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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项目销售中心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地产项目销售中心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迟到处理:

  1)销售中心所有工作人员每天必须在08:50分之前到达销售现场并 即时电子考勤,超时即作为迟到处理;

  2)迟到在15分钟之内处理方式为当月工资中扣罚人民币10元;

  3)迟到超过15分钟、在一小时以内的,除按照迟到处理之外,并开具备忘录一张,罚款RMB50元;

  4)迟到超过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5)凡当月累计迟到超过3次以上者,除按照迟到处理之外,则开具 备忘录一张,罚款RMB50元;

  6)迟到严重者,可作除名处理;

  7)发现有代他人考勤或请他人代为考勤打卡者,一经查核,可作除名处理;

  2.早退处理:

  1)案场人员在未到下班时间之前私自离开案场,视为早退;

  2)早退人员则记旷工一天;

  3.旷工处理:

  1)案场人员无故未到岗,记旷工一次;

  2)累计三次旷工即可作除名处理。

  4.外出制度:

  凡外出人员,在外出之前须填写《外出登记表》,并由经理签字确认方可外出(若经理不在现场,则由组长代签),返回时,须注明返回时间,否则按照矿工处理。

  5.病假制度:

  凡案场人员可当天申请病假,但事后须填写请假单,并出具病例卡及就诊记录;否则按照矿工处理。

  6.事假制度:

  1)凡请事假必须提前一至三天,由案场经理或上级领导批准;

  2)事假不能当天申请;

  3)三天以上事假须报请部门总监级以上批准。

  二、案场人员规范:

  1.案场形象规范

  1)案场人员在8:50-8:55之间为着装准备时间;

  2)案场人员必须着标准制服上岗;

  3)案场女性员工必须化淡妆,长发必须束起,不能佩戴太过夸张的耳环及项链,手上最多只能佩戴一枚戒指,不能涂抹太过妖艳的指甲油;

  4)员工工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衬衣必须经常更换及洗熨;

  5)所有员工必须穿深色办公鞋,每天擦鞋油,保持鞋面整洁;

  6)案场员工上岗必须佩带由公司统一制作的胸卡或工号胸牌。

  2.案场行为规范

  1)案场员工不得在公共区域化妆,不得将私人物品摆放在公共区域;

  2)不能在上班时间吃零食,违者处以20元备忘录;

  3)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业务员在前台接待,不得出现与专业无关的书籍或报刊,违者处以20元备忘录;

  5)案场前台接待员工,必须在客户进门时全体起立,并同时说:"欢迎参观!";

  6)接待客户时必须手持Sale's Kit,并面带微笑;

  7)当需与客户坐下洽谈时,应先为客户拉开座椅,并示意请坐,等客户落座后方可坐下,员工必须只坐座椅的三分之二,挺胸立腰,手放于桌上,面带微笑,平视客户;

  8)当员工接待完毕,客户离座时应先将客户座椅放回原位,并送客户至售楼处门口,此时,前台人员必须同时起立,并说:"谢谢光临,请慢走!";

  9)案场员工接听电话必须在铃响三声内接起电话,并说:"公园大道,你好!",并做好接听记录。

  10)工作中因事离岗须事先报请上级并获得上级批准,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一经发现,视情节可作50元备忘录或旷工处理。

  3.员工服务意识:

  1)客户进门员工接待时,必须先填写客户接待表,其他员工将填写完的登记表交至案场助理处,由案场助理进行电脑登记;

  2)案场助理将输入完的登记表归档,并将会员卡送到业务员手中,由业务员交给客户;

  3)销售人员不得挣抢客户,否则可作除名处理。具体接待及分配原则参照《公园大道客户接待规则》;

  4)遇有业务员老客户进门,而原接待业务员正在接待其他客户,则其他业务员必须上前热情接待,同时告之原业务员,并帮助其解决客户问题;

  5)资历较深的销售员工必须主动提携帮助浅资历的销售员工,使其完成团队或个人指标;

  6)后台工作必须配合前台人员,方便业务员接待客户;

  7)若样板间由专人带看,前台接待业务员须事先与客户说明。

  4.员工工作规范:

  1)案场员工必须于08:55分前至会议室参加每日晨会。晨会时间为5分钟。

  2)员工9:00前必须整理好仪容仪表,规范着装上岗;

  3)由案场经理或当日案场负责人召开晨会及晚会,案场助理每日做好会议记录;

  4)案场员工必须每日做好客户登记工作,并保证各类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5)案场员工应培养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工作效率;

  6)业务员有义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完善案场销售工作;

  7)业务员午餐时间为12:00-13:00,由组长安排分两批轮流进行。

  5.样板间操作规范:

  1)样板间每日如由专人带看,样板间内的业务员必须热情接待客户,不得争抢或懈怠客户;

  2)样板间必须每日由案场助理专人负责早晚两次核对样板间内的物品,并与现场安保做好交接工作;

  3)当客户进入样板间时,应由业务员主动递上鞋套或其他保护性工具。

  4)每日带看样板间的业务员在接待时间内对样板间内的物品负有保管责任,任何物品损坏,须立即告知当日样板间负责人或现场经理;

  三、环境卫生:

  1.业务员在与客户洽谈完后,及时整理洽谈桌,保持洽谈区整洁,违者处以10元备忘录;

  2.前台业务员必须保持前台整洁,不得随意摆放物品,水杯只能放在休息区;

  3.员工下班时,必须整理好个人销售道具、用品及资料,前台接待员工在下班时,整理前台保证案场的清洁;

  4.案场助理每日下班前整理后台文件,并进行归档,负责销控室的整洁;

  5.当班人员下班时,应检查案场内所有电器设备的关闭。

  注:以上案场制度监督并执行者,除特别指出外,其余均为案场助理。除特别注明外,其余均按照开具备忘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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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东南国际销售中心工作制度

  东南国际销售中心工作制度

  第一条 本工作制度是营销中心工作之行为基准,适于营销中心的全体员工。

  第二条 中心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各项制度。

  第一节 工作纪律

  第三条 服从公司和营销中心的统一指挥,服从部门主管或上司的管理和安排。

  第四条 维护公司的利益、声誉和形象,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情。

  第五条 认真履行职责,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 遵守公司有关保密制度,不得向外泄露公司技术、销售机密。

  第七条 爱护公司财物,不得将其任意毁损、破坏、浪费和具为己有。

  第八条 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因故离开,需经上司批准。

  第九条 工作时间禁止闲聊,"煲"电话、吃零食、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工作区间禁止大声喧哗、争执吵闹和干扰他人工作。

  第十条 不得私自在其他单位兼职,不得在工作时间接待与营销业务无关的人员。

  第十一条 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之内的文件(含电子文件)、信函等。未经许可,不得将公司文件携出或让他人阅览。

  第十二条 不得诬陷、诬告、陷害、侮辱、威胁和伤害同事或上司。营销中心主管级 以上人员应以身作则,不得以权谋私。

  第二节 作息与考勤

  第十三条 营销中心按照公司规定实行每周41小时工作制,每天工作7.5小时。

  具体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周六下午、周日为休息日。

  置业顾问上班时间为:上午9:00-下午6:30,休息时间由销售经理具体安排。

  第十四条 按公司规定,营销中心员工享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第十五条 营销中心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以补休或者在奖金中安排;具体操作由部门经理安排。

  第十六条 营销中心员工因公务中途离岗,需经上司批准。

  第十七条 员工因事、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班者,须请事、病假;病事假按公司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批准员工请事假的权限为:

  主管级批准权限为半天以内;

  部门经理批准权限为1天以内;

  营销总监批准权限为2天以内;

  3天以上由公司董事长批准;

  第十九条 营销总监事病假由公司董事长签批。

  第二十条 凡迟到、早退者按下列方式扣罚工资:

  1、迟到、早退20分钟者扣20元工资;超过30分钟者扣50元工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处理;

  2、每月迟到、早退累计8次(不含8次)以上者公司予以辞退。

  第二十四条 旷工1日扣2天基本工资及20%奖金。

  第二十五条 无故旷工2日以上者,公司予以辞退。

  第三节仪表与礼貌

  第二十六条 营销中心员工上班时应保持衣着整洁、雅观;置业顾问必须穿统一制服和工作套衫。

  第二十七条 员工上班时间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对主管或上司主动问好,尊称职位。

  第二十八条 推行文明管理模式,管理人员对下属应举止文明,言行有度。

  第二十九条 营销中心员工在下列场合均应自觉注重并维护自身及公司形象,做到礼貌、周到、不卑不亢:

  1、来客访问或接听电话时;

  2、与他人交换名片时;

  3、与客户洽谈业务时;

  4、以公司名义宴请客人时。

  第三十条 营销中心的文明礼貌用语为:谈吐文雅、举止端庄、待人和气、遇事谦让。

  第四节 人事制度

  第三十一条 营销中心招聘员工应申报"用人计划",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十二条 经营销中心初选及面试合格者,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录用。

  第三十三条 新聘员工,按公司的统一规定在人事部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如员工不符合公司要求,营销总监有权不予聘用;合格者,由营销总监为其定岗定职。

  第三十四条 所有解聘员工在离开公司之前,必须完成以下事项:

  到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解除劳动合同;

  将所有办公物品交还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出具证明;

  结清个人的所有帐务,由财务部出具相关证明。

  第三十五条 营销中心对系统员工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程序为:

  营销总监考核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

  部门经理考核主管以下人员;

  考核结果是奖金分配、职务升降、综合待遇、奖励处罚的主要依据。

  第三十六条 员工考核内容一般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即对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工作能力、行为规范、出勤率、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第三十七条 营销中心的奖励方式为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奖金和晋级加薪三种;处罚方式为通报批评、罚款、留用查看、解聘等四种。

  第三十八条 被营销中心辞退的员工,退回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负责办理辞退手续。

篇3:东南国际销售中心奖罚制度

  东南国际销售中心奖罚制度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通报表彰或计发奖金:

  1、对营销企划、销售方面有改革建议或优秀企划创意方案,经采用明显提高销售量者;

  2、在客户投诉中处理得当,又为公司减少直接损失者;

  3、其他应受表彰或计发奖金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晋级或加薪:

  1、管理人员品德优良,才能卓越、政绩突出,工作业绩显著;

  2、在工作中长期忠于职守,工作效果显著并为其他员工典范者;

  3、在对外公关活动中表现出色,并屡次为公司争得荣誉和经济利益者;

  4、其他应受晋级或加薪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罚款或留用查看:

  1、违抗主管或上司的正常指挥、指令和工作安排;越级跨部门传递不正当信息;

  2、工作草率马虎疏忽大意,导致工作失误或经济损失;

  3、泄露公司销售、企划、技术、财务等机密,任意涉足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的事件;

  4、迟到、早退超过规定或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含窜岗);

  5、工作时间大声喧哗、争吵、妨碍他人工作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在营销中心办公区内不讲文明卫生,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或其他废物,影响环境卫生;

  7、未经许可,擅自接待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而影响工作者;

  8、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使部属发生错误,造成公司损失;

  9、对同事或上司不满,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意见,而是背后议论、指责等;

  10、其他应受批评、罚款或留公司查看等。

  四、罚款幅度为:50元-10000元;具体由部门经理提出意见,由营销总监审批;2000元以上的罚款,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辞退解聘处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造成后果者;

  2、管理人员渎职、失职或滥用职权,情节严重或造成损失者;

  3、在对外合同谈判或业务采购方面收受贿赂、回扣、经查属实者;

  4、假借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或进行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工作,谋取私利者;

  5、挑唆、漫骂、造谣、诬告、侮辱、威胁、伤害同事或上司,对他人施以暴力、殴打或互殴情节严重者;

  6、破坏公司秩序风纪、给公司信誉和形象带来严重损失者;

  7、其他应受辞退、解聘处理者。

篇4:东南国际销售中心会议制度

  东南国际销售中心会议制度

  一、总监办公会:

  每周五下午4:30举行;总结本周工作,拟定下周工作计划;

  协调部门间的工作,解决具体问题;

  主持人:营销总监召集人:中心文秘

  参加人:销售部经理、销售主管、合同主管

  二、营销中心员工大会:

  不定期举行,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并对部门及公司的工作提出建议;

  主持人:营销总监召集人:中心文秘

  参加人:营销中心全体员工

  三、销售部晨会:

  每周二、四、六上午8:50-9:20,进行简短的销售培训及工作布置;

  主持人:销售部经理(或销售主管)

  参加人:销售部全体员工

篇5:东南国际销售中心合同管理制度

  东南国际销售中心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公司的要求。置业顾问不得未经公司上级领导同意降低价格销售房屋,不得作出除公司同意以外的任何承诺。违反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司予以解聘。

  二、房屋销售价格必须按照最新公布的销售价格表执行。若公司上级领导同意对某客户优惠,应请其在《优惠销售说明》上签名,并归入客户档案。

  三、置业顾问不得主动引导客户向公司领导提出优惠要求,违反者公司将处以500元罚款。

  四、对客户额外要求写入合同的条款范围如果超出公司规定范围,必须经销售主管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写入合同,否则不得签定合同。

  五、在公司统一的优惠促销活动期间,客户签约享受优惠。如果在优惠促销活动期间预定(指交定金10000元)在三天内签定合同享受优惠,特殊情况需销售主管同意。优惠活动结束客户不再享受优惠。

  六、客户的付款时间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执行。一次性交款必须在一个月内交清;按揭必须在第二个月以前办理,除公司同意的10%尾款外,其余款项必须在三个月内交清。特殊情况需报经销售主管及以上领导同意。

  七、置业顾问在签订合同后,应对合同进行检查,避免计算及文字错误。应立即填写《客户付款明细》上联交给客户,下联在月末交给销售主管作为当月销售业绩依据。销售合同交给销售主管录入微机并归档。对于合同签署错误的置业顾问处以200~500元罚款。

  八、对于办理按揭的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四份合同现有公司保管,待登记后再交给客户。同时告知并督促客户应在办理按揭当月20日以前将代收费和资料全部交到公司。若按揭购房客户未能及时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对子也顾问处以200元罚款。

  九、客户如果要求对付款作出变更,应在合同登记以前进行变更。对于一次性付款变为按揭,应取消优惠恢复原价。按揭变更为一次性付款,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房地产顾问机**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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