作的手续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二、员工聘用
(一)各部门在定员编制内,因工作量增加,内部又无法调济的,可由部门提出增员报告。
(二)新聘员工须经办公室面试,由用人部门进行业务考核,确认能胜任应聘岗位,填写《员求职申请表》,上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经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
(三)批准聘用的员工与公司先签定《用工协议书》,并根据受聘岗位试工期可分为一至三个月。在此期间,享受试工待遇。试用期满合格者,可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对试工期不合格者,限期调离并解除"用工协议书"。
(四)被聘用的员工需将个人档案存放于公司认定的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档案保管费由公司负担。

三、员工解聘
(一)因员工违法乱纪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解聘,被解聘者在接到公司书面通知后,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二)因员工工作不称职被子公司解聘的,在接到公司书面解聘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办理解聘手续。
(三)因员工本人主动提出解聘的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部经理签字同意,并报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四)凡被解聘的员工,要按"员工解聘交接手续清单"的要求,逐项办理交接手续。
(五)凡经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解聘的,要承担公司所支付的培训费,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般员工:培训费÷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时间/月
业务骨干:(指部门经理、副经理及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人员)
服务不满1年的:赔偿全部培训费;
服务不满2年的:赔偿80%培训费;
服务不满3年的:赔偿60%培训费(以每年递补减20%类推)
(六)凡被解聘的员工,在一个月内未将本人档案提走的,从第二个月起由个人承担档案管理费。

四、员工内部调动
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动的员工,在办公室接到总经理通知后办理调动手续,并通知有关部门执行。

五、员工聘用、解聘审批权限及程序
(一)审批权限:
总会计师、总工程师、部门经理报董事会批准;
部门副经理、部门职员报总经理批准;
临时工报办公室主任批准。
(二)审批程序:
总会计师、总工程师、部门经理……办公室填表--总经理审批--董事会批准
部门副经理、部门职员……办公室填表--总经理批准(必要时报董事会批准)
临时工……办公室填表--办公室主任批准

篇3:房地产员工异动辞退办法

一、员工的异动
(一) 员工的调动
1、公司因正常业务需要,需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时,就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抗阻。
2、各部主管应就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必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员工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部门间调职时,由部门主管填报"人事变更表",送调职部门会签,转行管理部签注意见后,交总经理批示。
4、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安心做好本职工作。
5、未批准的升降、调职申请单退回原申请单位。
6、经批准后的异动申请单由行政部发布"人事异动"通知,副本抄送申请单位经手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部门主管应于七日内、一般员工应于五日内履任新职。
7、经批准之异动,涉及调资的,呈报上级部门审核后,管理部应会同财务部门办理调资。
(二) 员工的晋级与调薪
1、员工的晋级指员工的行政级别晋升,其职务、行政福利也相应调整。
2、各部门应根据部门的工作性质及特点,对九级以下职级的员工(有些部门为八级)的各级岗位有明确的职责要求,www.pmceo.com并呈书面形式,同时根据各项要求对员工进行考评。(可参照业务部的方式)
3、考评为每月末进行一次,分自评及主管评,所有考评分均进入员工档案。
4、凡连续三个月达到上一级的考评要求,则有权申请晋级。
5、每年9月1日及3月1日为晋级调动日,凡达到晋级条件的员工在此期间可获晋级。在此期限的前一个月,部门主管填写"人事变更表",说明理由并附员工考评依据报行政部,管理部收悉后进行审核查后,报总经理批示后张榜公布。财务部门相应办理调资手续。
二、辞职
1、正式录用的员工若感觉工作不适合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工作而想辞职的,应提前十五天至行政部领取并填写"辞职申请表",提交部门主管和管理部,经两部主管签署意见后,呈总经理批示。
2、管理部依总经理批准后转回的"辞职申请表"通知财务办理停薪。
3、管理部依"辞职申请表",通知本人应离职日,发给辞职人"员工离职表",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所有领用物品。办理完毕后,由管理部审核无误签章后转财务部门核算工资(除特批外,均于下月发薪日给予)。
4、管理部于员工离职当日办理:
(1) 登记人事异动记录
(2) 注销其所在部门和管理部人员状况中的登记
(3) 登记个人资料卡并注销其个人档案
5、管理部主管视情况与离职人员谈心,了解离职原因,作为人事流动率检讨的参考。
三、辞退
本公司员工若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雇员工,提前半个月通知员工后执行。
如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应立即免除职务,解除合同并予以辞退,公司将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工作不利或不适合现职,经协调仍不合适者。
2、当月连续旷工三天或三次,月累计四次旷工者。
3、累计两次记大过者。
4、在外兼营事业影响公务者。
5、违反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严重者。
6、造谣生事,煽动怠工者。
7、破坏公司团结者。
8、仿效主管签字或盗用印信,情节严重者。
9、威胁主管或撕毁、涂改公司文件者。
10、偷窃、贪污、侵占他人财物或接受贿赂,侵害公司利益者。
11、故意损坏公司的设备、机器、工具和物品者。
12、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政策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者。
13、违反公安机关被拘留或判处徒刑者。

篇4:超市员工解聘规定

  超市员工解聘规定

  第一条 终止合同

  1.1 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2 劳动合同临近期满,公司提前30天通知欲继续录用者,双方商谈续订合同。未接到公司通知者,其劳动合同按期终止。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若任何一方未提出续定意向,合同期满时自动终止。

  1.3 除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以下条件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不符合录用条件者,通过隐瞒实情获得转正;

  政府规定持证上岗的工种如司机、财务人员等其持证资格丧失;

  本公司合营期满;

  1.4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员工:

  被证明不符合任职资格的;

  绩效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有重大隐瞒及虚假申报的;

  不能或不愿服从公司正常调动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公司:

  公司调动员工的工作地点,员工难以接受的。

  第二条 协商解聘

  2.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2如员工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如公司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第三条 辞退性解聘

  3.1员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并且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后,可以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3 因公司缩减业务范围或因公司经营条件或管理方针变化而产生冗员,公司有权依法裁减员工人数。

  第四条 辞职性解聘

  4.1在下列任何情况下,职工可提出辞职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职工被公司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公司未按照薪酬政策支www.pmceo.com付员工薪金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2 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2.1 对负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如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6个月通知公司。

  4.2.2 不遵守以上程序员工,赔偿公司本人离职当月一个月工资。情节严重的属“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公司将其行为记入其人事档案。

  4.2.3 凡员工未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者,该月合同工资暂不发给,待离职手续完成后予以补发。

  4.3 辞呈一经提出,除当年年休假之外,公司不再有其它给假。当年年休假视提辞者当年工作时间长短酌情考虑。提辞者如已休满合同规定的年休假,应将多休的天数的工资退还公司;如未休够截至准辞日应休的年休假,则公司用工资予以补足。

  4.4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公司将以旷职处理。并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在劳动合同中与公司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有服务期的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第五条 退休解聘

  5.1 员工男60岁、女55岁,无论合同是否到期,均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并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待遇。年龄已到,但仍可胜任工作,经店长或区经理特别批准者例外。

  第六条 移交手续

  6.1员工无论何种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均应办理移交手续。

  6.1.1员工在离职前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并填写“离职手续表”交人力资源部:

  所经营的公司财物(含公司发给个人的装备和工具等);

  向公司借取的个人预支款;

  应办未办及己办未了的事项;

  所经办业务项目之办事细则;

  所经办业务之各项资料(包括公文、图书、技术资料等);

  6.1.2 移交应亲自办理,如有特别原因,经核准可指定他人代为办理移交,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6.1.3 员工之移交注册应一式三份,由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各执一份

  6.2 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导致公司财物缺少、损坏,以及使公司蒙受其他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及违纪责任。

篇5:建设集团辞退辞职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辞退与辞职管理制度

  1 .总则

  ( 1 )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 2 )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

  ( 3 )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辞职的权力。

  2 .辞退管理

  ( 1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l )一年内记过3 次者;

  2 )连续旷工3 日或全年累计超过6 日者;

  3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4 )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 )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严重者;

  6 )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 )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 )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 )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

  10 )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 )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 )泄露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 )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4 )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员工对所从事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5 )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 )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7 )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 )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9 )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0 )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 2 )本公司按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事前通告其本人,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工出具《 员工辞退通知书》 ,其预告期依据下列规定:

  l )连续工作3 个月以上,未满1 年者,10 日前告之;

  2 )连续工作l 年以上,未满3 年者,20 日前告之;

  3 )连续工作3 年以上者,30 日前告之。

  ( 3 )辞退员工时,必须由其直属主管向人事部门索取《 员工辞退证明书》 ,并按规定填妥后,持证明书向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签证,再送人事部门审核;

  ( 4 )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 5 )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 辞退证明书》 之日起的巧日之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

  ( 6 )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的有关规定处理;

  ( 7 )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登记《 人员调整登记表》 ;

  ( 8 )本公司下属各分部、发展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人事处、人事副总裁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3 .辞职管理

  ( l )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人事部门索取《 辞职申请书》 ,填写后交仁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交人事部门审核;

  ( 2 )公司员工无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需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1 个月;

  ( 3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向人事部门索要《 移交清单》 ,办理移交手续;

  ( 4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人事部门应向其发出《 辞职通知书》 并及时填写《 人员调整登记表》 。

  4 .附则

  ( 1 )公司员工辞退、辞职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公司相关部门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作适当处理;

  ( 2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事处所有;

  ( 3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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